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勉强挣扎着落在地上,还未道完谢,鹰姬便冲了出去,飞向远处逃跑的青年。
然而她刚刚起飞,又一声枪响鸣起,鹰姬痛苦地栽倒在了地上,几根羽毛悄然落下。
她那厚厚的羽翼上出现了一枚明显的血洞,子弹贯穿了她的翅膀。
就是这么一愣神的功夫,青年已经跑的远了,不知道去了哪里。
鹰姬不能飞了,无法再去追它。
我飞快地跑过去,扶起鹰姬,将手抚在了她的伤口上。
随着治疗魔术的引导,鹰姬的伤势以肉眼可见的趋势愈合了。
我耸了耸肩,苦笑道:“暂时不会出血了,但是若要指望能飞,恐怕还要静养一段时间。毕竟我的治疗术水平很烂。”
表面上肌肉组织已经愈合了,但肌纤维并未连接在一起。倘若用力过猛,很可能会导致伤口重新开裂。
我在地上捡起了一枚金属弹头。就是它,它很轻易地划开了鹰姬的灵力防护,将她的翅膀贯穿。
此时的鹰姬,正痛的龇牙咧嘴,几乎昏过去。翅膀对于鸟类而言,无疑是最敏感的部位之一。翅膀受伤,疼得钻心。
我轻轻地抚摸着她的香肩,聊以安慰。时间琳虽然能阻断神经痛觉,但鹰姬是半化形为人的鸟类,琳弄不清楚她的身体构造,也便无从下手。
我忍不住咧了咧嘴。这一路上,还真的是风波不断。来之前我未曾料到会生出这么多波澜。
当下之计,唯有先进城了。
……
……
耗费了近半天时间,我们三人终于赶到了虹洲市。
虹洲市地处中原,位于两条铁路干线的交汇处,是交通重地。自古以来,虽不是兵家必争之地,却也算是一处战略重地。
便捷之交通,令虹洲市成为一商品都会,极其之繁华。进了市区以后,我与鹰姬先行到附近的商场,打算买了些衣服,替换我俩身上因为打斗而被挂烂的衣服。
鹰姬还是第一次到这种大城市——如此繁华的景象,在武当山镇一辈子也看不到。
而且她身上常年穿着素白的道袍,终日不变。乍见街上行人穿着各式各样的漂亮衣服,她几乎看得眼都直了。
“啊呀,那个衣服好漂亮!”
“哦哦!那个女孩戴的帽子真精致!”
“哈?那个人穿的是什么啊?好奇怪诶!”
宛如一个好奇的孩子一般东张西望。
我信步走着,告诉她:只能买一套衣服。然后给了她一千五百块钱,让她自己去逛。我自己却仅挑了一身干净清爽的运动服,换了一双舒服的鞋子。
花的是莉雅的钱,不是我的,我也不心疼。
乘着鹰姬在挑衣服的功夫,我迅速地买了一部手机。
不得不说,有钱就是任性,连货比三家都不必,直接看到什么买什么。
正调试手机的功夫,鹰姬回来了。
穿着一身素白长裙子。
我一脸无语地看着她。
因为她逮了一套婚纱回来。
或许是因为看惯了武当山上白布道袍的缘故,鹰姬极其喜欢白色。于是路过婚纱店的橱窗,“财大气粗”的她,直接买了一身穿上。
我哭笑不得地看了她几秒钟,本能地鼓起了掌。
“好看!”
我嘴里夸奖着她,心里却想哭。
这她买了一件最华而不实的衣服。但无可奈何,爱美是女人的天性。
……
……
……
能斯特学院
卡洛米亚坐在教堂喝茶。
半年以前,他就是在这里亲手放走了纳兰。本以为能以此与梅林交好,但不料竟违背了老爷子的意愿。
纳兰已经跑到了天朝。忌惮于武当山小世界的存在,他无法大规模向那边输送人手去处理纳兰,只能派遣个位数的杀手,暗中行动。
可是,他所雇佣的最得力的一位杀手,衿,在进入天朝后不久,便没有了音讯。
卡洛米亚有些生气。
恰在此时,教堂的门“吱呀”一声响了。学院的教习部主任,齐格.弗里德端着下午茶走了进来。
“您还在烦恼书之使魔的事吗?”
弗里德款步走到了神像前,将茶盘放下。
神像之前本不应该饮食的,但是弗里德与卡洛米亚皆不是虔诚的信徒,因此两个人都是毫无压力,十分自如。
卡洛米亚瞥了一眼窗外,远方矗立的那一座永恒之塔。
“当初那本古籍是衿发现的,后来亦是他自告奋勇去寻求书之使魔的。父亲似乎对他抱有超乎寻常的信任,但是他似乎失手了。”
卡洛米亚淡淡的说道。
说话的时候,他情不自禁地瞥了一眼神像下亮着的四盏明灯。
衿在出行以前,卡洛米亚特地让衿在这里留一缕灵魂,制作成魂灯。这样的话,倘若他任务失败身亡,魂灯便会自动熄灭,让卡洛米亚及时知晓事态。
但是现在,衿的魂灯未曾熄灭,人却没了踪影。
卡洛米亚不明白这是怎么回事。
弗里德略微一笑,说道:“他当初对老爷子说过,他也是为了自己的理想才来到这里的。他与老爷子利害关系一致,”
“可他不肯说自己的理想是什么。”
“那也无妨。本来便是他寻到的一个能有机会让老爷子冲击冠位的法子,也成功地说服了老爷子。只是他说:“等到您冲击至冠位以后,我想让您帮我一个小忙”,如此无礼,让我有些不爽。”
“嗯,算了。他若是死了,我们倒是还省下一个人情。为了以防万一,我还是亲自走一趟……”
话音未落,教堂里忽然浮现一道人影。
“不必了。你先派人过去,实在不行了,我亲自出马,量她一本小小的书之使魔,如何翻得出我的手掌心!”
老卡洛米亚的声音响彻教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