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秀确实是打算奇袭夏阳,但这是不得已的。
原本他对待刘羡,是以一个非常无所谓的态度来对待的。毕竟他和刘羡并没有什么冤仇,无非就是得到了鲁公贾谧的指使罢了。贾谧既没有给他什么特别明确的期限,也没有特别具体的命令,就是笼统地说:“好好整整他。”
这原本是一个很简单的事情,何况刘羡被发配去的还是一个著名的边地穷县。按道理来讲,孙秀应该有一百种方法整整他。
结果却很尴尬,孙秀不过是比刘羡晚来关中半年,就愕然发现,刘羡已经把夏阳经营得铁桶一块,水泼不进了。
这是孙秀第一次对刘羡改观,他对刘羡有所重视,并意识到,鲁公提的这个要求,还真不是随随便便就能完成的。
故而孙秀派辛冉前去试探刘羡,还是颇费了一番功夫的。他用了最不要脸,也是最为简单粗暴的办法,那就是纯粹地以势压人,用一种指鹿为马的方式,给刘羡定罪。
结果令孙秀大出意料,不仅辛冉灰溜溜地跑回来,告知孙秀说,这个方法行不通,而且拿来压人的度量衡,反被对方当做违法的证据了。
这便是孙秀第二次对刘羡改观,这个人在官场上太无懈可击了。他不仅能够做事,更要命的是,他还熟知官场冠冕堂皇的本质,知道怎么给自己辩护。想要用纯粹的官场手段来对付他,完全是不可能的。
再想到有人抓住了自己的政治把柄,孙秀可谓是如坐针毡,所以他决定亲自出马。
作为有政治智慧的人,孙秀在见刘羡前,做了三个准备,一是拉拢,二是威胁,三是杀人。
但在一见到刘羡后,他就知道,拉拢和威胁毫无作用,这是一个心如铁石的人,几乎不可能动摇原则。好在孙秀临机应变,硬是开出了一个无法拒绝的条件,把刘羡套入了自己借刀杀人的陷阱里。
所以在回到长安后,孙秀侥幸之余,又得意洋洋,他心想:“哈哈,天官保佑,到底还是某最精明!”然后就在路上做出布置,打算等着给刘羡收尸。
结果再一次令孙秀失望了,刘羡又一次化险为夷,不仅如此,还逼迫他不得不为其请功。
这使得孙秀第三次对刘羡改观,他必须要承认:这是一个能力全面强于自己的人。
孙秀虽然喜欢将自己打扮成一个小丑,但在他看来,这是自己拥有超世智慧的一种表现。
在别人还在为了一时的尊严和体面犹豫踟蹰的时候,孙秀已经看穿了尊严的本质,那不过是名利与成功前的虚妄罢了。
世人为其所迷惑,导致行为颠三倒四,无所适从。而聪明的孙秀,则已经放下这种执着,直接获得了成功,反过来利用这种虚妄来玩弄世人,这岂非是真正的大智慧者才能明悟的真理吗?
哪怕世人一时不明白谁高谁下,等到孙秀获得了最大的成功后,再把那些看不起自己的统统杀光。这时候的谁是谁非,谁愚蠢谁智慧,不就成了一目了然的事情了吗?
可眼下出现的这个刘羡,却将孙秀的逻辑打了个粉碎。他发现自己惯用的套路居然对刘羡全然无用,对方似乎是一个比自己更有智慧的人。
刘羡明明处在一个下风的位置,却能反过来摆布拥有权力,放下了执念的自己。他是怎么做到的?孙秀对此倍感迷惑。
但还好,孙秀现在终于发现了这个人的破绽。只要把握住这个破绽,他将再一次证明,自己才是最无懈可击,同时也最拥有智慧的那个人。
谁会想得到呢?当年做下金谷园大劫案的人,竟然会是安乐公世子。
按理来说,这种人质似的人家,应该本本分分地过日子,不与任何世家起冲突。可刘羡却冒着砍头的风险,得罪了一个公爵之家,只为抢一个女人。这可以说是世上最莫名其妙的一件事,但却切切实实发生了。
孙秀揣测其中的缘由,很快便想到了一个答案,并意识道,这不仅是一个反败为胜的机会,甚至可以让自己更加的飞黄腾达。
只要能够奇袭夏阳,活捉绿珠,销毁被刘羡保管的证物,那他就彻底占得了这次斗争的上风。以后无论是要挟刘羡,令他做自己的走狗,还是向上给贾谧报功,继而获得更大的权势,这都是稳赚不赔的。
更别说,其中有极大的可能,带有一些意外收获。
“哈,天官还是保佑我的,年轻人没有智慧,竟做这样的蠢事!”
孙秀这么想着,做了如下布置:
首先,他从自己的信徒中调出五百人来,直接从辛冉的集曹处领取兵器甲仗。这样一来,不用走任何程序,他在两日内就纠集了人手,且在征西军司内根本无人发现。就算事后出了什么差错,他也有理由推脱。
其次,他直接调拨给了刘羡三倍物资,以刘羡的性子,势必要在长安处采购,满载着物资返回夏阳,这会延宕时日。所谓将为三军之胆,哪怕刘羡再有本领,他不在夏阳,也没法阻拦自己。
而后,孙秀假称自己要借七夕之际闭关祭天,把征西军司的事务转交给辛冉。但在七夕的前一天,他趁着夜色,神不知鬼不觉地离开了长安。
这一通布置下来,孙秀自觉是完美无缺,谁能够想到这一出呢?堂堂赵王长史,为了打压一个七品县长,做到了这种地步。
但孙秀还是兴高采烈的,他对着随行的教众教导说:“道君说,治大国如烹小鲜,反而言之,烹小鲜若治大国。人生诸事啊,无不要小心翼翼,全神贯注,才能善始善终啊!”
孙秀确实是全力以赴,他此生至今为止,还从没有这么用心地去做一件事。不管是事前的布置,还是事后的规划,而在这次的奇袭里,他甚至克服了自己好逸恶劳的毛病,几乎是昼夜兼程地往夏阳赶。
原本四百里路,十日的路程,孙秀花了五日就赶到了夏阳。从这个角度来说,孙秀也是完成了一次奇迹。
他抵达夏阳高台时,戍卫的县卒见有五百名全副武装的士卒从官道上经过,难免感到有些诧异,就上前来询问目的。
而孙秀的准备也十分齐全,他自己不出面,让手下拿着征西军司的官印,吩咐说:“你跟他说,我们是奉朝廷之命,从长安开拔到雁门戍边。今日路过夏阳,休息一夜,明日就从龙门渡过河。”
孙秀的手段果然奏效,县卒们看了后,根本不可能找出什么毛病,跟着就推了个人,在前面为孙秀领路。
领路的县卒还问他们说:“诸位路过夏阳,要不要见县里的大人一面?”
“不用,明日就走,就不麻烦了。”
“哦?那诸位要在哪里歇息呢?如果没有上头同意,恐怕不能在我们的兵营借宿吧?”
“这样啊,那还真是不好意思,那还是见一面吧。不知现在在县里主事的,还是那位著名的夏阳长吗?”
说起自家的县君,县卒显然自豪起来,笑道:“啊,诸位来的不是时候。我们县君有事外出了,说是过几日就会回来,眼下主事的,还是张县尉和郤县丞,都是刘县君的左膀右臂。”
“哎呀呀,那真是遗憾啊,我听说刘县君是关中最有名的贤才呢。”
这么说着的时候,孙秀渐渐望见了夏阳城池。他知道,这是最紧要的关头了,只要能骗过张固、郤安他们,计划便成了大半。
而在这种时刻,孙秀愈发不动声色。他在这些人面前露过面,不能亲自去哄骗,仍然要派部下去过这一关。被点将的教徒有些忐忑,但孙秀却安慰他说:
“不过是个小县尉,小县丞罢了,有什么可怕的?我在关中两年了,见到的八品官比路边的野狗还多。”
“你把我刚才的话再对他们重复一遍,记住,语气冷淡点,态度强硬些!哈,人和人之间就是这样,你越强硬,对方就越软弱。”
“记住,你有三官赐福,他们本来就该怕你!等你成功回来,我不仅赏你两百金!还要上报太平君,将来将你引入仙堂!”
如此利诱之下,部下果然勇气倍增,他甚至是千恩万谢地去了。而孙秀则藏身于教徒之中,好整以暇地打量着夏阳城的市集。
几个月不见,夏阳的市集已经比之前更加繁荣。年初的时候,孙秀就已对夏阳市的人流感到印象深刻,此时秋收时分再来,更是让他大开眼界:
与沿路所见的不同,这里的百姓们大多身着新衣,神态饱满,面露喜色。街道上叫卖的不仅有常用的布帛粮食药草等日用品,还有不少的书坊与脂粉店铺,更有孩童爱玩的竹马、风车等玩具。孙秀扫视过去,更是敏锐地从中发现了小型的赌坊和金市。酒肆客栈更是鳞次栉比,不计其数。
这里有一股罕见的太平味道,却不能让身为天师道的孙秀感到平和。他反而露出一副愤愤然的表情,对随从说:
“唉,刘怀冲是有才能的,但也真是不晓事。”
“他不明白一个道理吗?要想国家长治久安,就要让愚民们吃不饱也饿不死,既没空闹事,也没心思闹事。”
“如今白白让贱种们获得不该获得的财富,他们就会不识尊卑,生起妄念。不仅是对财货的浪费,也会生出一场灾难啊!”
随从们听得似懂非懂,孙秀也不在意,他一直是上智与下愚不移的忠实拥趸。他说过这句话,也就全然不记得了,现在心里只是想着,若是此行成功的话,那些自己撒出去的钱财,会呈两倍三倍的返回来。
别看表面上孙秀对此不置一词,但这其实是令他极为肉痛的事情。
世上什么东西不会骗人?当然是金灿灿,冷冰冰又沉甸甸的金子不会骗人。正因为金子不会骗人,所以人们之间来来往往,谁高谁低,其实就看谁送得金子少,拿得金子多。一想到到目前为止,自己没有从刘羡手上捞到一分钱,反而前赴后继地给他送金子。孙秀就感到了莫大的耻辱……
好在这种耻辱终于要结束了,大概过了三刻钟,派出去的部下就回来了,他脸上得意的神情已经告知了一切:已经蒙混过关了。
五百人就这么顺理成章地混入了县北的军营,有正经的官印和调令在,只是暂住一晚,故而也没有人仔细检查。孙熹奉命给孙秀等人划了五十座营房,孙秀则派人给了块金饼,充作今日的伙食费。
接下来,孙秀就带着五十名嫡系,大摇大摆地进了夏阳内城,说是军中的军官,要在城中用膳和歇息。
按理来说,这些人是要卸甲的,但是孙秀带来的是五品校尉印,县卒们无权阻拦,也不想得罪人,想想这些人也只过一夜,这件事情就这么算了。
孙秀也没说假话,他确实是直接找了一家客栈,直接花了十金包下了,而后令店家一直上酒上菜,众人一起饮酒狂欢。
孙秀对部下们说:“多吃一些,多喝一些,等会诸位再辛苦一阵,拿下这个叛逆,事后我重重有赏!”
到了此时此刻,孙秀距离成功已经很简单了,他做好了计划,接下来就是两步。
第一步,等到半夜半时分,在军营的部下突然发难,控制住整个县北的军营,同时在县北纵火,吸引县府的注意力,调虎离山。
第二步,在县府众人前去县北的时候,他突然发难,领着城内的人直接控制住县府,捉住绿珠,销毁篡改尺秤的证言与证据。
只要完成了这两步,孙秀就可以好整以暇地等在夏阳,看刘羡如何来自投罗网了。
一切都是这么完美,孙秀便在众人饮酒作乐的时候,自顾自地念起了《老子想尔注》,这是他保持内心清明的秘诀,非做大事之时,不会如此准备。
他就这么来回念经,一直等到旅舍外的声音渐渐宁静,天色渐渐黯淡,最终化为一团浓重地看不穿也听不清的暮色。
也不知过去了多久,中间店家来问了三次,是否该宵禁歇息了。但孙秀不为所动,店家看他们浑身杀气,身上穿着的甲胄闪闪发亮,比县卒们还要好上几个档次,也不好为难,只好自顾自地封了门,让一个小厮看着伺候。
终于,就在小厮也感到昏昏欲睡的时候,夜色被打破了。
门外渐渐传来喧哗声,起初不甚清晰,但很快,就像是潮汐的巨浪打过来般,很快就让人不得安宁。他们明白地听见有人在喊:“走水了!走水了!”
小厮打开店门往外一瞧,果然看见北边的天色有些发白,顿时明白是起了火灾。
客栈和县府在同一条街道上,不多时,便可以看到县府的县吏们急匆匆地出来,披着衣服往县北赶。
小厮有些惶恐,连忙对着孙秀他们说:“哎呀,不知道怎么回事,好像是起火了,贵人们要不要出去避一避?”
孙秀等的就是这一刻,他一个眼神,左手边的教徒立马出手,瞬间捂住小厮的嘴。紧接着掏出环首刀,对着脖颈就是一切。
等到街外稍稍安静,孙秀悠悠然站起身,看了眼脚下小厮的尸体,面孔上是死不瞑目的神情,他歪头注视了片刻,不禁摇摇头,叹息道:“可惜你不信道,无福入我仙堂。”
孙秀手轻轻一挥,双腿像跳舞一样飘飘而动,这一切混乱都是由他指挥而生出的乐曲,令身为指挥者的他深感陶醉与狂喜。
接下来,该收获胜利的果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