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章 好评
时间:从淞沪战场穿越回来的第九天,早上的六点出头。
地点:闽省闽江的一处偏僻所在。
黄阿弟弯着腰杆子,双手支撑在了膝盖上,胸口剧烈起伏得如同一个破烂风箱,喘息得相当厉害。
同时满头的汗水不断地顺着发丝滴下,转眼间就将地面打湿了一小片;身上的一套运动服,更是早就被汗水打湿了。
不过就算如此,此刻看起来筋疲力尽的黄阿弟,脸上却是充满了一股说不出的快慰。
无他!十来天之前,曾经跑上二三百米都费劲的他。
刚才在负重十公斤的情况下,却一口气跑出了五公里的距离,这简直是之前根本无法想象的壮举。
哪怕在这个过程中,他身上出现了呼吸急促、双腿酸痛,意识模糊等众多状况。
但是不管怎么说,他都是坚持了下来不是。
至于黄阿弟他为什么要这样,当然是为了有着一个更好的身体,下一次穿越过去后可以更好的打鬼子。
所以从穿越回来的第二天,黄阿弟就开始主动地锻炼了起来,并且效率貌似相当不错。
第一次晨跑的时候,勉强坚持着跑了两公里下来的时候,这个二百来斤的家伙当时都感觉自己快死了一样。
到了今天的话,他却已经能坚持一口气跑完五公里了。
想来如果一直锻炼到月底,那么再次穿越的时候,他应该能一口气跑上十公里,负重达到二十公斤。
这样的话,估计就不会拖团队的后腿了。
费了十分钟的时间,黄阿弟逐渐喘匀了气息之后,就取下了身后一个用来装钓鱼竿的背包。
不过拉开了拉链之后,从里面掏出的却是两根有些特别的木棍。
说这两根木棍特别,那是它们通过一端的金属接头,扭动着螺纹连接到了一起后,乍一眼居然是一把老式栓动步枪的模样,
整体的长度是1.7米,刚好是鬼子的三八大盖步枪,装上了刺刀之后的一个长度。
提着这一个用木头加工出来的步枪模型,来到了一棵大树之前,站出了一个左前右后的丁字步后。
原本看起来懒懒散散的黄阿弟,气质立刻就变得不一样了起来。
口里在大叫了一声‘杀’字的同时,手中木头步枪对着前方的大树,拼尽了全力地就刺了出去。
在这一个过程中,二百多斤的胖子脸上充满了杀气,
没错!黄阿弟在此刻,是正在练习着刺刀拼杀技术了。
其实不仅仅是他一个人如此,胡彪、黑星等人在国内,基本确定下一次依然会继续穿越的人员,也在偷偷摸摸地练习这一种拼刺战术。
这也是受限于国内主流环境,一个不是办法的办法。
穿越过去后,他们要想在战场上活下来、有一些更好的表现,肯定要不断增强自己的军事技能。
可惜人在国内,枪法方面的练习就不要想了。
国内唯一练习枪法的途径,就是去各种射击俱乐部,用里面被铁链锁死的枪去练习;这里的枪械数量相当有限,子弹方面相当昂贵。
比如说黄阿弟前几天,专门去市区某个射击俱乐部咨询过,
最便宜的92式手枪,一发子弹就要30元,每次最少买10发子弹才能上靶场。
所以在无奈之下,就出现了黄阿弟这种早上体能训练完毕后,又拿着一根棍子练习拼刺的情况。
毕竟在二战的东方战场上,永远不缺这一种双方刺刀见红的时刻。
在现代位面练好了一手拼刺技术,穿越后绝对只有好处,没有坏处就是了。
而他们学习刺刀拼刺技术的途径,当然是来自网络上的一些公开资料,又或者说是视频内容了。
更为具体一点地说,其实就是pla的刺杀操。
别看刺杀操这个名字简单,但前身的技术来源,却是先辈们结合了毛子、鬼子等多方的拼刺技术,加上了一些武术总结出来的。
经历过众多的实战,早就证明比起鬼子的拼刺技术更先进。
最终,在双臂因为太多次的刺杀,双臂都很是有些酸痛的当口,黄阿弟才是将木棍重新收回了钓鱼袋子里。
深呼吸了一口气后,他又一次地跑了起来,开始了又一趟五公里的回程。
需要说明的是,在跑回去的一路上,黄阿弟的耳朵里戴上了耳塞。
这是在学习着鬼子的口语,完全是一个穿越后如果有机会,就要伪装成胖翻译,然后再次阴鬼子一把的节奏……******
在黄阿弟努力准备的时候,其他的穿越者同样没有闲着,自然也在同样一点点地提升自己,希望在下一次穿越后,可以有着更好的表现。
不过这样的准备,都是他们在工作之余进行的。
没办法!穿越打鬼子确实很重要,可是现代位面的生活也得继续下去。
因此胡彪的‘得月楼’小店,每天都在正常的营业之中,并且生意上那叫一个相当火爆了。
当天中午的一点多钟,在京师城的马驹桥。
“说吧!有什么地方需要帮忙的。”
如同走进自家的厨房一样,安妮径直走进了‘得月楼’小店的后厨;对着正在颠着大勺,炒着一锅回锅肉的胡彪问了起来。
那语气可是相当的随意,一点都没有拘束。
确实!安妮没有什么好拘束的了。
因为胡彪蹬三轮送了她一趟的那个晚上,第二天的中午这妹子又过来了,理由当然是来还胡彪那一件军大衣啊。
之后的时间里,除了有一天因为工作实在走不开,她每天都会来这里。
理由是已经被胡彪的手艺把嘴养叼了,实际上却仅仅喜欢待在胡彪身边的感觉而已。
而胡彪针对小店营业时间,虽然已经做出了一些改变;比如说:只做午餐和晚餐的生意,每一餐售卖三个小时,过时不候。
以及晚上九点后,有一场针对晚自习后学生的肉夹馍专场。
这样一来就避免了只要一开门,就会陀螺一样地忙个不停;可是在营业时间里,依然会非常忙碌。
所以在第三次过来的时候,安妮眼见着胡彪根本忙不过来。
她直接就果断地伸出了援助之手,挽起了自己新款香奈儿外套的袖子,帮忙找钱、收拾桌子和碗筷。
根本不顾自己的一身行头,都足够胡彪这小店营业上好些天了。
忙活间,那一个手脚麻利的模样和架势,像极了一个跟着自家男人,一起创业的漂亮老板娘。
只是今天的情况有些不同,许是胡彪从其他食客嘴里听说了一些什么。
面对着安妮的询问,他回头打量了漂亮的妹子一眼后,有些迟疑地说了一句:“要不还是算了吧?
我听人说你身上的衣服都是名牌,很贵、弄上了油之后划不来。
我这里已经在招人帮忙了,只是一时半会没有合适,不过应该也不会拖太久。”
“是哪个碎嘴子在背后乱说,显得他多见多识广吗?”安妮闻言之后,小声地抱怨了起来。
胡彪没有听清楚,追问了一句:“说啥了?你去收银台坐着喝茶吧,我买了一些核桃味的瓜子。”
“没听清吗?我说我身上衣服、包包和首饰,都是在广州天马服装批发市场买的高仿,根本不了几个钱,弄脏了也不怕。”
这样善意的谎话,安妮那是张口就来。
同时也在心里决定了一点,下次过来的时候一定要穿得更加朴素一些;只是这些衣服,已经是自己衣柜里看起来最普通的那些了,这个事情还真有一些难度。
而就在安妮苦恼的时候,胡彪这货明显已经被她说服了,开口说道:
“那行!你帮忙收拾一下桌子吧。”
闻言后就,安妮也懒得去纠结下次过来穿什么的衣服;刚准备行动,看到了她脚上高跟鞋的胡彪,嘴里又补上了一句:
“对了!在收银台最下面的抽屉里,我给你准备了一双鞋子,顺便换上吧。
穿着高跟鞋漂亮是漂亮,但不舒服。”
随后,安妮拉开了抽屉后,果然看到了一双回力牌子的女款板鞋,甚至还有一双新的袜子。
更为神奇的是,她在换上了鞋子之后惊讶地发现,居然是无比的合脚。
“胡彪这家伙,他怎么知道我穿多大码的鞋子的?还别说,还挺会买东西的了,好看、穿起来也舒服。”
对着这一双某宝售价89块的鞋子,安妮给出了这样一个评价来……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