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秋的夜晚,高冷的月光静静的撒落在大地的每一个角落。
夜晚的山海县显的格外的寂静与萧条。
原本熙熙攘攘的大街小巷,此刻早已经变得无声安静。
原本窜来窜去的货郎小贩们,这时都了无踪迹。
只有不时还晃晃悠悠的街边灯笼,发出微弱的光芒。
远处时有时无的狗吠声,似乎是深夜里唯一的声响。
此时,在山海县县城西边靠近杭州运河支流的边上,伫立着一座巨大的宅子,朱府。
让人感到诧异的是,就在朱府院墙外莫名的阴暗角落里,隐藏着几个悄无声息的人影。
只见他们浑身上下都穿着漆黑色的夜行服,将自己与黑夜完全的融为一体。
这几个在阴暗角落里面的人,就是夜修,陈二,王力和夜修的武术教头程安。
今天他们缩在这里的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夜探朱府。
至于为什么要把程安带过来,主要是因为王力一个人无法照顾的了夜修和陈二这两个毫无功夫的累赘。
所以考虑再三之后,夜修还是把程安给请了过来。
说实在的,当初夜修去邀请程安的时候,心里还是非常忐忑的。
毕竟他们的关系,才相处一个多月而已。就这样冒失的请求帮忙,要是被拒绝那可就尴尬了。
只不过令夜修没有想到的是,在他刚刚提出请求,程安就毫不犹豫的一口答应了。
这让他惊喜不已,没有想到竟是如此的容易,不由心中暗道:
“果然我还是如此的聪明绝顶,咳咳咳,果然我是没有看错程安这个人,也不枉我对他们父子花费倾心如此之多。”
其实这也难怪,夜修毕竟和程安相处的时间还比较短,对他这个人没有了解透。
可以说,虽然程安从他父亲开始就一直坚持不和官府的人接触。
但是越来越贫困的家境,妻子的死亡,儿子的理解都让程安这个铁打一般的汉子,渐渐的在心中转变了想法。
要不然当初,如果他真的打死都不愿意的话,别说是夜修在他家蹭一个月,估计就算是蹭半年,也不可能成功。
而且,程安这种人是典型的面冷心热。
夜修为他和他儿子做的那么多事情,以及夜修感动到让自己都想哭的诚意,他不可能看不到。
正所谓,冥冥之中自有天意,冥冥之中自有因果。
再说,就算是程安心里面真的有一些其他的想法,估计也是。
“唉,吃人的嘴软,拿人的手软。
再坚持,也得为五斗米折腰。”
当然,这些仅仅是笑话,但是不得不说,程安这个人从这一刻起,可能他自己都不知。
他已经渐渐的对夜修产生了归属感,慢慢的进入了夜修的核心班底之中。
就在这时,夜修忽然转头对着旁边的陈二道:
“小二,你的消息准确吗你确定今天晚上猪头三要去和他的寡妇情人私会。
要是消息错误的话,那我们今天可就是功亏一篑了。”
听到夜修的询问,陈二那张老鼠脸猥琐的一笑道:
“爷,你就放心吧!消息绝对是准确。
自从你上次让我安排人监视着朱重三,我派去的几个人这几天可以说是形影不离。
今天早上刚刚得到的消息,朱重三今晚绝对去县东边的张寡妇家里面过夜。
要知道这一来一去,起码也得几个时辰,所以说我们完全不用担心,他半夜回来。”
闻听此言,夜修脸上露出了满意的笑容道:
“好,小二你干的不错。今天晚上我们进去摸一下底,找找看到底有没有我们猜测的把柄。
这样一会儿我们进去之后,我和程安大哥向着猪头三的书房过去在那里面找。
你带着小力,你们两个直奔他的卧室而去,一般的人重要的东西大多都放在这两个地方。
进去的时候要好好的找一找,千万不要漏了任何一个小地方。”
说罢,夜修立刻从自己的胸口衣衫里面,掏出四个黑乎乎的头套。
每个黑乎乎的头套,都只露出两个细小的眼孔。
这样子就像是后世的银行劫匪一般,头上戴着的丝袜套。
只不过相比起丝袜套而言,夜修大爷自制的,并命名注册的,独家必备的,打家劫舍的,居家旅行不可少的产品叫做。
“丝绸套”
咳咳咳好吧!这东西确实是夜修夜大爷购买了丝绸布匹,让人帮忙制造的。
但是,夜修不得不提一句,这丝绸套确实是好,轻盈透气,摸起来光滑无比,戴在头上非常舒服,和帽子也差不多。
呃好吧,除了它的样子有点不符合,古代坏人的标配。
不过这些对夜修来说都不是事儿,怎么舒服怎么来。
自此以后,这个传奇性的黑头套,成为了夜修手下狗腿子们的杀人越货必备之物。
见到夜修拿出来是个黑不溜秋的头套后,陈二按捺住心中的惊诧,忍不住的试探道:
“爷,你不会让我们四个带这么个东西进去吧!”
“咋了,你不要小看这个东西,这可是丝绸做的,戴在头上不仅非常舒服而且还很是隐秘。”说罢,夜修直接将手中的黑头套递给几个人。
“给,你们自己带上。”
看着被硬塞到手里面的黑头套,陈二突然感觉到有点欲哭无泪的道:
“爷,人家夜里面干一些偷鸡摸狗的事。
不都是搞一块儿黑丝巾把脸遮起来不就行了,我们为什么要带着这么个东西?”
可是话音刚落,夜修就猛地在他的脑袋上狠狠的拍了一下低语道:
“想那么多干什么,你是爷还是我是爷。
什么叫偷鸡摸狗,偷鸡摸狗和咱们能比吗
咱们这叫入室行窃,再说了搞一块丝巾,要是掉了,怎么办?
赶紧把头套给带上,我们要干活了。”
站在旁边一直没有说话的王力和程安,彼此望了对方一眼。
发现对方的脸色都有一些僵硬,看着手里面黑乎乎的头套。
最后,程安摇头叹息了一声,没办法,麻利的就往自己的头上套起来。
见此王力
夜修和程安按照,狗腿陈二打听过来的路线图,一路上躲避了好几波夜晚巡逻的家丁后,直接向着朱重三的书房潜去。
进入猪头三的府邸之后,夜修不得不承认,自己那个破烂的县太爷小宅子,简直就是弱爆了。
猪头三的宅子,占地足足有一两百亩,宅子里面的灵台楼阁,假山风水,水榭鱼池,佣人婆子那是样样都不少。
就算是放在杭州城里,也绝对是上得了台面的。
很快,夜修他们就来到了猪头三的书房门外,迅速的潜入了进去。
看见里面巨大的空间,夜修真的被震惊到了。
在他看来这哪里像是一个书房,简直就像一个小型图书馆一样。
光是排在地上的书架,就差不多有几十排的样子。
四处的墙壁上,都挂满了各种各样的书画,办公用的书桌上面,文房四宝更是放的整整齐齐。
用手轻轻的在桌子上面摸了摸,一点灰尘的痕迹都感觉不到。
显然这里经常会有人过来,不过夜修估计大多数时候应该是佣人们来打扫。
朱重三一个胸无半点墨水的杀猪匠,也不像是会把时间放在书房里面的人。
在这里又不得不说,朱重三虽然是一个杀猪匠出身,表面上看不起那些文人骚客。
但其实他对自己的文化水平,心里面还是充满着一点自卑。
毕竟,在古代的时候,因为知识传播的垄断,文人的地位,往往是非常高的。
一般稍有一些学识的,即使他没有考取功名,也能得到大多数百姓的尊敬。
这一点从那些,乡镇之间的私塾教书先生,就可以看得出来。
所以猪头三才会收集大批的书籍放在家里,按猪头三的意思就是,就算是老子不看,起码也能沾点书卷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