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一、二章 流浪少年(1 / 1)天枪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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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不是沙漠,却遍地白沙。

白沙不是沙,是千千万万年来无数白骨风化碎裂而成的骨屑。

这里是“埋骨地”,是令万千将士闻之色变的埋骨丧魂之地。

这里是西州与东洲之间最大的战场,据说这战场东西绵延万里,南北横跨大陆,没有人能走遍这里的全境。

踏上这里,你的性命已经去了九分,剩下的一分,风一吹,也就散了。

埋骨地就是这个最大战场的中心。

战场是肉身的坟场,也是灵魂的葬地,可对一些特殊的人来说,这里却是苟延残喘的迷乱乐土。

这些特殊的人群,被叫做“尸蝗“。

尸蝗本是以白骨为食的红壳小虫,指盖大它们就像蝗虫一样,所到之处,白骨坍塌,腥红遍地。

这些人之所以被叫做尸蝗,是因为他们和这种虫子一样,都是靠着尸体在过活。

这些人不吃枯骨白沙,他们吃的是战死遗骸的财物,他们盯着财物的双眼,比尸蝗腥红的硬壳还要红。

这些人多是边民和逃亡的兵士组成,在埋骨地,其实,他们根本得不到真正有价值的钱财和宝物。

战场的打扫,首先是得胜一方的军队,武器,盔甲,金银财物早就被搜索一空,他们只能捡一些剩下的遗漏,就算是遗漏,对于这些出身贫贱的尸蝗们来说,依然算的上是一笔可观的财富。

东洲和西洲的军方似乎也默认了这群人的存在,毕竟,从他们身上再次抢夺可以省去不少力气。

尸蝗们的处境也决定了他们的生存方式,倾轧和残杀他们早已司空见惯。

朱九今年刚满十六岁,是东洲齐国人士,十四岁那年,为了免去家里的佃租,给爹娘和姐姐留下活命的口粮,他虚报两岁,顶替了地主家二少爷的从军令,跟随齐军来到这里,加入到东洲十国对战西州二十五国的混战之中。

他很不幸,所在的这支齐军在第一次战斗中便战败了,被屠灭殆尽。

他很幸运,没有死掉,又从尸堆里爬了起来,他或许是这支队伍中唯一的一个幸存者。

那天夜里,在弥漫着浓浓血腥味儿的战场上,当他再次张开双眼时,看到的是漫天暗黑的星斗,耳边传来的是尸蝗啃噬白骨的沙沙声,仿佛幽冥。

那时,他只想哭,他很害怕,他也很想家,他想爹爹,想娘亲,他想姐姐,然而,他却不敢哭,因为敌军的营垒在数里外的山坡上依稀可见。

恐惧之后是疯狂,在极度的恐惧中,他的眼里多了一抹颜色,这颜色就像暗夜中尸蝗腥红的硬壳散发出的淡淡红芒。

他不敢再返回军队,按照军令,队长若死,士卒也要处死,他只是个新兵,眼睁睁地看着队长被砍掉了脑袋,就在几步之外,他想去救,但流矢下一刻就洞穿了他的腹部,剧痛让他失去了知觉。

那一晚,他摸了几具尸体,找到些干粮和水,还幸运地找到几块碎银,他拼着命,流着血,堵着腹部的箭伤,踩着无数尸体,跌跌撞撞地弯腰逃命。

不知摔了多少个跟头,不知被散落的兵器割伤过多少次,这些他统统不管不顾,因为他必须赶在天亮之前,赶在敌军开始搜索战场之前离开,不然他的下场只有一个。

朱九还不想死,他还想再回家看看,哪怕只看一眼,他还想给爹娘和姐姐带回几两散碎银子,从地主手里赎回那祖传的两亩薄田,这就是他活下去的最大愿望和动力。

就在他感觉到天旋地转,只剩下最后一口气的时候,他终于成功逃离了那片战场,躲到了一处山坳里,那一刻,东方微明。

他拔出了腹部的箭簇,缠住了伤口,靠着不多的清水和干粮,在山坳里辗转躲藏,终于活了下来。

从那以后,他成了散布在埋骨地的尸蝗之一,将近一年的时间里,他无数次与死亡擦肩而过,他被抢过,被打过,被伤过,但是他还是活了下来,顽强地活了下来。

他杀了人,杀了三个人,杀前两个是为了保命,杀第三个是为了救人。

在其他尸蝗眼里,他已经不是一个孩子,而是一个杀过尸蝗的“杀口”,在埋骨地,“杀口”是一种身份,是杀过同类的象征。

朱九脸上糊满了灰泥,衣衫破烂,但他眼中却闪烁着精光,就像暗夜里的刀芒,锋利、寒冷。

埋骨地终年寒冷干燥,大风肆虐,起起伏伏的山岭沙丘一眼望不到边。

山岭上稀稀落落地生长着灰绿色的树木,树木下铺着一层薄薄的,灰褐色的细长枯叶,给这充满死气的地域增添了一抹生意。

埋骨地的尸蝗们把这种唯一生长在此地的树木叫做“冥树”,因为这些树木生长在白骨之上,他们觉得能生长在这里的树木,一定是来自冥界。

朱九坐在骨岭一处斜坡上,背靠着一颗半人粗细的冥树树干,他正拿着一块巴掌大的破铁片,在地上的一块青石上使劲地磨着,“嗤嗤”的声响回荡在空空的林子里。

这块铁片是朱九刚刚从一处战场上挖出来的,埋在白骨之下深处,不知是什么年代的残片,朱九想把它磨得尖一些,窄一些,缠上布条,做成一把匕首。

可磨了半天,这块看起来锈迹斑斑的破铁片竟然丝毫无损,甚至连锈迹都没有磨掉半点,地上的青石却被划的石屑纷飞,不成样子。

朱九十分诧异,一来他心疼自己唯一的一块磨刀石,二来,他还从没见过如此坚硬的铁片,不禁细细打量起来。

铁片之上蒙着一层淡黄色的锈迹,有许多的小坑,密密麻麻的,小坑里塞满了泥灰,实在是没有什么出奇之处。

就在朱九皱眉琢磨的时候,他身后的树林深处突然闪出一个明显比他高大壮实的身影。

朱九顿时警觉,但没有回头,右手放到腰间,不一会儿,耳边传来熟悉的脚步声,朱九微微一笑,知道是阿牛来了,放开握着剑柄的右手,继续翻弄着手里的铁片。

“阿九,你看我找到什么了!”一个兴冲冲的粗嗓门打破了林子里的幽静。

朱九放下手中的铁片,扭头看向身后的阿牛,只见他手里举着一个金黄色的细小物件。

“金钗!金的!阿九,发财了!”

“嘘”朱九示意阿牛噤声,阿牛吐了吐舌头,憨憨地直笑,将金钗在身上擦了擦,递给朱九。

朱九接过阿牛递过来的钗子,只见这钗子暗金色,有半个小拇指般粗细,钗头上弯起一朵金梅花,梅花中心嵌着一块儿蓝色宝石,掂量一下,足有半两沉

朱九笑道:“阿牛,你的运气可真不错,快收起来吧,别让人看见!”

阿牛摇了摇头,道:“给你的!”

朱九道:“别犯傻,你不是要回家娶媳妇儿吗,这钗子最起码值五两银子,快收起来!”

阿牛张大了嘴,傻傻地道:“值那么多银子?”随即又摇了摇头,道:“俺说过,俺捡到的东西都是你的,你救了俺的命!”

朱九看着冒着傻气的阿牛,苦笑一下,说道:“那你先帮我收着好了,我这儿已经放不下了。”说着,摇了摇手中的铁片,道:“不知道这是什么东西,太硬,根本磨不动!”

阿牛将金钗小心地贴身放好,蹲坐在朱九身边,看着朱九手中的铁片,说道:“这么硬,能磨刀?”

听了阿牛的话,朱九眉头一挑,喜道:“我试试!”

朱九从腰间抽出一把断剑,在这破铁片上磨了几下,嗤嗤几声轻响过后,之前剑刃上的几个小缺口顿时不见了踪影!

朱九大喜过望,拍了拍阿牛的肩膀,笑道:“阿牛,可真有你的!多亏你提醒,我险些把这东西扔了!”

听到朱九的夸奖,阿牛满脸欢喜,片刻后,阿牛看看四周,然后低头掰着黢黑的手指,低声道:“阿九,明天我们该去窟里了!”

朱九从破铁片上收回目光,幽幽地看向远处,点了点头道:“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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