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十六章 突围1(1 / 1)老厚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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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的山不同于于谦之前挖虫草的山脉,那里只有冰川,碎石,杂草,最多有些栎树丛,难得看到棵树,而这里就像云贵一带的山脉一样,大小植物拼命生长,争夺水分和阳光,纵横交织,密不透风,于谦三人不得不在山洪冲击的乱石坡上爬行穿越,带着毛刺的枝叶藤蔓刮在脸上,说不出的难受。此时三人正站在白吉岭上向北眺望,就在刚刚三架米8直升机从梅楚卡机场方向飞来,沿南伊河谷北段飞行一段距离后消失在群山之中。三人在看着表等待,不一会儿工夫三架直升机又出现在山谷中,翻过山岭后朝梅楚卡方向飞去。

“18分钟,山里面气流干扰大,他们速度上不去,按这个时间应该在土门石门哨所一带,那里是前往老虎沟唯一的通道,不出意外的话,河谷肯定会被英萨斯步枪队封锁,等着我们入网”天喜看着表分析到。

“那飞机怎么开走了?”那里正是于谦挖虫草的地方周围,地形于谦不陌生,只是对自己最忌惮的飞机飞走有点好奇。

“林嘎儿以北就是河谷地形,离我们的雷达站和机场太近,只有几十公里,为了避免被侦测到,他们通常就是沿着河谷放下人就走。一向都不多待。”土狼除了稍微有些背痛,精神已经恢复过来,替于谦解答。

“步枪队有什么家伙,除了藏獒?”

“还有火箭筒,一个班装备一门,按出动一个连计算,估计要有10门,别的重火力最多带迫击炮,重火力他们带不动。”

“这个不怕,他们肯定要分散阻击,只要没有飞机,他们就拦不住我们。”看到飞机飞回去,于谦自信满满,带着两人从荆棘中找路下山。

梅楚卡机场,已经被解除限制的尚姬听完蔡叔的汇报后沉呤片刻,又用卫星电话与国内联系,半个小时后果断下令:“靠印度人拦不住柳家的人,世叔让我们先去阿萨姆,然后取道仰光回去,既然柳爷爷插手,待在这里已经没有意义。另外,蔡叔留下,锂辉石的业务虚与委蛇一段时间也回吧。”一行人迅速准备,随后向停机坪自己的直升机走去。

从林嘎尔白吉岭处下来,已经是晚上10点左右,三人身上的干粮早已吃完,身上大汗淋漓,虽然已是六月下旬,白天山里闷热,但晚上山风微起,气温却很低,被河道里冷风一吹,又是一阵冷颤,于谦身上的衣服已经结成盐痂,贴在背上说不出的难受。尚着南伊曲向上游走了一段,循着水声,找到一条南伊曲的支流形成的水潭,位置足够隐蔽,天喜和土狼带着衣服浸入水中,顺带着洗澡洗衣服,之后又将衣服拧干了晾在一个房子大小的石头上,利用石头白天被晒热的余温烘烤,人也干脆趴在上面,享受这战斗来临前的静怡。而于谦借口周围转一转,查看地形,躲在一边后,也跳进另一个水潭里,整个人入水的一刹那,像一块干枯的海绵被扔进水中,浑身的毛孔扩张,拼命的吞吐着山泉,就连那团岛的三温暖也比不上这个舒服,连日来奔波,攀爬,战斗带来疲惫一扫而光。腹侧,肩膀上的伤口也开始慢慢愈合,油腻腻的皮肤变成滑溜溜的,没有一点伤痕留下,连饥饿感也消除了许多。于谦面对上游来水,狠狠的喝了个饱,如同干裂的土地突临倾盆大雨,溪水流经喉咙,胃,肠道,内外都变得舒坦无比。于谦起身将衣服拧干,也学天喜两人搭在石头上晾着,然后整个人又沉入水底,溪水冰凉,驱除了白天的燥热,就在潭底昏昏然的睡了过去。一双双的眼神在自己脑海中闪过,那手持银刺从雾中闪现的尚姬,那站在沼泽飞瀑上淡然矗立的尚姬,那夜市上身着短裙款款走来的女孩,那个火车上凌空膝顶将大金链放倒的女孩,校园里向自己展示淑女站姿的晶晶,那个西安火车站送自己去青岛火车后决然回身的晶晶,三个人,六张面孔,一会儿又汇成一张,唉,女人真的天生就是好演员,这几张面孔,不知道哪个是真,哪个是假。

这时有脚步声悄悄靠近,于谦清楚的知道是土狼和天喜走过来。

“喜子,你说怪不怪,平时咱们出任务,这里哈拉子啦,蛇了什么的,随便抓,随便吃,现在一点影子都没有,就抓这几条鱼。”土狼边走边说。

“你说于谦去哪里了,不会光着身子去侦察了吧?”天喜说着将鱼放在于谦衣服旁边,沿着河道继续向上走,而于谦自潭底悄悄移到一块溪石后面,浮出水面后,向两人走过来。

“于谦,正在找你呢,已经晚上十二点了,咱们吃点东西出发怎么样,没找到啥吃食,先吃点生鱼片?”

“你们吃,我还不饿,我要留着肚子吃阿三的罐头。”于谦边说,边拿起半干的衣服擦身子,怕两人看到自己伤口复原惊着两人,侧起身子,不让他们看到自己受伤的位置,就随手把衣服穿起来。

天喜两人以为于谦吃不惯生食,也不做推让,刮了鳞,就用匕首削着吃起来。于谦刚才在水中也注意到了这个问题,好像自己自从山洞里出来后,就没有再见过山里有什么动物,连虫叫都没有,搞不清是不是自己有兽衣男子身上的气息,还是别的什么原因。自从上次山顶放了那只哈拉子之后,于谦已经戒了这高原上的野味,算是一种对片高原的敬畏吧。

“谦哥,你的意思是我们不逃了,要和对方正面干吗?我们手上的家伙不多了,我还有两个弹匣,一把手枪十几发子弹。土狼也差不多,还有两颗。”天喜展示着装备。

于谦也检查了一下自己的装备,子弹十五发,手枪子弹40发,一把匕首。

“足够了,我考虑了下,等会儿咱们就从河谷左边走,你们跟在我后面50米左右,有异常我打手势,你们马上找掩护,咱们就这样和他们干一场,干怕了让他们以后看到你们绕着走。”于谦发现了自己身体的秘密,勇气倍增,精神抖擞,夜里对方直升机又不能支援,也没有重武器,月黑风高,正是杀人立威的好时候。

“出个任务被人像兔子一个追赶,我们也窝囊,回去也丢脸,我们兄弟俩就把这命交给你了,一起去干翻他们。”天喜土狼说完立马动手收拾装备,跟着于谦返回河谷,跨过只有没膝深的南伊曲,来到河的左边,一前两后摸索前进。

从空中俯瞰,南伊曲如同一个狭长的葫芦,老虎沟是尖尖的葫芦嘴,从那里到往下是葫芦的上部,而两个哨所的位置恰恰是葫芦束腰的位置,河谷两岸各突出一段峡角,形成不足百米宽的峡谷,河道变窄,河水变深,两岸植被浓密,原始松林遮天蔽日,居高临下,河滩上没有任何遮蔽,正是天然的伏击场所。

此刻英萨斯步枪旅西姆中尉亲自带着一个山地排潜伏在河谷左侧的半山处,步枪旅虽然名称为旅,实际上却没有团和营的编制,只有五个步兵连,每个连百十人,和一个装车连和一个直升机中队。此处虽作为前沿存在,但高层显然对于战时能够守住这个机场没有信心,将精锐的山地师第五师放在了布拉马普特拉河沿岸,计划将那里作为防守的底线,而此处机场仅作为宣示主权的存在,这个步枪旅在某种意义上作用也仅仅是炮灰而已。西姆中尉领着步枪旅战力最强的第2连接受了这次伏击任务,并作为排头兵存在。作为一个入伍12年的老兵,在战场选择和兵力布置上还是有自己的独到之处,占领河谷左岸后,一个排布置在河谷束腰的开口处,再往北500米处,自己的另外两个排分别布置在两岸山坡上,机枪班拆分开来,随着两个排也选好了战斗位置,就等着猎物出现,被三个排的交叉火力封死在这条窄窄的河谷中。

等待是寂寞的,如果不是前几天几个中国侦察兵出现,自己现在正在萨地亚的家中休假了,而再过几天就是自己结婚十周年的纪念日,今天晚上消灭这几个黄皮猴子,还来得及赶回去,西姆中尉摸了摸自己裁剪整齐的型胡,觉得有些乱了,又沾了些口水涂了涂。萨米特上校一直羡慕自己有一副这么漂亮的胡须,他自己那副,无论如何修剪都无法像自己的这样可以上翘,想到这一点西姆有些暗暗得意,也更加注意自己胡须的保养。想到萨米特上校,西姆中尉心里泛起酸水。两人是同一个大学的校友,自己的姓氏还要高于对方,但因为对方成为了萨迪亚市长的女婿,几年时间已经成为上校,这在地方守备部队的配置里,已经是最高的存在。而服役十几年,自己却还只是个中尉。贪得无厌的家伙,西姆中尉狠狠的朝北方看了一眼,那里,萨米特上校则带着另外一个连队埋伏着。

而此刻萨米特也刚带着两个副手再次检查了阵地,自己这里是葫芦地形束腰位置第二个口袋,从前面几次交火看,这一次的北方人非常难对付,上校已经算计好,当他们从西姆中尉的包围圈中突出来肯定已经精疲力尽,自己这边先将几只藏獒放出去,一百多人再冲上去定能活捉,一件大功到手,除了可以申请调回萨地亚,过灯红酒绿的生活,还将有丸一商行的大笔美金奖赏。想到奖赏又摸了摸上衣口袋的那张支票,眼前浮现出美斯尚那张绝美又清冷的脸,自己的老婆和她比简直就是一只大猩猩。自从这帮日本人来开矿后,自己富裕了,可是却引来了越来越多的北方人前来侦察,上校知道这边的施工触动了中国人敏感的神经,像这样规模的交火已经有几年没有发生了,快点调回去吧,远离这个是非之地,钱总得有命花才行。又想到更北边的瓦伦上尉表面对自己尊重,实则倨傲的神情,心里就一阵不爽,自己步枪队的装备,训练,待遇根本无法与正规军相比,更何况有着禁卫军地位的黑猫突击队,全国几万人的英萨斯突击队的经费,不及不到万人的黑猫突击队的一半,这次一定要活着这几个黄皮猴子,让这些来自中央邦的高傲禁卫军看看步枪队的实力。

一只棕色的包嘴藏獒匍匐在西姆中尉脚边,在漆黑的原始森林里昂着首,不时转向北边,自己特异的毛色常常引起伙伴们的嘲笑,而作为高傲的犬种,那些母獒为了保证自己的后代不变成一个棕毛怪,对自己的殷勤也爱理不理的。包嘴獒此刻才找回了心理的平衡,似乎也希望自己远处只会以毛发看犬的同类明白,看,只有最厉害的獒才会被派到第一线来。

突然一丝异样的感觉传来,这个包嘴獒仔细嗅了嗅,一种强大的压迫感从前方二三百米外传来,在这压力面前,自己高傲的内心突然变得卑微起来,呈一条直线的脊背也弯曲下来,一直高昂的獒首不由自主的触地,镰刀型的菊部时松时紧,有一种便溺的冲动,想要向后退前肢却又使不上劲。西姆中尉觉察到了身边藏獒的异样,就抬起一条腿将其压在下面。包嘴獒觉得这个动作让自己受到了羞辱,想要冲着自己的主人咆哮却因为前面巨大的压力笼罩,不敢发出一点声音,只是在内心中诅咒着这卑微的人类。150米,包嘴獒的内心已经崩溃,闭上眼睛进入入定状态,既然不敢上去咆哮,也不敢撒退逃窜,还是装死比较好。

山风中夹杂的一股怪味提醒着于谦自己的左前方有埋伏,入耳的心跳和呼吸声也送来了的人数,于谦抬起左臂,转了两圈后向左前方一指,土狼天喜两人迅速闪进旁边的树林,端起手枪进入射击状态。而于谦则担心离太近引起对方藏獒的注意或者被夜视仪发现,也背起,悄悄伏进水中,沿着没顶的河水向前缓缓游动,从低向上攻,处于位置上的劣势,想要消灭30多条人枪是自己三个很难办到的,于谦的策略就是制造恐惧,加深恐惧,让恐惧传染,则是在夜色的掩护下有可能实现突围的。敌人在这个河谷的蜂腰位置,虽然谷地没有遮挡,对于谦来讲,有水就足够了,借助水来掩盖气味和体温,就可以避开对方可能带的獒或者热呈像设备。并且河道狭窄,出了水面只有二十米就可以冲上左边的山坡,可以增加攻击的突然性。

徐徐吹进树林的山风骤然停了,埋伏了四个多小时的西姆中尉觉得浑身一个激灵,仿佛自己刚才睡着了一般,回头看看,身后的部下倒有大半人在打着瞌睡,如果是在军营,熄灯号早就吹过了,几年清冷的兵营生活,让身后这帮原来勤劳种地的农夫练就了一身睡觉的好本事。周围太静了,西姆中尉举起热呈像仪,河谷里空荡荡的,但总感觉哪里有些怪,举着热呈像仪向身后望去,红通通的一片,都是自己的部下,已经东倒西怪,还举着枪的没剩几个了。刚转过头来,西姆一个激灵,差点儿扔掉手中的热呈像仪,河谷的湍流中突然长出一棵红色的水树,水树中又冒出一连串的火花,紧挨着自己身边的下士身体一抖,一片红光在自己的热呈像仪中爆起。多年的战斗经验让西姆中尉迅速反应过来,扔掉手中的热呈像仪,身体翻滚的同时高喴“开火”。一两秒钟的寂静,清醒过来的士兵条件反射的朝着前方不停的射击,慌乱之中却没有几个人看到目标在哪里,林中很快被弥漫的烟雾笼罩。

“开火”,西姆中尉滚进一个被洪水刨蚀出的土坳里,拔出枪对着周围胡乱射击着。突然上空树梢上一个黑影闪过,“啊,魔鬼”一股炽热从西姆的档部喷涌而出,同时,又一股热流又从额头涌入,巨大的冲击力将自己的脑袋狠狠的掼向地面,眼前红茫茫的一片,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一片混乱的开火后,山坡上埋伏的士兵打光了子弹,四周烟雾弥漫,呛得人鼻腔里发痒,周围再次安静下来,不过此刻的静,却让人心里反慌。有的士兵被打蒙了,而有机灵的则摒住呼吸,害怕暴露自己的位置。于谦需要时间更换,同时也在等待土狼天喜两人跟进。

微风又徐徐吹起,密林中的硝烟在变淡,笼罩在士兵们心头的恐慌情绪却在扎根放大,看不见的敌人才是最危险的,不时的有士兵朝着可疑的方向试探射击,却发现自己刚一开火,额头上就会多一个窟窿。身边的战友不时的倒地,西姆中尉在那声开火之后就没有了消息,恐惧开始发酵,有些士兵不管不顾的,只有身边有动静,就会开火,往往倒地的却是身边的战友,于是即便是尚有些胆气的士兵,也不得不蜷缩起来,免得被这些猪队友放翻。

包嘴藏獒仍然以一个标准的匍匐姿势在那里一动不动,甚至被倒地的士兵砸在身上也无法让其稍微移动下身体,完全进入了一个忘我的境界。远处树枝晃动,如同夜惊的飞鸟,是于谦跳出圈外,再次射击,而更远处土狼和天喜也始开火,虽然都是单发射击,枪声在回音的作用下,却仿佛四面八方传来。一枚在几名半蹲着的士兵中间爆炸,将两名士兵的脑袋炸掉了一半,士兵们正紧张的心弦终于绷断,先是最前沿的人扔掉枪,滚下山坡就跑,边跑还嚎叫着。剩下的十几个人也跳出密林,仿佛后面有几十只藏獒追赶一般,甚至有个士兵直接跳进水中,将身子紧紧贴在水底,几秒钟后反应过来这样不安全,又从水中跳出来,边跑边喊:包衣落魄,包衣落魄…

于谦三人并没有追上去,其时于谦刚才开枪时,并没有以杀伤为主,制造恐惧才是自己的目的,他需要这些人跑出去传播恐惧,而恐惧传播出去后,还需要时间渲染,发酵。于谦不去紧追,他需要给对手一个恐惧发酵的时间。

如果此刻在西姆中尉的左手中有把步枪,再将他嵌到花岗岩上就是一个标准的冲锋勇士雕塑,只是此刻冲锋者永远倒下了,并且在这场短促的交火中,连拿两个第一:最先阵亡,职务最高。西姆中尉至死也不知道,自己被最先选中的原因:自己手上那把手枪,而对手则需要补充的子弹,另外,身上挂袋里的飘出的腰果香味,对手很久没有吃过了。

下午交谈时于谦才知道,自己已经在洞里被困了一个月,就是说一个多月没吃没喝了。这名被子弹掼倒在岩石上的军官30岁左右,双目圆睁,面容整洁,上翘的胡须打理的很精致,比于谦在义乌见过的棕黑色的印度人都英俊,也许他是个讲究生活品味的人,也许在家里是个好儿子,好丈夫,好父亲。只是因为这里是战场,其他的社会角色都被杀戮的气氛清零,大家都是战士,战士的归宿无外乎战死,伤残,投降,撤退,他是个不幸者,对手替他做出了选择,他也是个失败者,战场上的规则就是失败者将选择权交出。

于谦将对方睁大的双眼拢上,将他的插自己腰里备用,从他身上掏出几个,又将腰果摸出来招呼土狼天喜分吃掉。站起身后又看了看,捡了把步枪放进这个军官的左手,并将其五指合拢,也许他在战场上的英勇表现,会为他的家庭多挣些荣誉和利益。于谦擦了擦手掌上的血迹,将最后一颗腰果扔进嘴里。

土狼身上挂满了和子弹,背上背着几发,扛着一个火箭筒,天喜除了那把,又背了一把英萨斯步枪,身上同样装满了各种零碎,两人都是喜形于色,跟着于谦践踏别人的阵地实在太痛快,连日来被围堵追杀的阴霾已经消散,回到部队有的吹了。

三人正要离开,于谦突然发现地上还有一个活物,匍在地上一动不动,不仔细看还以为是一件动物标本,一时没有明白是什么东西,就朝它屁股上踢了一脚,没想到旁边天喜土狼如临大敌,纷纷掏出手枪瞄准。

“谦哥,是獒,獒最恨别人碰它屁股。”边说边持枪换了个角度以方便射击。

于谦心里咯噔一下,一獒顶三犬,自己竟然如此大意,獒犬也是高原上有灵性的物种,自己真的无意误伤。再上前看看,又翻过来瞅瞅,这家伙爪子动了动,眼珠子转了转,没有死,也没有伤,却温顺得波丝猫一样,朝它肚子轻踢了两脚,这家伙才站起来,紧贴着于谦的腿,伸出舌头舔于谦的脚。

天喜两人露出欣喜的表情,对视了一眼笑了起来,“于谦,真是一物降一物,獒是高原上最有灵性的动物,他居然不攻击你,舔你脚这是要认主呢。”土狼收起枪说道。

于谦也起了怜爱之心,以前在这里山民家里见过,对这个带点神秘色彩的物种有些好奇,只是远远看看就行,真不敢过去,眼下这个家伙就在自己脚边讨好自己,一时间也是十分开心,就弯腰抚了抚它的脑袋,从挂袋里拿出一盒肉罐头喂它吃。

十分钟后,三人一獒从树林里绕过突进河谷的峡角,于谦指了指前面的方位,示意土狼先用火箭筒瞄准,而天喜又抱一颗在旁边备着。这次为了更具震撼力,于谦决定直接在河谷中冲刺,在拉开与两人的距离后,于谦将自己的拿在手中开始以最快的速度向前之字形冲击,对面枪声还未响起,倒先响起几声低沉的狗叫声,接着河谷两岸几个黑色的身影窜出,于谦刚举枪戒备,黑影在原地90度转向,顺着河谷飞速向北方窜去,而树林里一阵混乱后,“啾啾”两声,两颗照明弹升起,想起自己上次坠入山崖的经历,于谦恨死这玩意儿,一支机枪突突突的顺着河谷扫射过来,带动着河谷两边无数枪支向河谷里扫射。而于谦也暴露在光亮里,看着子弹在脚边击起的火花,于谦也不敢再托大,只好在跳跃着冲向左边的密林,身后一颗拖着长长的火焰直奔向机枪向起的地方,一团花火从右边印军阵地升腾起来,几个身影在火光中腾起,紧接着又是枚流星一般冲进右岸阵地,那边的枪声顿时一滞,而于谦也借机钻进左边的密林。

因为河谷左岸弧线的原因,埋伏在这边的印军无法在左侧隔着密林准确攻击到后面的土狼和天喜,随着几颗在左岸上空爆炸,于谦又手持两只冲入阵地,见人就开火,本已经被逃来的士兵渲染得很紧张的左岸印军顺下山坡逃跑,紧接着最先被攻击的右侧也有人影顺着密林或者河谷奔跑,当于谦从左侧阵地上空跳下时,逃跑演变成集体溃散,所有活着的士兵纷纷从埋伏的阵地逃出,没有人敢再回头看上一眼。这次于谦三人不再打扫战场,紧紧坠在后面不时开上几枪,倒时前面的人越跑越少,更多机灵点的扔掉武器后钻进密林之中。

萨米特上校惊讶的看着眼前的一幕,虽然有考虑到被几个中国士兵有冲破第一道防线的可能,但这也是自己所以预估的底线了。他没有勇气指挥士兵向正在奔跑过来的自己人开火,但多年的指挥生涯让他知道这不是犹豫的时候,夺过旁边士兵的火箭筒,朝向后边坠着的一人一狗猛轰过去,而于谦早已注意到这里的埋伏,前方火光一闪,就立即抱着包嘴獒滚进河水中,被炸起的碎石四溅,几个跑得慢的印度士兵哀嚎着滚倒在地,萨米特上校一看炮击凑效,立即指挥士兵朝河水阻隔射击,虽然因坡度的影响,射不到目标,但自己的士兵可以因此撤回到阵地上来。百十条枪在河谷的夜色中划出璀璨的弧线,又不时有巨烈爆炸声引起山谷的阵阵回响。

又一颗拖着尾焰的流星飞过,上校的轻机枪班在烟火中四分五裂,本人也被炙热的气浪掀倒,身旁的士兵们慌乱起来,刚刚溃逃过来的士兵更是转身向密林深处继续逃亡。倒地的上校看到自己的副官操起机枪,刚几个点射被一颗飞来的子弹掀掉了半个脑壳,刚要起身的瓦伦少校又躺下来,这次自己也说不清是主动卧倒还是吓倒。但自己的手已经抖得无法再拉起枪栓。士兵们有的开始溃散,有的还在机械的射击着,躺在地上的瓦伦少校面前人影憧憧,有那么一瞬间他透过人影看到苍穹变成了一个大幕布,上面正是自己荣升少校的那一刻,画面的角落里自己一双可爱的儿女正偎依在那个大猩猩的怀里,崇拜的望着自己,一个声音从心底响起,我还年轻,从一个低贱的种姓活到今天,所付出的努力有谁能体会,我要活下去。上校咬咬牙,刚踉跄着站起身,张望着选择逃跑的方向,突然一颗翻滚到自己身前,哧哧的冒着烟,临战的本能反应再次救了自己,他抓住一个从自己身前跑过的士兵,一把推倒在上,再一个前扑,整个动作行云流水,一气呵成。山坡上响起一声沉闷的巨响,只是在这个混乱的场面中是那么的不起眼,上校不再回头看那个可怜的士兵被炸成什么样子,弓着腰也追进密林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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