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一百零九章 连检察官都不知道的真相(1 / 1)津门小麻花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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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人勇案第一回合庭审很快开始。

这个案子,由于比较简单,所以并没有采取陪审团制。

而是由静冈县裁判所的一名判事担任主审法官。

这名判事,张伟不认识。根据之前裁判所告知的情况,张伟才知道他叫藤泽俊。

他今年大约40岁,面相十分儒雅。

张伟还注意到,旁听席坐着不少记者。

在日大韩民国民团的韩泰宇,也来了。

在开庭前,韩泰宇还专门走过来,给张伟加油打气。

本以为这个案子,一开始会围绕朴人勇的罪行展开。

但检察官近江幸治,却向法庭表达了对张伟身份的质疑。

近江幸治强烈怀疑,张伟能否担任这个案子的辩护士。

他认为,大龟伟律师是本案的证人。根据证人优先性原则,不应当担任这个案子的辩护士。

张伟在辩护人席上,冷冷地看着他表演。

这家伙,看起来比二宫亮一难缠多了。一开始就想给张伟一个下马威。

藤泽俊判事,略一思考,就同意了检察官的请求。

接下来的调查,基本就朝着张伟能否担任辩护人展开。

近江幸治检察官走到朴人勇身边,对他温和地问道,

“请问嫌疑人,在案发之前,你是否与你的辩护士进行了交谈?”

朴人勇不禁看向张伟。藤泽俊和近江幸治顺着他的目光,也看向张伟。

近江幸治以为张伟会以神色或者表情,对朴人勇进行指导。

但是他指望了,张伟并没有做出任何表示。

在近江幸治再次发问之后,朴人勇老实地承认,他确实在案发之前,跟他的律师,也就是大龟伟交谈过。

藤泽俊闻言皱起眉头,如果是这样的话,大龟伟还真不适合担任本案的辩护律师。

近江幸治不时在观察藤泽俊的表情,待看到对方皱眉,他心中一喜。

他听二宫亮一说过,大龟伟是个很难缠的家伙。

只要打掉这个家伙的辩护律师身份,这个案子就赢了第一步。

接下来,他又问朴人勇,在他破坏幡布时,大龟伟有没有在场。

朴人勇回忆了一下,表示他也不清楚。他确实不清楚,因为他当时情绪已经崩溃了。

他哪管得了大龟伟,在不在现场这种小事。

毕竟,大龟伟又不是他爹,不需要他随时操心。

发问完,近江幸治对着法庭总结道:

“因为辩护士大龟伟律师,曾目击本案案发经过,所以,恳请法庭裁定他不能担任本案辩护士。”

“等等!”

藤泽俊正要裁断,张伟站了起来。“请法庭准许我自辩!”

藤泽俊点点头,表示准许。

他走到近江幸治身边,手搭在他的肩膀上,微微用力,对方立即感受到了压力。

“检察官阁下,请问,你的证据,即案发经过的录像,你看了吗?”

近江幸治不知道他什么用意,但是对证据,检察官肯定是烂熟于胸的。

“当然!”近江幸治回答道。

“那很好,”张伟马上抛出第二个问题,“请问在录像中,看到了我的模样吗?”

近江幸治闻言摇头,他似乎已经明白张伟问话的用意了。

“不过,嫌疑人已经供述...”

“嫌疑人没有直接供述,我目击了案发经过,不是吗?“

张伟见他还想狡辩,大声打断道。

他面向法庭朗声道:“法庭,根据刚才我跟检察官的谈话可知,检察官目前没有任何证据证明,我目击了案发经过。”

“所以,我不可能成为本案的证人。如果检察官阁下一定要认定,我可以担任证人。”

“那我只能说,根据我的目击,朴人勇并不是本案的嫌疑人。”

“搞破坏的另有其人,而这个人,到现在检察官都没有抓到。”

近江幸治皱了皱眉头,他陷入了两难境地。

如果不让他做辩护律师吧,他在法庭上瞎扯一通。

让他做辩护律师吧,他也很难缠。

总之,有点头疼。

藤泽俊也认识到,如果真的认定大龟伟是证人,不排除他搞出点事情来。

藤泽俊想了想,问道,“大龟伟律师,你真的没有目击案发经过吗?”

“没有。”张伟回答得很干脆。

任何没有证据证明的事,在法律上就视为不存在。

张伟秉持了证据证明原则。

“鉴于检方没有提供任何大龟伟律师,目击案发经过的证据,本庭裁定大龟伟律师可以担任辩护士。”

近江幸治闻言腾地站了起来,“法庭,鉴于大龟伟律师的身份存疑,我请求给予更多举证时间。”

藤泽俊再次皱起眉头,“你没有听到我刚才的话吗?”

近江幸治认识到,他已经惹得藤泽俊不快,于是悻悻地坐下,不再纠缠这个问题。

检察官第一回合的进攻,被张伟完全抵消。

坐在旁听席的韩泰宇,不禁点点头。这个律师,还是有两把刷子的。

虽然贵是贵了点,但物有所值。

见第一个回合的攻击没有起效,近江幸治马上打出了第二拳。

他申请了一个叫小坂晃一的证人出庭作证。

根据证人陈述,朴人勇是他的员工,在他开的拉面店里打工。

但是因为朴人勇偷懒耍滑,案发那天他开除了朴人勇。

近江幸治走到证人身边询问道:

“小坂先生,你是在什么时候,用什么方式通知嫌疑人,他被开除了?”

“大概是6月20日的上午十点左右,我给他打过电话,告诉他他被开除了。”

近江幸治点点头,他向着法庭道:“证人的陈述,可以解释为什么嫌疑人当时会破坏文物。”

“原因就是他被开除,所以心生恨意。”

听到这里,张伟坐不住了。他站起来反对道:

“事情的真相,根本不是检察官阁下说的那样。”

“也许,当天我的当事人,因为被开除,而产生了情绪的波动。”

“也许,他并没有那么愤怒。事实上,每天被开除的人很多,很少有人会作出不恰当的事。”

“所以,检察官的证人,不过是提供了一种解释。这种解释看似合理,但是却并不是真相。”

“真相,往往隐藏在错误的假象之后,有时候,甚至是高明的检察官,也无法发觉。”

张伟暗戳戳地diss了一下检察官。他继续说道:

“我将向法庭举证证明,我的当事人因为对历史有执念,作出了言论表达的行为。”

“嗯!这就是我的观点,我的当事人并不是在实施破坏,而是表达言论!”

“霓虹宪法第21条规定,有关言论或其他一切的表现自由,应予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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