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天时间,陆瑾各方面都得到提升。
尤其是可以催发剑炁,比手枪还好使。
灵魂攻击凶悍,一旦中招就得硬抗,扛不住就是死。
江湖追杀令的消息他也听闻,只要交出剑符,便可既往不咎,否则杀无赦。
开什么玩笑,哪有到手的金山拱手送人的,想都别想。
他如今的实力,短时间无法快速提升,得想办法突破逆生二重,到时候无惧风雨。
“什么,你要离开?”
当穆清影听到他要走的消息,差点急哭了。
“是啊,我还有更重要的事。”
“什么事,我陪你一起。”
“不行,你太弱了,外面到处是想杀我的,太危险了。”
听到说自己弱,穆清影很不服气,“我哪里弱,我可是女剑仙。”
大师连忙劝说,可妹子不服,硬要跟陆瑾比试比试。
第一次,紫郢剑还没出鞘,就被一招制服。
“这次不算,再来。”
第二次,紫郢剑出鞘了,却找不到对方身影,又被一招制敌。
大师看的直摇头,闺女太菜了,白瞎了剑仙传承。
“你不许隐身,堂堂正正打一次。”
“好。”
第三次,陆瑾开启雷霆之体,不停变向,紫郢剑都追不上他,妹子又输了。
“妹子姐,你太弱了,我要是想杀你,有一百种方式。”
穆清影终于忍不住了,哇一声哭出来,蹲在地上哇哇直哭。
她不是输不起,是嫌自己太弱,帮不了心上人。
“乖,好好修炼,等你强大了,咱们一起仗剑闯天涯。”
陆瑾轻轻抚摸着她的秀发,不是妹子弱,是他太克制她了。
妹子现在只学了个皮毛,连自己都保护不了,还怎么杀敌。
当晚,父女俩给陆瑾践行,这一夜,妹子喝了需多酒。
她第一次发现,喝酒能缓解痛楚,至少醉了,就不会太想念某人。
从这天起,她迷恋上了喝酒,尤其独爱桃花酒,每年桃花开的时候,就越发思念某人。
第二天早上,陆瑾不辞而别,穆清影偷偷站在大门口,泪水迷糊了双眼。
我一定会变强,一定要陪你仗剑走天涯,你一定要活着啊。
大师站在窗边叹息,陆瑾离开是对的,现在满江湖都在寻他,跟他一起太危险了。
离开也是一种保护,闺女也懂,可就是舍不得。
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
当天,父女俩隐居深山,开启了苦修之路,大师也钻研符箓真解,想走出一条不同的路。
……
……
如今整个江湖,都在追杀四人,陆瑾荣登榜首。
首先他无名无派,属于软柿子好欺负。
其次,他不但得到剑符,还得到邪剑仙的宝藏。
苑金贵亲自透露消息,黑色扳指有各种武林绝学,法器秘典,还有清廷的宝藏等等。
长鸣野干被陆瑾废了一条胳膊,对他恨之入骨,不死不休那种。
这货打不过,就使劲拱火,各种胡编乱造,把老陆架在火上烤。
甚至还编造他勾结血衣卫首领,坑死了上千无辜的人。
许多人不分青红皂白,信以为真,满世界寻他,要砍死老陆。
最惨的要数丰平,明明是剑符自己跑到他手里的,你们凭什么追杀我。
被追杀时鲜血落在剑符上,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
更是得到火系功法《涅槃焚天诀》。
这门功法非常神奇,如同凤凰涅槃一般,火焰会不断发生蜕变,焚烧万物,威能滔天。
可前提是,你得给他时间猥琐发育,丰平的时间不是在逃命,就是在逃命的路上。
至于交出剑符,想都别想。
天大的机缘,一步登天的机会,谁放弃能后悔一辈子。
幸好有速成的朱雀焚天剑符,让丰平战力飙升,不然怕是顶不住了。
至于无根生和金得隆,两个恶势力头头,活的很滋润。
只要不是左若童、张静清这个级别的亲自追杀,两人都能应付。
四人中,只有丰平在挨揍,实惨。
陆瑾使用易容术,再次改头换面,变成了一个低调哥,穿衣风格也换了,跟之前判若两人。
甚至大摇大摆走在人群中,都没人认得出他。
有邪剑仙的储物扳指,带东西方便多了,各种好吃的往里塞,麻麻再也不怕我饿肚子了。
他现在的目标就是尽快突破逆生二重,让自己战力大涨,应对之后的危机。
被全天下追杀,哥们这待遇杠杠滴,怎一个爽子了得。
“师傅不会追杀我吧?”
老陆忍不住笑了,左若童若是追杀他,那就搞笑了。
以他现在逃命的本事,应该能逃掉,隐身遁地瞬移,还有雷电加速,自诩逃命小王子。
离开那晚,大师透露了一个惊人消息,丰平得到的剑符,应该能帮他加速修炼逆生三重。
“涅槃焚天诀的火焰可烧融万物,却又蕴含生机,配合长生诀,可以让你快速炁化骨骼内脏。”
陆瑾当时都懵了,连忙追问消息是否属实。
大师摇头,这一切都是他推测出来的,又属于理论。
这老头绝对是理论之王,就喜欢瞎钻研。
“去找丰平,去夺火剑符。”
丰平跟他关系不错,杀人夺宝这种事,真不好意思向熟人下手。
但如果只夺宝,还是可以搞搞滴。
如今四人中,就丰平属于最软的柿子,也最好找寻。
别看他会火遁,可这小子不会易容,又是一根筋,脑袋上顶两个小辫子,只要不瞎都能认出来。
而且这货嘴馋,躲在深山真找不到,可他偏偏嗜酒好吃,一出现就被人追杀。
很快,他得到一个重大消息,红衣教要攻打火德宗。
金得隆甚至放出狠话,三天内丰平若不赶回来,就血洗火德宗。
消息一出,整个江湖都震惊了。
金得隆胆子太肥了,别人都在找他,还敢攻打火德宗,不怕被围殴吗。
消息是一天前传出来的,陆瑾离上海比较近,当即赶往,准备乘坐飞机去重庆。
火德宗在四川境内,真要是跑过去,能把老陆累成狗。
这年头坐飞机绝对是奢侈中的奢侈,但咱陆少爷不差钱,储物扳指里面有许多金条呢。
来不及欣赏大上海的繁华,他直接来到机场。
售票处,当老陆拿出一块金条时,售票员都呆住了,周围的人也呆住了。
好家伙,第一次见有人用金条买飞机票。
“先生,我们这只收大洋,不收金条。”
售票妹子知道金条肯定是赚翻了,可她不敢破坏规矩,怕丢工作。
“没事,你可以用金条换大洋,剩下的就当跑腿费。”
陆瑾摆摆手,不差钱,有金条,任性。
“这……不合规矩。”
妹子万分为难,到底是要还是不要呢?
“我来换!”
一个悦耳的声音响起,一位打扮时髦洋气的漂亮女子,脚踩高跟鞋,哒哒哒的走过来。
她身材相当哇塞,尤其是那一双大白腿,比老陆命都长。
周围几个汉子眼睛都直了,忍不住惊呼:
“蓝小蝶,她是歌星蓝小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