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04章 回家(1 / 1)鱼没丢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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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完早饭,肖恩就跟着本森和埃里奇去了诊所探望艾梅,他正穿着一身宽松的睡衣趴在诊所的床上,睡衣之下鼓鼓囊囊的,散发着一股刺鼻的盐水味道。下面肯定满是打好的绷带。

艾梅精神不错,正趴在床上写着日记,这几天的经历要比他在西部几年的经历还要精彩,这一切都值得被记录下来,尤其是得到那个巨大的熊头更是让他喜出望外。

尤其是肖恩这个年轻人,沉稳、勇敢、睿智,甚至还非常大方,简直集齐了年轻人的所有优点。

而且他还救了自己的命。

这是個值得结交的年轻人,无关信仰,也无关种族。

“你感觉怎么样?”肖恩将一篮子苹果放到床边。

肖恩也是两辈子第一次去看望一个亚美利加病人,他还是问了本森之后才知道该买些什么。

鲜花和水果是很好的选择,只是在这个小地方,又是个初冬,哪里都没有鲜花可采。只能去杂货店买一些新鲜苹果凑成一个果篮给艾梅送过去。

“我好的不得了。”艾梅将手中的书放下,哈哈大笑,“可惜医生不让我喝酒,要不然昨晚上就参加你们的狂欢了。”

“那你就赶紧好,我给你补上一场宿醉。”

“但是说好了,下次我请。”

在诊所坐了一个多小时之后,肖恩和埃里奇就离开了红石镇,尤其是埃里奇,离开家已经五天了,埃里奇想家了。

肖恩他们的行李装到马上,优哉游哉地回了家。那张完美鹿皮交给了艾梅,等他返回丹佛就能把它卖掉,五个人平分。

他们在石壁那里分开,一南一北各自朝自家牧场策马而去。

虽然是走了五天,肖恩的牧场并没有什么不同,甚至在回去的路上,肖恩就看到了自家的那群牛和之后放牛的蓝尼。

蓝尼也看到了骑马过来的肖恩,他站起身来与肖恩挥挥手,也骑马赶了过去。

“收获怎么样?”

“还不错,又猎到一头灰熊。”

“啊?”

肖恩很喜欢蓝尼的反应。

“记得下次带上我。”蓝尼有些不服气,“我能帮上大忙,而不是在这里铲牛粪。”

“不不不,铲牛粪帮的忙要比打猎更大。”肖恩连忙纠正,小兄弟思想出了问题,他作为老大哥还要多多疏导。

蓝尼是很不错,但他也只是个15岁的小年轻,纵然苦难的生活让他心思缜密,但现在安全又充实的生活又让他放下了那些沉重的东西,又变得活泼起来。

年轻人不喜欢日复一日的工作,他们喜欢的是成就感和新鲜感。哪怕赚不到钱,足够有趣也是很好的。

“一切都等到春天,我们把小牛犊卖了,扩大规模,再招一些人手。那个时候你就有更多的时间来做自己的事情。”肖恩耐心解释,“我答应你的,就一定会做到。”

“我当然相信你,我只是想向你证明一下,我已经长大了,我可以帮的上你的忙。”蓝尼指着肖恩的胸口,“至少这里不会留下这么大的口子。”

肖恩的油蜡皮夹克穿了没一个月又一次被扯出了几个大口子,他把修补衣服的难题交给了红石镇的皮匠,又买了一件厚实的羊皮大衣,和塔林同款,里面带毛的那种。

肖恩此刻没有系扣子,包扎的纱布就在外面露着。

肖恩哈哈大笑:“如果单纯是个伤疤,那就是耻辱,但伤疤有了了结,那这就是一个纪念章。”

他也指了指自己的胸口,“它会在我老到足以给孙子们讲故事的时候,还记得21岁的时候猎过一头北美灰熊,如果他们不相信,我就把这几道伤疤露给他们看。”

说话之间,肖恩从衣服口袋里取出了两根巨大的熊爪。

“这就是把我抓伤之后的结果,它被剥皮、拆骨、分肉,连爪子和脑袋都没能留下。”肖恩拽着缰绳到蓝尼身边,把那两个爪子交给蓝尼,“也是送给你的礼物。”

蓝尼继续放牛,肖恩则往家赶去,他手头的那些东西还得赶紧处理了,不然在这个没有冰箱的时代,他的那些肉真的就要臭了。

今年冬天已经要学着前世的东三省做几个天然大冰箱,把肉存到明年春天。

回到了家,肖恩把马背上的行李一件一件地搬回房子,他把肉搬到他特意留的阴干房间里挂起,等他有精力了,把这些肉都做成烟熏风味的腊肉。

那两根熊宝贝和鹿宝贝也挂起来阴干,等干的差不多了,该泡酒泡酒,该保存保存,等老本森和老罗宾不行了,自己再拿着这样的好东西去眼馋他们,想想就有趣。

不过鹿血不能用了,放了三天之后,鹿血腐败了。

熊胆也只能挂在房梁上等阴干,卡农城连个中医都没有,等到它能起作用还不知道要等到猴年马月。

这些东西放完了,肖恩稍微松了口气,看天气已经差不多快中午,肖恩打算取一些鹿肉来犒劳一下在家辛苦工作的塔林和蓝尼。

中午牛犊们是在外面吃草的,他们俩只能一个一个回来吃饭,而且吃完了就要赶紧出去替另一个人,因此做一道快速、美味且能量高的食物是上上之选。

肖恩打算做鹿肉排。

鹿肉排最好选用上腿肉,虽然吃起来有点柴,但搭配上黄油和橄榄油之后,一切都刚刚好。

在做肉排之前,肖恩用厨房尖刀将所有肉眼可见的脂肪一一剔除,鹿肉的脂肪和牛肉不同,牛肉如雪花纹路一般的脂肪能使肉质保持水润,吃起来更美味,但鹿肉的脂肪既不保湿,还很腥膻。

在剔除脂肪之外,肖恩还特别细心地将白色筋膜也一一切除,这能让鹿肉熟的更快,也能提升一下鹿肉的口感。

虽然这一步有些繁杂,但在野外呆了五天之后,再次回归牧场,就算是做这些繁杂的东西都有种别样的爽感。

就好像旅游归来之后,打扫卫生都会变成一种快乐。

把厨房的炉子风门打开又添上新的木柴,炉子就快乐地燃了起来,肖恩哼着歌取出来一个厚的铸铁煎锅,先什么也不放,就在火上把锅先烧热。

中火热锅,锅热后加1至2汤匙橄榄油,耐心等到锅子里的油微微冒烟。

在预热橄榄油的时候,肖恩也要处理一下鹿肉,他将选取的鹿肉切成厚片,两面抹上盐和胡椒。腌制的时机也要选好,太早加盐会导致肉脱水,使它变柴。

没有谁比肖恩更懂烹饪鹿肉。

肖恩的炉子非常给力,不到一分钟,油和锅子的温度已经达到了煎肉的标准,肖恩小心地将鹿肉排放入煎锅,鹿肉遇上油脂之后如同牛奶混进了水中,它们立刻融在了一起,在锅中滋滋作响,

等鹿肉微微焦黄,就再往锅里面加上一小块黄油,黄油融化,倾斜煎锅,使黄油流向鹿肉排,肖恩不停地将黄油淋在肉排表面,让黄油的油脂浸润到鹿肉的内部,这是保证鹿肉鲜嫩多汁的秘诀。

这时候再在黄油里加入一点迷迭香更是让美味提升一个档次的神来之笔。

并不需要经常翻动,只要三四分钟,一面肉就很快成熟,将肉排翻转到另外一面,一直到鹿肉表面焦黄酥脆。

鹿肉煎好之后不要直接食用,再让它多“醒一醒”,五分钟之后食用口感会更好。

趁着这点时间,肖恩赶紧去牧场叫人。

“饭好了!有人愿意和饿肚子的肖恩一起共进午餐的吗?”

肖恩相信在这个有些寒冷的中午,没有人能拒绝一份美味的煎鹿排。

“快开饭吧,老板。蓝尼快饿死啦!”

蓝尼大步流星地走进厨房,将装盘的鹿肉排端到餐厅。

他夸张地抽动着鼻子,简直要把所有的香味统统吸到鼻子中去,“不得不说,您的这道菜真是要比我们在卡农城吃到的肉还要好。”

“那当然,你的老板也是个大厨级别的人物了。”

装盘之后的鹿肉排表皮酥脆,高温煎制下,糖类与蛋白质充分融合,产生的美拉德反应给肉排增加了风味十足的焦褐感和特殊香味,这一下,色,香,味俱全。

而用叉子轻轻按压,混合着橄榄油和黄油的油脂从瘦肉间隙当中轻轻渗出,鹿肉的香气就这样霸道地呈现在蓝尼的鼻子当中。

肉排已经被肖恩逆着纹理切成大块,只需要蓝尼叉起放到嘴里就可以大快朵颐。

咬上一口,肉香在嘴巴里爆裂,浓郁而独特的肉味如龙卷风席卷着他的味蕾,细腻、柔润,风味独特,令蓝尼仿佛直接置身于那片针叶林中。

“太他妈好吃了!老板,我觉得你做的根本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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