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上,程宗阳背着空背篓,心里思忖着。
虽然郑言在压价,但他的话也没说错。一头熊,最值钱的部位都没了,光肉有什么用?
虽说熊肉对武者有好处,但也有限。
至于卖给别的酒楼,这想法他没有。
他在天香楼卖了很多次,可以说,是固定在这了。
以往郑言给出的价格也算是公道,所以他一有山货来卖,都是往这来。
“若是卖给别的酒家,郑言知晓,心里必然心生芥蒂,也恶了他。对方是个武者,自己招惹不得。没必要因为一点利益将自己,甚至将家人置身危险。”
虽然可以拿到黑市,但能在黑市采买一头熊的,也只有势力家族才会买,赚到的钱多了,也会被人盯上,危险同样存在。
“去肉铺问问?”程宗阳心里只能这般进行比较。
整个襄阳府虽出现了旱灾,但相对而言,县城的生活还是能维稳的。
两年都不出大乱,官府的压制还是有效果的。
当然,程宗阳清楚这种压制总归有个极限。那时,就宛如洪水溃堤,一发不可收!
避开路过的一些马车驴车,拐过一条巷道,准备进入另外一街道。结果……
“行行好吧,给点钱吧。”
“小哥,我家孩子好几天没吃的了,发发善心吧…”
“求求你!求求你给点吃的,我快饿死了…”
“……”
程宗阳心里砰砰直跳地连忙退后离开。
他没想到,那条不过七八米长的巷道,居然聚集着十几个乞丐流民。
这让程宗阳十分诧异。
官府还真的任凭这些流民在这里随意呆着?就不怕数量多了生变吗?
他没那个同情心去同情别人,他家因有这几年的积蓄,才不至于过了上顿没下顿的日子。
同样,若不是自己获得石戒,只怕他家也坚持不了多久。
同情他人,不如想办法保证自家不落入这种境地。
但这过去的路上,因这流民的事情,他已经打消了去肉铺问情况的想法。
与其慢慢卖,不如加快出手的速度。
他有荒野世界,虽然目前只有五平方公里,但猎物山货足够他收刮的。
他现在最重要的是想办法加快赚钱的速度和存粮。为此牺牲部分金钱利益还是可以的。
他换了一条路,去了城南的陈氏医馆。
这是他二叔的医馆,也是其师傅的医馆。
二叔程光山,在拜师学艺间娶了其师傅的女儿,继承了所有。后感恩他师傅,即便出师后也没离开,在医馆做事,也给老人养老。就连牌匾名称也没动过。
现育有一儿两女,跟他家恰好相反。
城南,陈氏医馆。
一间颇有岁月痕迹的医馆就在主干道旁。医馆内,进出的平民百姓不少。
有的拿着纸包药材行色匆忙离开;有的搀扶浑身无力的人进入;有的满脸喜色;有的目露哀伤……尽是百姓贫苦。
程宗阳驻足了片刻后,走了进去。
此时的医馆内,坐等看病的人不少,但大夫只有一个,只能等着,除非急病之人。
抓药的是程宗阳的二婶陈琴,家传手艺,自然没得说。
跟在她身旁帮忙的是她的长子程宗文,今年十四岁,只是比程宗阳少一岁,也是他的堂弟。
至于两个堂妹还小,并没有在这。
现季节炎热,病人几乎都是暑症。他们一行人也都忙碌得很。
程宗阳见此,也不多打扰,将背篓里的麻袋取出,同时拿出二两五钱银子。
银子是他爹昨日借粮的钱,按的是今日价格。
“宗文。”
二叔和二婶都在忙,程宗阳不想让他们分心,便先找到在折纸包药材的堂弟。
“啊,哥!你怎么来了?”程宗文手没停,十分利索地打包药材,也边回应程宗阳,布满汗水的脸上洋溢着笑容。
“我来送点东西,这东西我就放这里了,你们忙完再看。我就先走了。”
他本想问问熊胆的价格,但这情形,自己还是别添乱了,等他们得空些再来。
“宗阳,你先坐一下。”
这时,程宗阳的二婶程陈氏注意到了他的到来,迅速开口说了一声。
程宗阳婉拒:“没事,二婶你们先忙,我还得去办点事,钱和东西我都放麻袋里了,别丢了。”
说着,程宗阳就对宗文挥了挥手,离开了医馆。
他在一家铁匠铺,花了400文,买了两柄刀。一是剥皮切肉所用;二是斩骨刀,用于剁骨头用。
有了这两柄刀,他在荒野世界也多了一手自保手段。
这次,他找了一个偏僻没人的地方,进入荒野世界。
这次他要将熊胆剥出来。同时,他好奇自己那一箭,究竟是伤到了棕熊哪里。
来到集市小屋,棕熊完好地躺在地上将偏仄的小屋占去了部分。
拖到外面,熟练的手法翻飞,很快就看到了棕熊的伤口位置。
“看来是我低估了铁木弓的杀伤力!”
皮糙肉厚的熊皮,结实紧致的肌肉。结果那一箭就撕裂开它的两重防御,穿透进入它的肺部!
同时,他也注意到,棕熊肺部有二次的撕裂痕迹,是被拉出箭矢导致的!
这也是棕熊死得这般快的原因!
“难怪呢。”程宗阳呢喃了一声,随后剥离出棕熊的熊胆。
一枚掌心大小的黑色胆囊。
“这是什么品级的?”程宗阳有些疑惑。
他听过熊胆有品级,金胆铁胆和菜胆,但他从未猎杀过熊,更没有见过,自然不知眼前这胆囊是哪种。
但他也没多想,将胆囊外面的油膜轻轻剥离,再用细小的藤绳悬吊起来,挂在小屋里。
之后再将棕熊拖入小屋保鲜。
趁着还有时间,程宗阳收拾了下自己东西,带着武器离开了集市小屋。
这次,他没往西面去,而是往早上挂着鼠肉的地方去。
有了铁木弓,有挂在两腰间的刀,他的胆气壮了不少。
哪怕再碰上黑豹,他也不担心。
很快,来到他昨天布置下的陷阱。
鼠肉已经不见,树下却有一小滩渗入地下还留有残余的血液,颜色有些发暗,显然有些时间。
除此之外,还有一些动物的毛发。
程宗阳面色平静,扫过四周,再缓缓蹲下,查看了一番。
血液还未彻底凝固,说明时间不算很久。捏起一小团毛发,从残留的皮肉部位往上呈现由黑渐灰。带有一股熟悉的犬类骚气味。
“狼?”程宗阳不确定地猜测。
他看着地上仅有被拖拽,却没有杂乱的痕迹,说明吃下鼠肉的动物在昏迷之后,被其它动物给“捡尸”了。
没有战斗,更没有挣扎,就这么被咬死,然后拖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