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249 傲慢与偏见?我真不是奴隶贩子(1 / 1)达根之神力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海港的小镇之外,罗兰一脸惊喜的看着手中的新魔毯。

罗兰虽然没有修炼黑渊之径,但他在稻草高塔的时候,看了几十本黑渊的书了。对黑渊的理念是有很多理解的。

再加上他成天在底层世界触摸真理,所以聊了一会后,他便懂了。

不过他只是一知半解,所以刚刚便指点学姐将自己的魔毯修改了一番。

学姐修改之后,整个图又出现了变化。

罗兰看了一眼自己的阿莱耶手札:

【真理之径:黒圣血的牧羊女I】

【当前:初窥门径(第零阶)】

【属性:神圣/暗影】

【特性:

1.净化+2、全系魔法抵抗+2、安魂+2

2.恶化+2、魔法生效+2、异变+2

3.亵渎+1】

【效果:

1.晋级二阶巫师概率+2.5%;

2.晋级二阶巫师概率+7.5%;

3.晋级二阶巫师概率+2%;】

罗兰惊喜不已。

黒圣血。这是根据三条路创造出的一条路径!

学姐手里果然有好东西!

晋级的概率不说了,现在就有2%了,自己之后领悟到一阶,二阶后,再继续和学姐讨论,那么就又能多出半成晋级的可能性了。

至于亵渎...

按照罗兰对黑渊魔法的理解,以及书中详细备注说明来看,它可以理解为一种更加强力的、却带有污染性的魔法穿透。

诅咒类的魔法、又或者削弱类、dot类的魔法,一旦有着亵渎的效果,敌人的状况将迅速恶化。

而且这是一种地狱的力量,是一种更加强力的侵蚀力量。它对那些有着神明庇护东西,甚至对那些依靠信仰点燃神火的神明,都是有效果的。

这些受神明庇护的东西,原本或许对很多状态甚至对魔法免疫,但这种效果对亵渎类魔法的作用却不大。

一旦那些带有神圣属性的奇物被亵渎,效果将大大降低。

如果罗兰的亵渎力量再高一些,那么他甚至可以直接将一柄伪圣剑玷污。

这张修改后的《牧羊女与恶魔》上的魔原本是深渊的魔,现在却也增加了地狱的魔力。

罗兰在这边开心,学姐却在一旁暗暗苦恼。

自己越来越不容易偷师了,以后某一天,搞不好得以学生的身份明着问了。

这还怎么在罗兰面前维持体面?

凯瑟琳想多了,罗兰不会因为自己能教她东西,就像是她一样,摆出一副高高在上的导师架子的。

他只会趁着机会,把凯瑟琳大人摆出各种花样来而已。

相谈中,众人已不知不觉迈入了这座海港城市。

罗兰第一次在这个世界的城镇里见过这么多人——据说,这里的居民足有七万多人!

而且是单算本地在册住户,不算流动人口与大量黑户!

所以这座城市的实际人口是可能超过了十万的。

区区十几万人...若是穿越之前,罗兰会说一句‘俺们家那边的乡下小镇子的人都比这多得多’。

可在这大海港中,罗兰却深刻的体会到了一座十几万人的城市,是有多么的大。

城市中的建筑如鱼鳞般排列,站在高坡向前眺望,成千上万的建筑接地连天!

整座城市足足划分出了四个大区域。稻草镇也不算小了,可两三个加在一起也没这一个区域大!

若非这里的流动人口占据了很大的数量,固定住户少,那么这座城市还会再大上一倍!

城市入口处的地势较高,罗兰站在这里眺望了一下远方海港上的船只——那港口上、海面上大大小小的船只如繁星一般!

他估摸了一下距离...从这边走到港口,怕是要有十几二十里地!

暮光领地中所有地方的巫师与凡人都是混居,海港尤其如此。所以城市的生产力非常高,城市格外的繁华。

这里的建筑非常有意思,是‘哥特式复兴'的风格。街道上人来人往的人群中,不少体面的绅士的都穿戴着马甲+燕尾服。

服装整体基于暗色调,并搭配长裤装、亚麻衬衫和精致的领结。

罗兰脑中恍然冒出了一个词——涉政时代!

简奥斯汀、《傲慢与偏见》、拿破仑、风帆战列舰、蒸汽火车...以及一部分不愿意舍弃裙撑,保持洛洛克风的宫廷贵妇们。

罗兰不由低声对凯瑟琳感叹道:“两百多年了,有没有一种这个世界变化的好大的感觉?”

凯瑟琳感叹道:“变化是挺大的,我记得几百年前,南方流行的服饰要更加的简约,好像是流行什么‘剪影风’?现在连报童帽都看不到了。”

罗兰听完不由微微一呆。

罗兰他不太懂什么剪影风,但他知道报童帽...那不是二十世纪的服装吗?

比涉政时代晚了一百多年呢!

这明明过了两三百年,怎么越活越回去了呢?

罗兰恍然想起了凯瑟琳之前说过的一句话,他暗道:‘钢琴...这家伙懂钢琴的。所以说,两三百年前的亚历山德拉时代,就有钢琴这种东西了?’

实际上,高墙之战已经是上万年前的事情了。几千年前就出现过蒸汽时代了...但后来又变回了中世纪,并反复在中世纪、蒸汽时代轮回。

对于巫师们来说,有些科技树不是必须点的。魔法能满足这一切。而神秘更是不讲逻辑的东西,所以很多文明科技点,都点在了‘混沌体系’的研究中了。

罗兰所熟知的科技,对魔法文明来说并不是很重要。科技树差别太大了,不一样的。

黑帆城中穿戴的挺杂的,还有不少带着三角帽,长排衣扣大衣的航海人,身上还挂着手铳。

罗兰还在路边的占卜摊上看到了一位脸上皱皱巴巴,大鹰钩鼻子的女巫,她正在给一位海盗算命。

一位枯血领主告诉罗兰,这里南方人北方人都有。但大多都是外地人——那些不穿鞋的,或者扛着推着东西、又或者身上脏兮兮的才是本地人。

或者说本地的凡人。

罗兰叹了一口气:“这些人过的也算不错了,巫师带给了这里无尽的财富。瞧,街边的小孩子都有裤子穿。”

凯瑟琳猛然回头看向了罗兰。她似乎非常震惊:“什么意思?你小时候...我是说世俗里的小麻瓜们都不穿裤子的吗?!”

罗兰认真的说道:“凯瑟琳伯爵老爷,裤子可贵着呢。种地的哪舍得钱去买?我们家里那边还好,隔壁的村里,都是谁出远门买东西,谁才穿裤子的。下地打理庄稼的时候,谁穿那么多衣服呀,会弄坏的。”

凯瑟琳呆滞了好半天,叹息道:“魔法应该普及了,这方面南方做的要好得多。”

罗兰拉着她走向了一个看起来很不错的门店:“别废话了,咱们这身打扮走在这里像是古代人,来吧,咱也买几件新衣服。”

说是买衣服,但实际上罗兰是打算看看样式,然后挑一件枯血法袍之类的修改一番。

可进了门后,罗兰却生出了多买几套的想法。

这随随便便进了一间店,里面的服装竟然都很上档次。而且各种款式都有,包括南方的各种服饰也都有。这些衣服在南方的时候作为常服来穿是非常合适的。

罗兰认为随便进入一家店就很上档次--但这其实是一种幸存者偏差。

或者说罗兰如今也算是见多识广了,眼界早已不是当年的小持剑侍从能比了。

因此他感觉很不错的门店,那是真的很不错。

所以他以为自己是随便进了一家店,但实际上他是挑了一家非常上档次的贵族商店。

只是,这家店看起来像是新开的,所以没啥人..这家店的确新开不久,但人少主要却是因为敢进来的人不多。

罗兰看到了一些南方圣骑士们的服装。

种类很多,一种是经典复古风的服装,有点贴近中世纪的感觉。让罗兰想起那些有红衣主教参与的重要节日中的骑士们。

看来南方的骑士们与修士们,在某些场合中,也是穿戴这种经典复古风的衣服的,或者穿戴礼仪铠甲的。

一种是华丽的大长排纽扣的骑士服,穿马裤与长靴。头顶可以戴‘双角帽'也可以佩戴高顶翎羽帽。适合佩剑,也适合配火枪。

罗兰感觉这种骑士服的形状有点像是燕尾服。

他的感觉没错,燕尾服是根据骑兵的服装演变而来,最初的目的是为了更方便骑马。

由于长衣的前下摆向后卷起并别住,露出内里的花纹,意外地显得非常美观大方。所以燕尾服渐渐变成了一种时尚得体的绅士服装。而不再作为一种专业的骑兵马装存在了。

不多时,店主便亲自过来了。

这些客人明显是贵族,有老爷,有夫人,有侍女有骑士。

这些人明显是大客户。

店主直接将他们请到了里间。

这里间挺别致的也挺宽敞的,沙发都是新的。

罗兰与凯瑟琳坐在沙发上,随从或是站在后面,或是坐在旁边的沙发上。

屋里有五六个店员,以及两位模特。这七八个人加上店主,专门服侍罗兰和凯瑟琳这么两个人。

有人端茶倒水,有人拿着精致的画册给罗兰看,店主专门给罗兰他们讲,还有人专门去准备罗兰看上的衣服...而那些美丽或英俊的专业模特们,会穿上样板给罗兰,凯瑟琳着看。

搞的跟走秀似的。

罗兰心中不由暗暗感叹:‘原来有钱人买衣服的时候,是这样的。幸亏刚刚在外面没让老板把衣服给我叉下来看。'

这是一句自嘲,外面没有挂在墙上的衣服,甚至衣服都没有几件。看起来都不像是服装店,反而更像是沙龙。

罗兰在这边暗暗为有钱人的生活震惊,店主也在那边也在暗暗为大贵族老爷感到震惊。

因为这位老爷身上穿的服装...他看不懂价值和材料。就连那位夫人刚刚给那位老爷擦脸的手绢,他也看不懂!

他以前可是专业的裁缝!

不说这位老爷和夫人,就是那些侍女和骑士,都不是一般的大贵族...她们的装扮、气质都非同一般,有意无意间散发着上位者的气度,一个个的像是女王!

而这群优雅的女贵族,都是这对新婚夫妇的随从!

这不是一般的大客户!

听人劝,吃饱饭。店主原本是不想在这开这么一家店的,毕竟东西卖的太贵了。开在海港这种地方...好像不合适。

但从这几天来的客户来看...北方的‘魔法师老爷’们是真踏马有钱!

他们都是用宝石来当钱花的!

听说老家那边最近打算用啥替代‘银便士’?

纸!用纸替代!

教会的老爷们,简直是吸血吸疯了!

罗兰看了一会画册后,问道:“我刚刚在街上,看到一些带着高顶帽的绅士,戴着一种‘圆圆的黑黑的’的镜片。那东西叫什么?不是单目镜片,是双目的。”

店主恍然哦了一声,赶紧让店员去外面买几套墨镜回来。

罗兰挑了一个把玩了一番,感觉蛮新奇的。

墨镜罗兰见得多了,但这种墨镜非常的复古,是那种小、黒、圆的墨镜。一看就像那种纨绔子弟。

让罗兰想起了九品芝麻官里面的洋墨镜。

罗兰问道:“我手里的这个,在南方要多少钱?”

店主用询问的目光看向了刚刚那位去买东西的店员。

店员含蓄的笑道:“大人,您手里的这副是比较贵的,用的是上好是石英。一般要8个先令。”

罗兰掏出了八枚‘暮光银洋',店主看了一眼那银币,急忙说道:“大人,您这是银洋,而且是大银洋,一枚是4个银先令...”

店主知道罗兰不懂得南方的货币,于是给罗兰讲了一番。

在南方,巫师与凡人混居。大家不用魔法石作为货币——他们的炼金技术不够先进,没有贤者之石这种东西,制作不了魔法石。

所以用魔法石这种能量货币来来充当货币,对他们来说是一种非常非常奢侈的事情。

他们将魔法石当做了一种战略物资。

南方的货币主要是白银和铜,也有金币但很少流通。

货币共分为金镑、银先令与铜便士。

1金镑=20银先令=240铜便士。

金镑最早能兑换一磅重的白银。但现在物价越发膨胀,1金镑远远不值那么多钱了。

银先令也是,代表的是1g左右的白银。

暮光的银洋质量非常好,4.5g左右重量,含银量92%。而且做的非常精致,所以暮光的一枚银洋值个4银先令。

听完之后,凯瑟琳愣了半天,她问道:“这么好的石英,才卖两块银洋嘛?”

上次她让人来南港买了一个玩,听女仆说那人向管家要了二十多块魔石。

这一对账,差了一千多倍!

凯瑟琳女老爷被下人哄了!

不过领主被下人骗也是常有的事儿。大家都会睁只眼闭只眼。暗暗在领主身边捞油水,就算最忠诚的女官,有可能都是大贪污犯的!

所以领主身边的人虽然对这些事儿都清楚,但却不会主动点破,毕竟太得罪人了,同时也会损害自己的利益...这城堡里,宫廷里的水深着呢。

罗兰听完凯瑟琳的话后,也傻了,他指着外面说道:“我的姐姐,这墨镜卖8个银先令已经够贵了,两块银洋呢!

要知道外面的平民们身上穿着的衣服也就两块银洋...是这样嘛,先生?”

罗兰看向了店主。

店主笑着说道:“是的,大人。平民的服装,一般6-13先令--这是不算鞋子的价格。

如果单买一双不错的靴子要10-12先令。鞋子比服装贵的。

至于更高档的...您在外面看到的那些体面人的绅士服饰,或者女装,一般在1-3金镑左右,马装要10金镑以上。比平民的服装贵了二十倍有余。”

罗兰说道:“所以,凯瑟琳小姐,一件普通衣服就价值2-3块了,这个墨镜价值两块银洋,蛮贵的了。和靴子一样贵了。”

凯瑟琳好奇的问道:“可是...墨镜是奢侈品,鞋也是吗?”

罗兰沉默了片刻,认真的说道:“凯瑟琳,像是港口这样的地方,深受南方的影响,没有麻瓜与巫师的种族之分,人们都懂得一些魔法,工厂也在建立,生产力非常高。

工人们一年的薪水可能有40-80金镑,女仆也一年也有三四十个金镑收入,大家花上十几个先令买一套体面的衣服,还是买得起的。

小康家庭咬咬牙,夫妇会给花上个几个金镑的钱,买上两套体面的男装女装,用来在一些高档场合社交——再有点钱,可能还会多花个5镑的钱弄个二手的银怀表。

所以,对于南方人来说,鞋子还真不算是奢侈品,甚至靴子都不算奢侈品,只能说是有点小贵的日常用品罢了。

但对于我们东境内陆的很多地方来说,对于您治下的人民来说,鞋就是奢侈品!

甚至连衣服,被褥都是奢侈品!

因为大家一年能攒下几个银洋...也就是一年攒下十几个银先令就不错了。

乡下人就不说了,1/2先令就能买4磅重的面包了,一双靴子或一套衣服的钱,都够买80磅不错的面包了!

而一般种麦子的庄家汉们,是吃不起面包的,黑面包那是富农们吃的,一般人吃的是糊糊。

一双鞋的钱,能让这一家老小吃饱好久好久的饭了。

而对于这个世界上大部分的人来说,能吃的上一顿饱饭,就是他们毕生的最求了。

佣兵们算是一个很有钱的群体了,可他们也“穷”。鞋与衣服对他们来说也很值钱。

我们以前去剿匪的时候,抓到俘虏了肯定是要把鞋子、衣服拿走再押送走换钱的。

强盗们抓到人后,更是要扒光了衣服再杀。

骑士老爷、领主老爷赏赐下人的时候,赏赐的也都是旧棉被、旧衣服、旧毛衣的。

这些东西能穿,能保暖。让一家人过的体面。而且比金银实用。因为在咱们内陆,你有银洋,未必能买的找多少衣服...生产力在那呢。麻瓜可不像是巫师,做一套衣服费劲着呢--家里得有人脱产。少一个人干活,家里的小孩可能会被饿死的。

但事情却很矛盾,少一件衣服,大家就能吃饱饭,能多活下来一个人。

可若多一件衣服,多一件棉被,这冬天家里的孩子,可能就死不了了。

所以,领主若哪天赏赐了一套旧被褥,或者旧毛衣,那就是天恩!

这类东西也不怕用旧,毕竟大家穿着衣服是为了活,不是为了体面。脏点旧点又能如何。

因此,所有的棉织品,毛织品都是比金银更为实用的硬通货,是能穿能用的货币。

若碰上灾年,将这毛衣、棉被一卖,那就能够一家人渡过这场灾了。”

凯瑟琳听完后感叹了好久,然后她好奇的问道:“所以,为什么强盗们要把人的衣服脱光了再杀呢?”

罗兰说道:“因为衣服上沾了血,就不值钱了...强盗们杀人的时候,是会放血的。活人好放血,这样杀的话,肉能卖。”

凯瑟琳听傻了:“卖人肉?”

罗兰说道:“是的,凯瑟琳小姐。内陆有很多地方都是这样的。

确切的说,是把人肉当牛肉卖。

因为要是会切的话,这人肉切完了的样子,和牛肉看起来是差不多的。

而99%的人一辈子都没吃过牛肉,所以这牛肉和人肉吃起来...大家吃进嘴里也分辨不出来。

有那黑心的领主,专门用人肉当牛肉犒劳下面的人,毕竟这牛的价值可比人贵多了。

一个健康的奴隶才4-6块银洋,比衣服都便宜。而且不挑食。奴隶用废了,宰了吃肉可以废物利用。

而一头牛得20多块银洋嘞,而且挑食不好养活,得精心伺候。牛金贵着呢,可舍不得像奴隶那样往死里用。更舍不得杀。

因此,市面上...我是说世俗底层市面上的牛肉,其实大多都不是牛肉...是人肉。”

这回店主也听傻了。

这位老爷以前都干过啥买卖?做过奴隶贩子吗?不然怎么懂得这么多?

他不知道这是罗兰听闻的事情。当然他在去稻城镇路上与佣兵们做任务事,也遇见过类似的事情。

但更多的知识来自瓦莱里亚佣兵,他们去过全世界,知道好多好多故事。

而在罗兰的印象里,也就瓦莱里亚人过的不错,周边都是穷的没裤子穿。

各国都一样,这个时代就是这样的。

在这中世纪的时代里,有的是黑心的领主们把人当羊养。

对于罗兰所说的这些内陆的事情,凯瑟琳陷入了深深的震惊中。

她以前从未关注过这些事。

她看着窗外繁华的、时尚的街区,脑中回想着自己治下的那些麻瓜、领主和巫师们的事儿,久久都无法平复自己的心情。

南方都如此繁华了,东境却如此黑暗野蛮。

上辈子她从未关注过世俗,空有一腔热血,到头来却什么都没有改变。

恐怕即使那时的自己成功了,‘人’这个物种和‘巫师’这个物种也存在着隔离,依然会是两个物种。依然什么都不会改变。

这一次绝不会如此了。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