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卿伸手过去,轻抚他的淤青处:“痛不痛?”
朱沐瑾瞧着女孩子低眉关切的神情,她今日是披散着长发,一低头就垂下了大半,显得一张脸特别的小,让他有很强烈的拥她入怀的冲动。
他伸出手在淤青处一抚,那里就恢复了完好的样子,肌肤白的都像泛着光。
看到叶卿不自觉露出目瞪口呆的样子,朱沐瑾觉得好笑:“我是妖精,除非内丹受损,受再严重的伤都能不药而愈。”
叶卿又想到了画皮,“因为你们的皮囊都是你们幻化出来的么?你的真身是什么?一只浑身都长着黑色长毛露着獠牙的大野猪?”
朱沐瑾忍不住笑:“卿卿,你的想象力真丰富。”
他轻松的语气让叶卿觉得有些不好意思,但她的好奇心好像从来没有像今天这么强烈过,便决定打破砂锅问到底:“你们去哪都可以腾云驾雾,受了伤可以不药而愈,想要什么都可以变出来,而且活得寿命又长。人类经过几千年的努力才有的科技文明在你们面前似乎特别小儿科。你们妖精难道真的没有害怕的东西么?”
“当然有怕的东西,比如说狗。”
叶卿对这个答案不满意,她的藏獒犬小黑是这个世界上最凶悍的狗了,它可以把清暮吓晕,但转眼清暮就可以凭借自己的妖力将小黑一身最引以为傲的毛剃得一干二净:“还有呢?”
“最怕的,还是你们人。”
见叶卿露出不相信的神情,朱沐瑾继续解释:“我们妖精虽然有很厉害的法术,但对你们人类起不到任何作用。你们凡人有一句话说得好,伤敌一千自损八百。这个可以充分运用到我们妖精和你们人类的关系上。妖精无法伤害人类,但人类却可以利用妖精这个弱点对付他们,甚至可以让妖精内丹俱毁,魂飞魄散。”
叶卿想到了小白:“比如说,凌夜的妹妹?”
朱沐瑾点头:“而且大多数你认为很厉害的妖精都是至少修行了500年以上的,很多小妖在年幼的时候因为熬不过修炼,活了几十年就老死了,跟你们人类一样。所以妖是精的数量越来越少了。”
他还颇为自得的道:“我一直执着于修仙,也有一个原因是想成为我的同仁们一个好的榜样。若是懈怠于修炼,妖族只会越来越凋零,到最后,妖精恐怕就要跟你们的恐龙一样,在这个世界上彻底灭绝了。”
叶卿凉凉的看了他一眼:“就怕你最后会成为一个反面例子。”
朱沐瑾淡笑,车子已经开到了市区,他看到马路两边都停着各色餐厅:“要不先去吃个饭?”
一直恹恹得趴在叶卿肩膀上的小海螺瞬间活过来:“好啊好啊,我要吃大闸蟹和小龙虾。”
朱沐瑾笑眯眯地用手指弹了一下它的小脑袋:“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
最后他们没有选择高档餐厅,而是直接去了一家叫“文和友”的小龙虾店。
“文和友”本来是长沙知名的小龙虾店,最近才在市开了分店。
现在正是吃小龙虾的最好季节,以往这里人气火爆,到了晚上十点外面还排着很长的队。
今日他们一去,外面竟然没有一个人在排队。
走到店门口,还放着一个很大的招牌:“本店今晚已被包场,还请明天再来光顾,抱歉。”
叶卿看了一眼朱沐瑾:“吃个小龙虾还能被包场?”
有钱人一般不会跑到这种店里来吃小龙虾的,就算要吃,也会让人打包到家里。因为每吃一只小龙虾都会落下一堆的虾壳,还有满手的油,有点对不住他们维持已久的风雅。
被包场也阻挡不足朱吃货沐瑾同学要吃小龙虾的决心。
他还是牵着叶卿的手进了店,空荡荡的大堂果然只有一个人。
朱沐瑾径直得走到那人面前:“好久不见,清暮。”
这包场的人居然是清暮。再去看他的位子,不大的方桌上放着三盆红彤彤的大虾,有油焖的,清蒸的,还有一盆虾尾。还有几盘小菜,凑豆腐,凉拌毛豆,糖油粑粑,还有猪油拌饭,店里的特色一个不落。
文和友完全按照80年代的老长沙来装修。天花板上空荡荡,挂着几排彩旗,墙上贴着大字报,吃饭的桌椅统一都是小方木桌和长板凳,餐馆的餐具都是80年代最流行的风格,搪瓷杯,搪瓷盘,白底配着红牡丹。
清暮前面的虾壳已经堆得跟小山一样,嘴都被辣的通红。他把沾满油的手套摘下来,端起这浓浓怀旧风的杯子喝了一口里面的酸梅汤,才满足的叹道:“真想不到这世上还有比鱼更好吃的东西。”
朱沐瑾和叶卿大方自然得在他对面坐下,“不给我们一副手套?”
清暮眼睛瞪过来,双手还护着三盘小龙虾,像极了护食的猫:“想吃自己点去,这三大盘都是我的。”
朱沐瑾不管他,自己去拿出两副一次性手套,给了叶卿一副之后然后再慢条斯理得给自己戴上:“反正你包了场,我吃多少都是你请客,何必再多此一举麻烦厨师再给我们做一份。”
清暮轻哼:“辣不死你。”
叶卿发现了,这清暮无论在谁面前都是一副天上地下唯我独尊的狂拽酷炫吊炸天模样,唯独在朱沐瑾面前,每每都像是一个受气的小媳妇。
她一天几乎都没有吃饭,确实是饿了,便不去管身边两只妖精的相爱相杀,她先吃了一个煎的外焦里嫩的糖油粑粑填饱肚子,再去拿龙虾。
朱沐瑾见状忙道:“小龙虾油多,我来帮你剥。”
他挑了一只肥大的虾,先把肉最多的虾尾剥出来,露出一截金黄色的虾肉。
把虾肉挑出来后,他再去剥虾腿和虾肚子的虾膏,全部放进叶卿的盘子里:“小龙虾除了虾尾的肉,虾膏也是很好吃的,而且很有营养,你尝尝,我再给你剥。”
他的手指修长,剥起虾壳来动作又熟练,看他剥完一只虾就像看在打造一件艺术品。
叶卿将虾肉放进嘴里,内心控制不住的觉得甜蜜。
自己掏了巨资来吃虾结果吃了一嘴狗粮的清暮郁闷的把一整只虾都往嘴巴里一塞,银牙咬的咯吱咯吱的,还不满的哼哼:“你这样吃小龙虾还有什么意思?”
朱沐瑾瞧了他一眼,淡淡道:“你壳都不剥就把整只虾吃进去,除了会让你的嘴巴变得更加红肿,还会让你把没清理干净的虾屎给吃进肚子里。”
清暮忙把已经被自己一口好牙嚼得稀烂的龙虾吐出来:“呸!呸!老朱,你太恶心了!”
最后一顿饭下来,三盘大虾被吃得一只不剩,最多的还是进了朱沐瑾和叶卿还有沾了他们两光的小海螺肚子里。
主要原因是朱沐瑾剥虾的动作实在是太快,清暮剥完一只的功夫,朱沐瑾已经剥了三只。鉴于朱沐瑾的“虾屎”言论,他也不敢直接再直接用嘴巴去咬。
对此,叶卿只要做出这样的总结,在抢吃的方面,猫还是比不过猪的。
服务员将一桌的虾壳清理干净,又重新上了一壶酸梅汤给他们消食。
朱沐瑾长腿交叠,懒洋洋得坐着,还吩咐清暮:“还不去结账?”
清暮气愤得哼了一声,还是起身去了收营台。
叶卿问朱沐瑾:“他怎么那么听你的话?”
朱沐瑾淡淡道:“因为他打不过我,按照你们凡人的话,这就叫做弱肉强食。”
叶卿:“……”
她怎么觉得清暮明显是爱朱沐瑾爱得深沉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