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针扫开钟面上的碎雪,咔嚓一声指向镀金的 VII,一时间钟声回荡,深沉辽阔。行人们驻足远望,大本钟昂然屹立于时光的洪流之中,见证英国数百年来的兴衰变革。晨光自威斯敏斯特钟塔的塔顶洒下,为整个泰晤士河畔开了灯,点亮这座城市的百年荣光。
威斯敏斯特大桥的桥边总是趴着几个流浪汉,都是手脚残缺蔫了吧唧的模样,最常做的事就是捧着钢碗哀求路人们往里扔点钱和食物。倒是有一个流浪汉不同寻常,这个人从不乞讨且四肢健全,一会儿嘴里叼着支笔看着天空思索什么,一会儿又好像来了灵感似的在面前那块废纸板上写几笔。如果不是他一身衣衫褴褛的行头和那口行乞标配的钢碗,也许还会有人觉得他是个流浪诗人。
“老达蒙,你今天写了几句诗啊?”一个流浪汉表情猥琐地嘲讽他。
达蒙并不理会,继续看着天空思索,突然一张凶恶的面孔遮了视野中的天空。
“嘿,小乞丐,这是给你的。”声线粗得像是锣鼓。
达蒙循着声音看去,面前站着一个大光头,满脸恶狠狠的样子。上身只穿一件背心,露出右臂上的巨熊纹身,大拇指拨动着往钢碗里弹了两枚钢镚,一脚踩在达蒙的废纸板上。
“收回你的臭钱。”达蒙直接端起钢碗朝大光头泼了过去,反正里面也只有那两枚钢镚。大块头哪受得了这个,揪起达蒙的领子直接把他摔到地上,一顿拳打脚踢。旁边几个本来蔫了吧唧的流浪汉马上来了精神,在旁边大声叫好。路人渐渐围了过来,不过都不是来拉架的,是来看热闹的。在英国,这种流浪汉都是活该挨揍的。
达蒙被揍得奄奄一息,大光头撸了撸并不存在的袖子,朝达蒙啐了口唾沫,推开人群走了。人群也很快散去了,只剩达蒙像具尸体似的躺在桥边。某个流浪汉为了确认他是不是死了,过来踢了他两脚。他这才坐起来睁开被打肿的眼睛看了看地上,是被大光头一脚踩烂的废纸板,已经看不清自己写的诗了。笔也被折断成两截扔在地上,他翻了好久的垃圾桶才找到这支能写的笔。达蒙艰难地站起来抖了抖灰,在嘲笑声中一瘸一拐地离开了。
“你看那个流浪汉,又来垃圾堆里翻东西了。”
“咱们离他远点。”两个妇女捂着鼻子走开了。
达蒙总是趁着早上八点的垃圾车清理掉垃圾堆之前在里面找点有用的东西,至少是在他看来有用的东西,尤其是在他没有写诗的纸和笔的时候。
他撅着屁股从垃圾堆底部翻出一本破烂的诗集,如获至宝。一屁股坐在了满是积雪的台阶上,双手在那条破烂的棉裤上擦了擦,翻开了诗集。又搓了搓下巴,把干结成块的胡须硬往里揉,免得挡住自己的视线。上身的军大衣缝缝补补的看起来已经有些年头了,好在下摆够长,他双腿盘了起来,把军大衣的下摆压在屁股下面,远看去好像个绿色的不倒翁。对他来说,世上没有比在清晨读一本诗集更加神圣的事了。
天可当被地可当床,唯有读书不可忘。也许是盘坐久了有些难受,他单手扣住诗集身体放松地横倒下去,像坐在自家沙发上那样随意。不过他家没有沙发,他也没有家,这姿势看起来更像是一具尸体横躺在门前。某个柔软的物体接触了他不知多久没洗的头发,那质感像是枕头,但这里可没有沙发。他吓了一跳,不倒翁似的弹了回来。
不难看出,那是一个襁褓。他把诗集塞进早已漏风的裤兜,小心地捧起那个襁褓,里面的婴儿面色红润,安然熟睡。襁褓应该被放在这里不太久,但是不会有人来认领了,因为这里是孤儿院。达蒙的眼里闪过一丝怜悯,再看看婴儿肥嘟嘟的脸颊,又充满了温柔。甚至撅起嘴想亲亲这个小天使,不过他摸了摸自己满脸干结的胡茬,马上打消了这个念头。
身后孤儿院的木门吱呀一声开了,里面的胖女人看到有个流浪汉坐在门前,立马抄起手边的扫帚扫了过去。达蒙迅速用身体护住怀里的婴儿,任凭胖女人击打自己的腰背。
“叫你翻垃圾,叫你翻垃圾。”胖女人边打边骂,咬牙切齿。
他突然一个闪身,胖女人直接扑了个狗吃屎,手里的扫帚飞了出去插在雪堆上。达蒙并没有马上逃离,而是跑到街上背对着胖女人,脚下那双旧皮鞋蹭了蹭地上的积雪,把怀里的襁褓举过头顶,像是在炫耀什么。军大衣的后面用醒目的红笔写了两行字。
“我是达蒙·洛克西,伦敦的大诗人。”
晨光里这个男人的背影伟岸,手握世界般骄傲。垃圾车突突地驶了过来,在地上留下一道道车辙。他该跑了,带着这个婴儿。
达蒙不必再独自浪迹天涯,他捡到一个弃婴,当作女儿。也正因为达蒙爱她的女儿,他又想独自浪迹天涯,不想女儿陪他吃苦。人们经常看到,一个男人抱着只有几个月大的婴儿穿行于伦敦的大街小巷,哀求人们救救他的女儿。
在捡到弃婴之前,达蒙一直想做个有尊严的流浪汉,或者说诗人。他总是坐在街边,面前摆着钢碗、废纸板和一支笔。有灵感了,他就拿起笔在废纸板上写下一首诗,有时路人看了废纸板上的诗往钢碗里扔一些钱或者食物,达蒙就会连声道谢。有时路人不看那些诗,直接往钢碗里扔钱,达蒙就会生气地叫他收回,说自己不需要施舍要凭才华吃饭什么的,是经常遭人白眼的,更是没少挨揍。再有时没有路人愿意给达蒙钱和食物,他就像是跟谁较劲似的不肯走,一坐就是几天的那种。而在他捡到一个女儿之后,便没有了这三种情况,因为每一种情况都会害死他的女儿。
他有想过找一份正经工作,不介意多少钱但是必须能养活他的女儿。但那些人都无法忍受他身上的穿着和气味,更无法理解他神神叨叨的说话方式。他开始放下他的流浪精神,为了女儿去乞讨。很长一段时间里,达蒙见人就说行行好,我女儿几天没吃饭了,甚至愿意以挨揍的方式得几个钢镚。不知多少个深夜,他偷偷去翻饭店的垃圾桶,哪怕翻十个才能有一小口真正能吃的食物,他也会先给女儿填饱肚子。
以前的达蒙不愿低声下气地乞讨,不愿接受无缘故的施舍,偏执地认为自己可以靠才华吃饭。任凭他人风雨般欺凌嘲讽,不改初衷。而如今,他有了不得不妥协的理由。
夜空灰暗,冰晶盈盈飘落已是伦敦的暮雪。威斯敏斯特塔钟声低吟,荡起沉眠的悠扬。灯窗一扇接一扇地暗淡下去,这座城市渐渐褪去浮华,正安然进入梦乡。
达蒙颤抖着脱下军大衣,把怀里的襁褓裹得更加暖实,伸出他粗糙的手感受着婴儿新生的鼻息。冰晶穿过军大衣的楔形空隙落在婴儿的脸上,她笑了。多么可爱的小生命啊,达蒙也笑了,只是他的笑容里满含凄凉。他迅速挪开自己的脸,不让眼泪滴落。也许这是他们相处的最后一晚了,达蒙决定明天就把这个弃婴送回孤儿院,这样她能少吃很多苦。
“我的女儿,爸爸太没用了...”达蒙对无法保护自己所爱的人感到深深的无力。雪花无声地飘落,很快覆满了整个街道,覆满了这对无家可归的父女。
第二天清晨,孤儿院的胖女人如往常一样开门扫雪,看到门口放着一坨绿色的军大衣,里面裹着一个襁褓。她的表情有些惊讶,但并不是对于这个弃婴,孤儿院常有父母来寄养儿女,狠心的一声不吭放在门口的也不在少数,她只是捉摸不透那个潦倒的流浪汉送回这个弃婴是出于什么心态。但她也没想那么多,剥去裹了好几层的军大衣小心地捧起襁褓,军大衣里掉出一张纸条,胖女人把它捡了起来。
“关于之前对您的冒犯,我很抱歉。请您善待我的女儿。”
落款边上还有一块干涩的泪斑。胖女人切了一声,随手扔了这张纸条,转身进入了孤儿院。
达蒙还是过着浪迹天涯的生活,早上乞讨晚上翻垃圾桶,有灵感写诗没灵感睡觉。他之前总说自己是个自由诗人,要走遍伦敦的每一条街道,窥探每一个被废弃的宝库。而现在乞讨的范围被他自己缩限在孤儿院附近的三条街,孤儿院门口的垃圾桶里再也翻不到他写诗用的笔和纸。
一个人之所以没有灵魂地活着,只是因为给他灵魂的人还未出现。而当他拥有灵魂时,却再也见不到那个给他灵魂的人。灵魂于此岸相依,形体于彼岸分离,而河中流淌的,正是那川流不息的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