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开薛向民家的时候已经是晚上十点钟。
林书平小小喝了两杯茅子,因此从计程车下来后,走路就有些眩晕。
旁边余梓文艰难的搀扶着林书平腰背,累的气喘吁吁,好不容易抵达酒店住处,打开房门,想把林书平扶到床沿,却不想被林书平一把搂住,两人交叠在一起,哐当一下倒在床上。
余梓文洁白的额头已经是香汗淋淋,抬头看了一眼林书平,发现林书平似乎在呼呼大睡,心底便是放宽了心,她小心的把林书平的胳膊从自己的脖子上摘下,喘着气帮林书平翻了个身。
等对方躺好后,又弯下腰去帮忙把鞋带系开,脱掉鞋子,然后还帮忙盖上了夏凉被。
这还不算完,她从行李箱里拿出一片毛巾,去洗手间打湿后拧干,回来后又细心的帮林书平擦了擦脸颊和手臂,等忙完这一切后,才转过身关掉灯,悄悄带上房门离开。
当房门关上的一瞬间,林书平睁开眼睛,看着黑漆漆的天花板,呢喃自语道:“三百块买不了吃亏,买不了上当,小余同志可太贴心了,日后也不能有所亏待。”
自从离开鹅城后,余梓文悉心照料林书平的衣食住行,不管是在旅途火车中还是下榻酒店,余梓文都身体力行的去扮演好助理的角色。
“看来是真的不太喜欢接待办的工作。”林书平笑了笑,三下五除二把裤子袜子脱去,然后翻了个身,在短短几十秒钟的时间里,沉沉睡去。
他这些天也着实累坏了,这具身体再年轻也有些扛不住,基本上每天傍晚洗漱完毕倒头就能睡着。
翌日。
去商场走T台秀的叶继红回来了,但她看上去却并不开心,余梓文好奇多问了一句。
然后叶继红就开始大吐苦水:“那些小老板仗着有几个臭钱就想动手动脚,真当我是孤家寡人一个?老娘哪里能忍得住这口气,一巴掌就扇了过去,让他知道花儿为什么这样红。”
余梓文闻言,也跟着附和了两句,小脸义愤填膺。
但林书平却并没有大惊小怪,模特这一行水深着呢,如果没有做好心理准备,还是不要轻易踏入的好。
而叶继红今日这般反应,也似乎映衬了她日后在模特界大红大紫时却突然隐退的结果。
“去鹿城?”
当得知林书平要去鹿城时,叶继红微微一愣,她想了想,忽然从包里掏出一个名片,说道:“林先生,我在走秀的时候,有一个人过来找我搭话,他说他是香港一家广告公司的星探,非常喜欢我的秀台,所以想要邀请我去香港拍一些广告片。”
林书平闻言,接过名片看了一眼,说道:“你想去香港拍广告?”
“你会让我去吗?”叶继红问道。
林书平把名片递了回去:“没有人能左右你的决定。”
叶继红咬了咬薄唇,“如果你不让我去,我就不去了。”
林书平笑道:“我虽然不知道这家广告公司是什么背景和实力,但我却知道现在的香港星光熠熠,新人想要出头很难的,不管是模特圈还是娱乐圈,如果不付出和牺牲一些什么,基本上不会有太多崛起的可能。”
他这话并非无的放矢,当年邱淑贞也是一名风华正茂的模特,从参加香港小姐开始名声鹊起,可惜后来被闺蜜好友栽赃陷害,诬陷其整容,因此参赛途中遭遇好大非议,最终遗憾退赛。
后来辗转跑到影坛,却难以出头。
若不是认识了王晶,若不是参演了风月片,邱淑贞也不会有后来的成就。
而这一切都需要一些牺牲才能达成。
可林书平与叶继红相处了几日,知道对方的性子相当刚烈。
别看平日里穿着时髦,打扮风骚,但骨子里却依然是贞洁烈妇一般,在内地从小养成的观念,导致她不可能去走邱淑贞或者舒淇那般一脱成名的道路。
但唯一值得肯定的是,叶继红的语言天赋出奇的高,
虽然出身东三省,但口音却不重,而且粤语却说的贼溜,跟香港本地人说话没什么两样。
“你小看我?”
叶继红来了脾气,“我不是别人,别人不可能,不代表我不可能,说不定……啊呸,我一定能在香港模特界站稳脚跟。”
林书平耸肩:“那你就去呗,不用顾及我的感受,你能有更好的出路,我也很开心,而且你也大可放心,不管你在香港有没有闯出一番成绩,只要明年你还参加新丝路模特大赛,也还需要资金赞助,及时跟我联系就行。”
他理解叶继红,谁还没有一个明星梦?
在没有彻底看清这个圈子的腌臜之前,没有人愿意相信自己跳进去的是一个粪坑。
林书平也不担心叶继红会遭遇污染。
他知道对方的性子刚烈,只要她不同意的事情,天王老子来了也不可能让她屈服。
最重要的是,林书平从始至终也没打算让叶继红跟在自己身边,
这样的人易招蜂引蝶,他最开始的想法只是让对方成为自己公司产品的广告模特或形象代言人而已,平日里只需要保持联系,待需要时再出现即可。
叶继红闻言也是大受感动,她那穿着齐膝短裙的大长腿,竟然蹬蹬后退两步,然后弯下腰,深深向林书平鞠了一躬。
……
叶继红第二天就订了离开琼州的火车票,此行她将一路前往香港,抵达广告公司进行面试。
林书平对此感慨万千。
他原以为自己的出现大概会改变叶继红的人生轨迹,但经过这段时间的相处,他发现不仅历史大势无法阻挡,就连小人物的命运他都没办法轻易改变。
去椰城商场T台走秀本就是叶继红原本的路线规划,也就是说,不管林书平出现与否,叶继红都会在这场T台秀中遇到来自香港广告公司的星探,然后还是会再次返回香港闯荡。
毕竟,当下的香港与内地之间的差距太过巨大,人民生活水平有着天壤之别,同样的工作,叶继红在内地只能赚到几百块,但在香港,却是大几千的收入。
换做林书平,他也会去做相同的选择。
但他的到来也并非一无是处,至少让原本该待在鹅城市政府接待处的余梓文同学的人生轨迹,产生了些微的变化。
伴随着咣当咣当的火车启动声,林书平与余梓文坐上了前往鹿城的火车。
冯伦等人尽管忙碌,但得知消息后也纷纷赶来送行,几人都以为林书平要回内地,言语之间都是“你放心,这里有我”、“公司的未来是星辰大海”等豪言壮语。
林书平笑声不断,直到检票进站,坐上了火车,他的笑容才手收敛了起来,变得异常平静。
察觉到林书平情绪的转变,余梓文把剥好的橘子放在林书平面前:“吃橘子吗?很甜的。”
林书平回过头来,忽然问道;“你说我是不是太贪心了一点?”
“怎么了?”余梓文满脸疑惑。
“我这也想要,那也想要,只要是机遇,是风口,我都不愿意错过。”
林书平平静的说道:“但是像我这样的年纪,同龄人基本上都还在无忧无虑的享受青春,或许手里有个几万块钱,找个女大学生谈谈恋爱,也许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余梓文怔了怔,掰了一瓣橘子递给林书平。
林书平低头看着这瓣橘子:“我不吃。”
“尝一下,很甜的。”余梓文说道。
林书平叹了口气,接过橘子塞进嘴里,感受着口腔之间茂盛的汁液,甜甜的,酸酸的。
“好吃吧。”余梓文露出笑容:“如果感到生活不尽如意,多吃点甜的,心情会好很多的。”
林书平若有所思,恍惚中他竟然在这句话里感受到了豁达,甜丝丝的汁水涌入心尖,一瞬间竟然感觉到轻松许多。
于是他接过余梓文递来的第二瓣橘子,塞进嘴里,细细品尝。
“我应该像个年轻人,活的潇洒一些。”
林书平嘴角绽放笑容,眨眼之间,心胸之间便恢复豪情万丈。
而在他不远处,一个留着长发的青年,正坐在火车走廊里擦拭着手中的吉他,并不时的弹奏一些和弦,哼唱出几句歌声,在嘈杂的车厢里尤为动听。
林书平此时心情很好,当他听到歌声,看到那把吉他时,手里竟也有些痒痒。
要知道,前世在国外工作,夜深人静的时候他也总是会唱着赵雷的歌曲怀念过去,怀念家乡。
如今看到一把样式相当复古的木吉他,也是见猎心喜,于是在默默听了一段时间后,便起身走过去,笑着打招呼道:“大哥,我想借用一下你的吉他……”
长发青年穿着紧身黑色T恤和牛仔裤,气质放荡不羁,一双粗重的眉毛下,则是一双明亮的单眼皮,听到林书平的话,立即就抬起头,冷漠道:“不借。”
作为一名吉他手,丁武对自己的吉他那是相当的爱惜,对待这把吉他就好像对待自己的女朋友,女朋友怎么可以轻易外借?
除非钱管够。
于是,当林书平拿出五十块钱,丁武便爽快的把吉他交到了林书平的手里,他看了一眼林书平的手之后,还细心的从背包里拿出指套和拨片,提醒对方不要被琴弦划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