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噢矢,这么多狗!”金发碧眼的威猛先生被吓得不轻,这回顾不得保护屁股了,撒腿就跑。
“庄笔凡,你再厉害也只是一个人,你不是神,今天的账我们一定会找你算的!啊……”临走时的咆哮,最后演变成了惨叫。
也不知哪个地方被狗咬了一口,那么强悍的西方铁汉子,号称要钱不要命的男人居然也忍不住要怪叫连连。
“谁说我只有一个人的,世间万物皆可为兵,只是你这种蝼蚁不懂得应用罢了。天地造化,乾坤借法,急急如律令,去吧……”
威尔逊远远看去,只见庄笔凡站在原地,看也不看,追也不追,只是抬手掐了个剑指,在虚空中笔走龙蛇不知在画着什么神秘的符咒。
口中念出一句听起来非常之高大上的法诀,然后,外边那位临走前还在口出狂言的男人,突然学起了狗叫:“汪,汪汪……汪汪汪……”
威尔逊的眼睛瞪大,嘴巴情不自禁地张开,大得可以直接扔进一个鸡蛋。
“买瓜的,这是超……超自然的力量,中国式魔,魔法啊……”
“拜托,这是道法之中的符法,不是魔法啊。”阿福走近威尔逊,“让您久等了,少爷要见你了。”
“天地造化,乾坤借法,急急如律令……好厉害,好厉害,是我说错了,这是你们中国的道法,道法……哎,那个被赶跑的混蛋不会是真变成狗了吧?”威尔逊对大福说道。
“这倒不会,少爷打狗一向有分寸,只是要他学几天狗叫,让他明白自己是什么身份而已,哈哈!”大福一边说,一边掩嘴笑道。
“说的是,走狗就是走狗……”威尔逊不愧是有名的中国通,还摇头点评道:“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啊。”
“呵呵,威尔逊先生,接下来少爷有请。”阿福作了一个请的手势,这个威尔逊,也是给他送了不少大红包的冤大头呢。
啊不,应该说是贵人,贵人……
那三十几条威猛的猎狗气势汹汹地杀了过去,赶跑了“刁民”之后,一个个都威风凛凛地班师回朝,向庄笔凡和阿福要功去了。
“好狗,好狗啊,比狮子还有用。”威尔逊有事要求庄笔凡,自然是连狗都要夸奖一番。
不过想象了一下,如果那人没有跑掉,被这三十几条狗蹂`躏一遍的话,肯定会体无完肤凄惨无比。
狗是忠诚的动物,此时这个马屁,也是发自内心的。
他知道,神通广大的庄笔凡即使离得远也一定听得见。
威尔逊还真决定了,回去之后,他的庄园里也要养一大群训练有素的狗来护驾。
到时,在朋友面前一炫耀,真的是要排场有排场,要威风有威风。
“过来,过来,不要打扰少爷了,他有客人来访。好了,今晚给你们加肉,下去吧。”阿福一挥手,那群猎狗又听说今晚给它们加肉了,知道好处到口了。
终于退下。
第三章:庄兄,救命!
“厉害了,训练有素啊。”终于轮到他了,威尔逊心情大好,迈开步子走去见庄笔凡。
进去就有些奇怪了。
以往,他来,庄笔凡都会意思意思地迎接一下的。
不过这回,却没见庄笔凡去迎接,而是手持烤鸡翅,在“举头望明月”,啊不,是举头望树叶呢。
“举头望明月,低头想秋香……阿福啊,你家少爷是不是在想他的梦中情人啊?”威尔逊对身边领路的阿福风趣地请教道。
威尔逊最近在学习唐诗,已经对诗仙李白的诗意中毒颇深了,一有机会,时时引用,所以国际上的大佬们都夸他是资本大鳄中学识最为渊博的中国通。
对此,威尔逊颇为得意,很享受这种被人尊称为学者的感觉,并以此为荣。
而学者,在西方社会可是非常受人尊敬的。
不同于中国“百无一用是书生”的说法,西方社会,特别是某太民族的人,最为尊重学者。他们有一条格言,是这么说的:如果可以让女儿嫁给一位学者,即使是变卖一切家当也值得;如果可以娶学者的女儿为妻,倾尽所有也在所不惜。
这就是货真货真的学者的地位。
难怪老狐狸威尔逊在被欧美贵族们称之为资本大鳄中的学者时,会这么享受。
“咳,威尔逊先生真是才识渊博,不过,我记得李白是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他好像没有想秋香。那个……想秋香的是唐伯虎。”阿福也看到了庄笔凡在凝望树梢。
虽然猜不透这位少爷的心思,但是,庄笔凡当然没有想秋乡。
“哦对对对,想秋乡的是唐伯虎,思故乡的才是诗仙李白……那么,庄兄现在莫非是想着,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不成?”威尔逊有些尴尬。
泥马,在中国人面前说唐诗,还真是班门弄斧啊。
即使对方只是一名管家,好像也懂的也比他多。
刚才那句“举头望明月,低头想秋乡”如果是在欧美的场合上说出来,绝对没有人说不对。
就算不是思故乡,想秋香也可以说是一种创新嘛,此处本应有掌声的。
可惜没有。
“这个嘛,可能哦,心里想我们少爷的女人就多了,不过,我们少爷心里想的女人却不多,呵呵。”阿福知道威尔逊这个半桶水中国通的本事,就不再揭他的老底了。
不然,就是在和以后的大红包过不去了。
其实他心里是这些喷的,柳泥马啊柳梢头,那是柳树吗,那分明是一棵梧桐树好不好?
如果非要舞文弄墨,附庸风雅的话,那也应该说是“家有梧桐树,自有凤凰来”。
现在威尔逊说什么“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后泥马啊后,约`炮还是偷`情啊?
“哎,我想也是。”有了这个台阶下,威尔逊脸皮厚得很,几下就把刚才的尴尬给甩掉了。
“那现在,适不适合打扰他?”威尔逊。
“这个嘛,我引路,来者是客,少爷是很尊重客人的,您作主,呵呵。”阿福知道这个鬼佬精,想让他去投石问路。
他也不傻啊,让威尔逊自己作主,意思还说这是对客人的尊敬喔。
尊重个屁,刚才那位屁股开花了,还要学狗叫三天的仁兄刚刚离去不久呢,前车之鉴啊——威尔逊也就是在心里吐槽一下。
“阿福啊,还是有劳你去帮我请示一下,你知道的,我是个很有礼貌的人,万一打扰到庄兄感悟大道的禅机那可就罪过了。”
说完直接就把自己手上那块珍贵的名表摘下,偷偷地递给阿福。
这种表,少说也要一辆跑车的价值。
而且,威尔逊这块还是纯手工的,无牌子,不量产的正宗瑞士钟表,全世界可能仅此一款也有可能。
“好说,好说,那……我去帮你请示一下。“阿福自然是识货的人,因为瑞士表,以前他初跟庄笔凡的时候,见他拆过各种的瑞士钟表来研究过。
他的这个主人,当真是对什么感兴趣就去研究什么,而且,样样都玩得精湛无比,令跟着他的阿福不得不五体投地。
阿福上前,正想开口请示,突然,身后一股劲风拂过,吓得他连忙回身一看。
“庄兄,救我啊!”
“卧草,我说是谁的衰气这么重呢,你这个扫把星怎么又来了?”阿福看到那人,毫不留情,破口大骂。
“阿福,你怎么说话呢?我知道的,你见我和庄兄的交情好,总是看我不顺眼是不是?”那人一边对怂着阿福,一边直接越过了他,扑向庄笔凡要一把抱住他的大腿。
自阿福以下,无人敢拦。
威尔逊是客,自然也不好说什么,只能站在一旁先隔岸观火。
不过,眼看大腿就要抱到的时候,手持烤鸡翅的庄笔凡突然动了。
众人只觉得眼前一花,庄笔凡的身体就瞬间移动到了别处。
右手上举,掌心向上,在虚空一托,然后,就缓缓地闭上了眼睛,连树中也不看了。
当然,也没有看那个已经扑了过去准备抱他大腿的人。
扑……
“哎哟。”某人只扑到了一道残影上,双手怀抱,却没抱到那只熟悉的大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