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步检查完猎物的情况,岳峰没有等小涛他们几个过来,就提前从小腿儿抽出腿插子忙活起来。
这老虎崽子可是稀罕玩意儿,都知道长白山上有这个东西,但是普通人亲眼见过的很少,哪怕是那种经年在山上讨生活的普通猎户,碰到的机会都不多。
像岳峰今天打到的这只壮年大公猞猁就更稀罕了,靠近人类聚居区的猞猁,一般以雌性或者刚刚脱离母亲庇护的亚成体崽子居多,它们在族群中的综合实力值相对较低,无法占据深山老林中资源比较丰沃的领地,只能朝着靠近人类活动的区域划分边角的地盘讨生活。
这珍贵的大公猞猁,放血的时候可就不能随便在脖子上横着划一刀了。皮毛的收取有讲究,乱开口子,搞不好会拉低皮毛的品质。
只见岳峰用手里的宽刃腿插子沿着猞猁正冲脑袋中轴线的角度,竖着划了一道口子切开兽皮,随后用刀刃很仔细的分离开皮肤跟下方的肌肉附着,等脖颈处的皮毛都剥开之后,岳峰这才找准了血管化开一道口子,掀着后腿将猞猁的尸体倒挂起来,任由血液在重力的作用下涔涔流出。
在这个过程中,大黑鹰对主人挪动猎物表现的颇为顺从,发现岳峰将猎物倒挂起来之后,它很淡定的从猞猁脑袋上跳了下来。
脚下都是松软的的雪沫子,在猞猁被爆头倒下的时候,大量脑花等碎肉就散落在脚边附近,大黑鹰知道主人处理完尸体之后肯定会给自己论功行赏,所以就蹦蹦跶跶的捡拾落在雪沫子上的碎肉渣脑花啥的。
不久前面对猞猁时还是个凶猛无比的猛禽,但是现在在岳峰旁边,这家伙表现的有点像农村常见的土鸡,那叫一个人畜无害。
等猞猁放空体内鲜血的过程中,小涛哥仨也慢了半拍追了上来。
隔着十多米呢,就看到一只硕大的猞猁大头朝下被卡在树杈上,那优美的曲线弧度跟散发着油光的皮毛,一看就是顶级靓货。
“哥!打死了?太牛逼了!尿性啊!!”小涛快步走到跟前来,对着猎物又是摸又是看。
“这老虎崽子个头咋这么大,都快赶上真的老虎了,我上回见过一张猞猁皮,比这头猞猁至少小俩号!”旁边的孝文也面露欣喜,这大猞猁看着就稀罕。
岳峰咧嘴一笑:“这是头大公猞猁,跟真老虎比肯定还差不少!看牙齿磨损情况,应该有四五岁左右!正是体格子最健壮,皮毛质量最好的阶段!血我放的差不多了,你们几个谁来负责扒皮开膛?”
这么一问,平常剥皮开膛甚至没事儿都能比赛打赌的哥仨,现在却统一都怂了。
这猞猁皮毛太贵重,对剥皮手艺的要求也比较高,万一手滑了刀尖再扣个洞,那可就罪过了。
岳峰扫了哥仨一眼笑着说道:“杂滴?都对自己的手艺没信心啊?小涛,你不来试试?平常你剥皮手把可是最好!”
小涛拨浪鼓似的摇摇头:“拉倒吧,上回剥獾子,我还不小心戳个洞呢!好不容易打头没伤到皮子!这皮还是哥你亲自来吧,这如果戳一个洞,不得评级低一等啊!”
“行吧!那就我来,真命苦啊,没听说谁家的把头,还得负责扒皮开膛的!”岳峰心情非常舒畅的玩笑道。
“嘿嘿,能者多劳嘛!平常扒皮是粗活,咋祸害都不心疼,但是这猞猁皮不能有损失啊!”小涛知道岳峰跟他开玩笑呢,也不生气。
岳峰见猞猁血流光了,将其从树杈上掀了下来,随后用拇指肚比着刀尖,很小心的将猞猁肚皮底下划开先掏出了内脏。
相比于野猪黑熊瞎子这些杂食性的大山牲口,这猞猁的内脏就要少的多了,岳峰细致的用刀尖切断关键部位的筋膜系带,随后将整套内脏都取了出来。
看到自己爱吃的内脏,主人给掏出来了,旁边老老实实蹲着的大黑鹰,立马兴奋起来。
只见它两只强健的翅膀展开奋力的呼扇几下,随后冲着地上的内脏嘎嘎嘎嘎直叫。
“好好好,别叫了,过来吃肉!你是大功臣,今天先紧着你吃,管饱!”
岳峰一边回应自己的宝贝大黑鹰一边随手将猞猁的心肝肺美味内脏取了下来。
刀刃划开,切成肥厚适中的肉片,随后一片一片喂到大黑鹰的嘴里。
今天大黑鹰似乎对猞猁的内脏极为满意,饭量都比往常大了不少。
整颗的心脏吃完还不够,又吃了半拉的肝脏跟半拉的肺脏,直到胸前的食嗉都高高隆起连低头都有些费劲了,这才有些不情愿的结束进食。跳到旁边一根树杈上,现场就开始弯曲脖子往底嗉里压食物。
大黑鹰吃完了,下面轮到四条狗子了,岳峰先把队伍的主力头狗大黄喊到跟前喂上半拉的肝脏,又把黑狼喊过来,给了半拉剩下的肺脏。
剩下的肠子,就分给了大黑跟花狗。
四条狗子加上大黑鹰,吃完了整套的猞猁内脏还没吃饱,岳峰也不管这猞猁肉金贵不金贵,拿着小刀剥开腹部的皮毛之后,就从猞猁肚皮底下的位置开始一条条的往下割肉,直到四条狗子都吃的肚子溜圆,这才结束喂狗阶段。
鹰跟狗吃完了,岳峰也该干正事了。
他将猞猁从沾满血污的第一现场拎起来,挪动了大概四五米的地方,随后拿着小刀,将还没有分离的部分,一点一点细致的将皮子剥离下来。
这时候,团队其他三人才发现,原来队长的剥皮手艺,并不比赵大爷差多少,平常只知道他剥皮手把好,但没想到,能这么好。
耗时四十多分钟,岳峰成功的将完美的猞猁皮扒了下来,毛皮面在雪沫子里前后拖动几次,皮毛上偶尔沾染的血污被雪沫子蹭下来,这皮毛的质感细节非常完美。
“行了,皮子可算扒下来了!大家看看咋样?”
岳峰掀起皮毛在空中一抖搂,刚扒下来的鲜皮还有点重,不过已经能看出品质不俗来了。
“这皮子好,普通猞猁皮如果能卖八百,这张皮子不得值个一千多?瞧这质感跟尺寸!”
“皮子的事儿我倒是不担心,我就是想知道,这猞猁肉好不好吃。
你瞧它这身红肉,怪不的那么厉害呢,飞檐走壁爬树啥的全靠这身肌肉撑着!”小涛注意力没放在皮毛上,反而是对肉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都说吃肉的猛兽,肉质不好吃,味道大,纤维粗,做不好还会有一股酸味,其实这里面有一个误区。
这些缺点确实客观存在,但是如果在食材处理跟烹饪手法上进行调整,还是有一定独到之处的。
就比如这只猞猁,如果被一个不懂行的人用枪打死了,血也不放,膛也不开,等回家再扒皮,忙活完了之后随便剁吧剁吧就扔锅里乱炖。
那做出来的肉百分之一万的不好吃,腥臊味大,肌肉纤维粗,煮不烂,相比牛羊肉甚至猪肉,都远不如。
但是如果在猎杀的第一时间,就把血放干净了呢?把膛彻底抠空了呢?
埋藏在血液当中的腥臊味道,会降低超过九成!
这时候,如果再加上各种去腥增香的大料,就可以完全把那股味道彻底盖下去。
再搭配上合适的烹饪手段,做出来的肉菜,口感筋道有嚼劲,仅剩的一丝丝腥味非但不会影响味道,还能增加食材的口感层次,个中细节,没有尝试过还真不好理解其中的妙处。
岳峰上辈子是吃过猞猁肉的,当时他打的唯一一头猞猁,皮毛按照猎队的要求上交集体之后,扒下来的肉可都归了自己。
猎队里有个擅长做饭的厨子,几个人一合计,拎着就去了对方家里,一顿猞猁肉吃完,这帮家伙都说这肉跟寻常的狗肉猪肉甚至熊肉,口感都不一样,大呼传言的不好吃是胡咧咧。
这稀罕玩意儿岳峰上辈子也就吃了一回而已。
没想到,岳峰150块买来的情报,还算顺利的就把活儿给干了。不仅获得了珍贵的猞猁皮毛,还有至少几十斤的猞猁肉。
“这肉处理好了好吃,我听一个老猎人提到过,我卸一条腿还滑雪板的时候去送老丈杆子,剩下的,咱们做一半自己尝尝,另一半,送到二食堂去!”岳峰当众说了自己的处理方案。
在分配猎物上,岳峰小队兄弟四个从来没人较真,岳峰这个队长做事儿像来公道,就算有时候拿团队收益去送了人情,也会在开会或者分钱的时候跟大家提出来。
平日里大家出围不管是早上走之前,还是打到猎物了在岳峰家里庆祝,也都是队长自己承担相关的费用,所以这事儿倒也一点不矫情。
“哥,咱老叔不是还想往上动一动啊,这玩意儿咱也不缺那点卖肉的钱,咱们自己留一点做了尝尝,剩下的,让他拿去送人情呗?”孝文这时候也主动说道。
该说不说,团队三个人里,如果说小涛是武力值巅峰的话,那孝文就是智囊代表。
这个年代,山上野味不缺,什么野猪狍子鹿甚至熊啥的,因为相对密度大,所以想要搞到,总归是能弄到的的。
但是这老虎崽子不一样,相比前面提到的几种山牲口野味,这猞猁可就稀罕多了,好多手艺跟运气差一点的猎户可能一辈子也碰不到几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