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暗的静室中,毫无一丝亮光,只能听到两人的对话声。
“吴州的信件你也看过了,我已飞鸽传书于魏林,邀他前来府中,至于迅哥儿便交给你了,下得了手吗?”
一句话后,只剩下沉默,过了好一会儿,才有一道如金属摩擦的刺耳声音打破了室内针落可闻的寂静。
“方迅就交于我与飞燕吧!”
外界春风吹拂,但静室内二人皆是沉默冷冽好似铁石,带起一阵森寒肃杀之气。
沉默半响,终于一阵脚步声响,就见一道修长匀称的身影,迈着沉重的步走到了屋外的院落之中。
哗啦啦——
天空忽然乌云大作,一阵细雨连绵。
就见雨点打在了一张青面獠牙的青铜鬼面上,正是黑水渊的七杀使。
七杀使静静站于雨中,任由风吹雨打也不动弹,面具下的那张脸也不知道是什么表情。
站了良久,他才纵身一跃,身影消失于院中。
‘迅哥儿,不要怪我,谁叫你与魏世伯威胁到了飞燕呢,以后每年头七,我都会带上好酒好肉去你坟前祭奠的。’
......
山中蒙蒙细雨,带起阵阵自然腥土气息。
在回廊山外围有座恶狼峰,恶狼峰上有座恶狼寨。
恶狼寨外,一阵马蹄声响起,就见五十几人正纵马向半山腰的山寨奔来。
恶狼寨大当家郑晓,生得膀大腰圆,脸上满是横肉,还有一道斜下的刀疤为其增添了几分狰狞。
“吁——”
郑晓拉住缰绳,看着紧闭的寨门一阵皱眉,不耐烦的喝道:“都是干什么吃的,没看到老子和兄弟们在外面被雨淋,还不赶紧开门!”
雨虽然不大,但他们也不愿一直待在雨中。
但寨门那边却是寂静无声,没有任何回应。
郑晓顿时心中一阵怒火上涌,刚要喝骂时,忽然身侧一名麻脸青年脸色凝重道:“大哥,有血腥味,小心些!”
麻脸青年正是一个多月前,金蝉脱壳摆脱了黑水渊的雷青。
就算是戴上人皮面具乔装打扮了一番,也不敢去山外县府中公开露面,索性就直接落草,投了这家恶狼寨。
凭借一身实力,当上了恶狼寨三当家。
而郑晓听了他的话之后也冷静了下来,看着眼前一片死寂的寨子,也感觉到了一丝不对。
打了手势后,所有山匪都二话不说,拔出刀剑凝神以待。
一众人下马,小心翼翼地走到寨门前,郑晓一挥手,马上就有二人上前推门。
一阵吱呀后,寨门被缓缓推开,郑晓心中一惊,寨门没有被横木拴上,只是一推就开了,果然有问题!
所有人都凝神静气,在郑晓带领下小心翼翼的前行。
一进入寨内,就看到三具尸体倒在血泊之中,郑晓心中怒火冲天。
但他还保持着冷静,依然带领手下小心前行。
而一旁的雷青的心里咯噔一声,涌现出一阵不好的预感。
‘遭!莫不是有大侠来替天行道了,得找个机会风紧扯呼!’
这么想着的时候他脚步也不由得放慢了几分,不知不觉人便从队伍前列来到了后段。
一路上众人就看到十几具倒在血泊中的尸体,死相凄惨。
雷青心中也越来越紧张,直到郑晓进入山寨聚义堂后,位于堂外的他看了一眼后毫不犹豫的向后退去。
也不知是不是因为之前的经历,让他专门在轻功上下了一番苦功,整個人都轻手轻脚,竟没有惊动任何一名山匪。
所有人都被堂内自己看到的一幕惊得说不出话来,没有注意到雷青的离去。
就见一名黑袍青年斜靠在大当家虎皮座椅上,右手拄着下巴,似是在思考着什么,五十几名山匪来到聚义堂门口,他都懒得再看一眼。
厅堂前,还有两道身影,站在残尸遍地的血泊之中。
其中一名面容憨厚的青年。
另一名国色天香的少女,身着大红霓裳,持着一把雪亮的长剑,手中一块白布细细的擦拭,白布上还可以看到鲜红的血渍。
正是方迅、东方缺、燕明三人。
三人杀入山寨时,刚好郑晓这个大当家还在外面‘做生意’,便先干掉寨内二当家与一众留守人员,在聚义堂中等对方回来。
听到郑晓等人的脚步声后,东方缺微微抬头,笑容如百花绽放。
“你们真是慢,我还在等着替天行道呢......”
说话间,还似有所觉的望了悄悄后退准备将众人护至身前的雷青一眼。
刹那间,雷青心中警铃大作,脚步不由得更快了。
‘苦也!怎么就是迅哥儿来替天行道了!’
此时郑晓心中也是一阵惊怖,就算东方缺那清脆如黄莺的天籁之音他也没心情去仔细欣赏。
在聚义堂内一众尸体中,他看到了同为先天通脉,与自己实力不分伯仲的二当家,就见二当家尸体完整,只有脖颈一道细小的伤口。
他只觉一股凉气从脚底板冲到了天灵盖。
“三个黄口小儿,毛都没长齐,就敢学人行侠仗义,兄弟们给老子上,为二当家报仇!!!!”
刷的一下,所有人山匪顿时血涌上脑,拿着兵器就向场中二人杀去。
但郑晓却趁着其他人都冲上时,毫不犹豫地转身便跑。
他第一眼就看到了方迅腰间的宝剑剑格上的追魂二字,还不至于孤陋寡闻到不清楚追魂剑是方迅的佩剑。
不管对方是不是黑手剑方迅,他都不敢去赌,这种敌人傻子才会去想报仇的事情,肯定是先跑再说其他!
郑晓一个闪身窜出聚义堂,体内真气涌动运转轻功,脚底如抹了油一般,眨眼间便又窜出了三丈距离。
“啊——”
忽然身后响起一声声惨叫,郑晓心中一抖,但却没有回头,只是逃窜的速度又快了一些。
但下一刻,眼前红影一闪,就听铛的一声,郑晓手中单刀落地,跟着身子晃了几晃,张大了口倒在地上,再也没有动弹了。
就见东方缺身影站于前方,手中早已被染红的白布轻轻擦拭着剑尖。
再看郑晓眉心处多了一道细小的伤口,端的是杀人不见血。
东方缺目光又望向寨门外,就见一道身影已经翻上马疯狂奔逃。
雷青敢发誓,自己自打娘胎中出生以来,从来都没有跑的这么快过。
别的山匪不清楚迅哥儿的实力,他是一清二楚的。
就算人再多,只要没有能与之匹敌的高手压阵,对于迅哥儿来说也只是一群土鸡瓦狗!
东方缺看着雷青疯狂逃窜的身影不由得一阵失笑,这种见到他们就跑的奇葩直接让他乐了。
正当他准备追出时,耳边方迅的声音忽然响起。
“不用追了,那是雷青,既然他这么知趣,就放他一马吧。”
东方缺听后咂了咂嘴,收剑入鞘,目光又望向聚义堂内。
就见金光大作,燕明变身成金人正在大杀特杀。
手上混元掌功夫已经练出了火候,仗着自己金刚不坏冲杀于山匪群中,刀剑砍在他身上只能听到一阵叮叮铛铛声。
燕明一掌一个,但凡中了他混元掌的山匪,无不胸膛塌陷,尸体吐血飞出。
有山匪心中震怖想要逃命,但都被外面的东方缺一剑结果了。
不多时,五十几名山匪便无一活口,燕明也被染成了一个血人,东方缺又将长剑反复擦拭,一张白布生生的变成了红布。
此时东方缺也回到了堂内,外面还下着雨,眼看雨势渐大,他可不想被淋成落汤鸡。
而坐在大当家座椅上的方迅终于抬起了头,看了看外面细雨连绵的天色,又看了看一身血腥的燕明。
“洗一洗,休息一晚,我们明天再去下一家!”
同一时间,山寨外,雷青跳上一匹马便于雨中拼命的逃窜。
一路奔行了十几里后,才心有余悸的舒了口气。
‘真是倒霉,看来三百里内的寨子都不能待了,还是去投靠更深处的那些大寨吧!’
这么想着的时候,手中马鞭依然不停,马儿被抽的用尽了浑身力气疯狂奔腾,向着回廊山深处方向奔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