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个个的,都要他靠谎言来维持。他就是个说谎体,这辈子都离不开了吗?
“属下跟大人说过,曾在大兴府救过一个金人孩子。今儿属下上街、、、去找您的时候,被他认出来了!”
说完这话,南进恨不得立刻从岳祺泽眼前消失。风暴好大啊,要卷过来了!
一股气流上涌,直窜脑壳,岳祺泽恨不得把南进喷到大本营去。
不该带他一起出来,后悔莫及啊!
一双眼睛阴冷的瞪着他!
南进惊惶不安,冷静,一定要冷静!
绝对不能放任自流,更不能失去他对自己刚刚建立起来的好感。
“大人,咱们换一间客栈吧!我没有告诉他我住在哪里的,满城这么大地方,他不、、、一定能找到的。”
有后悔药吗?他要吃上一瓶。现在不光怕阿克占松找上门,更怕身份会泄露。
为什么要出去啊?这是他做过最蠢的一件事了!
岳祺泽额头青筋凸起,不是责怪的时候,事情发生了,必须想办法解决。
“把事情经过一字不落的讲清楚,不准有所隐瞒!”
肯听解释,还有救!“是、、、”
从头到尾,南进只瞒了阿克占松的身份名讳,加强渲染纯粹的友谊之情。
如果有可能,我不愿对你说一句谎话。
空气寂静的可怕,心跳声都快没有了!
岳祺泽神情恢复正常,稍一仔细,便能发现他的脊背一直未曾放松过。
“这么说,不只是一个人了,他们是哪里的兵?城外大营的还是这城里的?”
既不愿意有牵扯,又怎会去了解!这是一条底线,自己对他们的底线。
战场上见到了,便真刀真枪,毫无阴谋阳谋的拼吧!
“是属下的错!惊慌之余,忘记问了!”
“哼,你有什么错?你能耐啊,交友都能交到金兵大营里去了。南进,你说说,你以后打算怎么做?”
岳祺泽要是大发雷霆,他还能放心些。可是这样不冷不热不阴不阳,似是拒人于千里之外。
这对于一心接近他的南进来说,不啻与是晴天霹雳,沉痛难捱!
南进手指着天,郑重道:“大人,属下可以对天地起誓,绝无背叛大宋之心!”
岳祺泽一顺不顺的瞪着他,两个幽黑的深渊看不到底。
南进与他对视,心下已凉了大半截,还要努力维持表情不变。
“大人,如果属下真有二心,只要把你到来的消息透出分毫,你觉得会怎么样?”
岳祺泽反唇相讥:“不怎么样,也许,我的一举一动早已在你们的控制范围之内。只是此刻我动机不明,你没法交待罢了!”
想不到,他竟会把自己与金人混为一谈,要不是理智暂存,恨不得立时就撞死在他面前,以示清白!
“那我为何要自曝其短呢?”
“这就要问你自己了!”
“大人要如何才会相信我?以死明志吗?”
那双发红的眼睛悲痛难抑,水光四溅,要是有所表示,他会毫不犹豫的用死来证明清白?
岳祺泽沉默了!
客栈里到处都有白鑫明的眼线,如果此刻更换住处,反而会打草惊蛇,弊大于利!
暗芒如利刃划过,他是真的想自己死吗?
时间一点一点过去,似有无数条光线从南进身上穿透,生气成丝丝缕缕状被带出,蒸发。
这要死不活的样子,看了碍眼。“换上服饰,与我出去一趟。”
“是!”哪怕现在带他去送死,也是甘愿的,只求不要怀疑。
雪势有停止的意向,零星的雪花随着小风顽皮的吹在行人脸上,化成微不可见的一滴水,很快消失不见。
两寸厚的雪道被人们踩成泥浆,脏污不堪。
两人去药店中买了几株上好的丹参,又随便吃了点东西,南进便跟着他朝城门处走去。
“开城门!放我们出去!”
一群人义愤填膺的朝守门将喊着,泥人尚有三分火气,更别提这些在生死边缘徘徊的人了。
这种情况放在平时也就算了!
明天是除夕,天气阴斯鬼冷,都要活不成了,不拼还等什么?
越来越多的人汇集过来,守门将仆敬察亭高站城楼,厉声向下道:“你们要是再不回去,就别怪我们不客气了!”
仆敬察亭,徐州府南城门守将,与其兄仆敬察轩,都是白鑫明的心腹之将。
“俺们的家都在城外,在城里无依无靠,天又这么冷,你想冻死俺们啊!俺们要回去!”
领头的人是一个中年人,他又瘦又矮,留着一撮小胡子。
如没亲眼看见,根本不相信这话是出自他口。
仆敬察亭轻蔑的看着他们:“我再问一遍,你们是散还是不散?”
领头人也不想把关系闹到一发不可收拾,哀求道:“军爷,俺们散了就都活不成了。俺们都是郊外的农民不是什么奸细啊,放俺们回去吧!”
“谁知道那奸细是不是混在你们当中趁机溜出城去,等我们把他抓住了,到时城门自然开了!”
“军爷,你不能眼睁睁看着俺们等死啊,救救俺们吧!”
“我们只管守住城门,其他的管不了,都散了吧!”
“军爷,俺们无处可去啊,你开城门吧!”
仆敬察亭见说了半天,那些人依旧不依不饶,恼火道:“快散了,要是还堵在这里,我就不客气了!”
他的话没说完,所有金兵便举起长枪对上毫无寸铁的他们,随时准备动手。
大家被吓住了,其中也有血气方刚的。
有一个年轻人站出来,激昂道:“在城里就是一个死,奶奶的,老子这窝囊气受够了,跟你们拼了!”
“找死!”
离他最近的金兵冲上前就给他一枪,年轻人有两下子,笨拙的躲开了,引得那个金兵大为光火。
“好,软绵的羊也知道发火了,今天就要你付出代价!”
“哼,老子孤单一人早受够了,今天杀一个是赚,杀两个是赚大发了!”
年轻人从怀里掏出一把菜刀,眼里闪烁着快意的光芒,早想这么干了!
与普通百姓搏斗,金兵明显占据上峰,年轻人身上很快就裂开好几道血口子。
那金兵骄傲自负,就像鬣狗逗弄猎物一般残忍。在临死前,让他尝尽痛苦再一口结果了他。
长枪贯穿年轻人的肩胛骨,两声痛叫前后相距不到三秒传出,原来年轻人借着靠近的机会,用藏在袖口里的一把短刀刺进了那金兵的心脏。
那金兵一脸不可置信,这刀是怎么插进他身体里的?
其他的金兵看见了,举着长枪就朝他刺去。
年轻人叫道:“乡亲们不要再被他们压迫了,赶走、、、赶走这群金狗!”
他本就受伤了,心后又被刺中好几枪,浑身是血。
说完这话他倒下了,血染红了泥浆。
他笑看众人,血最能刺激人。你们有血性,就不要再被奴役。
仆敬察亭厌恶道:“拖、下、去、喂狗!”
众人愣住了,什么喂狗?
领头人反应过来,气道:“他都已经死了,你们还用他的尸体喂狗,你们还是人吗?”
年轻人的死唤醒了众人的血性、良知,原来他们的心也会痛,血也是热的。
只是被奴役惯,忘记了!
“不行,你们不能带走他!”
众人自动把那具热血的尸体围起来,形成一道厚厚的人墙,不让他们靠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