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方说现在,刚刚运动过后的王明珠身体还没有缓过劲来,俏丽的脸蛋红扑扑的,上面还挂着几滴香汗,看起来娇艳无比。饱满的胸脯随着她有些急促的呼吸一鼓一鼓的,程元费了好大的劲才把目光从那里头扯了出来,右手拿起桌上的毛巾伸了过去,看样子是想帮王明珠擦下脸。
王明珠害羞的闭上了眼睛,仰起脸来等着,可过了好一会都没有感觉到有什么动静。
睁开眼一看,那块毛巾就停在自己的面前,而那只手的主人则坐在原地没有动弹。
“来,擦擦汗吧!”
见王明珠睁开了眼,程元把毛巾往前递了递,嘴里柔声说道。
“你这个没良心的死木头!”
王明珠抓过毛巾在脸上擦了起来,同时嘴里也在小声的咒骂着。
“嘿嘿嘿嘿”
程元也只有付之以傻笑来应对了。
“少爷,准备吃饭了!”
刘婶的声音从屋里传了过来。
“知道了,这就过来!”
程元站起身来,对着王明珠说道:“走吧,吃饭了,吃完饭你还要呢!”
自从王明珠开始教授他剑法后,程元想不出拿什么东西来报答,结果王明珠就提了个要求,就是请程元教她认字,于是每天吃过晚饭后,二人便会去书房读一个时辰的书,然后王明珠再回去,反正她住得近,几步路就到家了。
刘婶把饭菜端到了饭厅后就回到了前院,对于自家少爷和那个漂亮的王家要干些什么她选择保持沉默,在她看来,少爷这么优秀的一个人是值得女孩子来追求的,以后不管少爷有多少个女人,只要她的正妻是杜就行了。
更别说少爷还会武艺,这样能文能武的少年郎可是打着灯笼都能找的,难怪王家那么漂亮的一个美人都愿意舍下脸面来找少爷。
关于少爷会武功这事,刘婶同样选择保持沉默,每个人都有心中的秘密,更别说程元身为主子,自己只是个奴仆,主子的事情根本就不是她这种奴仆可以过问的。
吃过晚饭,二人来到了书房,程元点起烛台,把整个房间照得亮堂堂的。
“昨天咱们学的是诗经中周南十一篇中的卷耳一篇,今天咱们就学另外一篇桃夭,来,跟着我念: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桃之夭夭”
王明珠坐在椅子上,身前铺着一张洁白的宣纸,旁边放着笔砚,抬起脑袋望着前面负手踱步的程元,听他念一句自己就跟着念一句,还真像一个认真学习的好宝宝。
王明珠想习字,程元也十分的赞同,由于王明珠又不需要考功名,所以像什么礼记中庸尚书这些就用不着学了,这些玩意枯燥又无味,自己听得都想打瞌睡,更别说一个小女子了,所以他便选择了用诗经来教学,里面的诗歌寓意优美深远,包含了真情实感,又阐述了不少道理,非常适合拿来当故事讲。
念完之后,程元把这首桃夭写了出来,然后又一段一段的解释起来。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这句话的意思是桃花怒放,花朵色彩艳丽如火,明亮又鲜艳。之子于归,宜其室家。这句话是说有一位姑娘就要出嫁了,她穿过一片鲜艳的桃林,喜气洋洋的去到了夫家”
“实在是太美了!”
听程元解释完整篇诗文,王明珠脸上涌起了道道红霞:“一个姑娘嫁给了她心爱的男子,而这个男子也很爱她,所以那位姑娘才会喜气洋洋的。程元,咱俩成亲的时候也这样好吗?我知道苏州西城外面有一片桃林,那片桃林很大,会开出很多的花,你最好三月的时候来,因为那时正好是桃花盛开的时节,我们从桃林穿过,漫天的花瓣从树上飘落下来,那时的我肯定也是喜气洋洋的”
王明珠沉进了梦想中,在那个甜蜜的梦里,她盖着火红盖头,穿着火红的嫁衣坐在花轿里,想着不久后就要到夫君的家了,心里头不由得十分的高兴。外边的唢呐和花鼓声虽然有些吵闹,不过却更能添出几分喜庆的味道,抬轿的轿夫步伐稳健,行走间动作一致,坐在花轿里面根本就感觉不到有什么颠簸。
忽然一阵惊呼声响起,喜庆的乐曲声也停了下来,似乎大家遇到了什么惊奇的事情。自己忍不住好奇,便偷偷的掀起了盖头,再悄悄的把花轿的窗户拨开一条小缝往外看去,才发现自己已进到了一片桃林里,无数鲜艳的桃花从树枝上飘落下来,仿佛下了一场花雨,整个队伍犹如行进在花的海洋里,每个人身上都沾着花瓣,特别是自家的夫君,因为他骑在马上处得最高,那缤纷而落的桃花都快要把他的身子给盖住了。
一瓣桃花顺着窗户的缝隙飘了进来,那花瓣的颜色就跟自己的嫁衣一样,都是火红火红的,充满了喜庆,使得自己心里也跟着欢喜了起来,欢喜得都流出了眼泪
“呼”
窗外传来一声深重的呼吸声,不过程元却懒得理会,他呆呆的望着王明珠,那张漂亮的脸蛋上面正有两行热泪缓缓划过。
啪嗒!
两滴泪珠滴落下来,在洁白的宣纸上晕染出了两团小小的湿痕,并发出了两声轻响。
这两滴泪珠犹如两支利箭射进了程元的胸口,使得他的心也跟着痛了起来。
“程元,你会娶我吗?”
王明珠抬起头,脸上泪痕犹在,她微笑起来,努力想装出一付不在乎的表情,可眼中的悲凉之意却怎么也掩盖不住。
“我会!”
程元也忍不住了,话说此情此景,是个男人他都会忍不住的。
这世上最难消受的,就是那美人恩哪!
把王明珠从椅子上拉了起来,程元左手环在她的腰上,右手拂过她的面颊,轻轻的擦拭掉了她脸上的泪痕。
“明珠,我答应你,我会娶你的!”
他望着王明珠的眼睛,温柔的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