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一百一十四章 大山里走出去的孩子!(1 / 1)依稀初见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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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仓止盈‘梅燕吉祥’,收割大把利润后。

苏逸决定先休息一段时间。

毕竟,这里的时间线,已经临近他记忆中‘股灾2.0’的时间线了,同时,尽管市场的做多情绪还没有完全溃散,但是整个市场中,由‘证金’入场救市之后,在市场持续反弹中积累的大量获利盘,已经在纷纷暗中撤退了,再加上沪指4100点到5000点区间这个几乎断层的沉重套牢盘筹码区域始终压制着沪指上涨的空间。

苏逸虽然不确定记忆中的‘股灾2.0’具体会从接下来的哪一天开始。

但既然已经感知到市场的做多情绪在衰退,感知到沪指不可能再向更高的点位区间进军,也感知到由‘国企改革’和‘证金持股’两大概念题材带动起来的市场短线炒作行情,在‘梅燕吉祥’股价到顶后,正在明显退潮。

那么,暂时性的选择空仓,避开接下来可能的极端风险。

等到记忆中,‘股灾2.0’发生之后,市场风险充分释放的情况下,再应政策号召,入场做多。

总是没有问题的。

毕竟,金融市场的钱,是赚不完的。

只要股市还照常开市,那边市场中,便不会缺少赚钱的机会。

意识到不对,或者说感觉到市场风险的临近,再或者做盘不顺的时候,选择空仓,保留充足的资金,等待市场行情进一步的明确,等待符合自己交易模式中的机会降临,绝对是好过勉强做盘,持续在场中博弈的。

既然决定了空仓避开后续极大概率发生的‘股灾2.0’。

苏逸便暂时性的不再关注股市,而是打算趁此空闲,回老家一趟,把父母从老家接过来。

于是,他在给楚婉说了这几天,自己要回老家一趟的计划后,当晚便订了第二天一早回去的机票。

从魔都坐飞机回到渝州。

再从渝州城坐了四五个小时的汽车,回到他曾经读书生活过的老家江陵县城。

然后,再从县城坐一个多小时的乡镇班车到达老家村子所在的镇上,紧接着,继续换乘一辆镇上拉客的摩托车,走过六七公里的乡村公路。

苏逸方才在天黑前。

看见了夕阳笼罩下,那一栋伫立在距离乡村公路一两百米远的路口,比他年龄还大,自己曾经生活了差不多二十年的老房子。

老房子的门前,有一块不大的水泥坝,此刻坝子上正铺晒着玉米。

一条大黄狗原本正懒洋洋地躺在屋门前,无聊地等着太阳落山,突然间,看见苏逸的身影,即刻便从屋前的台阶上一跃而下,摇着尾巴,跑到了他的跟前。

苏逸揉了揉他的狗头,环顾四周,没看见父母的身影,不由朝屋内喊了一声。

过了一会,还没等他前脚踏进屋门,母亲就从灶房里快步走了出来。

苏母看见苏逸,愣了那么一瞬,旋即,已经有些明显皱纹的脸上,就充满了惊喜:“你咋回家也不跟我们说一声?”

“妈,我之前电话里,跟你和爸说过的呀。”

苏逸微笑的回应,眼睛里,看见母亲近在咫尺的音容笑貌,却是有了濛濛水雾。

“妈以为你说的是国庆节的时候呢。”苏母看着儿子,满脸欢喜,手在围裙上擦了擦,就回屋去拿手机,说道,“我给你爸打个电话,让他回来的时候,去村口老张家池塘里弄条鱼回来,妈给你做你最爱吃的酸菜鱼……”

“我爸去哪儿了?”苏逸问道。

苏母一边拨号码,一边说道:“你陈伯伯家建房子,你爸过去帮忙了。”

苏母这边刚说完,电话就接通了。

紧接着,苏母将儿子回来的消息说了一遍,又说了儿子想吃鱼的事,过了大概半个多小时,在夜色刚刚笼罩下来的时候。

苏父骑着摩托车,就出现在了屋门前,且手里,还提着一条草鱼。

“儿子,你咋回来的时候,不给我打电话呢?”苏父说道,“我骑车去镇上,或者县城接你啊。”

苏逸看着父亲,微笑地道:“我又没什么行李,自己回来就行了。”

“准备回来待几天?”苏父问。

苏逸说道:“等你和妈把家里的事情安排妥当了,我们一家一块去魔都,我想让妈到魔都去治病,那里的医疗条件比咱们县城,也比渝州要好很多。”

“一块去魔都?”苏父一愣,“家里这么多事呢,怎么走得开?”

苏逸说道:“不是还有大伯和姑婆他们吗?家里的事,可以让大伯、或者姑婆他们家帮忙打理和照看一下,不就行了?爸,妈的病不能拖,现在我在魔都赚了一些钱,也买了房子,有了条件……”

苏父听着儿子的安排。

尽管心里还是有些放不下家里,但知道这是儿子的一番心意,同时,他也知道大城市的医疗条件,肯定要比老家县城的医疗条件好上很多,让妻子去大城市治病,确实要比待在老家就这么一直拖着好。

“那问问你母亲的意见吧。”苏父想了想,说道。

苏逸将目光转向正在杀鱼做晚饭的母亲,还没等母亲回应,就继续说道:“我在魔都已经给母亲联系了医院和专家,母亲肯定得去。”

“听儿子的吧。”苏母想了想,回道。

儿子在外打拼有了出息,她是打心底里高兴。

而且,儿子的见识、学历、文化都是村子出去的年轻人里顶尖的,再加上,她知道儿子从小就聪明、懂事,所以简单地觉得听儿子的,总是不会有错。

“那行。”苏父脸上爬满了笑容,“老陈家里,明天我就不去了。”

苏母点了点头,说道:“既然要去魔都,家里的事就得有个安排,你明天把大哥、大嫂他们一家叫过来吃个饭,还有姑姑,以及村里的其他亲戚,今年新收的玉米,留个一两百斤,其它的就卖了吧,还有地里的粮食、蔬菜……你看是交给大哥、大嫂他们?还是让姑姑他们家去收割……”

既然决定要听儿子的。

苏母一边做饭,一边就开始安排起了家里的大小事情。

之后,吃晚饭的时候。

苏父、苏母又问起了许多关于苏逸在魔都的事情。

苏逸如实相告,并表示以后自己打算在魔都创业,开一家金融公司,不再找工作了,获得了父母很大的认同和支持。

再之后,吃完晚饭,苏逸回屋睡觉。

却发现自己只有过年、过节才回来睡的那间屋子,就算自己突然回来,也同样保持着干净、整洁的布置。

房间的被子,是母亲不知道什么时候新换的。

桌上的书籍,还有那个老旧的硕大闹钟,在书桌已经不知道被擦了多少次的情况下,依然摆在他年初离开家时的位置。

房间里,一切的一切,都透着母亲对他的爱。

苏逸躺在床上,想起过往的许多记忆,想起重生前,母亲离开他时,弥留之际的样子,眼角不禁湿润起来,想着无论如何,一定要把母亲的病治好,一定要让母亲看着他取得更高的成就,看着他成家立业,弥补重生前的遗憾。

想着,想着……苏逸沉沉睡去。

当他第二天醒来,阳光已经透过窗户,照耀在了窗边的书桌上。

苏逸看了看时间,已经上午9点了。

父母没有叫他,只是将做好的早饭,给他用大瓷碗剩着,如同小时候一样,热在了大铁锅中。

苏逸吃完父母给他留的早饭,在家没等多久。

大伯、姑婆一家,还有村子里其他的亲戚,也都在父亲的邀请下来了。

而父亲和母亲,则也从镇上赶了回来,买了不少食材。

“逸啊,听说你在大城市买了房子,要把你爸妈接过去住。”大伯微笑地看着苏逸,“年纪轻轻就能在大城市买房子,还这么有孝心,想着把你爸妈接过去,了不起啊,果然不愧是咱们苏家走出来的第一个名牌大学生。”

“大伯,家豪哥呢,现在还在粤州吗?”苏逸问道。

苏家大伯点了点头,说道:“是啊,他们那个厂,听说今年效益不怎么好,唉……等过年回来了,我再问问他,要是不行,就让他去魔都跟着你干,魔都这样的大城市,难道不比粤州强?”

“行,我到时候问问他。”苏逸微笑地回应。

“小逸啊,你把你爸妈接过去,以后就不回来了吗?”已经六十多岁,但身体依然硬朗的姑婆握着苏逸的手,说道,“还记得你小时候,摔在我们家门前的池塘里,还是姑婆把你救上来的呢,那我时候我就知道,我们小逸肯定是大难不死,必有后福的,唉……姑婆年纪大了,也不知道一年一年的,还能见几次……”

苏逸听着她唠叨的话,却觉得颇为亲近,说道:“姑婆放心,我以后肯定还会回来的,不管我在外面飞多远,飞多高,这里永远都会是我的根。”

“不要这样想,其实出去好啊。”大伯说道,“年轻人,就该往外面闯,咱们这个村子,又穷、又偏,像你们这些年轻人留下来,只会耽误你们的人生,我就跟我家那小子说了,外面再难,也不会比留在家里种地难,以后就算要饭,也得留在大城市,不然……不走出咱们这个村子,一代人,一代人的,还得继续穷下去。”

苏逸听见大伯这话,心里多少有些感触,但他并没有多说。

“听说咱们村里,老高家,就搬去了魔都啊。”苏逸的一个隔房堂叔说道,“他们家那孩子也是有出息,听说在部队里闯出了不小的名堂,哦,对了,小逸……之前高家这小子,在你上学的时候,跟你关系还不错的,对吧?”

“堂叔,你说高锋吗?”苏逸问道。

“哦,对,对……就是高锋这小子。”苏逸的隔房堂叔说道。

苏逸说道:“我在魔都见过他,现在高叔他们一家过得的确挺好的。”

“我就说这小子有出息嘛。”苏逸的隔房堂叔笑着道,“不过,小逸,堂叔更看好你,等你发达了,咱们这些穷亲戚,也能多多少少沾点光,你爸妈这么多年,总算是熬出头了,不像我们家,唉……”

苏逸听见堂叔的轻叹声,一时间,也不知道如何回答。

他是知道堂叔家情况的。

堂叔有个儿子,早两年的时候,外出打工,被骗到了传销里面,不但掏空了家里的所有积蓄,而且还在追逃中,摔断了一条腿,现在还在家里养着。

“还是读书,才是唯一的出路啊。”苏逸的一个隔房姨夫说道,“你看咱们小逸,名牌大学毕业才一年多的时间吧?就在魔都买房了,魔都的房子……我看电视新闻上说,少说也得三五百万一套啊,三五百万……你姨夫一辈子,都没见过这么多钱。”

“小逸读书时候的成绩,在咱们整个江陵县,那都是拔尖的。”苏逸的堂叔说道,“有这样的成就,不奇怪。”

随着亲戚们的议论,午饭做好了。

苏父招呼着大家坐下,并拿出了自己泡的桑椹酒,畅快地与大家喝了一场。

苏逸看着满桌这些曾经对自己、对自家都多多少少有所帮助的亲戚们,也敬了大家一杯。

“正梁,你们什么时候走?”席间,苏逸的姨夫问道。

“明天一早,我给爸妈订了明天下午的飞机。”苏逸不等父亲说话,回应道。

“明天啊……也行。”苏逸的姨夫说道,“我明天正好要去县城进货,早上赶车不好赶,到时候,我捎你们一程。”

“不用这么麻烦……”苏父准备拒绝道。

“不麻烦。”苏逸的姨夫说道,“反正顺路。”

说完,俩人举杯又喝了起来。

等吃完饭,送走了其他的亲戚,苏父让苏逸的大伯留了下来,让他帮忙照看一下家里,并收割地里还未收回来的粮食。

大伯知道,这意味着在苏逸一家没有回来前。

地里种出去的东西,以及后续属于苏逸家的地,都可以暂时性地归属于他们家。

尽管现在种地,已经挣不了什么钱了。

但在这穷困、偏僻的村子里,在他这个年纪,也没有什么其它来钱的手段,能够多一片地种,能够多收成一些地里的粮食,顺便帮忙照看一下亲兄弟家的房子,他自然还是非常愿意的。

交代完家里的事情。

晚间,母亲便开始收拾行李。

苏逸看着母亲大包、小包的东西,都想带上,不由微笑地道:“妈,飞机上带不了这么多东西,而且魔都什么都有,这些东西带过去,也用不上。”

“火车都能带,为什么飞机就不行呢?”

母亲没有坐过飞机,并不知道苏逸说的这些事情。

但她见儿子提醒了,犹豫了一阵,还是放弃了苏逸所说的,多余的东西。

第二天,一大早的,天刚蒙蒙亮。

姨夫便开着他那一辆已经很有些年头的桑塔纳,等在了屋门前的路口。

苏逸在父母收拾东西上车的时候,站在屋门前的水泥坝上,静静地看着屋门前的一草一木,听着那条大黄狗汪汪直叫,依依不舍的声音,脑海中,总是划过几年前,自己背着背包,也是在这样的一个早晨,离开家,去往魔都求学的时候。

“小逸,走了。”姨夫的声音,响起在身后。

苏逸回应了一声,弯下腰,最后揉了揉脚边汪汪直叫的大黄脑袋,转身离开。

车子驶出村口的时候,苏逸让姨夫停了一下,他下车爬上那个曾经小时候爬过无数次的山坡,站在坡顶,遥望着那个在晨曦日光里,宁静、安谧,正在逐渐苏醒的村子,想着等以后自己发展壮大了,一定要改善这里,一定要改变这些他记忆中熟悉的、亲切的人,那只能脸朝黄土背朝天的命运,一定要让困在这里,已经穷了一代又一代的亲人们,生活能够真正的有所改变。

他没有多么崇高的理想,也不是什么圣人。

但这一片土地,是生他、养他的土地。

这个隐藏在山坳里的小村子,里面的每个人,都是他记忆中,熟悉的,多多少少有点亲戚关系的人。

当他发达了,他觉得自己不应该忽略他们的存在。

因为他是从这里走出去的,这里的人,在他们家曾经困难的时候,也都多少提供过帮助。

短暂的沉思间。

在清晨的第一缕阳光,刺破云层,照耀到他脸上的时候。

苏逸回到车上,远离了他脚下的这片土地,再次走出这个隐藏在山坳里的村子,踏上了去往魔都的道路。

PS:今天有点卡,不足的,明天回补,这章算大章啊,差不多5000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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