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1章 人无外财不富(1 / 1)致道天下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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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财帛动人心,可那也要有命享受。

虽然老陈头也想过卷款潜逃,可这是南京城,还是被一个魔窟出身的人盯上了。

哪怕他很有门道也不敢有一丝的侥幸,更何况刚刚那股油然而生的忠诚,更让他心惊。

“快,收拾收拾,我们先撤。”

“这些瓶瓶罐罐的小心点,能买个好价钱。”

“老爷吩咐的事,让老秀才合计合计。”

陆平锦携带金条跨上了那辆吉普车,向着北城驶去。

这些金条大小长短一模一样,而且上面没有特殊字号,不过手感很不错,每一根都很有分量。

被陆平锦带出来的这些大概也有五公斤之多。以前黄金都是按克算今天多的论斤称了。

陆平锦没有回到宿舍,而是中途换了一个打扮,变成了一个西装革履的商人扮相,在天色微亮的时候,驶进了南京城最繁华的商业街。

可陆平锦不能用钱的时候就端着十斤重黄金满大街转吧,所以现在最先做的就是将这批黄金洗白。

黄金在这个时代都是硬通货,比任何的纸票都存钱,只要是送门的生意,没人会推开。

陆平锦选了一家在南京城口碑不错,背景也足的银行,汇通银行,听说有外国资本。

成功人士扮相的陆平锦,走进了银行,向着门卫示意下眼神。

陆平锦也不多说,随手两张五元法币的小费,“找一个安静的地方,把你们经理叫来见我。”

看在钱的份上陆平锦享受起专属的VIP服务。

很快得到消息的经理就赶了过来,西装革履,一看还是个外国人。

“格鲁·史泰。汇通银行的总经理,今天我正好在。听说先生有重要业务要办理?”来人抄着一口别扭的南京腔,若不是陆平锦是个货真价实的国人,还真的不一定能够听清这家伙都说了啥。

“你好,我姓陈,今天来是把从老家带来的一些金条兑现,不知道你们汇通银行能不能吃下?”陆平锦用着标准的纽约腔,说起流利英文。

“哇哦,陈先生,你难道还是美国华裔?”格鲁·史泰有些吃惊地看着陆平锦。

熟悉的美国腔,若不是看脸,他都觉得坐在对面的是位美国老乡。

“哈哈,我刚刚从纽约求学归来,拜读的美国国情军务大学。”陆平锦笑眯眯地说道。

美国国情军务大学在美国可是数一数二的大学,每一个从那里毕业的学生,必然在不久的未来必然军荣加身。而作为纽约人对于这个大学的向往那自然是格外热切。

“你很了不起。”格鲁·史泰更为吃惊地看着陆平锦。在美国种族歧视可是及其严重的,而一位亚洲人不仅进入了美国最上层的军事大学,还顺顺利利地完成了学业,这是多么不可思议的事。

在这么一番联络感情的谈论下,陆平锦手中这批来路不明的黄金被对方爽快的吃了下来。

“陈先生,你这批黄金纯度都很不错,我们全要了,为了交你这个朋友我做主,可以给你高于市场两成的收购价。”格鲁·史泰看着陆平锦笑呵呵地说道。

“两成,既然史泰你这么厚道,你这个朋友我也交定了。”陆平锦在自己开口之后,就知道这位美国佬应该是可以看出自己身份的人。而且他再美国留学期间也不是一个木呆子,不仅将那帮同学哄的开开心心的,而且还建立一个不算小的朋友圈。

看着厚厚一沓三万美钞入了陆平锦的口袋里,格鲁·史泰眼睛一转,说道:“汇通银行不仅有贵重物品交易,其他的一些特殊交易,我们也有,只要是朋友,都好说。”

“哦,朋友你有什么向我推荐推荐的?”陆平锦知道美国是当前全球最大的军火生产国。而且为了招揽中国人的生意,不少军火商都做了子弹口径的匹配,为的就是最大限度的运转资本。

而陆平锦手中这三万美钞的巨款,可以买下足足一个营的军火。要知道,在南京城一个正常的家庭一个月的生活费也不过才七、八元法币。而陆平锦手中这笔钱可以相当于十万法币。

“来来,这里不方便,到我的办公室,我们喝上一杯正宗的南美州咖啡,慢慢聊。”

在格鲁·史泰的办公室里,陆平锦看到了一套精美图册,上面有各种各样的军火。上到飞机大炮下到手枪子弹,可以说是应有尽有。

“这些都是最可爱的小宝贝,可是国民政府更愿意采购德式装备,我们这些可爱的小宝贝现在没有可以施展的空间啊。”格鲁·史泰唉声叹气的神色,须臾不已的神色,活脱脱就是个戏精。

“飞机大炮,这些我也用不着。不过这些手枪倒是可以让我看看。”

“好咧。”格鲁·史泰的身份还是一位军火销售员。

只见这位拉开夹层木板,不大的办公室变成了一个小小的武器库,只是没有上弹罢了。

“这些都是我们最可爱的小宝贝!”

当这个隐藏的大门向他打开的时候,陆平锦的眼睛就被一把造型十分前卫的长枪吸引了。

那是一把全金属打磨而成,全场超过一米的枪,不,应该说是狙击枪。

这是一把远别于现在木托的狙击枪,全身金属打磨而成,在枪的上面还有一个逼格满满的高倍狙击镜。

顺着陆平锦的目光,格鲁·史泰先是一愣,转而眼中露出一丝喜色。

“我亲爱的朋友,我只能提醒你一句,这把V690型狙击枪,是我们公司才设计出来没多久的新产品,虽然它的性能让我们赞不绝口,可是高性能所带来的弊端也很明显,就是后坐力太大,就算是一位久经沙场的神枪手,都很难驾驭它也需要费很大的功夫。”

“所以,朋友,我看重的更是它的造型而不是使用价值,毕竟不是什么人都能驾驭这玩意。”格鲁·史泰一脸惋惜地说道。

“我也更看重它的样子,实在是太帅了,简直就是帅爆了。”陆平锦一脸欣喜地看着这把本应该在二战之后才会出现的神枪。

“所以我想买走它。”陆平锦信息之后,一脸平静而肯定地说道。

“你确定,朋友,你没有开玩笑?”格鲁·史泰上下打量陆平锦的身体,他难以想象根本就不强壮的身躯,为什么会喜欢这么粗狂的武器,当然每一个男人遇到它,都会由衷地爱上它,可它太笨重了,使用起来也很不方便。

当初,格鲁也不过是想让这把枪当作镇店神器而已。

“五十把手枪,还有这把特殊的狙击枪,十箱常规手枪子弹,两箱狙击枪专属子弹,两百发穿甲弹。”陆平锦直接报出自己的需求单。

抗战时期最珍贵的就是子弹,而此时的中国并没有与之匹配的大型军工厂。

“可以!”格鲁咬咬牙,一口答应陆平锦的要求。

当看到那绿油油的票子再次回到自己口袋的时候,格鲁的脸上也荡起愉悦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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