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厢里果然温暖,不止温暖还有豪华。小说网在外面看去好像只有那么大,可一进来,简直就像个小屋一样。不但有床,还有写字柜,地铺了地毯,壁附着软锦,马车天花板还嵌了一颗照明的光晶石。这种香车宝辇,无非商富,也不敢这般乘坐。
那管事人或许是老板把,把小床借与爱莉丝睡下,盖了被子,可是比鸭绒睡袋舒服多了。
冰稚邪坐在小方凳与那人对面而坐,两人中间还有个小方桌,桌下是炉火碳盆,桌是瓜果桃李,点心甜食,还有一瓶红酒。
“还不知道你的名字?我叫克罗泊。”管事的问。
冰稚邪道:“我叫艾历克斯。”
“艾历克斯兄弟,请不要客气,桌的东西随便吃。”那克罗泊做了个不要客气的手势,问道:“你们要去哪里呀?”
“梵特赛城。”冰稚邪道。
那克罗泊想了一想道:“这一路前去好像没有梵特赛城。哦,你说的是梵特灵城。”
冰稚邪笑道:“是啊,记不清楚了。不介意我问一下,你们是做什么生意的吗?心里有些好奇,能乘这么漂亮马车的,一定不是一般的商人?”
“哈哈哈哈。”克罗泊大笑道:“什么生意都做一点,这次带的主要是兵器、盔甲和一些珠宝。要不要看一下,很不错的哦。”
“不用了。”冰稚邪看着桌的红酒问道:“克罗泊先生一定经常喝酒?这是红玫瑰,富商都喜欢喝。”拿起来看了看道:“这年份的卖得很贵啊。”
克罗泊笑道:“嗯,我很喜欢喝酒,有钱的人不都好这一口吗?你要不要来一点。”
冰稚邪摇了摇头:“克罗泊先生,我有点困了,想睡一下。”
罗泊看了一眼床的姑娘,说道:“这床太小,要么到别的马车去睡,那里也有床。”
“不必。”冰稚邪倚在身后的小柜子闭了闭眼睛:“在这里睡就很好,我还担心我朋的病。”
“好。”克罗泊也不勉强,自己倒了一杯红酒喝了一口,却皱了皱眉。
哗哗的马车声也不知道行了多久,慢慢停了下来,很快外面就吵嚷嚷了,锅盆声、肉香味飘进了马车。
“嘿小兄弟。”克罗泊叫醒冰稚邪道:“吃午饭了,一起下来吃。”
冰稚邪看了一眼床的爱莉丝。
克罗泊道:“别担心,她会好的。”
冰稚邪点了点头,与他一起下了马车。
这是一个平坦的山坡,虽是山坡却不陡峭,而是依着山势,缓缓爬升。马车就山坡的路中间,随扈的护卫兵则在不远弄着吃的。吃的东西很丰富,有浓汤有烤肉,当然还少不了烈酒,大家聊天,吃肉,一解路的沉闷气氛。
克罗泊与冰稚邪边吃边说,问长问短,拉东拉西,聊得甚是亲密。
忽然有个人喊道:“嘿东家,酒不够啊。”
克罗泊道:“不够你自己去拿呀。”
那人道:“我们的酒在路早就喝了,把您那箱等的白酒拿出来,也让哥几个解解谗。”这里白酒是指白葡萄酒。
“是啊是啊是啊……”旁边的人都叫了起来。
克罗泊道:“嗬,我说你们补给的时候只买了那点酒,原来是惦念着要喝好的。去去,拿来也让我和艾历克斯兄弟喝几杯。”
看到那个人向马车走去,冰稚邪突然道:“克罗泊先生,我好像见过你。”
“不可能,我……”克罗泊一愣,皱起了眉头,站起来,拔出了腰间的配剑。其他人也全都亮出了兵刃。
冰稚邪笑道:“是啊,为什么不可能?你又不知道我从哪个城里出来的。除非你已经知道了,得到消息就绕道赶来。”
一个卫士叫道:“冰稚邪,,我们这里三十五个兄弟,你乖乖束手就擒!”
那克罗泊向旁边几个人打了个眼色,又有几个人马向马车跑去,车有爱莉丝公主。克罗泊问道:“你怎么会怀疑的?”
冰稚邪笑了一声:“没什么,既然是逃犯,怎么也得有点警觉心。一个素不相识的人拉我车,不小心一点怎么能行。”
“你还挺谨慎。”
稚邪道“说实话,你们为了抓我真是煞费苦心啊,就带的那些货物,花了不少钱。按理说你们布置得很巧妙,带着那么一大笔货物的商人,谁会想得到是来抓人的。”
“可是我们还是露出了破绽。”克罗泊想了想,道:“是那杯酒,那杯我在马车喝的酒。”
冰稚邪道:“不错。经常喝葡萄酒应该会知道,在那么高的温度里酒会变坏,像你这种有钱的富商,又经常喝酒的人怎么会不知道,把酒放在那么高温度的马车里?而且有富贵人都知道,酒要横着放,怎么会直接放在桌,这太不自然了。除非你根本就不是富贵之人,也很少喝葡萄酒,或者喝过却没注意过。也是,像这种品酒的事,不是品酒师,不是经常喝酒的人,一般人未必会注意。”
“你知道的还挺多。”
冰稚道:“知识就像大海,只有容纳和更广,才能让自己变得更强。”
“我可看不出知道怎么喝酒能让你变得有多强。”克罗泊回头看了一眼,几个伙伴都已经守护好了公主的马车,正要驾车离开,笑道:“哼,现在公主已经被我们救到了,你没了人质,以为会是我们这么多人的对手吗?”
“不试试怎么知道呢?”冰稚邪见他们驾车离开,心里头倒不是很担心,他们是不会伤害爱莉丝的。
战斗的气息陡然而起,刀剑光刃魔法战气四面袭来。冰稚邪顿时就感觉到这里人都是久经战阵的高手,很多人都实力不菲,多有高阶职业的实力,其中眼前的克罗泊更是厉害,双手两把银钩舞动时有如毒蛇攻击,即快又准。那银钩前端呈紫色,显是淬过毒,却不知致不致命。钩锋划过的银光,有冰元素的跃动,对方是个冰系的骑士。
骑士与魔士不同,虽然都会魔法,都擅格斗,但骑士是以格斗战为主,魔法为辅。魔法的技能,多是以增加自己身体的能力或是将魔法与格斗技组合施展,实力的升是一步一个台阶,很是明显。而与魔士相同的,骑士也会学一点的魔士能力,虽然不会完全改变自己的体质,但也能学到瞬间一定程度的改变身体某一部分的能力,使之魔技组合能更好的发挥,这种骑士就叫真骑士。
魔法师则不能达到这一点,魔法师必须保持自己身体各元素的平衡性,不能让自己的身体有一丝毫的改变,否则会很影响到别的魔法发挥。骑士则不用,他必竟还是以格斗战为主,只要有一项能力加强自己就够了,别的方面略学一点以扩充自己的全面性就行。
很显然冰稚邪眼前的就是一名真骑士,而且是一个非常厉害的真骑士。更为之棘手的是他的魔兽风骨狼,这种关节背脊长着如锋刃般骨刺的狂狼是一个战斗的好手。不但攻击强、速度快,还且风系魔法运用得非常好,一般都可堪比一个中级风系魔法师,是很多骑士首选的魔宠之一。
狼啸如吟,狂风乱舞,那风之刃如同麻花一样,在冰稚邪身边乱划乱割。风骨狼更是吟起旋风,在冰稚邪身卷起。
冰稚邪左挡右防,闪避不停,攻击他的可不是这一只狼而已,那雷石乱刺,双华之技,魔法幻舞,骑士爆裂,在他身边不时震起炸起,如同放爆竹连绵不绝。
这可不是与比莫耶那时的一对一单挑,也不是秒杀真骑士皮皮坎那咱情况。终级魔法师和真骑士不是那么好对付的。
比莫耶会被冰稚邪那么快打败,是因为他二人同为主冰系,对彼此之技能非常熟悉,而实力更高,经验更丰富的冰稚邪自然能占到绝对的风。而对于皮皮坎,他已然受了重创,又加之轻敌,所以才会被冰稚邪那一招搞定。若真是打起来,也不至于那么快被杀。
可现下境况就大不相同了,三十个人,三十个魔兽的围攻,加之其中一个还是真骑士,冰稚邪现在的情况,实在算得是险死还生之际,性命攸关之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