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18 坟前三碗酒,诉衷肠(1 / 1)木酒杯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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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日一早,正在整束兵马的曹昂便接到颍川的军报。

许都降后,袁术一如攻下陈都之后,每日出了纵兵大肆抢掠,便是骄奢淫逸。辰亭兵败之后,伏皇后自尽,董贵妃却是贪生,一直不忍自尽。到的袁术进许,直进皇宫,见董贵妃跪在殿前,且不说容貌,便是那一身贵妃的衣着,已让袁术性趣大发。于是袁术从容进殿,将董贵妃叫进屋中,纳了董贵妃。那一日,袁术极为得意,或骑或推,变着百般花样弄着董贵妃。而在天子面前一向骄横的董贵妃,此时却身段柔软,曲意迎合,连用来唱曲的樱桃檀口也能容得下袁术的胯下短箫进进出出。将袁术侍候的极为畅快之后,于是董贵妃依然做着董贵妃,董承也依然做着董国丈。

袁术志得意满,日日骄奢淫逸,便也没有立即出兵攻向颍阴。近在咫尺的颍阴不攻,其余颍阳、襄城、昆阳自然更不会派兵去攻。于是夏侯渊、任峻等人也不声张,默默的在各县加固城防,任峻将洧仓的粮食从容运到颍阴,又运到颍阳、襄城,与前出的曹仁合成一片。

原本曹昂以为,袁术一定会乘胜追击,挟灭天子之威以雷霆之势扫荡颍川,以绝后患。却不想,袁术竟是这样。

“果然是个草包啊!”曹昂摇摇头,却也纳闷为什么这样一个明显的草包,还有那么多人死心塌地的为其卖命,自袁术称帝之后,曹昂身边的刺客越来越多,几乎日日都有刺杀,那些刺客一个个大义凛然,似乎是为了什么大义而来一样。

“四世三公,门生故吏满天下,就这么厉害?”

这一日,军报来到,曹昂接到军报,袁术终于想到了还没有占领颍川全境,也可能是缺粮了,便派纪灵、董承为将,领兵十万,攻打颍阴。

“袁贼将至,诸城城防坚固,军械齐备,粮草充足。百姓知袁贼骄奢掳掠,一旦城破,必是家破人亡,故皆有效死之心。”

看完军报,曹昂心中感慨,便叫了刘野奴,领着一众胡人侍卫,取了酒肉,打马向着宛城北面的丰山而去。

丰山在宛城以北约二十余里,是南阳郡孤山九峰之一,西望蒲山,东临淯水,树木丛茂,怪石林立,曹操便是葬在了丰山脚下。

如今乱世频仍,恐人掘墓,曹昂并未给曹操立碑,只是在墓的周围移植了许多松柏。后世历史之中,曹操死时,也是在各处多设疑冢假坟,自己的真正墓葬,却极为俭朴。所以这个墓葬,想必曹操也是喜欢的。

曹昂让胡卫散在四周警戒,自己捧着酒菜,来到曹操的墓前,大汉司空生前威震天下,此时所住的地方,也是普普通通的一个土馒头。不管是谁,任他生前多么显赫尊贵,到了死时,也不过是一个土馒头。

“纵有千年铁门槛,终须一个土馒头。”

曹昂一边放着三牲祭物,一边想起红楼梦里妙玉的那句话来。等放好了三牲祭物,曹昂取出两只碗,一只放在坟前,一只放在自己面前。曹昂坐在坟前,拍开酒坛的泥封,曹昂满上两碗酒。

“纵有千年铁门槛,终须一个土馒头。这话你肯定没听到,你也不会这么悲观。老骥伏枥,志在千里。烈士暮年,壮心不已。这才是你的诗。人在得意的时候,手握权势的时候,便是老了,谁又会觉得终须一个土馒头呢?”

“我学的历史,在宛城,你的儿子死了,你的侄子死了,你的心腹死了,但独独你没死。后来你统一大河南北,横槊赋诗,很是威风。当然,论起威风,你就是拍马也比不上我的祖上成吉思汗。不说了,先喝一碗。”

曹昂将一碗酒洒在了曹操墓前,自己端起一碗,仰天一饮而尽。

“如今,你死了,就只有一个土馒头,什么狗屁威风也不会有了。魏王的风光和权势,也不会有了。你的仇敌,那个草包袁术,如今已经称帝了,这个草包击败了刘协,占了汝南和陈国,现在正在许都里睡着刘协的床,玩着刘协的女人,快活的很。比起来,是不是你就惨的多了?你不过就是玩了一个西凉头目的女人,就把自己生生给玩死了,冤不冤?如果从我学的历史上看,你是很冤,你还能做到的很多,堂堂的魏王死在这里,很冤!但是我觉得不冤,一点都不冤,凭什么你不能死?地球没有你曹操,难道就不转了吗?”

“地球当然在转,”曹昂又倒了两碗酒,接着说道,“可这天下,变得更乱了。刘协失踪了,活不见人死不见尸。如今的关东,当真又是平分于二袁了。想想也有意思,你是袁绍的马仔,孙策是袁术的马仔,后来你继承了袁绍的地盘,孙策继承了袁术的地盘,就像史思明接过安禄山的旗帜一样。是不是如今这天下,不投靠袁氏,就不能立足呢?我是个后世的人,看不懂你们这一世的运行规则,当然,我也看不起,都把天下折腾成这样了,哪儿来的骄傲呢?怎么就那么骄傲呢?何况,你们也没立下什么好制度,数十年后是五胡乱华,更他妈的乱。文臣武将,你们这些人统统算上,放到你们汉人的历史上,一个能打的都没有。”

“来吧,第二碗!”

曹昂默默的把第二碗酒洒在曹操墓前,自己也干了第二碗。

“我要出兵了。”曹昂擦擦嘴上的酒水,一边满上第三碗,一边说道,“我要出兵颍川了,出兵去和袁术干一场,这一场,不是他死,就是我死。你知道吗?我原来并不是这么打算的,我原来是准备抢占关中的。我不是你儿子曹昂,我是成吉思汗的子孙,我叫莫日根。我读过你们汉人的书,我知道你们汉人争夺天下,经营关中是最容易的一条路,嬴政是从关中统一天下的,刘邦也是,李渊也是,在农耕收入占据经济最主要部分的时候,关中经济区是最理想的根据地。我是过来人,自然知道选最容易的那一条路。”

“可是那天,在去打何仪的路上,我改主意了,我不想就这么去关中。如果刘协还在,如果荀彧荀攸能像历史上说的那么厉害,他们能守住豫州,能跟袁术打的有来有回,我肯定就去关中了。可是他们没有,荀家那些人,或许是有些才能的,但是刘协败了,许县被袁术占了,就是这个结果了。”

“用你们汉人的文化说,我是个胡人,我是个汉化的胡人,我不知道我如果参与天下的争夺,算不算是胡人乱华?当然,在他们眼里,我是曹昂,我是你曹操的继承人,他们自然不可能把我和胡人联系到一起。”

“我是个蒙古人,我们蒙古人做事,喜欢快意恩仇。你曹操这一辈子扶助大汉,至死不改朝换代,到了我这里,到了现在这个情况,我也不愿意改变你的初衷,改变你建立这个军队的想法。”

“你们汉人的历史,从曹丕篡位之后,就没得看了。兵强马壮就能称帝称王,没有一点礼义廉耻。原来你手下那些文臣,更是一点廉耻都没有。你死了,你的制度也亡了,不过数十年,你的大魏也没了。”

“来,再喝碗酒,”

曹昂把第三碗酒泼在坟前,自己仰头饮尽第三碗酒。酒不醉人,是人自醉。

曹昂举起酒坛,剩下的酒洒了一半出去,剩下的酒仰头喝了。

“你们汉人有句话,我最喜欢。虽千万人,吾往矣。袁术那个狗东西,算个什么?我就去把他的头摘下来,让你看看。”

“你的制度,唯才是举,擢拔寒门,你死了就没了。如今这世道,我走的要比你还要远。我不怕战场上的明枪明箭,但是,我死之后,这制度能不能留下来呢?我能不能扛过那些家族的反扑呢?”

“与其在这里斟酌,不如就去打一场!”

“我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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