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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故事或者小说不同,我在熙德家城堡,或者说紫罗兰堡里干起了杂役。

所谓杂役,就是做些劈柴挑水喂马之类的活计,偶尔也要去田里或是任何需要的地方帮忙。

第二天一大早,拉尔夫就打开我的房门,有些粗暴地叫醒了我。

时间是早上六点,在这个地方,六点钟太阳还没出来,周围一片漆黑。我强撑着起了床,在拉尔夫严厉的目光下迅速跑到盥洗台边,随意地洗了一把脸,再刷了刷牙,加起来不超过五分钟。

“很好,”拉尔夫看着我,脸色柔和下来,“我本来以为你第一天起不来,萨伦·诺维斯。”

“跟我来,”他转身出门,我跟着他朝楼下走去,“今天的任务很多,你得先去把柴劈了,劈完后来厨房找我。”他指给我看厨房在哪儿,随后风风火火地带着我到了城堡里堆柴火的库房。

“过来,小子,”他朝我挥手,示意我走到劈柴的木墩旁,“你今天有得忙,至少得劈出二十摞柴,”他抓起一块木头放到木墩上,“我先劈一摞,好让你清楚怎么劈,一摞要多少,剩下的部分就你来。”

拉尔夫利落地挥起斧头,把木头从中间劈成劈成两段,又把它们劈成更小的四段,如果要比喻的话,就是把一个圆分成了四等份。

“要记得顺着纹路劈,有句话说的好,”拉尔夫又拿起一块木头,“‘劈柴不照纹,累死劈柴人。’小子,你如果不照着纹路劈,很快就会没力气,所以要记得。”

我点点头,看着他利落地将一块块木头劈成柴火,直到他劈完放上去的第十块木头。

“好了,”他把斧头放下,拍了拍手,又找来一辆推车,把那些柴火丢进推车里。“这就是一摞,我得回厨房了,你劈完就用车给我推过来。”

他丢下这句话后就急匆匆地离开,我耸耸肩,拿起那柄斧头,开始学着拉尔夫的样子,把木头放到木墩上去。

然后我举起斧头,那是一柄很重的双手斧头,对一个十三岁的男孩来说,我要费点劲才能把它举过头顶,好处是下落的时候势能干了大部分的活,我不需要加多少力气就能把木头轻而易举地从中间劈开。

但这的确是项力气活,而我以前做的最少的就是力气活。一开始的两摞对我来说没什么难度,我只花了十多分钟就把这些木头化成了整齐的柴火。后面就开始没那么顺利,我感觉我手里的斧头开始慢慢变沉,就好像有人把木头做的斧柄换成了铁做的似的,手也开始慢慢发酸发痛。更糟糕的是,我的手开始出汗,这意味着我得花更多力气去握住这柄斧头。

在劈完第五摞后,我的手终于坚持不住,向我发出了抗议。两只手,还有我的腰和背都无比的酸痛,就像是干了一整天的活那样。

我决定休息一会,太阳还没出来,我还有足够的时间把活干完,再说了,我现在斧头都拿不起来,就算是有人拿剑架在我脖子上,我也干不动了。

说到这个,巴伦利亚王国拒绝一切外界的科技产品,这意味着这个国家没有钟,更不可能有手表了——持有任何外界科技产品在巴伦利亚都是死刑。

我很不喜欢这样,失去了时钟意味着我只能靠当地人的经验和自己的感觉来估摸着算时间,更不用提其他物品的缺失了。

我休息了一会,我猜是二十分钟,全身的疼痛终于消退了不少,手上的力气也回来了。于是我继续抡起斧头,把那些木头变成整齐的柴火。

终于,在太阳升起一小会,阳光刚开始射进紫罗兰堡之际,我劈完了所有的木头,代价是两只手都在发抖,肚子也饿的不行了,腰和背都在抗议。

好在我不用靠自己把这些柴火搬走,我推着独轮车,顺着来时的路把柴火送到厨房里。

“对一个新人,还是一个十三岁的孩子来说,还不错,”拉尔夫拍了拍我的肩膀,“你这手砍柴功夫都可以开个旅店或是饭馆了。”他打趣道。

“我长大后也许会开个旅店。”我笑着说,我心底的确有一部分是这么想的,在我解决施特拉德和皮奇之后。

“不要得意忘形,小子,”拉尔夫开始给我泼冷水,“现在已经日升三刻了,在紫罗兰堡,我希望在每天的日升一刻前能拿到柴火,慢慢努力吧。”

说实话,这些什么日升三刻日升一刻的计时方法完全给我搞迷糊了,但我还是大概猜到他的意思,日升两个字我还是懂的——以后我需要努力在太阳升起那会给他把柴火送过来。

“好了,柴火那是明天的事了,”拉尔夫递给我一个桶和一把刷子,“小子,你去井边打点水,把马厩里的马刷干净,然后再去谷仓拿点东西喂它们,豆子和干草都要喂,不要喂太多,马槽装满一半就行……”

我耐心地听拉尔夫讲完所有喂马的细节,转身准备出门,拉尔夫又叫住了我。

“差点忘了,”他看着我,有些不好意思,“你喂完马就回大厅里去,老爷夫人和小姐们也起床了,到时候所有人要一起用早餐。”

我点点头,提着桶走到水井边,比起挥舞沉重的斧头,摇动取水用的绞盘对我来说简直小菜一碟。我灌满一桶水,哼着在吟游诗人学院学会的歌,走进马厩里。

马厩里有三匹马,棕色的那匹就是我昨晚骑过的战马,也是熙德骑士的爱马,萝卜,我听说城堡里的人说他的这匹马似乎会一些魔法,不少人都目睹过这匹马凭空消失或是出现。

我看着这匹说得上英俊的棕马,心里说不出是羡慕还是崇拜,只希望自己有一天也能有一匹同样优秀的战马。

另外两匹则要差一些,是两匹猎马,都是白色的,听说是熙德两个女儿的爱马,一匹叫红宝石,一匹叫琥珀。

我从木桶中舀出一些水,分别倒进三匹马面前的水槽里,又用水浸湿刷子,按拉尔夫说的顺着马毛生长的方向刷起马来。

我一开始以为刷马是个轻松的活计,事实证明我错了,你得把马皮肤上的油脂全部刷出来,这是个重体力活,没有任何捷径。

但好在这活比起劈柴还是轻松太多,我花了一小会儿的功夫,哼着歌把三匹马的毛发刷的柔顺无比,又捋顺它们鬃毛上的结,从谷仓里抱来一些干草和豆子,倒进它们的马槽里。

等我做完这一切,太阳终于照进了高墙之后的世界里,温暖的阳光照在我身上,让我舒服了一点。我把木桶和刷子收好,一路哼着歌回到主楼。

“早上好,萨伦。”熙德骑士已经起来了,在主楼外练习剑术,见到我还打了声招呼。

“早上好,熙德先生。”我停下脚步,认真地向他行礼。

“呼——”熙德挥舞着手上的木制双手剑,连续砍击着他面前的稻草人,最后以脑部的一剂重击结尾。

“怎么样,”他收起木剑,笑着看着我。

“那是很凶狠的一剑,”我说,“要是真人的话,头估计都被砍飞了。”

“行了,进来吃早餐吧,”熙德没做更多的评价,这让我心里忐忑了一下,想着是否有哪里说错了。

我随着熙德走进大厅,两名少女正从楼梯上缓缓走下,她们身后是一名风韵犹存的中年妇女。

“啊,我亲爱的玛利亚和珍妮,来,这是萨伦·诺维斯,萨伦,这是我的两个女儿。”熙德开心地笑了起来,张开双手小女儿从楼梯上抱下来,又揉了揉大女儿的脑袋。

“你好呀,萨伦,”小女儿跑到我面前,笑着对我说,“我是珍妮,”她指了指自己,然后指了指她的姐姐。

“她是玛利亚。”我笑着替她说出来,熙德和他的夫人这会走了过来,带着我一起进入了餐厅。

“向大家介绍一下,这位是萨伦·诺维斯,来自帝国的十三岁孩子。”出乎我意料的,在餐桌上,熙德向所有人正式地介绍了我,然后又替我介绍起城堡里的人。

“萨伦,这位是我夫人,西蒙娜。”熙德先是向我介绍了他的夫人,西蒙娜夫人朝我点点头,伸出一只手来。

“萨伦,你是哥特人?”我握了握西蒙娜夫人的手,她颇感兴趣地问了我一个问题。

“不,夫人,”我摇摇头,露出诺曼人特有的,讲到自己民族时的骄傲笑容,“我是个诺曼人。”

“啊——”西蒙娜发出恍然大悟的声音,“难怪我总觉得你那笑容眼熟,”她冲我笑了笑,“我很喜欢诺曼人,你们的戏剧表演总是很精彩。”

“铁杆粉丝。”熙德骑士在一旁补充,引得众人笑出声来。

“至于这两位,你已经认识了,我的女儿,玛利亚和珍妮。”笑过一阵后,熙德继续给我介绍他的女儿。

玛利亚起身,冲我行了个屈膝礼,“很高兴认识您,萨伦先生。”

这突如其来的庄重礼仪让我有些窘迫,“不用这么……正式,叫我萨伦就好。”

玛利亚点了点头,拢起裙子坐下,我看着她,一时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好在珍妮替我解了围。

“我是珍妮!”她指了指自己,露出两颗小虎牙,“我和我姐姐不一样,她就是个闷葫芦淑女,现在我们就正式认识啦!”

“很高兴正式认识你,珍妮。”我心底长出一口气,朝珍妮笑了笑。

“拉尔夫我就不介绍了,然后是这位,我的侍卫长,库鲁格。”熙德指向坐在桌子角落里的光头壮汉。

库鲁格似乎不善言谈,只是对我平静地点了点头。

“这位库鲁格,会在我不在的时候负责你的训练,如果你还想成为骑士的话。”熙德又立马宣布了一个让我有些激动的消息。

“我终于要开始训练了吗?”我有些激动,因为即将踏上成为骑士的第一步。

“【要】开始训练?”熙德露出了一个有些好笑的表情,“你已经在训练了,孩子,训练了一个早上呢。”他伸手做出劈柴的动作。“力量训练。”

我恍然大悟,点了点头,“那这部分训练什么时候开始呢?”

“别着急,孩子,”熙德拍了拍我的背,“你得先把身子骨锻炼好,但提前训练也无妨,今天下午我们就可以开始。”

“现在,该吃你在王国境内的第一顿早饭了,”熙德递给我一盘黑面包,“这可是王国的特色,你在其他地方都吃不到黑面包,孩子。”

我不知道该如何形容这面包,它比我以前吃过的任何一种面包都要硬,即使是我以前见过的最硬的长棍面包都没这面包硬,我用刀子切了好一会儿才切下一片来。

这面包的味道也和其他面包大不相同,倒不是说它没有面包的香气,而是它有一种其他面包没有的酸味,如果你能接受这味道,它就会形成一种特别的风味。

我接过熙德递给我的独特饮料,也是面包发酵而成,学成他们的样子把面包泡进一碗红红的菜汤里,或是搭配上腌好的猪油,美美地吃完了我在王国的第一顿饭。

吃完早餐后就得接着干活,或者按熙德骑士的说法,力量锻炼。

熙德骑着他的马,出去巡视自己的领地了。我,按照拉尔夫的要求,得开始帮着城外的农奴打水,或是帮他们耕种,直到吃午饭的铃响起为止。

至于水从哪里来,当然是从护城河的源头来,离这里大概三里地的维琴河。

这是一段不那么舒服的路程,城堡附近都是丘陵,所以我得不停地翻越一些低矮的坡度,去的时候比较容易,但回来就比较难——手里提着两个满满的水桶,我不仅得习惯这重量,还要注意别让水洒出去。洒太多出去的话,那一趟水就白提了。

这可不是什么轻松的活计,那两个水桶非常大,农奴们对水的需求又特别多,我来来回回提了整整六趟水,结果就是接下来的好长一段时间里我全身都在发软。

这情况在我喝了几碗水后好了一些,然后我就按拉尔夫说的,走进一望无际的麦田里,帮着农奴们耕种起来。

阳光开始慢慢从温暖变成毒辣,我机械地在田埂间穿梭,满头是汗,几乎快要感觉不到自己的存在,直到城堡里传来悠扬的撞钟声,我才猛地回过神来。

吃午饭的时间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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