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的开头要从一个女人说起,她叫余佳琪,人如其名,佳人如琪。
她是一个有着火辣性格的川妹子,我读大一的时候,她就是我们学校的风云人物。
你能相信吗?
余佳琪在学校里创办了第一支女子乐队。
在那個年代真的太酷了。
我是余佳琪的小迷妹,她们每一场演出,无论在哪儿,我都会去看。
而且她们乐队最喜欢翻唱的就是雷查尔斯的歌。
因为佳琪觉得雷查尔斯作为一个盲人,一个黑人,他没有被命运击倒,没有被种族歧视击倒,而是不停的创造音乐,成为了真正的灵魂歌王。
而她们的乐队,也应该如此,有直面命运的勇气。
还有就是让那些大男子主义们看看什么叫做巾帼不让须眉。
让那些常说女子不如男的家伙们看看,你们会的我们的都会,你们不会的我们还会。
乐队的每一次演出都是那么的与众不同,都是那么的引人瞩目,都是那么的精彩绝伦。
当然。
校园风云人物的她们也各自收获了爱情。
但让人最为大跌眼镜的是乐队的大明星余佳琪。
毫不夸张的说,她的追求者能从学校排到黄浦江,可她却选了一个在我们眼中看来是个书呆子的蒋书远。
哦!对了!
那个时候老实人还是个褒义词。
蒋书远是一个长相清秀喜欢舞诗弄墨的男生。
你能想象那种画面吗?
潮流范儿十足的摇滚女神与面容严肃的秀气书生走到了一起。
这在我们看来就像是火星撞地球。
比千禧年的世界末日都要夸张。
而且最离谱的还是余佳琪主动追求的蒋书远。
她说。
“我喜欢他,就要去大胆的去追求。
什么女孩子就必须面腼腆,什么女孩子就要大家闺秀,那都是过去式了。
我们是新世界女性,我们要勇敢的去追求爱。
追到了就好好珍惜,追不到就祝他好运。
他错过了自己,后悔的应该是他。
这才是真正的摇滚精神。”
你不知道余佳琪说出这番话后,我们那种沉默的震耳欲聋。
接下来。
余佳琪言出必行。
对蒋书远展开了热烈的追求,她甚至干了一件轰动全校的事儿。
也许,现在你会觉得很正常。
但在那个年代女孩子敢抱着玫瑰花去告白,那可是绝对的大新闻。
这样的女孩子谁不爱了!
余佳琪和蒋书远坠入了爱河。
他们俩成为了别人口中的那对情侣。
他们在一起很幸福。
余佳琪总有些天马行空的想法,而蒋书远总是默默地记在心头。
所有人都看得出来他不喜欢摇滚,但还是学会了唱雷查尔斯的好几首歌。
咯咯咯~
让我笑一笑。
我现在都还能想起蒋书远那个呆子,穿着土里土气的格子衬衫,站在舞台上手脚僵硬的唱着《Big Bad Love》的场面。
后面。
他们研究生毕业,在魔都开始打拼,两人都很出色,找到了心仪的工作。
虽然小有波折,但最终结了婚。
婚后日子虽不是大富大贵,但非常甜蜜。
蒋书远是那种没有社交的人,下了班第一时间就是去菜市场买菜,回家给余佳琪做好吃的菜。
不久后。
两人生下了一个女孩。
蒋书远和余佳琪的世界总又多了一抹色彩。
当时我们在产房外面。
蒋书远第一次看见小baby的时候哭的稀里哗啦,他说你这臭丫头,让你妈妈生了两天,那得多疼呀!
你以后一定要听话,一定要好好吃饭,一定要快乐长大。
余佳琪看着这一幕甜蜜的笑着。
“书远,你到底想好给宝宝叫什么名字了?”
“你不是说见了面就能想出来吗?”
“你在想不出来,那就我来随便取了……”
蒋书远小心翼翼的抱着孩子道,“我想到了!我们最喜欢的书是《月亮与六便士》都憧憬着诗与远方。”
“就叫诗月吧!”
“蒋诗月!多好听呀!”
三个人的世界充满了欢声笑语。
小诗月一点点长大。
直到...
也许是老天想要一个有趣的灵魂。
那天余佳琪突然晕倒了,火急火燎的送到医院后,检查结果,让那个男人的天都塌了。
【不明原因引起的急性肝衰竭】
只有两个治疗方案。
保守治疗、肝脏移植。
保守的话说难听点就是听天由命。
肝脏只要一出问题就来的很快。
而肝脏移植是最优的选择,但这个选择需要运气和大量的钱。
蒋书远毫不犹豫的选择了第二种,医院让他回去准备钱,这边尽快申请匹配的肝源。
他回去把房子卖了,双方家庭也支持了一笔钱,可却迟迟等不到肝源。
余佳琪的身体情况也每日愈下,开始出现严重的身体反应。
也就是这个时候。
蒋书远不知道从哪儿听来的消息,可以花钱在黑市上买到肝源。
你能想象那种快要溺死之人抓到救命稻草的感觉嘛?
他为了挚爱。
什么都可以放弃,什么都敢尝试。
可那个消息来源是骗子团伙,他们专门诈骗这种快要绝望的病人家属。
命运给他开了一个大大的玩笑。
就在他的钱被诈骗了之后,医院那边说肝源找到了,请尽快的交钱准备手术。
蒋书远在绝望中又看到了希望,他发了疯似的四处筹钱,能想到的办法都想了,能借的人都借了。
可就在他快要筹够钱的时候医院传来了噩耗。
余佳琪死了。
她为自己的人生做了最后的选择。
只留下了一封带着泪痕的绝笔信。
等蒋书远赶到医院的时候,他哭的声嘶力竭,待他看完信之后,情绪莫名的稳定了。
我们都很担心他,可他却说既然妻子做了选择,我们应该尊重。
蒋书远按照妻子喜欢的方式举办了葬礼,她说佳琪喜欢热闹,所以葬礼不应该垂头丧气。
没有人知道他心里有多难受。
但那段时间他瘦了几十斤,犹如一具行尸走肉。
葬礼结束后。
蒋书远性情大变,他固执的认为是因为自己没有钱才害死了妻子,所以开始一门心思的赚钱,想要给女儿更好的生活。
他辞掉了工作,拜托父母照顾才九岁的诗月,自己则离开了这个城市,开始拼命的赚钱。
他一年回来一次,每次都会留下一大笔钱。
三年后。
他攒够了钱又开始下海做生意。
生意越做越大。
可他却忽略了女儿的感受。
也不知道他是不敢面对,还是其它原因,他错过了诗月人生中很多重要的时刻。
父女之间因为常年不见,所产生的隔阂越来越大。
在这种情况下成长的女孩儿,可想而知她的内心有多么的敏感脆弱。
对蒋诗月而言。
九岁之前她的世界是彩色的,九岁之后她的世界变成了冬天。
除了钱,她感受不到父亲一丝的温暖,而刚好处在青春期她表现的非常叛逆,抽烟、喝酒、网恋。
她认识了一个把自己伪装的很好的渣滓。
那个渣滓在网上天天给她花言巧语,灌输了许多乱七八糟的思想。
不幸中的万幸是在他们准备线下见面的时候。
我和另外一个朋友发现了诗月的不对劲,我们给她分析了见面之后,所有可能发生的事儿。
可青春期的孩子哪里听得进这些话。
于是。
我们与她约定,你可以去见他,但必须时时刻刻汇报行踪,只有保证你的安全,莪们才会同意,也不会告诉你的父亲。
其实那个时候通过聊天记录,我们大概已经猜到了会发生什么。
所以,提前找了警队里的朋友。
就在那个渣滓撕开虚伪的面具,拖着蒋诗月进酒店的时候。
我们几个出去把他暴打了一顿,随后送到了派出所。
自那之后。
诗月就再也不相信任何男孩子。
她回到了学校,认真念书,直至毕业。
可这些年她和她父亲的关系一直也不怎么好,甚至可以说更差。
而苏云舟你是这么多年来,我第一次见到她带的异性朋友。
所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