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00章 新小说的选择(1 / 1)绥芬河的猫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出了《新报》,陈永乐直接去找罗拉学英语去了。

《哈利波特》必须得整出来,这钱赚的太香。

一想到上辈子罗琳靠着这部小说的版税赚了10亿美金,如今很可能成为自己的,

陈永乐激动的差点缴枪。

“陈,你今天似乎,似乎特别的兴奋?是有什么开心事嘛?”

罗拉·芳娜趴在陈永乐身上,睁开疲倦的眼眸。

“不。”陈永乐摩挲着罗拉·芳娜的头发:“不是兴奋,是每一次跟你学英语,我都会特别的...认真!”

罗拉·芳娜勾着陈永乐的后颈:“那这位同学,你还在等什么,e on,是想让老师喊家长嘛....”

“法克....”

好在前世陈永乐看过中文小说版的《哈利波特》,

因此,写起来很轻松。

毕竟照着抄下来,不轻松才怪。

最主要是快,一天一两万字轻轻松松。

当人沉浸在某件事情之中,时间流逝的就很快,

直到中文版的《哈利波特与魔法石》完成,才注意到不知不觉中已经来到了5月底。

这期间,王京打来电话询问起庆功宴的事,被陈永乐以要闭关写作为由给回绝了。

下午,陈永乐来到《新报》,将这部二十来万字的小说递给罗斌。

不是为了发行,而是想让他帮忙找一些靠谱的专业人士帮忙翻译。

罗斌随手翻开小说,看了没几页就合上了,然后哑然笑道:

“你还真的给整出来了?”

半个月之前,陈永乐就对他说要写一部西方题材的魔幻小说,他还以为只是说说,

没想到,是来真的,还在这么短的时间就写好了。

陈永乐摆弄着办公室阳台上的那盆蕙兰,头也没回的应了声。

见如此,罗斌也不再多说什么,开始低头专心看起了小说。

首先依旧延续的是以儿童为主角,这点上倒不怎么让罗斌意外。

因为麦克米伦出版公司主打的就是儿童图书。

原以为会一部复仇的魔幻故事,谁知道当看到九又四分之三月台以神奇的方式走入之时,

罗斌不自禁的扶了扶眼镜框,兴趣也被勾了起来。

随着一个个神奇的魔法和扣人心弦的故事情节跃然于纸上,一個独特完整的魔法世界呈现在罗斌脑海中。

整个下午的时间,

罗斌都沉浸在这部奇妙的魔法世界里,直到日暮降临,才依依不舍的放下手稿。

他没有急着给出回答,而是带着陈永乐来到附近一家酒楼。

“阿乐,你实话告诉我,这部小说真的是你独立完成的?我不是怀疑什么,就是觉得有些不可思议。”

这部小说中的西方元素太浓了,尤其是伦敦那边,罗斌对陈永乐很了解,

确定他没有去过英国,因此才有这种疑惑。

陈永乐沉吟了会,想了想,直接拿出罗拉·芳娜出来做挡箭牌。

意思是,自己之所以能写出这么原汁原味的西方魔幻题材,是因为有罗拉·芳娜这几个月的指教。

罗斌翻了个白眼,明显就是不信。

你要不要听听你自己说的啥?从一個选美小姐身上学的,还是西班牙的?

但凡陈永乐说是认识一位英国的某个大学教授他都信了。

不过他也没继续多问,而是跳过这个话题,聊起翻译的事。

“小说的内容呢,我个人是很喜欢的,但这种题材很冷门,能不能受到市场欢迎还说不准,至于...”

罗斌顿了顿嘴,还是无奈道:“你说的翻译我会尽快帮你找来,能不能达到你说的这种要求我不敢保证,我只能说尽量去请,只要你舍得花钱。”

小说中有很多形容词和一些环境的描写,这些描写很生动,

但同样,翻译成英文也就加大了难度。

得到了罗斌的答复,陈永乐大喜,于是大手一挥:

“谢谢罗生,钱的事没问题,十万之内随便开。”

之前替关之淋阿爸还了三十万的赌债,又花一笔钱送他到伦敦,

身上的钱虽然不多,但一二十万还是有的。

如果真不够,大不了再去卖一部剧本得了。

“你倒是真舍得,就不怕麦克米伦公司不收?”

罗斌夹着生鱼片,调侃的笑道。

“他们不收是他们的损失,这证明他们没有眼光。”

来到这里改编那么多小说和电影剧本,唯独这部《哈利波特》是他最有信心的一次。

这种自信来源于前世的罗琳,

罗琳用自身的经历告诉那些曾经拒绝过这部小说的出版社,他们有多么无知。

而况他不是罗琳,他在海外现在也有一定的基础,

麦克米伦出版公司不可能会直接拒绝,

最起码也会看在《谁动了我的奶酪?》带来丰厚的利润回报下,给予前期最基础的出版待遇。

这就够了。

谈好翻译的事,罗斌也开始说正事了。

两件事,一件就是《仙剑奇侠传》的出版事宜。

罗斌将出版发行的时间定在7月1号,

因为比《风云》多出了几十万字,因此这次分三册,每册的定价在21块。

至于分成这次罗斌直接给陈永乐涨到百分之二十,并且也表示,今后的小说将不会再涨了。

陈永乐对这个分成很满意。

聊完了《仙剑》出版的事,剩下的就是新小说的问题了。

罗斌的意思很简单,新小说准备什么时候写,写什么题材。

“放心吧,罗生,我已经有头绪了,这次回去就写大纲。”

陈永乐举起酒杯连连保证。

实际上,他有个屁的头绪。

回去的路上,

陈永乐还在想这事,这段时间这种不需要思考,只需要对着记忆抄写的感觉,实在是太爽了。

他现在有些上瘾了,

感觉是时候拿出一部经典网文作品出来试试水。

几天后,

陈永乐终于从脑海中海量的网文小说中挑出一部长篇作品——《诛仙》。

这是他经过很多考虑做出的选择,

首先,字数上,这部小说全文才120万字,很符合当下长篇小说的字数。

那些动辄几百万字的作品,他不确定这个时代的读者有没有耐心追下去。

毕竟故事太过于冗长,中间注入很多没有必要的水份在里面,

他要是选择那些小说,就得花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在上面做修改。

其二,这部小说是以小人物作为主角,随后一点点成为拯救苍生的英雄,

这很符合自己之前几部作品的市场定位。

当然,这些都不是最重要的,

最重要的是陈永乐很喜欢这部小说里的一句话: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就在他准备动笔之际,《明报》一则专栏吸引陈永乐的注意力。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