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姑娘,我先带你走走吧。”青翎已然是一副管家的样子,带着易风华进入的前院。
一众暗卫待易风华青翎走远之后,纷纷现身聚集在一起。
“御三,这女人看起来不错啊。”
“切,不就是个女人吗……”
“御一你可别这么说,你见过有那个女人可以释放如此强的杀气?都要赶上我了。”
“是啊,而且这女人还没笈笄就有如此之强的功力,你行吗?”
“额……”御一语塞。
“真不简单啊!”
“她可是我们王爷带回来的人啊,怎么可能会简单?”
“这位易姑娘可是能入我们王爷眼的女人……”
御一远离了暗卫们,立在一旁沉思了一会儿:“我到要看看,有什么女人可以配的上我们王爷!”
青翎本来是想将易风华安排在位于王府中间的一个比较大的院子中的,但遭到了易风华的强行反对,挑选了一个最小,最靠边的小院子,这其中的原因有很多:首先,易风华发现整个御王府没有王妃,没有妻妾,没有丫鬟,连使粗的婆子都没有,她一个女人真的不方便在一帮男人住的院子中晃悠;其次,易风华喜欢酿酒,酿酒是修身养性的活计,需要一个安静的环境;再次,易风华再遇到景行等人之后,深感实力不够,急需一番苦修,这个院子虽然有点破,但是却不失为一个练功的好地方;最后,听青翎说喜欢景行的人有很多,有女人也有男人,有大家闺秀也有小家碧玉……这真是……太危险了!还听说京城的世家小姐们手段极其狠毒,有事没事给你一巴掌都是小事,让你失贞名誉扫地也可以接受——毕竟易风华曾经来自一个开放的世界,要是给你下毒……那可就一命呜呼了!虽然以易风华的医术毒术,要害死她很是不容易……综上所述,为了自己的人身安全,还是住这个最小最靠边最破的院子吧!
反正也破不到哪里去,比她以前在小山村时住的茅草屋好十倍百倍。
易风华将她的想法告诉了青翎,青翎在原地愣了十秒,然后……轰然倒地,狂笑不止。
易风华并不知道,当天晚上青翎将她的话原封不动的告诉了景行后,景行有多么震撼,这个还未成年的女人居然可以想的这么多,虽然很可笑,但是却很现实。
京城中有多少人想要住进御王府,有多少人想住进青翎想要一开始指给易风华的院子,那个院子名叫玉宇楼,风景是除了景行的墨韵亭以外最好的,一般人看见了就流连忘返,居然还有人死活不住!
青翎还报道说,自己带易风华去看了琳琅台和天兵堂,易风华只是羡慕和赞叹,却没有一丝一毫的贪婪。
听到这儿的景行再次被惊到了,带易风华去琳琅台和天兵堂是景行的命令,从马车上景行就发现了,易风华是个识货的人,按理说这种人看见满屋子的宝贝和兵器应该贪婪一些……青翎经过了特殊的训练,很会看人的眼神和脸色,青翎也说了,那是真真正正的赞美和羡慕,没有一丝的眼馋。
这女人,无欲无求吗?
景行对易风华更有兴趣了。
易风华站在院子里,仰头看着天上的流云:“时间过的真是快啊!”易风华中午到达御王府,用了整整整整两个时辰的时间整理好了院子。
收拾好后,院子本来的面目就显现了出来,这其实是个很美的院子,只是位置偏僻,加上没人打扫,所以显得很不好。
一棵有些年头的古树挺立在院子的中央,因为正直冬天,所以枝叶并不繁盛,但却散发着一种特别的,只属于古树的气息。这气息,有桀骜,有沧桑,有老人的温和,也有孩子的活泼。瓦房古朴大气,并没有因为地方偏僻而失去其原有的气势。
易风华很喜欢这个院子,兴之所至,进入屋子提笔写了三个大字:蜉蝣轩。易风华在前世时,她的师傅曾经教过她写毛笔字,她学的很仔细,很认真,将师傅的衣钵完全接过。
这字虽是出自女子之手,却没有女子的柔弱娇羞之感,字形很好看,浑然天成,穹劲有力,处处透露着大气与磅礴,就算是男子,也少有人可以写出这种感觉。
这几乎可以和景行的字相提并论了!
易风华手脚麻利的爬上古树,将这幅字挂在了院子正前方。
为何叫“蜉蝣轩”?
易风华感受着古树和瓦房散发着的气息,不禁感到了自身的渺小,生命如此短暂,怎能和古树与万年伫立不倒的瓦房相比?只能如同蜉蝣一般,无奈的叹息。
生命如此短暂,为何要为权利和金钱而穷尽一生?安安然然度过一生不好吗?去做自己想做的事,去观赏大好河山,多好啊!
但是人各有志,易风华也不好说什么。
做完一切,易风华欢欢喜喜的走入了蜉蝣轩,开始了新的生活。
傍晚,夕阳如血般染红了天空,为一天留下最美丽的光彩,景行带着青翎,御一御二御三来到了蜉蝣轩,刚刚站定,就被“蜉蝣”二字震撼住了。
这是女人可以写出来的字?这结合了苍茫,大气,磅礴的院子是女人应该住的吗?
景行立定在古树下,这是他第一次如此静下心来观赏这个院子,这个曾经破破烂烂的院子,顿时明白了“蜉蝣”二字的含义。
景行笑了,这是一种找到同类的欣慰,这是一种志同道合的欣喜。
好一个蜉蝣轩,好一个易风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