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02章 分肉(1 / 1)鱼没丢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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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呼!呼!”在这个背风的小坡上,太阳重新变得温和,除了旷野的风声,就只剩下几个人的喘气声了。

“罗宾?是你吗罗宾?救我啊!救我!”在那头巨熊的身体下面,还压着一個肖恩。

在它没死之前,肖恩虽然是被压着,好歹灰熊的四条腿还支着地,但是如今死透了,七百多磅的体重全部压在了肖恩的身上,好悬把他压出毛病来。

罗宾使出他全身的力气才将肖恩的左手解放出来,在左手的推拉和肩膀的腾挪之下,肖恩终于摆脱了巨熊的压迫,

死里逃生的刺激让三个人无比轻松,他们又能感受到活着的美好了。

但是肾上腺素的消退又让他们瘫软在地。但是这又有什么关系呢?

在通关之后,是站着是躺着甚至在闲逛有什么影响吗?

这里面状态最好的是罗宾,老罗宾除了腿脚发软之外没有任何别的问题。

而肖恩则是在胸口被扯出五条巨大的口子。灰熊的涎水流了肖恩一身,脏兮兮黏糊糊,闻起来还一股腐臭。

艾梅就惨了,他的腿和背上的皮肉几乎被咬的不成样子,血液在他身子下面流成了一个人形的印记。

不过能在熊口下逃生,最后还完成了复仇,还有什么不满足的呢?

“肖恩,罗宾,我欠你们俩一条命!”逃出生天的艾梅异常严肃地说道,“艾梅·豪尔有债必偿。”

“不说这个了,艾梅。”肖恩摆摆手,阻止了艾梅的言语,“华国有句古话,说总会有那么两个人,虽然他们从不认识,但只要见上一面,就像是相识多年的老朋友一般融洽自然。

我认为我们就属于那种情况。如果你在朋友之间计较得失,这可不是对待朋友的道理。”

肖恩微笑着对艾梅说道,俨然像是一个温润有礼的华国绅士。

艾梅听言肃然起敬:“你说的对,我......我在东部见惯了那些上流做派,已经忘记了人性应该是自助且美好的。”

“不过哪天我去了丹佛,你可要好好招待我。”

“哈哈,哎呦......”艾梅忍不住大笑起来,笑声牵动破损的皮肉,疼得他大叫起来,“不用到丹佛,等我们回到镇上去,就开始大吃特吃,我要把我身上的这些碎肉用另一种方式补回来!”

山梁之上,哒哒的马蹄声响,是本森和埃里奇相继回到了猎鹿的地方。但是那里却俨然如战场。

“天哪!我们就走了最多十分钟!”那里除了多出来两摊触目惊心的血液之外,还多了一头比雄鹿更大的北美灰熊。

灰熊奔跑的掌痕,艾梅挣扎的血迹,扑击肖恩时在地上的爪印,最后是艾梅爬出来的那条血路。一切都让人感觉触目惊心,仅仅是看着这一系列的痕迹就能脑补出一场惊心动魄的战斗。

“十分钟已经很久了,十分钟里我们又猎了头熊。”罗宾和肖恩在给艾梅包扎伤口,再不包扎,艾梅的血就要流干了。

肖恩将一些纱布撕成小条塞进艾梅的撕裂伤口中,引起一阵肌肉的痉挛。这些伤口过于不规则了,仅仅是皮肤贴合是止不住血的。

艾梅是好样的,满头冷汗硬是一声不吭。

嗯……他已经疼晕过去了。

没有了威胁之后,肖恩他们的进度加快了不少。埃里奇接管了肖恩手头的工作,不过两刻钟的时间,厚实的架子就已经搭了起来。

先给雄鹿把枝杈纵横的大角去掉,给鹿的肘关节处栓好绳子倒吊起来,埃里奇在雄鹿脑袋那里刨出一个深坑,将他找到的容器丢进坑里,本森在鹿的耳后根部割开一个“V”字形的切口,全身的血液就在重力的作用下淌进了坑中。

虽然已经经历过一次灰熊的袭击,但是这头雄鹿尸体还是温的,正是剥皮的好时机,再等上一两个小时,皮肉就会紧紧贴合在一起,到时候就不好剥了。

依然是本森操刀,只见他手起刀落,雄鹿后腿内侧的味腺就被快速切下,一般还要把雄鹿的大荔枝也顺手嘎掉,但是肖恩指名要收藏这玩意儿,本森也就没有切除。

他紧贴皮下部位的开口轻轻下滑,左手手扒开皮肤插入两指,右手持刀,刀尖紧贴两指,刀刃朝外,缓缓地向下切开皮肤,沿腹部中线向下切开到颈部。

接下来,将兽皮从后腿部切口开始从鲜肉上撕开。只用两只手将剥下的兽皮里朝外翻起,再使劲向下拽。

当从后腿一直撕到前腿时,一块完整的兽皮就被撕了下来。

当撕下兽皮之后,老罗宾高明的枪法又得到了众人的赞誉,这张兽皮完完整整,竟然连一个孔洞都没有,很显然老罗宾是直接从鹿的脖子打进了心脏。

这样一张完美的鹿皮可是求之不得的好物,一些高档毛皮大衣就要求一体裁剪,不能有一丁点的拼接。

开膛破肚之后,肖恩如愿以偿地获得了那根大宝贝,他用一小块兽皮小心包裹住放到了自己的马鞍之上,那根宝贝差不多一米长,想放进鞍袋里都有些困难。

沿鹿的脊椎骨将它劈成左右两半。分别在第十与第十一肋骨间切成两截,这样鹿肉就分出了四大块。每匹马背上捆上一块,这头鹿就算分完了。

接下来是那头巨熊,这头熊要比那只鹿重多了,四个人费了很大一番力气才将它拽上了屠宰的架子。

照例先是放血剥皮开膛破肚,这张熊皮就要比鹿皮差上好多,腹部和胸口的大洞足足有碗口大小,这是肖恩给这头熊留下的礼物。

不过老罗宾根本不嫌弃这张破烂的熊皮,他打算给自己做一条熊皮毯子,在寒冷的科罗拉多慰藉一下自己可怜的老腿。

本森也很眼馋,想去分上一些做一条熊皮的护腿。

熊头砍下来留给艾梅,他要把这个熊头找人好好炮制一下做成标本挂在自己的家里,这个足足有五十磅的脑袋一定会是他最得意的收藏品。

“这个你要吗?”本森拽着灰熊的宝贝问肖恩,看看这个懂神奇医术的家伙怎么说。

但肖恩哪懂这个,在前世鹿是可以养殖捕杀的,所以鹿血鹿茸鹿鞭的功效流传得够多够远。

但是熊这个东西是保护动物,除了知道熊胆是珍贵药材之外,谁知道那玩意到底好用不好用。

“带上吧,反正华人说以形补形。”肖恩想了想,还是把那玩意带上了,实在没有用处也能当个肉菜吃嘛。

肖恩还嘱咐本森将熊胆摘了,这可能是肖恩知道的最值钱的宝贝了。如何炮制这玩意肖恩还是略懂一些,他小心翼翼地接过熊胆,把胆口扎紧,小心剥去胆囊外附着的油脂,取来两片木板轻轻把它夹住压扁。再然后就是回家之后的事情了,他还需要将熊胆挂在通风的地方阴干。

熊胆具有清热解毒、平肝明目、解痉镇静等多重功效,在古代,熊胆被广泛应用于治疗如热病神昏、惊厥抽搐、目赤肿痛等,是一味非常名贵的药材。

只可惜在亚美利加没多少人懂罢了。

一人还分到一条熊腿和熊掌。老本森只是为了吃肉,所以肖恩把十个前爪指甲都要了过来,他要带给塔林·舒,那是一个巨熊的信徒。

他相信万物有灵,如果能击败一头灰熊更能得到熊灵的赞赏和勇气。

同样是一分四半,每匹马又多了近两百磅的重物,这下谁也别想骑马了,只是驮着肉就要比一个人还重了。

而且艾梅的情况也不适合骑马,肖恩他们做了一副临时担架,把艾梅抬下了山。

又是一天一夜,在第二天的下午,他们才又一次看到了那个大大的着着火的拳头招牌,红石镇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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