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第三年,叶奴已经没有了修为,曾关于修行的记忆也逐渐衰退,超脱意境也无法施展。他虽然是得道少年活佛,但知道这个世界的佛祖上帝天帝都是轮回神,因此他蓄发还俗,开始了周游世界的旅程。
到了第四年,叶奴又开始写书,讲的是自己参悟出的道理,他把道理写成畅销,很快他身家过亿,成为新一代的文豪,而有一天,他突然想起自己为何会取得成功,为何会蓄发还俗。
时光飞逝,不知不觉已经过去了十年。昔日南庄已经成了著名的文化村,聚集了很多作家很多武术大家,国学在南庄村发芽,最终南庄村成为叶奴书中的三世镇,一世南庄老街,居住了原本老街的居民一世沿河仿古建筑,这里则成为文人墨客居住之地而最后一世则叫修行街,这里居住的则都是叶奴的朋友,有高僧,有武学宗师,也有隐世高人,三教九流之辈,均收到邀请入驻三世街。而因为三世镇聚集了太多的名人高人,因此旅客总是挤爆了这座小镇,为了不打扰高人清修,一些富人开始在南陌镇四周投资建镇,而三世镇则只接待一定数量的有缘人,每个有缘人则可免门票进入三镇一周,体验三世风情,有些人离开了,有些人则被认可留在了镇子里。
在上则流传了这么一句话,一周三世镇,无忧后人生,这是那些离开的人真实感受,而周入万人客,独我留奈何,这周末游客离去,长留的人所经历的情景。
二世街上,一家小酒楼建筑风格颇为独特,精致小巧的阁楼,人工书画的屏风,后院更有竹林雅境,今天是周末,游客尽数离开,只留下年轻的老板娘和几位店员在大扫除。
这老板娘很年轻,看起来也不过二十岁左右,不过开店三年以来,她已经是身家千万,坐拥一套客栈庭院的小富婆。
几年来,老板娘并不缺乏追求者,有身家百亿的年轻富翁,也有当红的影视鲜肉演员,也有官场风流的大人物,当然也有刚刚大学毕业为老板娘默默打工的年轻人。然而,却没有一个人能和老板娘走的很近,因此老板娘在三世镇都成了一位传说级的人物,可远观而不可亲近的人间奇女子。
嘀嗒
瓦上突然传来雨点的声音,很快,天空便下去了大雨,老板娘收拾好了客栈之后,便独自一人上了阁楼,在三层阁楼之上,她看到奈何桥,不知不觉便想起了当年的画面,那个神奇的少年,一去十年之久。
一句等我回来,让她在这里等了十余年,但这个家伙盛名于世,却十多年不见家人,也真的很不孝,真不懂那些人为何因为他聚集这三世镇,动手建房长留在此。而她自己也是,不知不觉已经在这里建造了一座庭院,庭院里的相思树已经老高了。
“老板娘,来客人了。”
楼下,传来少女急忙的声音,老板娘很疑惑的看了看楼下,但却没有看到客人的身影,或许已经进来了,她看了看镜子里的自己,忙碌一天了,脸上尽是疲惫之色,就这样出去吗?不,让客人多等一会吧!
老板娘开始梳洗打扮,而楼下,一位少年模样的客人穿着汉服坐在窗前桌子上,而短工宁苏则很紧张的给他倒了一杯茶问道:
“您是住宿还是吃点什么?”
“给我上一桌店里的招牌菜。”
“好,那个我很喜欢看你的书,可以给我签个名吗?”
“恩。”
风雨十年在外,归来依旧少年,这个少年正是叶奴,固然没了修为,没了超脱意境,更没了很多记忆,但他容颜确实不老,他这次回来,只是突然想见一个人,想问问自己当年究竟和她说了什么。
把签名写好,叶奴便自己独自饮茶,他看向窗外,逐渐心神不宁起来,他不明白自己当初法力从何而来,也不知为何法力修为就此消散。在五年前一场车祸使得他成为废人之后,他重新开始修行,如今他已经成为当代唯一的大宗师,但前路已经断了,曾经的修为根本无法找回,因此他回来了,想找回一些忘记的东西。
咚
阁楼上传来脚步声,一位穿着汉元素的年轻女子缓缓下楼,她化了淡妆,理顺了黑发,容颜不是倾国倾城,但一身独特气质却吸引了太多的人,即便是当世第一人的叶陌叶奴,也忍不住多看了一眼,而这一眼则唤醒了太多记忆。
“林荫。”
“你回来了?”
声音中带有委屈,在一旁的宁苏听到都感觉两个人之间似乎真的有什么,原来老板娘是为了他才拒绝了那么多优秀的男人,这下她宁苏泡到偶像的梦想是真的泡汤了。
林荫没有想到来客就是叶陌,这一见她差点情绪失控,不知道为什么,当年明明只是普通的学弟学姐关系,但她却一句话等了这么久,再次见面,她却也连话都不知道怎么说了。
“恩,我回来了,我好像忘记了很多东西,所以想回来问问你。”
“我什么都不知道。”林荫有些生气的回应,原来他回来并不为了自己,开口就想问自己当年的事情,这就是她等待的结果吗?
“恩,那就不说了,陪我吃顿饭,然后陪我去看看我的父母好不好。”叶奴有些傻傻的看着林荫的面容,他突然想起来她真的对自己很重要,似乎这个世界都是虚幻,唯独她是真实的。
“可以。”林荫坐到叶奴对面,两个人的穿着倒是很般配,一个汉元素一个汉服。二人皆为气质独特之人,一时间旁边的宁苏也只能将心中的妄念埋进心里,大概也只有老板娘这样的人才配得上他吧,而叶陌当做偶像就好了,能见一面已经得之所幸。
“老板娘,我去打扫卫生了。”宁苏把最后一盘菜上了之后也便不想呆在两人之间,在得到林荫允许之后也就神情失落的离开了。
“你也喜欢汉元素。”叶奴吃了一口鸡肉很高兴的问道。
“恩,其实我一直都喜欢的,在高一的时候我就入手了一套汉服。”
“我还记得你喜欢薛的歌。”
“对啊,薛偶像经常来我这里喝茶,我们现在是很好的朋友。”
“你还喜欢写歌词,也喜欢写散文,我好像看过。”
“什么时候?”
“我走之后的几年,看过很多关于你的东西。”叶奴实话实说,只是他忘记自己当初为什么这样做了,这种感觉真的很不好。
“你喜欢我?”
“应该,以前应该是这样,不过现在我没有了感情。”叶奴把自己心里的状态告诉了林荫,却没想到林荫则很生气的批评他道:
“若没了感情,那修行为了什么?在你走后,我研究过很多古代的典籍,也去过很多地方,但始终觉得人总归是有感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