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冰清并不回答,右臂受伤,她还有左手。剑在空中迅速换手,丝毫不落右手。红衣面具男子越发欢喜,笑道:“左手使剑还能如此行云流水,果然不愧是第一女侠呀,可惜了,既然你这么不识相,那就别怪我不客气了。”
二人激战,森林暗处却还有一群人蠢蠢欲动,红衣男子向树林中喝道:“还不滚。”
就在此时,冷冰清手突然飞出一个暗器,打在红衣男子肩膀上。这毒针不是别的,就是她刚刚从肩膀上取下的。
红衣面具男子越发高兴:“狠辣很火爆,我喜欢。不过你这毒已经被你清理了一次,对于我来说,已经没有什么作用了。”
忽地,林子中飞来一个暗器,直入红衣面具背部,几个蒙面人方才杀出来,他们的对象竟然是红衣面具。
一个人道:“冷女侠快走。”
冷冰清还和他们一起对付红衣面具。
一个蒙面道:“此人身中毒药,不是我们几个的对手的。”
冷冰清也感觉出红衣面具力道不如方才,见势迅速脱身。
那红衣面具视线渐渐模糊,精神开始恍惚。几个人迅速将他制服。
其中一个人问道:“老大,康叔只叫我们暗中观察冷冰清的行踪,没说让我们出来帮他呀?”
那个老大道:“如果冷冰清死了,咱们怎么跟踪?康叔说了这是个极其重要的任务,他是主子身边的人,此举肯定是别有用意的,赶紧把这小厮绑住丢在山沟里吧。”
“这样岂不是得罪了金凤帮?我们跟金凤帮还是有交易的。”
“又没要他的命,咱们已经算是仁至义尽了。”
几个人商议定了,便将红衣面具绑住,丢在一旁的山沟中。
冷冰清一路北上,哪里顾得到身上的毒,十天,够了,冷冰清心底默默道,不觉又加快了速度。
她没时间去想救他的那几个人的身份,没时间回头去道一声谢,快马飞驰,白影倏忽,这一行,等待她的又将是什么呢?或许和以前一样,是失望,或许会有新的线索,她不得不去看一看,因为她的身世,她的父母,是她在这个世界上或者的唯一寄托。
有时候,有所等待,足以成为一个人活着的希望。尽管不是所有等待都会有结果。
人生天地间,忽如远行客。谁不是呢?
放眼天下第一榜中的人,除了第一美人有个妹妹以外,其他都是孤儿。如果不是人生如此,谁愿意在江湖上飘荡呢?
路上,一直有金凤帮的人暗中追杀她,她除了在云南阻止了一群拐卖妇女的人贩子以外,并没有跟其他的帮派发生冲突,即便那群人贩子是金凤帮的人,也不至于要了她的命。冷冰清仔细思忖着,而且更没有必要从云南一路追杀过来,若仅仅为了她,这么大的人力物力,可并不是划算的买卖。
那么这些人杀她的动机是什么?冷冰清心底不禁泛起一个想法,虽然她很不想这样想。可她暗中收集到那么多线索,每一条都指向她所不愿意怀疑的那个人。这么多年,她找回家的路,是真的找不到了吗?还是有人一直在做错误的引导?那么她引导的目的又是什么呢?借她的手传递消息?
冷冰清暗想,越想越忐忑,或许不是她不愿意看清现实,而是看清后怎么去接受这个现实?自我麻痹的唯一好处是可以暂时的忘却烦恼,可人终究还是要清醒的啊。
冷冰清想着,不觉眼泪流下来了,谁说她冷若冰霜,谁说她不懂感情,她也是个人。不是不爱笑,只是人生那么苦,值得开心的事情那么少。怎么笑得出来呢?
她又想起六岁时离开家的那一年,想起母亲牵着她的手,想起那半袋子花生,想起那暖暖的斜阳,想起华丽的楼宇,想起那可恶的人贩子,那奔波的路……
好像,上帝开了小差,错把命运的绳索扰乱,从此一切都不一样了。如果可以,她只愿意平平淡淡,只愿意在家中织布绣花,只愿意到了出阁的年纪遵循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结婚生子。
可惜,那些不属于她。
风从耳畔呼啸而过,身旁的树影迅速掠过,脚下的路不断倒退。
多少次,她希望走到尽头是家呀。希望一个老门口,门口站着一个妇人,等着她,并喊“青芽,你终于回来了?”然后相拥,然后不分离。
多少次,她找到信中的那些个地点,屋后是一座大山,村前有巨大的水塘。记忆中,家是一道木门拐进去,一条丈余长的甬道,进去之后是天井,旁边是她和姐姐的房间,旁边是父亲母亲的房间,对面是哥哥和弟弟的。
她记得,那又黑又暗的格子花窗,正对着她床头,每当她醒早了,便巴在那里看早起的母亲父亲忙活。
多少次,她找到那些个地点,和她梦境中的很像,却不是。唯一能让她坚持的,是相信世界上总有那么一个地方,有那么一座房子,屋外是巨大的水塘,屋后是青蓝的山峰。
如果人生再平庸一点,她或许真的可以和其他许多女子一样,找个本分的男子嫁;如果让她忘记所历的丑恶,或许对家的渴望就不那么强烈。
心抽痛着,失落着,彷徨着,如果生命真的只剩下十天,那就十天吧。反正生命总是要终结的,反正人生总是有遗憾的。
途中危险重重,冷冰清却不知,一直有人暗中保护着她。她无心去思忖其他的,她只要找到密信中的那个地点,就算等着她的还是失望。
走在寻找路上的人,不止冷冰清一个,温如玉也是,李梦天又何尝不是呢。只是每个人寻找的东西不同罢了。
李梦天一行人沿路采办,俨然是一个极有经验的商队,这样的身份行走江湖是再方便不过的。可李清筠却有些不解:“爹,我们为什么要扮成商人,直接扮成江湖剑客,那岂不是更加方便。”
“商队自有商队的好处,商队出手阔绰,人家会习以为常。若是江湖剑客,就没那么自在了。比如我们要去住一个好一点的客栈,你要是剑客,人家还不收呢。再者,咱们这么一大群人,扮成剑客,在旁人看来像什么,那简直像一个邪教或者是一群闹事之徒。”王春麟有些倚老卖老,李梦天依旧神色悠然地听着。
李清筠点点头:“这样也有道理。那我们可以扮成游山玩水的地主啊什么的呀?也是一群人跟着,也不会引起旁人的注意。”
贺连笑道:“要是个普通的地主,除非遇见了事情不出手,但凡出手,人家懂行的看看咱们的身手,一下子就露出了破绽。”
“那也是,作为一个游走西域的商队,有奇异的武功别人也不会多奇怪。好吧,父亲觉得扮成商队,那肯定是英明的决定。”
李清筠哪里知道,他父亲这是第一次这样装扮出巡的,往年不过是直接就江湖客的身份,两三日就南下了。
走了一个多时辰,果然到了一个小集市。这里的集市,简陋得让李清筠哭笑不得。人们的穿着哪里能跟京城相比,这里不过离京城二百余里,然而繁华萧瑟判若云泥。见父亲和王麒习以为常,李清筠也不好表现的太过意外。
时已正午,依照宫中的惯例,是用午膻的时间,可集市上并没有几家客栈经营。李清筠有些奇怪,便问道:“麟叔,现在不是正午吗?怎的看这里都没有吃饭的动静呢?”
“这个你就不知道了吧?平时在京城是盛行日食三餐的,离了京,除了十分繁华的大城,外地一般都是日食两餐,现在于他们并不是用午膳的时间。”
马上的陈良道:“老爷,我们到客栈了。”
李清筠掀开窗帘,客栈差强人意。这酒楼的名字叫醉仙楼,李清筠打量了下匾额,笑道:“醉仙楼?”
李清筠想到的不是别的,虽然他常年在宫中,可见闻还是有的,这酒楼的名字,也太像风月场所的名字了吧。
一旁的陈良笑着解释道:“听说这个地方就是李太白当年天子呼来不上船的地方,所以叫醉仙楼了。”
“天子呼来不上船,自称臣是酒中仙。没想到这么一家酒楼,竟有这样的奇闻逸事。”李清筠不由得会心一笑。
待李梦天下了车,客栈的小二连忙接过车马牵到一旁。王麒已经先进去打点了,等李梦天和李清筠走进里头,早已分好了雅座。小二带领一行人往雅间走去。
李梦天与李清筠王麒三人坐了一桌,余下的八人在另一桌。两桌酒菜皆一样,八人桌上的菜按双份上菜。
李清筠看到菜的卖相都不佳,心下略微有些失望:“麟叔还说到了集市有熟食,我们脑子想的都是家里的那些,这……委实不知道怎么吃下。你确定当年太白在这里醉酒不朝天子的?”
李梦天忍不住一笑:“你还没吃就下定论,这边的菜讲究实在,哪里如我们在府上的。”
数人正在酒楼二楼的雅间吃着饭,本来李清筠觉得酒店的菜品卖相不佳,未料入口之后,神色大变,不由得“嗯”了一声,味觉上的与众不同着实叫人喜出望外。
“没想到看上去不怎么好看的菜,吃起来竟如此美味,竟比我在家里吃的好吃。”李清筠眼神一亮,正感叹,忽然间,楼下几个粗犷的声音进来。听脚步声,人数还不少。
李清筠停下筷子,认真听着外面的动静,听这些个声音,不难确定每个人都带了兵器。
少年看向父亲,李梦天神色毫无变化;又看向王麒,王麒知道少年是在好奇楼下发生的事,只是摇摇头,顺手给李清筠盛了一碗鱼汤。
少年见父亲和麟叔都这般淡然,只好按捺住心中要出去一看究竟的冲动,毕竟出宫前,父亲已经叮嘱过:不许对外界的事过分关心;在不知道缘由的情况下,不要插手江湖纷争。想到这里,李清筠偏了两下头,像是有所觉悟,复又端起碗拿起筷子来吃饭。
李梦天淡然一笑,并不加以表态。
可这淡淡一笑,却被少年看在眼里,知道刚才压抑好奇心的做法是对的。略微失落的心情瞬间明朗起来。
楼上正吃得差不多,下面一个莽汉粗声道:“外面这匹马是谁的,本爷看上了,要买下来。”
少年又侧脸转向外面,另外桌子上的八个人早已提高了警惕。
李梦天轻声道:“吃饭吧,饭吃完了再说。”
李清筠小声问道:“爹,这里离皇城不过二百余里,还是京畿管辖的范围之内,怎么有这般宵小之徒?”
王麒补充道:“少爷,您有所不知,这里是秦州和梁州的交界处,在管辖上是处于松懈的地带,您所看到的这些,假如是普通老百姓,就算是闹出了人命,也极少有传到京中去的。”
“那就任凭他们胡作非为嘛?太过分了。”少年有些不服气,真想亲自去揍那起土匪一顿,不由得捏紧手中的拳头,拿到跟前,详细端视了自己拳头,这表情像是要立马把这拳头实实地捶在那几个地痞的身上,最好是能捶出窟窿来,那才叫痛快。
“你要时时记住我们的身份,我们现在是商人,和气生财,不要和人发生龃龉才是。”李梦天漱了口,贾亦真捧来水盆和手帕。
“那人说要买我们的马。”少年依旧愤愤不平。
“老爷,要不我下去看看?”王麒笑道。
李梦天用软布边擦手边道:“十三亦真也跟下去看看吧。”
“是,老爷。”贾亦真将洗漱的水盆搁在一旁,与贺连随着王春麟一起下去了。
李梦天示意把窗户打开,少年知道这是父亲叫他看看怎么做。
只见王春麟刚下了楼,一个颧骨略微突出,杏眼圆睁,长相十分粗鄙的彪形大汉站起来道:“这是你的马?”
彪形大汉衣着极其粗陋,虽然外面罩着一件豹纹披风,却难掩粗俗。额头的刀痕,圆鼓的眼睛,络腮胡子上还沾着因为刚才狂言喷出来的唾沫。肚皮外挺,腰间别着两把短刀,一副咄咄逼人的气势,不难看出是个惹事之徒。再看他手臂上鼓起的经脉,以及指头磨出的老茧,多半是个绿林中人。这人一条腿踩在板凳上,一手叉着腰,另一只手在眼前端详起来,一会儿弹两下,根本没有把下来的王春麟放在眼中。
王春麟眼睛的余光稍稍扫视了一下,目光却略带笑意,语言也极其温和,“不错,正是在下的马。”
“爷要买你的马。”莽汉一手叉在腰间,一手按在踩在板凳上那腿的膝盖上。那架势仿佛是向来者示意,不给买马,便少不了一顿皮肉之苦的意思。
“我是听说有人要买马,所以下来看看。在下惯来经商,对这送上门来生意,自然是很欢迎的。”
“多少银子,你说吧?”
王春麟笑得极其和善:“既然您慧眼识马,我很是乐意,那就给您便宜点,一千两。”
“一千两?你是抢劫的吧?”莽汉抱着手,一副目中无人的模样。
“这位好汉,话可不能这么说,您应该能看出这是西域名马,我们从西域一路过来,这马的价值不知道增了多少倍,如果您不信,昨天京城的马市里,一匹不如我这马的马,都卖了一千五百两呢。我是不卖,若是卖,这马少说也得卖上两千两银子。”王春麟语气老实巴交,面色憨态和掬,若是见了他掩在衣服中的手,便知他是个舞刀弄枪的,可惜,王春麟并不给他们这个机会。
莽汉不以为然:“京城里的东西自然要贵一些,但是出了城,这价钱可就要折半了。”
“所以我要一千两,可是个实在的价。”王麒一副老商贾的模样,气势上丝毫不输对方分毫。
莽汉一时语塞,“我用这个东西,换你的马,你看如何?”说着从袖子中掏出一个布疙瘩,顺手打开,里面是一块破碎了的玉,王麒稍稍看了一眼,并没有表现出丝毫的兴趣,表情依旧淡然。而这表情,任何一个有眼力见的人,都能看出这其中的意思。要是用直白的语言,大抵就是:你仿佛是在刻意逗我笑!
莽汉有些手足无措,见来者不为自己的气势所压倒,大抵是个有江湖经验的老手。不知不觉收回搁在板凳上的腿,又收回了手中的东西,悻悻道:“我不买你们的马了。”
莽汉方才准备见好就收,只见李梦天正带着清筠和余下几人从楼上下来,锦帽貂裘,错金镂彩,分外惹起这几个人的注意,一个个眼冒精光,仿佛久饥的饿狼看到了鲜嫩的肥羊那般。
李梦天淡淡道:“既然人家不买马了,我们就赶路吧。”说完径自走出客栈,一个多余的眼光也没有给那几个莽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