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399章 姑娘别怕,我不是什么好人(1 / 1)贫道爱烫头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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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叔,你很厉害啊!”

无心从桌子下边爬出来,露出又萌又甜的笑容,坐在萧思衡对面,自来熟的拿起酒壶,给自己倒了一杯。

不得不说,人和人是不同的。

如果是个面如锅底鼻孔朝天络腮胡须皮肤黝黑的抠脚大汉,抢萧思衡的烤串美酒,萧思衡肯定毫不犹豫的把他顺着窗户扔出去,摔他个大马趴。

如果是个声音甜美笑容软萌容貌清秀可爱像是小白兔的萌妹子,萧思衡只会笑笑,然后再给她添两个菜。

气抖冷!

抠脚大汉什么时候才能站起来!

萧思衡笑道:“丫头啊,你随便吃别人的东西,不怕我下毒吗?我看起来文质彬彬,没准是衣冠禽兽呢!”

无心抓起胡饼夹羊肉,随手从怀中掏出三个药瓶,倒在羊肉上面,好似添加作料,随即大口的吃了起来。

“这瓶药叫续命神仙五毒散,吃起来比较麻,这瓶药叫金蚕蛊毒,吃起来火辣辣的,这瓶药叫神仙半日醉,是我最爱的迷药,入口柔,一线喉。”

无心略带得意的说道:“世上能毒倒我的毒药,我还没见过呢,或许唯有岭南老字号温家才有这个本事!”

萧思衡揉揉她的小脑袋:“既然你这么厉害,为何怕方才那些人?”

无心嘟起嘴巴:“如果是我一个人打他们十几个,我肯定不怕,如果他们十几个人打我,我肯定要逃命!”

说到此处,无心称赞道:“没想到叔叔这么厉害,一句话没说,便把那些坏人都吓跑了,我刚才看到,他们几个逃跑的时候,全都在打哆嗦呢!”

“你怎么知道是我吓跑了他们?”

“因为他们走向这张桌子时,脚步陡然止住,随后再也不敢喧哗,也不敢低头向下看,而是抬着头左顾右盼,好似什么都没看到,小心的逃命。”

“真是个聪明的小丫头。”

萧思衡从腰间拿出酒葫芦:“你来尝尝这个,保管你以前没喝过。”

这是从沙漠之甍带出的猴儿酒。

世间绝不会有比沙漠之甍更好的酿造猴儿酒的环境,也没有比这更香醇的猴儿酒,打开瓶塞,香气四溢,无心抽了抽小鼻子,立刻接过酒葫芦。

萧思衡笑眯眯的看着无心。

这小丫头看起来呆萌,实际上鬼精鬼精的,又活泼又可爱又靠谱,是原剧情中主角团最聪明的人,主角团其余人物的智商与她有鸿沟般的差距。

号称了然如神、算天算地、算无遗策的了如神,被无心轻松看穿,随便略施小计,便揭开了他的真面目。

不仅如此,无心还曾抓住当世最毒毒虫万毒金蟾,配置出效果最强的金蟾霸王酒,主角团被任千行追杀时,她多次投掷毒粉,以毒术提供掩护。

看起来柔柔弱弱的小丫头,却同时担任主角团的智囊、奶妈、牧师,除了武功稍差一些,别的近乎完美。

相比于无心,剧情主角燕藏锋在智慧方面的表现,堪称狗屎一堆。

燕藏锋根本就没有脑子!

燕藏锋有堪比龙傲天的运气,以及与李逵不相上下的“惊世智慧”。

可能比李逵还要稍差一些!

除了运气,一无是处!

了如神忽悠燕藏锋,比泰森打郭敬明更加容易,很难想象,燕藏锋在距离剧情结束只剩十分钟的时候,仍旧被人轻松蒙蔽,对了如神全心全意。

了如神的算无遗策,主要体现在忽悠燕藏锋,其余诸如官御天、任千行之类的全都不信任他,无心更是轻松揭开他的真面目,但是,忽悠燕藏锋,这能叫做聪明吗?这就是忽悠傻子。

骗个铁憨憨,能叫聪明人吗?

有本事去忽悠官御天、任千行!

萧思衡突然问道:“无心,你是怎么得罪的这些人?他们是什么人?我做事很讲道理,我可以帮你做主。”

无心讪笑两声:“我就是看他们胡乱欺负人,把人打的鲜血淋漓,我觉得看不过眼,给他们一把痒痒粉。”

“痒痒粉?还有呢?没用毒?”

“没用毒,就是痒痒粉,我又不是什么杀人魔王,怎么会胡乱杀人?师父给我的剧毒,大部分被我吃了。”

“你师父是不是姓姚?”

“哼!我师父就是大名鼎鼎的医毒双修姚元圣,怎么样,怕了吧?”

无心骄傲的挺起脑袋,好似一只骄傲的小孔雀,得意的耀武扬威。

萧思衡心说可惜了,如果你师父叫姚明月,钻桌子的就该是我了。

姚元圣?

还真是有几分缘分。

“首先,你不是杀人魔王,但我是杀人魔王,在江湖中凶名昭著。

其次,就算你师父来了,也决然不敢对我动手,不信你可以他写封信,问问他此生遭遇过的最大的麻烦。

那个‘麻烦’是我岳丈。

第三,我教你一个道理,不要轻易相信男人的话,尤其是容貌英俊、文质彬彬的男人,这些人看似文雅,实则多是衣冠禽兽,我属于荒古凶兽。

第四,难道你不觉得头晕吗?”

萧思衡眼中闪过逗趣儿的光芒。

萧思衡当然不会对一个冰雪可爱的小丫头用迷药,就算用迷药,以无心的毒术修为,毒药迷药毫无效果。

那么,该如何让她昏过去呢?

当然是——醉酒!

猴儿酒清冽香甜、果味浓郁,喝起来香香甜甜,很像果汁,不像酒水,但后劲极大,爆发起来极为剧烈。

莫说无心这种小丫头,就连唐竹权那个酒鬼,也被喝的头晕脑胀。

唐竹权在沙漠之甍做过实验,如果他一次性喝二十斤猴儿酒,就会陷入到醉酒状态,持续时间约莫一夜。

如果一次性喝三十斤,效果会持续一天时间,并且伴随头疼脑热、四肢乏力等症状,需要有人推宫过血。

唐竹权自幼泡在酒缸,酒量堪称天下第一,尚且挡不住猴儿酒的后劲,无心没见过猴儿酒,贪嘴偷喝,半葫芦猴儿酒下肚,脑子变得晕乎乎的。

看向萧思衡,眼前满是重影。

眼花耳热,越来越晕。

“你……哎呀……”

“下次不要接陌生人的食物。”

萧思衡伸手一抓,从窗外的力本那里抓来一根竹杠,挑起无心,好似打猎归来的猎人,大步去往城主府。

力本丢了竹杠,正觉得奇怪,忽然发现怀中多了两只肥美的烧鸡。

这特么是见鬼了吗?

竹杠怎么会变成烧鸡?

心中虽然很疑惑,但烧鸡的价值远远超过竹杠,当即带回给妻儿。

管他有没有鬼,先吃了再说!

……

“嘤咛~~”

无心揉了揉惺忪睡眼,看着旁边的锦绣软榻,惊恐的看了看衣服。

然后就是——啊!啊!啊!

刺耳的声音险些冲破房顶,在外守候的北堂馨儿慌忙跑了进来,看着受惊兔子般的无心,本想逗逗她,却又觉得不合时宜,立刻和她说了实情。

“这里是铸剑城城主府!”

“我叫北堂馨儿。”

“我是少城主的亲密爱人。”

“衣服是我帮你换的!”

“洗澡也是我帮你洗的!”

“与你有接触的唯有我,萧公子是用竹杠把你挑回来的,与你没有一丝一毫身体接触,他是真正的君子。”

不得不说,北堂馨儿非常灵透。

短短三五句话,便把一切说清楚。

时间、地点、人物、起因、经过、结果,事无巨细,清清楚楚,绝不会产生误会,也没有故意卖关子。

无心看看身上的睡衣,想到自己醉酒前的模样,不由得有些脸红。

醉酒之后身上会散发出酒气,还会浑身出汗,汗臭和酒气混在一起,如果不及时清洗干净,会非常难闻。

一般来说,醉酒之后,肯定要沐浴洗去酒气,换上一套新睡衣,然后舒舒服服睡觉,注意不要因此着凉。

无心露出小兔子般的表情,嘟着嘴巴说道:“那个大叔算什么公子?他自己都说了,看起来文质彬彬温和儒雅的正人君子,很可能是衣冠禽兽。”

北堂馨儿轻轻给她一个爆栗:“如果他是衣冠禽兽,你睡醒后最先看到的肯定不是我,而是光溜溜的自己,记得萧公子说过,你擅长毒术医术。”

“那又怎么样?”

“既然擅长医术,难道不明白自己的身体状态吗?医者不能自医?”

北堂馨儿摸摸无心的额头,随后给她拿来一套新衣服。

“你的衣服上面沾满了酒气,我拿去给你洗了,你暂时穿我的衣服吧,你的随身物品在梳妆台,自己去拿。”

无心抬起头,看了看北堂馨儿曲线玲珑的身材,又低下头,看了看小荷才露尖尖角,不由露出几分哀怨。

姐姐,你的衣服我穿不了啊!

内心吐槽两句,但这话显然是无法说出口的,无心再怎么精神大条,在身材方面,也会下意识找寻优势。

——然后发现自己没什么优势。

既然如此,只能尽快转移话题。

“北堂姐姐,那位萧公子到底是什么人物啊?十几个拿着刀剑的壮汉,看了他一眼,就被吓得两股颤颤。”

“他们大概是怕死吧。”

“萧公子喜欢杀人?”

“你设想一下,一个十六七岁的明媚少女被一群壮汉追逐,被迫藏到少年侠客身边,接下来会发生什么?

英雄救美,仗义出手。

萧公子武功高强,出手比较重,随随便便一巴掌,就能让人筋断骨折,出手稍微重点儿,就能取人性命。

另外,萧公子怜香惜玉,身边总是有美人环绕,你这般可爱的小妹妹,若是温言软语恳求两句,他十有八九会把那些壮汉抓起来,任凭你处置。

小妹子,安心休息吧!

萧公子不是什么坏人。

但是,唯有一点要注意,不要有什么男女情愫,他家夫人比较善妒,若是知晓此事,你怕是小命不保……”

北堂馨儿好似知心大姐姐,耐心的开导无心,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无心好奇的问道:“北堂姐姐,说了这么多,你还没告诉我那位萧公子的名字呢?他到底有什么可怕的?”

“他叫萧思衡!”

“姐姐再见,我回家了!”

无心立刻下床,准备离开铸剑城。

跑得远远的,永远不回来。

可怕!

真是太可怕了!

甚至比衣冠禽兽还要可怕!

无心初出茅庐,见识不多,却也听过萧思衡走哪哪灭门的鼎鼎大名。

这是人吗?

这简直是甲子太岁、太白金星!

北堂馨儿好言安抚,让无心留在城主府休息,陪她玩儿几天,等到看完铸剑城美景,然后再任凭她去留。

无心撒娇两句,点头应允。

无心无父无母,是被师父养大的。

姚元圣对她异常溺爱,把最好的东西全都给了她,用最珍贵的天材地宝为她筑基,可谓是慈父中的慈父。

但是,姚元圣是男人,性格相对而言比较冲动、粗犷,不够细腻。

有父爱如山,没有母爱如水。

北堂馨儿这种知心大姐姐,很好的填补无心心中“母亲”的空缺,享受的依偎在北堂馨儿怀中,感受着北堂馨儿的温柔气息,舒服的眯起眼睛。

“丫头,想什么呢?”

“肚子饿了,想吃姐姐做的菜。”

“巧得很,我不会做菜。”

“那我做菜给姐姐吃吧!”

无心自告奋勇去厨房炒菜。

看无心冒冒失失的模样,怎么想都觉得会把厨房炸成粉碎,事实上,无心在厨艺方面天赋极高,原剧情中,无心与女食神刘依依做了几个月师姐妹,便学会了炒菜做饭,厨艺远远超过知名酒楼的大厨,足可见其天赋高深!

手艺行当,天赋非常重要。

努力决定下限,天赋决定上限。

没有下限,上限是空中楼阁。

没有上限,下限绝非蹉跎岁月,除了某些特殊行当,只要保证下限,都能有口饭吃,大多能够养家糊口。

努力在多数情况下是有用的!

什么行当没用?

比如……数学!

不依赖于人数、汗水、勤奋。

这些几乎毫无意义。

不懂就是不懂,不会就是不会。

无论怎么努力,都是白费功夫!

……

铸剑城,后花园。

萧思衡盘膝而坐,五心向天,膝盖上摆放着一个长长的匣子,看起来很像是盛放图画的锦盒,长三尺八寸,宽高都是一尺,没有任何纹路修饰。

这是铸剑城十数位能工巧匠,用萧思衡提供的天剑五爵以及铸剑城库存的数十种奇珍异铁,在烈火熔岩池辛苦铸造一月有余,精心打造的战匣。

萧思衡所有兵刃都在战匣之内。

亢龙、履霜、霸王枪、蛟龙弓。

在铸造战匣的过程中,还把双锏和霸王枪重铸,调整长度重量粗细,变为最适合萧思衡的状态,天剑五爵自动融合的特性,不仅让神兵圆融无瑕,还让至阳至刚的神兵多出三分韧性。

平日打坐练气的时候,把战匣放在自己的膝盖上,战匣会自动吸收兵主散溢出的真气,以此来温养神兵。

越是温养,越是如臂使指。

直到彻底打上萧思衡的印记。

直到彻底变为独属萧思衡的神兵。

换而言之,就算有人盗走战匣,也会神物自晦,无法使用这些神兵,唯有萧思衡能让神兵焕发璀璨神芒。

萧思衡对此非常感兴趣,日常晨练多一个项目,那就是温养神兵。

日积月累,必然变得越来越强。

九霄真经悄然运转,氤氲紫气和神霄天雷透体而出,缓缓融汇到战匣,在战匣中相互交融,相互衍化,萧思衡双目闪过金阳赤月的虚影,天地元气凝聚成漏斗,百川归海,汇入丹田。

双手十指张开成扇形,拇指、食指相接,掌心俱向外,中间围成圆形,结日月印,万物平齐,天地唯一。

萧思衡进入极端的安静,与周围环境完美融合为一体,一根小草,一片花瓣,一只蚂蚁,尽在掌握之中。

蓦的,朝阳攀登到了顶峰。

霎时间,霞光万道,瑞彩千条。

萧思衡双目圆睁,口诵真言,双手从日月印变为宝葫芦印,向外扩散变为向内收缩,我心即丹,万化冥合。

一股紫色烟霞从窍穴中散溢,映照着温暖朝阳,映衬的如神似魔。

“好!好!好!真是厉害!”

背后传来一声笑呵呵的夸赞。

萧思衡面上得意陡然变为惊骇。

自己练功之时天人合一,一草一木尽在眼底,来人距离自己这么近,自己竟毫无察觉,倘若他爆起突袭,就算及时反应过来,怕也会身负重伤。

回头看去。

来人是个慈眉善目的胖老头。

身上穿着淡红色的粗布麻衣,由于洗过太多次,已然变得花白,下身是寻常粗布长裤,脚上穿着软草鞋。

须发皆白,鹤发童颜,慈眉善目。

长长的白胡须用红色麻绳编织成两三条小辫子,颇有老顽童风范。

古木天!

西域武林最绝巅的高手之一。

除去不知深浅的天庭,西域武林只有三人能称之为绝巅,一个是西域魔教教主玉罗刹,另外两个则是古木天和边疆老人,都是登峰造极的高手。

这位爷可不是好惹的。

别看他现在慈眉善目,是超凡脱俗的老神仙,古木天年轻时,是血洗西域的大魔头,心狠手辣杀人盈野。

用半天月的话说,他和欧阳飞鹰杀的人加起来,比不上古木天的零头,这话不是夸张,是铁一般的事实。

之所以变得慈眉善目,是因为他在铸造龙魂凤血的过程中,把一切情感倾注在刀剑之内,好似在养育孩儿,身上的暴戾之气,不知不觉间散去。

古木天和龙魂凤血是互相成就。

古木天铸造了龙魂凤血。

龙魂凤血散去古木天的戾气。

若非如此,早在数十年前,古木天就会变为只知杀戮的魔头,被武林高手联手追杀,哪有这般神仙姿态?

这算不算放下屠刀立地成佛?

勉强算吧!

与他有仇的,基本上都被杀光了。

仅有的几个没被杀死的,随着时光流逝而老死,哪还有什么仇人?

没有仇人,没有故人,没有牵挂。

这种高手最难对付。

因为他什么都不在乎。

遇事不对可以逃跑,然后潜藏起来暗中偷袭,以古木天的武功,暗中针对某家势力,不断袭杀门派高手,纵然是西域魔教,也会快速衰落下去。

还好!

他现在是慈眉善目的老神仙,是逍遥天下的老顽童,不是大魔头。

萧思衡拱手一礼。

“晚辈萧思衡,见过古前辈。”

“小伙子,你认识我?”

“晚辈曾有幸得见边疆前辈。”

“随我来!”

古木天向城外飞掠而去。

萧思衡立刻跟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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