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四十七章 哥布林(1 / 1)半个书仙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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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早,在旅馆老板福尔遗憾的眼神中,马修骑着他新买的马就出了城,这个小镇太安逸了,他虽然懒散,但并不是想要这么年轻就去养老的人,而且安逸的小镇也很无趣。

嘚~嘚~嘚~嘚。

一匹还算健壮的马,背着一堆东西,上面还坐着一个人,出了福克斯小镇的门,沿着道,向安达利尔城,慢慢的走去。

与从森罗城出来相比,不需要躲避可能来的追捕,穿着一身完整舒适的衣服,不用自己走路,马背上还带着帐篷等一些野外用的装备。

这一次,不像是逃难,更像是去旅行了。

“我是不是再找两三个山寨?”上一次的山寨一游,让他全身上下换了个遍,而且不需要经商,不需要做佣兵公会的任务,独自一人闯入山寨,强盗们都会轻视的,这种强盗山寨中,也不会有魔法师或是神官之类的职业者,他只要无脑杀一阵,让强盗们无心抵抗就可以肆意搜刮了。

简而言之,就是做一个抢劫强盗的人。

不过只是想了一下,马修就为自己的脑洞笑了出来。

上次那个烈焰山寨不过是好运而已,有那个一根寨的老大带路,在这广阔的大陆上,可不只有强盗,还有很多极为危险的魔兽和遗迹,而且在不知道具体路的情况下,四处乱闯,万一闯进某个危险魔兽的老巢,比如大地之熊那样的,那就是送餐去的。

更何况,强盗也并非总是那么弱的。

以狂风寨为例,总有些强盗的寨子里,会有更强大的人,如果一个寨子内,有两个高级职业者,自己就死定了。

马修没有忘记,自己只是一名初级战士,还是多亏了身上的金手指,并且艾斯比已经几近崩溃,才能勉强打赢这个高级战士的,但凡经验丰富点的高级战士,凭借着远比低级战士更多的战气,以及对战气的使用,就足以碾压自己了。

“我~是~一~个~大~帅~哥~,啦啦啦啦啦啦啦。”

让马自行沿着道走,马修懒散的坐在马上,望着远处的风景,小声的唱着他自己创作的绝世歌曲。

因为怕引来魔兽,所以他不敢大声唱。

拿出地图来看,在那简单的地图上,简单的道路很清晰,也不知道这地图是几时绘制的,不过本着佣兵公会的信誉,他还是决定相信一下佣兵公会,希望这地图上的路线是对的。

按照地图上的路线来看,按照地图上标注的方向来走就行了。

虽然马修是个路痴,但按照太阳和月亮的起落来判断东南西北,他还是会的,而只要他不把地图看错,就不会走到地图上不存在的地方去。

离开福克斯镇不久,他就唱不起歌来了,因为太无聊了,在地上跑还好,他至少还活动一下,坐在马上,如同坐长途汽车一样,而且马的速度也不快,太无聊了。

想了下,他从身后的一个背包中,反手拿出了一大包肉干,然后拿出水袋,就着水吃着肉干。

这肉干是他在昨晚确定了今天离开福克斯镇后,就让老板准备的,水袋是新买的,里面灌满了清水。

“这肉干好硬啊,但是好耐嚼啊。”嘴里有了可以嚼的东西后,让他舒服了一点。

不过肉干毕竟是有限的,他全都吃完了的话,后面就只能靠打猎维持到安达利尔城了,所以在吃了两口后,他就只能拿着一根肉干,不时的放进嘴里嚼嚼。

兵兵乓乓~!

正在马修骑在马上都要打瞌睡时,突然,从远处传来细微的响声。

“嗯?那是?武器碰撞的声音?”

“惨叫声?”

马修勒停了马仔细听着:“难道是那些商人被强盗打劫了?还是遇到了魔兽?”

马修是临近中午才出发的,反正他不着急,而据他所知,在清晨时,与他同住在一个旅馆的商人,以及另外住在其它旅馆的商人,为了安全,结伴一起走了。

如果前面的真是那些商人,那就是他们有麻烦了,不是强盗就是魔兽,一般的野兽对于这样的车队,都是不会随便靠近的。

如果是强盗,他们还能丢弃货物逃走,如果是魔兽,那基本上有死无生了。

住在其它旅馆的商人,马修不知道,但他记得与他同住一个旅馆的那两名商人,是没有雇佣佣兵的。

在野外,没有雇佣佣兵,或者雇佣了不足的佣兵,一旦遇到危险,就倒霉了,十有八九死无葬身之地,而在战况不利时,佣兵是可以自行逃离的,毕竟佣兵只是被雇佣,又不是卖身了的。

马修停在原地犹豫了,虽然自己曾剿灭过一个强盗山寨,但并不是每个山寨都那么弱的,而且如果是强盗还好,自己冲上去,打不赢,依靠无限体力,跑也能跑得掉,强盗们也不一定会追来,但如果是魔兽,能围攻一个车队的魔兽,数量必定不少,如果陷入了魔兽的包围圈中,就算有无限体力,也是不容易跑掉的,自己的马也会被魔兽吃掉,这可都是钱啊。

钱?“如果能救那些商人,他们会给我钱的吧?”马修想着。

没有钱的惨境,他已经过够了,而且最重要的是,如果能买个女奴,跟着自己旅行,一定会舒服不少的,而要买到自己会喜欢的女奴,就需要不少钱,他这几个金币,实在是塞牙缝都不够。

想到钱,马修的劲就来了,他决定先看看,如果是魔兽,自己掉头就跑,如果是强盗,而那强盗并不算太强的话,他就决定杀掉那些强盗,即可以从强盗身上收刮下一些钱来,又可以从商人那里得些钱。

驾着马向声音传来的方向,也是他去往安达利尔城的必经之路跑去。

很快,就看到了混战的场面。

车队的确是被攻击了,但攻击他们的,既不是强盗,也不是魔兽,而是哥布林,看那数量,还可能是个哥布林部落。

哥布林是个奇怪的种族,它们一般住在荒野和森林中,靠捕猎动物为生,偶尔也会打劫行人。

哥布林的生育能力很强,往往两只一公一母的哥布林,就可以在一年里变成一个拥有一百来只哥布林的部落,虽然很能生,但他们的胆子很小,如果看到对面人多,或是力量强大,他们就不敢靠近,别说城镇这样人口众多的地方了,就算是一些稍微大些的村子,他们也不敢靠近。

而哥布林这么能生,自然也很能吃,但野兽总是不够吃的,魔兽它们又不敢去狩猎,所以常常会为了控制人口而杀死并吃掉部落中较弱的哥布林。

总而言之,是个大部分时候都是对人类无害的种族。

像这样攻击一个车队是很少见的事情,他们大多都是攻击落单的人,比如马修这样的。

正疑惑着,一个哥布林看到了马修,向一边的树林里喊叫了几声,随后有十多只哥布林向骑着马的马修冲来。

他们看到这一人一马,立刻觉得是送上门的食物了。

“唔噗噗,来得好,就让你们见识一下,绝世天才的力量吧。”

如果是强盗或是魔兽,他还会忌惮一下,但这些不过是些欺软怕硬的哥布林,连战气或是魔法都不会,单体能力比成年人还差的哥布林,他才不怕呢。

看着狂欢着向自己冲来的十三只哥布林,马修跳下了马,熟练的将方天画戟组装好。

“蝼蚁,我来了。”他也欢叫着冲向了哥布林们。

那些哥布林都是拿着粗糙的木枪石斧,有两只还是举着石头。

虽然对于马修居然会反向他们冲来有些疑惑,但头脑简单的哥布林们,对于食物送上门来,更高兴了。

“呜呜,啊呜,啊呜。”

拿着石头的哥布林向那个食物投掷手中的石头,那着木枪的哥布林打算把木枪插进食物的身体,而拿着石斧的哥布林,则在木枪刺向食物时,跟着木枪的刺出,向食物高高跳去,双手握紧石斧,劈向食物。

看得出来,他们不是第一次这么干了,配合得十分密切。

一般人自然很容易躲避掉那飞来的石头,然后在抵御木枪的攻击时,被空中跳来的石斧劈中,而且那两个投掷石头的哥布林,在手中的石头投掷出去后,也没有闲着,又从道路边上搬来了石头,看那堆放的样子,就是它们放的。

“来得好。”面对有准备的围攻,马修大笑,他挥舞方天画戟转圈,将那两块向自己脑袋上飞来的石头挡飞,然后猛的双手握住方天画戟的柄,以自身为中心,飞快的转了一圈,将六把木枪轻松的劈断,然后突刺上前,用戟头刺穿一只哥布林,将其挑飞,砸向它旁边枪断的哥布林。

这时,空中的哥布林已经飞近。

马修自下而上的将一个手持石斧的哥布林劈成了两半,连续后退两步,让另外四名跳劈的哥布林劈空,他再手持方天画戟自上而下,将一名刚落地的哥布林劈成了两半,顺手刺穿另一名持石斧的哥布林。

转眼间,就有四只哥布林死得惨烈。

剩余的哥布林被同伴的壮烈死亡吓住了,但此时它们仍有九只哥布林,而食物还是只有一人,它们皆愣了一下,就向食物扑去,只要扑到食物身上,用牙咬,食物很快就会因为疼痛而丢弃那恐怖的武器的。

“哈哈哈,区区蝼蚁,也太小看我了。”马修用力一脚,就将一只空手扑来的哥布林踹飞,这一脚,他用上了战气加持,所以那哥布林被踹中的地方立刻深深的凹陷下去,向外飞出六米多远的地方,再也没能爬起来。

马修再次握紧方天画戟,但并没有再次旋转挥舞,而是用侧面向一只哥布林狠狠砸了下去,直将那哥布林砸得脑浆迸裂,然后全力横斩,将两名哥布林拦腰劈断,又用戟柄,将一名靠得很近的哥布林横着砸了出去,那哥布林的脑袋都转了一百八十度,倒在地上再没爬起来。

一只哥布林顺利的跳到了马修的背上,只是它还没来得及向马修的脖子上咬上一口,马修以极快的速度抽出腰间的单手剑,手一扭,就从屁股刺进了趴在自己背后的那只哥布林,那只哥布林惨叫一声后就不动了。

当马修把剑抽出时,那哥布林的尸体就从他背上掉落下来。

马修的剑刚从哥布林尸体中抽出来,就对左边全力一挥,一只趁机朝着他左臂扑上来的哥布林,连惨叫都没有喊出来,头就被剑削了下来。

“蝼蚁,死吧!”马修怒喝,松开剑柄,收手持戟,又劈死了一只哥布林,并将这哥布林身后的一只哥布林刺穿。

十三只哥布林,连逃都没法逃走,就全部被杀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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