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239章 若敢来犯,必叫你大败而归!(1 / 1)贫道爱烫头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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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思衡换上一套铠甲。

这是龟兹珍藏的全身铠甲,由上代龟兹国王,召集西域二百三十九位高手工匠用无数珍贵奇铁打造而成。

刀枪不入、水火不侵、冬暖夏凉。

据说这是根据墨家机关残图,仿照项羽的七海蛟龙甲制造出来的。

优点是不会影响行动力,出招收招轻松随意,和穿着便服差不多。

缺点是这套盔甲太过完美,在制作盔甲的时候,工匠们是按照完美的体态去制作的,龟兹国王沉迷酒色,身体肥硕宽大,根本穿不进这套盔甲。

护体宝衣对于体态是有要求的。

比如双儿贴身穿着的宝衣,如果拿给大欢喜女菩萨,只能做半边肚兜,或者做个口罩,大欢喜女菩萨的宝衣,足够给双儿做一套过冬的厚被褥。

这就看出和尚道士的智慧。

袈裟不太在乎大小,哪怕两人身形天差地别,比如姚明和郭敬明,也可以凑合着穿,大不了多卷三五层。

道袍本就是宽袍大袖,只要身材差距没有达到双儿和唐竹权的地步,都可以换着穿,道士大多清癯瘦弱,一座道观的道士,差不多能共享道袍。

江湖武者有没有这种宝衣?

当然有。

一种是金丝锁子甲,只要把锁链勾连之处解开,就是一个大长条,然后再裹在身上,大了就多裹半圈,小了就包裹住前半边,后半边穿上绳子。

一种是披风,什么人都能穿,萧思衡的披风给唐竹权穿上绝无问题,除了大欢喜女菩萨那种怪物,披风基本上是能共用的,只是美丑各有不同。

铠甲,尤其是这种贴身铠甲,还是耗费重金打造的贴身铠甲……

根据天机阁的记载,这种物品一般不会属于原主人,要么当场被抢走,要么留在仓库内,等到主人到来。

说人话就是,这套铠甲属于主角光环体系中的“神兵奇遇”。

神兵宝甲,有德者得之。

萧思衡觉得自己就是有德之人。

这是唐竹权、楚留香等损友,亲自盖章认证过的,就连疯疯癫癫、邪里邪气的岳丈,对此也是非常认同。

练斌甚至表示过,萧思衡做事太过于正派,很容易被阴险小人算计。

萧思衡现在非常遵守规矩。

拿了人家这么多的好处,自然需要出几分力气,龟兹国怎么样,萧思衡不是特别关心,但石观音必须死!

石观音的魔窟必须彻底覆灭。

帮助龟兹国王是接受雇佣。

灭杀石观音是遵从自己的本心。

既然无论从理性还是感性,这一战都必须出手,还有什么可说的?

灼热气血滚滚奔流,萧思衡握住霸王枪的右手,暴起粗蛮的青筋。

雪千寻同样换上一套铠甲。

这是琵琶公主的铠甲,两人的身材差不多,可以凑活着穿,雪千寻觉得胸前略有些紧,后胯略有些松。

琵琶公主的身材,其实是和琵琶非常类似的,好似水嫩嫩的脆梨。

在某些方面,颇有自傲的本钱。

“你这套铠甲是……”

“琵琶公主喜欢听汉家故事,听说什么锦马超杀得曹操割须弃袍,文鸯在千军万马中七进七出,把司马师的眼珠子给吓掉了,非常崇拜他们,按照史书中的记载,打造了两套铠甲,我穿的这套是文鸯的,头盔是只鸳鸯。”

“马超的盔甲呢?”

“本来想给姐姐的,但姐姐对上阵杀敌没兴趣,便镇守中军大帐。

官人,我和你说啊,姐姐换上一套淡绿色铠甲,又霸道又美观,据说是三国时期,吴国猛将徐盛的款式。

等会儿咱们破敌归来,官人可以左手边抱着姐姐,右手边抱着我。

官人没试过这种滋味儿吧!

我觉得这可比那些侍女服、女先生之类的刺激多了,你觉得呢?”

雪千寻妩媚的看着萧思衡。

萧思衡干咳两声:“回来再说,现在说这些做什么?自古骄兵必败,龟兹国的精锐,还是有些高手的!”

“比如呢?”

“我打听过,有个叫李无花的,刀法非常高明,我亲自对付他。”

“我觉得李无花不会亲临战场,要么坐镇后方,要么找寻机会,突袭刺杀龟兹国王,强抢极乐之星。”

“这是霓裳告诉你的吧?”

“姐姐对我说了一句话。”

“什么话?”

“若敢来犯,必叫他大败而归!”

雪千寻英气勃勃的抬起头。

萧思衡打趣道:“霓裳想让李无花大败而归,千寻应该做什么?”

“力摧敌阵,如视天光破云!”

“给我想好口号了么?”

“想好了。”

“是什么?”

“杀~~~~”

……

“老伙计,等着急了吧!”

萧思衡轻轻抚摸老酒的鬃毛。

老酒满是杀气的看向前方。

老酒是血统高贵的宝马良驹,是性子最烈的儿马,平日里饮酒作乐,四处勾搭小母马,如今即将上战场,鬃毛高高的竖起来,好似愤怒的狮王。

战马的血液开始燃烧。

它甚至比萧思衡更加兴奋。

前蹄轻轻的刨着沙子,鼻孔喷出灼热的烟气,被大漠的冷风一吹,螺旋着飞上天,最终在半空消散无踪。

萧思衡单手举起霸王枪,身侧是整装待发的雪千寻,高立,唐竹权,再往后则是龟兹国的精锐护卫,琵琶公主颇为果决,把这些人交给萧思衡。

然后,萧思衡表示:“虽然我略懂很多事情,但真心不懂打仗!”

琵琶公主表示:“我也不懂,大家其实都不懂,萧大侠武功高强,带着他们向前冲就可以了,您放心,这些都是龟兹精锐,不会伤到自己人!”

萧思衡:(((;???;)))

真是优秀的匹配机制!

我觉得你们应该给玉罗刹磕一个。

没有西域魔教挡住魔师宫,再加上西域隐修的高手,恐怕蒙元铁骑早就南下狩猎,把西域彻底吞入腹中。

对了,当年思汉飞打过一次。

进军速度≈赶路速度!

蒙元直接向西扩充数百里,抓捕奴隶不计其数,掳掠财物金山银海。

若非蒙元内部出现倾轧,思汉飞由于战功彪炳,惨遭牵连,或许西域这些武林势力,已经被蒙元铁骑踏平。

当然,也可能是思汉飞觉得,踏平西域不能快速获得巨量利益,不如继续向西进发,而不是向南,蒙元需要的是肥美草场,而不是一堆堆黄沙。

李无花自幼熟读兵书,自认为对兵法颇为精熟,此前掀起叛乱,确实是百战百胜,打的国王亲卫狼奔豸突。

此次夜间突袭,李无花已经做好充足的准备,自信能够吓退……

我勒个去!

这是什么怪物!

在李无花惊骇的目光中,一杆霸王枪好似乌龙,闪烁着惨烈的寒光,周围士卒如天女散花,被轰到半空。

龟兹勇士跟在萧思衡身后,挥舞着枪矛向敌人杀去,萧思衡好似剪刀,轻松撕开敌人的军阵,他们唯一的任务就是跟随冲锋,机械的出枪收枪。

先前战无不胜的叛军,此刻好似餐桌上的烤全羊,被切割成小块,被一口口吃下去,无法组织任何反击。

临死的哀嚎,战马的嘶吼,让人的耳膜疼痛不已,火光从四周亮起,琵琶公主做了几个深呼吸,指挥着他们仅有的弓箭手,放箭支持勇士冲锋。

红彤彤的血液在战场上泼洒,朦胧的月光笼罩着大漠,整片沙漠被映衬得鬼气森森,好似到了幽冥鬼蜮。

战争如炼狱。

萧思衡手握霸王枪,如霸王再世。

枪尖透着寒光,仿佛能够刺穿敌人的三魂七魄,老酒癫狂嘶吼,每踏出一步,都能踏碎敌人抵抗的勇气。

枪如龙吟。

敌人如割麦子一般倒下,枪锋在战场上掀起一阵阵死亡的呼啸。

萧思衡气血翻腾,烽火狼烟,每一枪都仿佛蕴含雷霆万钧之力,仿佛能洞穿一切虚伪与矫饰,唯有最真实、最直接的生死,唯有一片血色寒芒。

龟兹军队原本士气低落,若非有国王的重金赏赐,怕是早就溃散,如今气势如虹,勇武倍增,人人争先。

冲锋陷阵,不仅是的武艺对决,更是智慧的机变,是勇气的赞歌。

萧思衡眼中闪过森然血色,洞虚之瞳被催动到了极限,敏锐地察觉敌人军阵的破绽,避强击弱,撕碎阵型,一人一枪一马,却有马踏联营神威。

雪千寻眼中满是爱意。

她不喜欢手无缚鸡之力、只会之乎者也的书生,她喜欢勇猛武士,喜欢纵横捭阖、所向披靡的英雄豪杰。

她喜欢强壮的,有力的,甚至是粗鲁的,蛮横的,她觉得自己的血液随之而燃烧,散发出灼热的气息,朱红枪缨如熊熊烈火,顷刻间烽火燎原。

龟兹国的士卒并不精锐,至少不如萧思衡见过的士卒精锐,毕竟,萧思衡见识过的是满清禁军、岳家军。

按理来说,这样的军队,面对萧思衡这种高手,应该是一触即溃。

更别说萧思衡并非单枪匹马,身旁有雪千寻、唐竹权、高立持枪相随,背后有龟兹御林军,开战不足半炷香,这队袭营的兵马,伤亡超过两成。

这么大的伤亡,为何没有溃逃?

因为他们是叛军。

造反的结果只有两个,要么黄袍加身坐上龙椅,要么被人千刀万剐。

士卒可以投降,将领呢?

就算国王表示既往不咎,这些将领会相信么?所谓的既往不咎,实际上就是暂时没有力量,只能好言安抚,等到羽翼丰满,立刻就会秋后算账。

将领为了活命,只能拼尽一切激励士卒的士气,期盼能够杀死国王。

这些人心中暗暗后悔!

马勒戈壁!

我真是被猪油蒙了心!

怎么就听了李无花的鬼话?

萧思衡挥枪示意,四人分开,各自带领数十精兵冲锋,重要的不是造成多少杀伤,而是搅乱局势,制造混乱,让敌人士气低落,最终崩溃逃亡。

叛军将领再怎么封官许愿,再怎么凶悍霸道,终归都是有极限的。

他们没有满清蒙元的勇悍,没有岳家军的军规军纪,士卒当兵,大多是想吃饱饭,对叛乱之事懵懵懂懂。

没有危险的时候无所谓,他们为了拿到上司的赏赐,敢打顺风仗。

有危险的时候,一个绝世杀神举着霸王枪冲过来的时候,黑白无常拿着生死簿勾魂夺命的时候,无论叛军将领许下多少承诺,全都变成一句话:

一个月才几百铜板,玩什么命啊!

“轰!”

霸王枪横扫千军,周围七八个叛军士卒被扫飞出去,老酒前蹄落下,踩碎不知多少骨头,士卒们惊恐不已,向着两侧散开,主动让开一条道路。

萧思衡摸摸身上的盔甲,心说拿了人家好处,要让人觉得物超所值。

以前羡慕“冲阵斩将”,怎奈一直都没什么机会,如今定然要来一次,抬头向前看去,发现一个叛军将领。

在将领恐惧的目光中,萧思衡人马合一,老酒化身为一道乌光,利箭般飞冲过去,老酒不擅长短距离冲刺,那是和踏云乌骓比,经过皇甫端培养,充分激发出血统,老酒冲锋并不慢。

毕竟,根据皇甫端考证,老酒先祖可能是传说中的麒麟血脉良驹“一字墨雕板肋赖麒麟”,比这更优良的,只有传说中的龙马血脉,赤兔神驹。

电光火石间,萧思衡挥枪扫飞周围全部士卒,左手轻轻一抓,满脸绝望的叛军将领,被萧思衡生擒回去。

琵琶公主简直看呆了,恨不得抽自己两个耳光,暗骂自己眼拙,不认识真正的英豪,竟然觉得萧思衡是抱练霓裳大腿的小白脸,现在才知道,雪千寻对萧思衡的称赞,完全属于写实。

这些劫营的叛军,甚至不能激发萧思衡的实力,萧思衡气息平缓,依旧生龙活虎,似乎能冲杀一天一夜。

……

“刷!”

两道乌光刺向龟兹国王。

出手的是他高薪雇佣的护卫,他们俩都姓吴,擅长青蛇剑法,江湖人称呼他们为毒蛇剑,他们自称游龙剑。

取这么个名号,却没有被天山派的高手千里追杀,真他娘的好运气。

天山派在这方面确实比较大度。

地处偏僻,远离人烟,虽然有七大剑派的名声,却甚少行走江湖,人们只知天山派武功是玄门正宗,只要熬工龄熬到六七十岁,就是一流高手。

天山掌门佩剑,名为游龙剑,楚昭南叛门时盗走,辽东武林大会时,楚昭南被杀死,宝剑被完颜青青带走。

若是这么算的话,天山派确实没资格责问吴家兄弟,除非他们能把掌门佩剑找回来,否则只能自认理亏。

天山派向来讲理。

属于最讲道理的名门大派!

在讲道理、讲江湖规矩方面,就连少林武当,也是远远比不了的!

阿飞双眼微微眯起。

就在乌光临近龟兹国王时,阿飞骤然拔剑出鞘,寒光一闪而过,吴家兄弟捂着喉咙,软软的倒在地上。

他们先前以为阿飞徒有虚名。

现在明白了。

阿飞在宴席上说的话都是真的。

他确实只会杀人,不懂论武!

龟兹国王惊慌失措的说道:“劳烦壮士把尸体扔出去,小王最怕死人,这是给壮士的酬金,多谢壮士救命,等我打开龟兹宝库,愿赠三把宝剑!”

阿飞挥手把尸体扔了出去,暗暗盘算家里的兄弟缺什么东西。

然后发现,玄心正宗福利太好,敲竹杠的机会近在眼前,他却不知道应该敲诈什么,只得说道:“我有个兄长喜欢枪法,我想送给他一杆长枪。”

“包在小王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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