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十章辞别家乡(1 / 1)令狐南宇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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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日后,万新记门口,一辆马车,车上全都是父母为光耀准备的行李,看着车上摆的满满当当的行李,吃、穿、住、用、行样样都有,光耀都怀疑这是不是准备搬家。

心里感慨,想起了前世之中网络里的一段话“妈!我这是去北京!不是去北大荒!”光耀苦笑着摇头。

接过母亲递过来的最后一个包裹,看了一眼,几件叠的整整齐齐的黑色长袍跃入眼中,一瞬间前世、今生两个母亲的身影重合在一起。

前世时母亲也是一样,临行前几天总是称量一些毛线,晚上靠在床头,一下一下的给自己织着毛衣、围巾,没日没夜的赶工,累了,就靠在床头上眯一会,惊醒后又继续,只是为了能在自己临行前拿给自己。

光耀一时之间觉得心头堵得慌,看着母亲因熬夜而变得红肿的眼睛,用有些颤抖的声音念出一首记忆深刻的诗词

“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

“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

“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

“臭小子!好好的念什么诗,非要把你娘亲弄哭了才甘心。快滚!快滚!看见你就来气,没你在家来气我,我日子过的更舒坦,记得个家里来信!”边骂边转身莫了一把眼泪。

马车开动,光耀在马车上看着父母渐渐远去的身影,忍不住喊了一声

“爹!娘!保重身体啊!”

随后挥了挥手立马就又钻进了马车,不敢再回头去看,怕自己忍不住不走了。

随着太阳升起,再也看不见马车的胡掌柜夫妇,才垂下了高举的手

坐在马车上,将满车的东西收进空间,心中暗暗骂道

“陈实这三个没良心的混蛋,知道小爷我今天启程,也没说来送送小爷,等回来后一定要好好的检验一下他们的修练成果“

正在心里想着这些,马车突然停下,随后,就听见一道有些熟悉的声音

“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过此路,留下买路财。”

光耀奇怪,这才上路多久啊!居然就有人打劫了,这帮强盗胆子可不是一般的大啊!

探出头一看。

“我次奥”光耀当场就喷了

见大路上一前两后,驻立着三匹骏马,当先的一匹骏马之上,陈实正手提大刀,身背着包袱,一脸憨厚的在装十三。

后面两匹骏马之上,完颜兄弟,各自背着包袱,手提长剑,神色得意。

见此情境,光耀“嗖“的一声,就冲了上去,一把抓下了还在装十三的陈实,提起拳头就揍,一边揍一边骂道

“我叫你此山是我开,我叫你留下买路财,我叫你装十三。“”

完颜兄弟见此情境,顿时一脸的深恶痛绝,对陈实展开口诛笔伐。

嬉闹完毕,光耀有点傻眼,赶车的车夫早就跑的没影了,连马车也不要了。

好在不着急赶路,商量一阵之后,由陈实和完颜兄弟轮换赶车,一路游山玩水,往河南而去。

车上,光耀懒洋洋的问道

“都说说把吧!到底是怎么回事,怎么都跟来了。”

赶车的陈实说道

“老大,我爹说,我习武是你撺掇的,现在你想一走了之可不行,叫我这辈子都要赖上你。”

光耀差点喷血,零点大呼老天开眼。

“哪你们呢?”光耀看向完颜兄弟说道

完颜冬正色说道

“我阿爸说,草原上的狼群,只有在头狼的带领下才能纵横四方,离开了头狼的狼群,只是一群凶狠的绵羊,阿爸要我们兄弟一定要跟随你。”

完颜军则是马上从包裹里拿出一把唐刀,献媚的递给光耀,同时说道

“雄鹰有了利爪才能翱翔,猛虎有了爪牙才显凶猛,这是阿爸叫我们兄弟带给老大的礼物。”

光耀接过来一看,刀长三尺二寸,刃长二尺二寸,刃宽一寸,厚二分六,单边开锋,重二斤。

拔出刀鞘一看,一股凶咧之气顿时布满车内,车厢里温度都降低了一些,随手从还在满脸得意的完颜军头上扯下一撮头发,对准刀锋一吹,应声而断。

“老大!为什么要扯我头发?”完颜军捂着头皮委屈的问道。

光耀斜着眼看了他一眼

“怎么?你有意见?我看得起你才扯你的,我怎么不去扯你哥哥的呢?”

零点听见光耀如次无耻的回答,立马就去观察光耀的心是什么颜色去了。

第二日清晨,旭日出生之时,光耀把三人叫进马车,正色说道

“虽然我们不着急赶路,但修练不得荒废,我对此已经有了计划,大家必须依照行事,否则就滚回去,知道吗?”

三人立即正色回应

“老大,你说怎么做就怎么做!”

得到了三人肯定的答复后,光耀装模作样,从包袱里拿出四套特别厚实的长衫,随即说道

“一人一件穿上,以后除开洗澡时,其他时间,包括睡觉是都不得脱下来”

三人觉得奇怪,还是遵照行事,拿起衣服就觉得手中一沉,几乎拿捏不住,仔细一看才知道。

这长衫乃粗布所制,厚实异常,内有夹层,分为密密麻麻的小衣兜,衣兜了里塞满了细细的铁砂,一件衣服少说有近两百来斤,三人虽然奇怪,光耀如何能在包裹里放上四件长衫,但,大家都是聪明之辈,也没人前去询问。

穿上衣服后,只觉得沉重异常,行动十分不便,但,老大已经带头穿上,也只得咬牙穿上,等大家都穿上之后,光耀才说道

“从今日起,赶路时,只留一人在车上赶车,其他的人跟着马车跑步,每隔一个时辰轮换一人赶车。”

说完,光耀率先下车开始跑步,三人一见,只得苦笑一声,由陈实赶车,其他二人下车跑步。

平时每天的早上,四人也有跑步的练习,这衣服虽然重,刚开始时,大家都能承受,跑了接近半个时辰后,开始慢了下来。

平时跑步时,只是背负重物,但这件衣服穿上之后,全身都有压力。

慢慢的,抬脚都成了问题了,全身上下就像是刚从水里捞出来一样,熬过一个时辰换班时,心中第一次觉得,能够去赶车实在是太好了,居然有了狂喜的心情。

而真正开始赶车时,连抬手都困难异常,这才知道,老大把所有的情况都算计进去,根本就无法偷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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