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常的一天,镜司还是一派懒洋洋的气象。让人怀疑他们是不是混吃等死的社会毒瘤。
张月今天没有训练,因为剑网三的游戏出了新活动,奶妈已经整个人栽进游戏里,醉生梦死。张月也趁此机会给自己放个小假,修炼也是要张弛有度的。
张月躺在小舟上,随着水波飘荡,这是他最喜欢的放松方式,就这样往船上一躺,可以消磨一天中大半的时光。如果一个人躺着,张月会更开心,因为这样不会太挤。可是,他身边的颜夕却没有要离开的意思。
颜夕摆弄着她的小青伞,打算把有些刺眼的阳光给挡住,给自己制造一片完美的阴影,好保护自己好不容易白下来的脸蛋儿。
阴影下,张月说道:“你不去和老黑他们开黑?”
颜夕打了个哈欠,说道:“不去,游戏玩腻了,我要陪你陶冶情操。”
张月瞥了一眼颜夕手里的手机,说道:“陶冶情操就是玩手机?”
颜夕冷哼一声:“我这是在关心时事,刷新闻呢!”
“哦……”张月准备闭眼好好打个盹,无视身边这个让他无可奈何的女人。可当他刚闭上眼,睡意酝酿得差不多时,一声大笑将他惊醒。
“我去,你快看快看,这个新闻。十四岁高中生酒吧买醉,没钱买单,声称自己要完成一部伟大作品,不能破坏他的灵感。最后父母将其带走,但后来该学生挣脱父母后逃走,就此失踪。天啊,现在的高中生真的是人才。”
“也许是个可怜人……”
……
我是白梦,白色的白,梦想的梦,可不是白日梦的白梦!哪怕全世界的人都以为我只会做白日梦,我也要坚信自己的梦想终有实现的一天,到那时候,我让所有人知道我的强大!
天空一如往常的单调,就像小学课本里说的,天蓝蓝的,云白白的,没有丝毫特色。这个世界的人也是一样,终日沉沦在无聊的物欲之中。男人赚钱为了女人,女人献媚为了钱,倒是形成一个好循环。
我是独一无二的,在我的眼里,天不是蓝的,而是一张画卷,充斥着无限的可能,任由我去描绘。云也不是白的,而是一块块璞玉,斑驳繁杂,只需要我稍加雕琢,一定会成为最珍贵的宝贝。没有人可以理解我,因为天才总是孤独的。
“抱歉,白梦先生,你的作品欠佳,希望你能再接再厉。”这个戴着一副黑框眼镜充当文艺小书生的人,留下一句轻飘飘的话就准备离开了。他是梦之社的主编,也是当代著名的小说家,好像姓林,不过都无所谓,一个看不起我苦心创作的作品的人,不值得我记住他的名字。
“你确定要放弃我的作品吗?你甚至没有看完。”我叫住了他,不是因为我要巴结他,而是我必须揭穿一个自命不凡的人的伪装。
主编大人拨开了我的手,他居高临下俯视着我,眼神中带着不屑还有一丝同情:“一部无法在开头吸引读者的小说,是不可能有看头的。”
我站了起来,虽然依旧比他矮了一个头,但至少,至少可以让他低下的头颅稍稍抬高一点,我才不是那种随随便便就屈服于他人的人呢!
“前面只是一些铺垫,正餐都在后头,怎么可以因为开头的一些不足,就放弃后面的精华呢?这部作品,我可是休学了一年写出来了,怎么可能被你说的一无是处?麻烦你看完整部作品,再做评价,好吗?”我握紧拳头,压抑着心中的怒火,我希望可以用言语来让这个所谓的主编大人意识到自己的错误,但显然我高估了他的智商。
主编大人摆了摆手,说道:“你以为你写小说,是写给谁看的?是给大众,给正常人,而不是给你这种满脑子只有幻想的白日梦专家。你的作品,文法晦涩难懂,中心思想也不突出。现在这种快节奏的时代,谁有耐心去斟酌你那些奇奇怪怪的字句?你指望这样的作品有市场,别开玩笑了。我介意你还是回去好好完成学业吧,年轻人!”
我看着主编大人,只感到满腔怒火就要将自己燃烧,如果我面前有面镜子,我也许可以看到自己狰狞的面孔。我想,现在的我一定可以一拳撩倒这个不懂装懂的主编大人。
实际上,我也这么做了,当我的拳头触碰到他粗糙的脸时,我很痛快,他的脸在拳头下开始变形扭曲,甚至有一丝丝血迹从他的鼻尖渗出。这种感觉,真棒!
“你个疯子!保安,快叫保安。”主编大人跌坐在地面上,他捂着青了一块的脸,惊恐地看着我,就像见鬼了一样。难道我现在的样子,很像鬼吗?
我准备上前,再好好地给这个主编大人一些教训,但很无奈,这个世界已经被邪恶占据了,那些五大三粗的保安听从了这个白痴中年大叔的命令,把我赶了出去,我辛苦的稿子还放在那张红木桌上,现在估计已经被扔进垃圾桶了吧。
编辑社外的街道,和其他街道看起来没什么不同。正因如此,让我感到十分的失望。在这条街道上来往的人,不应该迈着匆匆的步伐,带着虚伪的面具,这样和那些为了生存而生活的人有什么不同?他们有什么资格走在这条应该被文学与艺术渲染的街道上?
我回头看了看身后的写字楼。按道理,这里面应该都是一些风雅之人在工作,他们应该承认我的艺术,而不是把我扔在这里,真是让人失落。谁知道他们会不会因为错过了和一个未来的诺贝尔文学奖得主的人交好的机会而后悔呢?
我离开了这里,带着对世人的同情。乘上公交车,我没有选择回家,因为家里那些自称长辈的人更加愚蠢,他们妄想自己可以用比我们多出几年的经验来掌控一切,他们甚至不如一杯酒更能理解我这个天才的想法。
夜来香榭,这个酒吧的名字我很喜欢,我也是这里的常客。现在是晚上九点整,酒吧里只有零星几个客人,他们喝着各自的酒,品着只属于自己的忧愁或喜悦。但我知道,无论他们有着怎样不同的人生,他们无非在为工作和家庭而烦恼,凡人的心理是很容易参透的。
我如同往常一样,点了一打啤酒,自斟自饮。酒液滚过喉间,涌起一股灼热,烧得我有点晕乎乎的,脚下漂浮的感觉让我如履仙境。买醉,在很多人看来,是一种装忧郁,装深沉的非主流表现,真是愚蠢的想法,他们肯定没办法真正体会到酒的神奇。辛辣的小麦味混合着酒精独有的气息,让你的舌头发麻,胃里发烫,脑子里一片空白,真正地放空自己。
一打啤酒并不多,就着点下酒菜,很快就落肚了。“嗝……”我满足地打了个酒嗝,看着旋转的世界,我感到原本空白的脑子里,充斥了各种各样的奇思妙想,真是太棒了。我拍了拍脸,让自己清醒一些,连忙起身就欲离座,这些好不容易涌出来的灵感,我可不能让他们消散,我相信,很快,我又将完成一部大作。
“诶,等等,小兄弟,你还没付账呢!”一个小酒保拦住了我的去路,他脸带着微笑,但是那不容置疑的态度,让那个笑容根本一文不值,我感受不到他的服务态度有任何一点亲和力。
我摸了摸口袋,,只摸出了几张一元的钞票,我撇了撇嘴,说道:“先欠着,我现在很忙,不要挡我路。”
“不好意思,我们这里不赊账。如果你没有现金,微信,支付宝都可以。”酒保挡在了我的面前,装出一副毕恭毕敬的样子,但眼神中的不屑他是遮掩不住的,真是一个连面具都不会带的人。
我怒道:“你知道你在做什么吗?你在阻止一个伟大作品的诞生,你这个白痴,赶紧给我让开。”
“伟大的作品?别开玩笑了,你以为你是韩寒,还是郭敬明?一个连酒钱都付不起的小屁孩,还学人来酒吧买醉?没钱是吧?没钱就让你爸妈拿钱过来赎你,不然别想离开这里。”酒吧彻底撕碎了面具,那副隐藏的嘴脸,真是恶心得令人作呕。
我想要直接无视这个无知的人,但他的无礼超出了我的想象,他竟然强行把我带走了,关进了所谓的办公室。酒吧的主人是一个俄罗斯人,一身让人眼花缭乱的纹身,似乎在彰显着他的强大,可在我看来那不过是鬼画符。
“小朋友,在我这里喝霸王酒可不是什么好选择,你最好现在打电话给你的爸妈,让他们过来把你带走。否则,我可要报警了。以后学乖点,毛都没长齐,就不要学人喝酒。”俄罗斯人按着我的头,竟然操着一口流利的中文和我说话。
我有点惊讶,但尽量保持镇定:“我已经长大了,喝酒而已,有什么大不了的。这次先欠着,我下次一定会还上的。”
“我说过了,我们这次不接受赊账,小朋友!”
这群野蛮的人,强行从我身上搜出了手机,打给了那还在家里焦急等待我的父母。隐隐约约我能听见母亲慌张的语气,还有父亲那暴怒的声音。
我心知不妙,但没有办法做什么,只能摆出一副气呼呼的模样,等待灾难的降临。很快,我的父母到了。不出我所料,我父亲上来就是一耳光,将我打翻在地,母亲拿着钱向那个俄罗斯人不住地弯腰道歉。
我捂着火辣辣的脸,不愿意去看父亲那因为生气涨红了的脸,更不愿意去看母亲那卑躬屈膝的模样。我不禁在想,我为什么会有这样的父母,他们不站在我这边,还要帮着外人,真是岂有此理。
我被父母拽回了家,我可以听见酒的吧老板的窃笑,还有那些酒保的附和。我的脸越来越烫,我颜面尽失,都是因为我身边这两个喋喋不休的人,我愤怒,我感到绝望,整个世界都不能理解我!明明我这么努力,这么拼命地去证明自己。
“滚!滚!都给我滚!”我推开了母亲,甩开了父亲的手,那时候的我不知哪里来这么大力气,竟然挣脱了两个成年人,冲向了黑暗中。
我要独立,我要一个人,如果这个世界不能接纳我,那我就改变这个世界,这不难,这一定不难,这就像写小说一样,只要让这个世界按照我的剧情来走,我就可以掌控这个世界了!一定可以的,我可是天才!我逃了,离开了那养育我,也控制着我的父母。我第一次觉得世界原来这么大,大得让我有点兴奋。眼前的街道,仿佛延伸到无尽的极乐世界,足够我走上一辈子。
夜晚的风声是轻柔的,像美女的纤纤玉手,轻抚我的身体,撩动我的头发,我感受着风的舞步,无比的舒爽。我在想,每个晚上都会有这样的风,为什么我以前觉得风是那样沉闷呢?因为那时的我,还被那对夫妇掌控着,得不到自由。他们不仅控制着我的衣食住行,还关上了我发现世界之美的心门。
我第一次觉得,没有家是多么美好的事情。我把先前所有的不快都抛诸脑后,我一边漫步,数着路边的灯光,一边在脑海构思我的世界。有句话说的好,写一部小说,就是创造一个世界,而作为作者的你就是一个创世者。
现在的我,也是一个创世者,我将要创造一个世界,一个接纳我,认可我,理解我,摒弃庸俗杂念,人人都能获得大自由的世界。我越来越兴奋了,只感到自己的大脑在发烫,那应该是因为我的脑神经在急速运转。一个个故事,如喷泉的水花一样从我的脑海里喷涌出来。
夜越来越深,但我没有一点困意,我被脑海里充斥的各种奇思妙想刺激着,让我忘记了睡眠。直到我听到了海浪的声音。一匹匹“白马”从海蓝色的“草原”里奔出,它们的身影时隐时现,踏着一往无前的步伐,向前奔跑。它们矫健的身姿让我迷醉。
我坐在沙滩上,看着白马奔腾,听着它们的嘶鸣。我感到前所未有的激动,只觉得内心有股火在燃烧,那呼之欲出的热情让我浑身发痒。
我站了起来,踮起脚尖,在柔软的沙滩上跳起了舞。我没有学过舞蹈,但这种放空自我,由心而发的舞步我相信一定是全世界最美的舞蹈。我的手在黑夜中舞动,脚尖在沙滩跳跃,夜风,海浪,沙滩都是我的观众。这样的舞蹈,世人无法理解,只有最伟大的大自然有资格欣赏。
这才是我想要的生活,无忧无虑,无牵无挂,不被庸俗的物欲所困扰。多么美好,多么令人向往,最让人感动的是,这些发生的一切都是真实的。我捧起一抔沙子,向天撒去,看着那些在月光下闪烁着的“金子”,我看见了天堂。
“太美了!”我由衷地赞叹着,任由海风吹拂。伴着那淡淡的海腥味,我躺倒在沙滩上,我想让我自己更彻底地去感受这美好的一切,唯如此,我心里那个美丽的故事才能更加完整,故事里的世界才能更加美丽。
我突然翻身而起,因为我已经要忍不住了,如果我还不把脑海里充斥的那个世界用最美妙的词句描绘出来,我或许会堕入无尽深渊,就此消亡。我的手在疯狂地挥动,指尖划过沙滩,留下一行行字迹,黄沙在我指尖飞舞,像是泼洒的墨水。
一行行字句在描绘着一个瑰丽的世界,在这个世界里,我是主角!我掌控一切!我会给予世人一个真正的天堂,真正的极乐。我将成为一个侦探,拥有一双看透所有的眼睛,和无可比拟的智商,我将通过一个个案件揭示世人的愚蠢,教他们真正的智慧,然后改变这个世界!
我写得越来越快,已经进入忘我的境界了,哪怕海风吹拂,将我留下的自己一一磨灭,我也没有理会。因为我相信,我留下的痕迹不会消亡,作为主角的我拥有绝对的掌控力。终有一天,会有人发现我在这里留下的伟大篇章。
不知不觉,夜晚已经过去了,光芒开始夺回了自己的领地,在黑暗完全消亡的那一刻,我停下了笔。故事只有一个开头,但已经足够了,接下来的故事将由我自己亲手执行。我说过,这不止是小说,这是我将要创造的现实。
“你写的真好!”
我一惊,弹身而起,循声望去,已经做好了迎敌的准备,结果站在我面前的是一个俏生生的女孩,矮我半个头,大眼睛,圆脸蛋,一头黑发有些散乱地披下,穿着一件连衣长裙,那娇弱可爱的样子让我一下子移不开眼睛。
我问道:“你是什么人?”
“我……我……只是一个小女孩啊!”女孩眼珠子转了转,支支吾吾了一会儿,说道。
我察觉到她的异样,但并不想去揭穿这有些傻乎乎的伪装,因为这在我看来,比起其他人自以为是的面具要纯粹得多。我笑道:“是吗?你觉得我写的故事,好吗?”
“很好啊,我一直在看你写。我很想看下去的。”女孩儿激动地说道,她的眼神是清澈的,倒影着我有些发痴的脸。我知道,她没有说谎,她真的喜欢我的故事,我就知道,我的故事一定会被欣赏的。
我抓着她肩膀,有些失态,但还是在尽量压抑内心的欢喜:“谢谢你,你想继续看下去,是吗?那你就跟着我吧,我把接下来的故事,用行动展示给你。然后我会回来这里,继续书写这个伟大的故事,好吗?你愿意陪我吗?”
女孩儿点点头:“当然愿意。”
我牵起了她的手,她没有反抗,任由我牵着。她的手很小,并不光滑,反而有些粗糙,像是起了一层老茧,我有些奇怪,不由得握紧了些:“你的手怎么这么粗糙?”
“平时在家里都是我做家务活的。”女孩儿低着头,细声细气地说道,她似乎在掩饰自己心里的不喜。
我有些心疼:“我以后不会让你做家务的,我会好好照顾你。”
“啊?”
“咳咳,没什么,你叫什么名字?我叫白梦。”
“呵呵,我叫梦莹。”
我牵着梦莹在大街上闲逛,看人来人往,我告诉她我的梦想,诉说这个世界的黑暗。她静静地听着,不惊不扰,温婉似一江春水,涤荡我心中的阴霾。
她真的很好,好得让我有点怀疑真实。但我还是坚定了下来,我是将要创造新世界的人,我既是故事的主角,又是故事的作者,我理应拥有美好的一切,不是吗?
“白梦,你相信奇迹吗?”梦莹靠在我的肩膀上,轻声问道。
我摇了摇头,说道:“不相信!因为我不需要奇迹,这是我的故事,我掌控它难道不是常理吗?”
梦莹闻言,忍不住笑出声来,说道:“是吗?既然如此,那我就陪着你,看你改变这个世界,看你完成这个故事,好吗?你不会丢下我的,是吗?”
“当然不会。看着吧,我会是救世主,也是创世者的!”我看着不知延伸至何方的天际,内心从未像现在这样坚定。不知道为什么,我觉得梦莹的出现,是既定的事实,是前因种下的后果。虽然我不知道最后果子成熟后,会发生什么,但无论如何,我都会吃下那颗果子。
很好,游戏将要开始!我将用心作笔,去书写现实。
……
镜司里,竹林中,张月正在奶妈的追击下逃命,他要利用所能看到的一切来保护自己,这是他每天的必修课。虽说,这样的训练已经进行了无数次,但每次奶妈都会加强追击力度,让张月每次都有新的体验。
他们挥洒着汗水,其余人却蹲在各自的房间里,无所事事。这样的日子,已经成为了镜司的日常。谁也没有想到,一直在领导们里名列第一的阴阳司,竟然是这么过日子的。
颜夕抱着双腿,下巴撑在膝盖上,百无聊赖地刷着新闻。最近,她不知怎么了,突然对时事感兴趣,有事没事就手机或电脑,翻看着最近的热门新闻。
颜夕看的很快,大多只是粗略扫过便算了。
“好无聊啊……”颜夕抱怨着,在鼠标滑轮上滑动的手指越来越快,突然,手指停住了,她也凑近了电脑,被一条新闻吸引了目光。
“天才神探,屡破奇案,被称为活在三次元的江户川柯南?”颜夕靠在椅背上,一脸不可置信,正打算仔细看看这条新闻时,手机突然响了。
颜夕嫌弃地接过手机,说道:“有事快说,没事拜拜。”
“在忙?”
“何主任?怎么了?有任务?”
“嗯,邀请你们去做一次侦探了。x市发生了一起案件,有些奇怪,你派点人手去看看吧。”
颜夕看了看电脑,笑道:“不是有个三次元江户川柯南吗?破案这种事情,找专业的啊,找我们干嘛?我们只负责除妖,好不好?”
电话另一边,何主任正在看着一张照片,照片上一对男女戴着面具,依偎在一起。“这位死神小学生下了挑战书,要比比谁能比他先破案哦。他希望这个世界能有个比较聪明的人,与他抗衡。”何主任笑道。
颜夕没有说话,而是点开了新闻标题,一打开便是一张照片,和何主任看的是同一张。颜夕目光定格在那个穿着连衣裙的女孩上,说道:“这么嚣张啊,那就陪他玩玩咯。”
“你打算叫谁?”
“小事情而已,练新兵吧。再让一个带一下,保证安全就可以啦。”
“好,那这事情就交给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