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里克,你在做什么?还不上来!”
“这沼泽是假的。国王的军队肯定就在不远处。”
听到埃里克的话语,贝莱姆下了马,也踩上了沼泽,同样沼泽土陷入一定程度便不再下降了。
“果然是假的,也许我们该通知一下罗贝尔。”
“等等,不着急,我们应该先弄清他们的具体位置,人少有人少的好处,人一多,也许他们就察觉了。”
埃里克大腿猛地用力往下踩了踩,果然踩到了底部。
这个所谓的假沼泽,就是一个装满沼泽土的壕沟。
埃里克稍微用点力,便抽出了大腿。
这些沼泽土虽然才填进去几天,但是由于这几天没有下雨,因此粘稠度并不大。
只是用来装它的壕沟深度还算可以,与这沼泽土搭配起来,还怪唬人。
他继续往前迈去,随即便感受到了底部土壤的坡度,坡度是向上。
很快他便走出这片“沼泽”,到达了对面。
这個假沼泽的宽度相当窄,仅仅只要三四步就可以走过。
只要跨过这个假沼泽壕沟,对面就只有薄薄的一层沼泽土,上面盖着一些灌木和不知名的绿植,它们是简单粗暴地被摘下铺上去的。
显然这是临时弄出来的。
不过光是挖出这么长的浅壕沟,也足以花上好几天的功夫。
“这假沼泽的宽度不大,只要马儿稍微用力,就可以.......”
埃里克刚想要招呼贝莱姆以及骑士们越过来,然而下一刻一阵号角声在森林里响起。
那不是他交给莱夫的号角发出的声音,是.......
“是罗贝尔的号角!城门开了!可恶啊,这下好了,阿尔诺要出尽风头了!”贝莱姆抢先一步说道。
埃里克再次蹚过了那个沼泽,立刻翻身上马。
“恐怕没有那么顺利,希望我们还来得及。”
“等我们赶过去英雄都已经演完主幕了。我们还是查探一下国王的营地在哪,比较合适。”
贝莱姆也蹚过了沼泽,不过他没有立刻上马,他还没有理解埃里克话语中的意思,慢条斯理地擦着自己身上的沼泽土。
这对他来说也许是件好事,至少那股粪便的味道被冲淡了许多。
“你觉得国王专门在这里弄块沼泽地是来这里度假吗?”
“你是说......该死,上帝保佑,愿阿尔诺和罗贝尔别那么倒霉。”贝莱姆赶紧爬上自己的战马。
没有什么时候比起一个军队通过一道城门时,进行袭击更加合适了。
.......
伦敦城外,不远处的灌木丛中。
侦察兵托马斯正摇晃着脑袋,困意在他的脑海里横冲直撞。
他已经一天一夜没有睡觉了。
本来这个侦察岗是由两个人轮流,但是他的搭档菲利蒙今天一直闹肚子,本来今天下午还能够换岗休息一会儿,但是菲利蒙断断续续地跑了五六次厕所。
侦察的工作全赖在他头上了。
托马斯今年已经三十岁了,他在十五岁的时候便出来谋生了,他的第一份工作就是士兵,一直做到现在。
因为是家里幺子的缘故,父亲那微薄的财产,根本分不到他手上,他不会任何手艺,他也不想成为一名佃农,因此他能够选的工作不多,事实上只有士兵这个职业还算体面。
他觉得自己是个幸运的人,十五年的从军生涯,他没有丢掉自己的性命,甚至一条胳膊。
很长一段时间里他只是一个微不足道的低级步兵,前几年走运成为一名不用正面上战场的侦察兵,十五年的军龄让他攒下了一些钱,事实上他离开过军队,但是很快又回来了。
因为他发现自己除了打仗之外的技能外,其他的什么也不会,当然更重要的是他一点也不想成为一名英格兰的佃农。
这十五年英格兰很乱,他效忠的最高主君来来回回换了好几个,托马斯只能够记住他们的名字,他分不清他们之间有什么不同,也不知道他们究竟要做些什么,但是有仗打就代表着他有收入。
尽管托马斯知道打仗不是一件好事。
不一会儿他身后的灌木丛动了动,作为军人的本能使得托马斯瞬间清醒了过来,握住了手中的长矛对准了身后的灌木丛。
随后一个熟悉的脸庞出现在了他的眼前。
是他的搭档菲利蒙。
托马斯转过了身子,继续看向城门口。
他不打算抱怨,这没有意义。
不是所有人都像他那样幸运,他早就记不清自己截止到目前为止的军旅生涯有多少个搭档了。
“托马斯,你下去休息吧。让我来吧。今天真是不好意思,我可能吃坏什么东西了。”
“我没有那么累。你难受的话,你可以躺一会儿。我上次都和你说过了,那群骑士老爷的东西没有那么好吃,就算是要扔掉的食物,他们也不喜欢我们去捡着吃。”
“还不是给我们准备的黑面包里掺了太多的木屑。我现在嘴里全是那种味道,那些军需官干脆让我们啃木头得了。这样他们就可以往自己的口袋里塞更多的钱。”
菲利蒙躺了下来。
“这些话,你在我面前说说就得了。”
“这当然知道,我就想抱怨抱怨。那群骑士老爷无论怎么样都有人赎,喝着麦芽酒,唱着歌就把仗打了。
唉,我们可怜呐,像我们这种小兵,战场上死了也就死了,没有人会在意。
工作多,薪水低,别人休假,我们全勤,钱少事多,离家远,不过好在我们不用交地税,因为我们根本买不起地。
托马斯,你说我们为什么要成为一名士兵。”
“因为比起被杀还是杀别人比较好,而且还能够攒点钱,这几年英格兰不太平。”
“是啊,这群贵族总有一堆理由要打仗。这次是因为什么来着。”
“好像是国王的儿子要当国王什么的。”
“是我记错了吗?那上次是因为什么来着。”
“是上上代国王的堂侄要当国王。”
“那上上次呢。”
“是上上代国王的内兄要当国王。”
“那上上上次呢。”
“是上上代国王的岳父要当国王。”
“唉,突然感觉这仗打得特没劲。我们整天就为了这帮贵族的家事在流血。当个贵族不就行了吗?明明他们已经衣食无忧了,为什么非要当国王,你说这帮贵族是不是傻.......”
菲利蒙话还没有说完,托马斯就对他做了一个噤声的手势。
视线透过灌木丛,伦敦城外的吊桥不知何时放了下来。
就在吊桥放下的一瞬间,一队骑士从一旁的森林里窜了出来,举着火把,驱使着战马向着城内奔去。
城门上的守军发现了骑士,以弩箭回击。
然而骑士只是先锋队,紧接着密密麻麻的弩兵和长矛兵从森林中紧跟而出,与城门上的守军对射了起来,掩护骑士进入伦敦城。
一部分长矛兵和弩兵也紧随着骑士想要冲入城中,只是因为他们没有马匹,加上守军的骚扰要慢上许多。
“莪们得去报告给国王。”
托马斯起身,往身后的灌木丛跑去,只是他还没有穿过灌木丛,便停住了脚步。
几百名骑士举着火把就停在他的身前,最中央的是一个挺着大肚子的中年人,他的头盔上嵌着王冠,他完全没有看托马斯,他正在和他身旁的贵族说着托马斯听不懂的语言。
没有人在意托马斯,仿佛托马斯根本不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