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91章 还请陆公帮我(1 / 1)绥芬河的猫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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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菊人,

原名胡秉文,早年间由表哥带到香港。

最初的时候干着跑堂的活。

后来经人指点,进入珠海书院半工半读,

随后又到友联出版社资料室工作。

要不得说香江跑堂这个职业很玄乎,

李嘉诚早年的时候也是在酒楼里跑堂。

陈永乐的前身也是在酒楼跑堂,现在叫服务员。

这位胡菊人,之后从出版社的资料室一路干到编辑,

最后甚至担任过《大学杂志》总编辑、《中国学生周报》社长、美国新闻处出版部编辑等职务。

70年代金镛看中其人的才华,邀请他加入《明报月刊》担任主编,

只不过,干了没几年就走了,

不过正在让他成名是他曾连载那篇《鲁迅在三十年代的一段生活》,

也是因为这个被《中报》邀约担任总编辑。

不过,人都是往高处走,1981年他从《中报》励志,

随后拉上好友陆铿合作创刊《百姓》半月刊。

陈永乐《风云》一书大火之后,他就曾约过稿。

只不过,

他同其他报社的态度差不多,虽然对陈永乐抛出了橄榄枝。

但大多数都是想让他去连载小说,至于写专栏或者一些时事评论基本不会考虑。

用业内人的话来说:小年轻,懂什么是主流文化。

文人相轻,加之陈永乐的学历和一些经历,天然的让他们排斥。

更有意思的是,当陈永乐的那部《谁动了我的奶酪?》一书全球畅销的消息传回香江时,

这些人都愣住了。

以前他们坐在一块还时不时拿陈永乐打打趣,当做茶余饭后的谈资。

但那次之后,就很少有人提起了。

中午,一家茶餐厅二楼的位置。

胡菊人和往常一样来到老位置,点了份烧腊,一碗云吞面,外加几个虾饺。

不一会儿,合作伙伴兼社长的陆铿走了上来。

与胡菊人开胃不同,六十来岁的陆铿只是点了份青菜粥,和一笼小笼包,加一碟小菜。

香江的茶餐厅人很多,不是一個适合聊天的地方。

但两人都很喜欢坐在这里吃午饭,几乎可以说是每天中午都会来。

这是两人曾在《中报》任职时养成的习惯。

也是在这里两人看着喧闹的人群,才有了这家名为《百姓》的半月刊。

“陆公,这篇报道,你看看。”

胡菊人将手中这份《东方日报》的专栏伸到对面的陆铿眼前。

通常来说,他很少看这种大众娱乐的报纸。

不过这次是特殊,

戴着金丝眼镜的陆铿抬起头,瞅了眼专栏上标题,

只见上面赫然写到:

【华人抒写魔幻题材小说,畅销英美两地,作者居然是“他”?】

陆铿无声的笑了下,没有接过报纸,而是先问道:

“哪家报社?”

“您先别问哪家的,看看内容。”

陆铿看了眼胡菊人,然后接过报纸,细细看了起来。

几分钟后,又紧皱着眉头,再次从头看了一遍。

这次紧皱的眉头又松了下来,然后放下报纸,自顾自拿起汤勺喝起了粥。

坐在对面的胡菊人见他这副神情,于是问道:

“您觉得呢?”

“嗯。”

“别光嗯呀,陆公,讲讲您的看法?”

“你要我讲什么?”

“英美两地一周卖三十万册啊,我早上也打听了一番,英美那边还没给消息回来,但香江一周卖了八万册却是实打实的。”

陆铿放在慢条斯理的吃完最后一口小笼包,拿起桌上的纸巾擦了擦嘴角,才不急不慢的回道:

“跟我们《百姓》有何关联,他小说卖的再好,你是能从《新报》手里抢人,还是能请的来人家写专栏。”

虽年过六十,但声音却很洪亮。

胡菊人认真道:

“陆公,我想试试,这是一个机会,也是我们《百姓》的一个机会。”

陆铿微微摇头,道:“秉文,我明白你的想法,但你得先考虑实际情况,我讲一个最简单的,你拿什么去打动他?”

他十九岁就走进记者这一行,经历过战争,也历经过两党争斗,甚至于几度身陷囹圄,在牢狱里度过近半生的年华,

如今的他只求安安稳稳的做着这份终生为之奋斗的事业。

胡菊人所求的,他清楚,

正是因为清楚,才觉得不现实。

三月在《新报》的稿费几乎是透明的,虽高,但在业内比他高的不知凡几。

但还是那句话,仅此《新报》一家。

江湖传闻,《东方日报》曾开出千字一千五的高价,内容不限,字数也不限。

却依然没有下文。

为什么?

说到底,人家不差钱,不差那千字一千五的稿费。

要名,人家是娱乐圈有名的“点金才子”,是各大电影公司乃至电视台的座上宾。

要钱,小说畅销海外,二十来岁就身价千万。

至于美色,有上面两样东西,还会缺吗?

试问,这样一位要名有名,要钱有钱的少年,

他们这种创办不过一年的半月杂志拿什么去打动人家?

年过五十的陆铿显然不会轻言罢手,

他从一个跑堂能在短短的二十年不到的时间,成为各大报社礼贤下士之人,

再到如今创办自己属于自己的报社,就不是单单几句话就能打消他念头。

下午在收到美国那边来电之后,确认消息属实的他,再次来到陆铿的办公室,

一推开门,就直接朝着写新闻稿的陆铿,诚恳道:

“陆公,还请帮我,为《百姓》,也为我们共同的事业!!”

满头花白的陆铿见他这般大礼,深深的看了他一眼,道:

“秉文,你确定要我出面!!”

胡菊人再次拱手道:

“我知陆公愿意跟我胡某人合作,是因为陆公只是想找个栖身之所,也知陆公不想被人情所累。”

“但还请陆公能看你我合作的份上,就帮这一次,仅此一回!!”

他对陈永乐做过一番了解,

首先他不缺钱,其次,他不在乎名。

或者讲,他不在乎那些所谓的虚名。

虽身处娱乐圈这种名利场,却依旧保持着低调,极少在媒体上公开露面。

甚至于文化圈,也仅仅只是跟黄霑拌個一次嘴,之后就不了了之。

胡菊人深知,这样一位美色,钱财,名气都不缺的少年俊才,

想要打动他,几乎不可能。

但纵观其人的过往,不难看出,是一个有情有义之辈。

不然,为何那么多人想要挖他,却依旧选择跟《新报》合作。

因此,不得已之下,胡菊人才会来到陆铿这里,

他深信,这样一位低调而又有情义少年,

唯有陆铿这样一位极具传奇经历的前辈才有可能为其打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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