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九十四章 进城与向导(1 / 1)半个书仙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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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是因为每天进出的人很多,而且多年没有太大的事情发生,所以城门的检查速度很快。

城门守卫是两个绿肤族兽人。

对于马修前面那些贫民般的兽人,绿肤族守卫只是看了一眼,丢给他们一个轻蔑的眼神就让他们进去了,那些贫苦的兽人身上单薄的衣服,也无法隐藏什么东西。

但对于马修,他将手中的长刀一横,就拦住了。

“你,干什么的?”

马修放下车把,赶紧上前讨好的说道:“我是商人,旅行商人。”

守卫看了他一眼,然后又看向了抱着阿姆的莉维亚,指着她问道:“那她呢?”

马修赶紧说道:“你看她那身衣服,她是我的女仆。”

“女仆?”守卫一脸不相信的神色:“商人还有带女仆的吗?你认为我很好骗吗?”虽然莉维亚在绿肤族的审美观中,并不漂亮,但作为摩兹城的守卫这么多年了,见识过的人类也不少,他知道莉维亚在人类中算是漂亮的那一类女人了,带着漂亮女仆的,拉着这么寒酸的车的商人,怎么看怎么可疑。

守卫拉开盖住车子的布,看了一眼,然后就立即把长刀指着马修,严厉的问道:“怎么有血?”他刚才那一眼,就看到有血迹,他怀疑马修是个强盗,这一车的东西,都是他抢劫得来的,说不定那个女仆也是抢劫来的,甚至很可能那个女仆也是强盗的一员,只是扮作女仆来伪装。

马修立刻上前,大方的拉开盖在车上的布,请那守卫继续看去,并笑着解释道:“您看看,这血,是在这刀上而且已经凝固了的。”守卫的刀一直指着他的心口,脸上满是警戒之色,他赶紧继续解释:“这些武器和防具,我是从一个部落里收来的,他们正受到另一个部落的攻击,这些武器和防具,就是那些被他们杀死的入侵部落的人的。”

他又指着自己和莉维亚道:“你见过抱着小狗的强盗吗?”在用车子作为障碍的时候,他偷偷拿出一枚伊卡斯帝国银币递给守卫说道:“我刚做商人不久,我的家人怕我在外过得不好,就派了女仆来照顾我,请多关照,请多关照。”

“难怪,你第一次来洛伦斯吧,你不知道洛伦斯不流行人类的货币吗?”虽然这么说着,但守卫还是手一翻,那枚银币就在他的手中不见了:“你有机会,还是去换洛伦斯的货币吧,否则你这商人都做不成。”

洛伦斯草原上,缺乏金属矿,不管是金银铜铁,都需要拿去做武器装备,甚至是器皿。

钱币是使用很广泛的,而且因为兽人的数量庞大,因此需要的钱币数量也很庞大,以兽人王国的金属产出,是远远不够的,而用做钱币的金属,也不可能去人类或是海族那去买,所以,在洛伦斯草原上流通的货币,是用建造城墙的那种湛青石做成的。

湛青石坚固不容易损坏,作为经常流通的货币来说,非常适合。

但因为湛青石非常常见,为了防止货币泛滥,湛青石做出的青币上的字,是由一种绿色染料涂出来的,这种染料只有兽人王室有,是特殊培育出来的,不会有野生的。

用这种特有的染料写出的字,到了晚上,会放出淡淡的荧光,因此兽人的货币也叫做青光币,而且这种染料一旦涂抹上,就很难去除干净,因此为了防止假币,有些商铺或商人,会自带盐水溶液,当青光币放进溶液里时,不断的摩擦,如果能将上面的字擦掉就是假币,摩擦不掉的就是真币。

收了银币后,守卫的态度就好了一些,虽然城里不流通金银钱币,但这枚银币融掉后,能换得一些银,银作为金属就值钱了。

这么简单放过马修,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因为马修所说的部落间的战斗,许多商人的确会去这种被别的部落攻打,或主动攻击的部落去收购的,只是别的商人在收购后,会把血迹洗掉,很少会有遗漏。

“是,是,谢谢您的提醒。”马修脸上笑着感谢道,但心中却想起了在车角落里的一个布袋里,那里面装着一些他第一次见到过的石头做的钱币,那些都是从猪头兽人身上找出来的,只是之前都给忘记了,他还以为在洛伦斯草原上用金银铜的钱币,会更方便一些,毕竟那些石头做成的钱币看起来很粗糙,远没有伊卡斯的钱精致。

他心中也在骂波尔莉,居然没有提醒他要使用石币。

可怜的波尔莉其实也没有想到要提醒他这点,因为短毛部落游居在远离城市的地方,很少用到青光币的,而且她看到马修随意的将那些从猪头兽人们身上找到的青光币后,也以为他已经知道了,就没去提醒他。

“进去吧。”守卫在收了银币后,又绕着车检查了一遍,特别对莉维亚从上至下观察了一遍,发现她身上没有战气,看起来也不像是魔法师,或是祭司之类的职业者,就挥挥手,让马修他们进城去了。

“谢谢,谢谢。”马修笑着再次感谢,心中松了口气的拖着车,带着莉维亚和阿姆进城了。

“我们先去找住的地方,再去找地方卖掉这些东西。”马修对莉维亚说道:“明天我们再去佣兵公会。”

是的,这个城里有佣兵公会,这是他在排队的时候,向那几个兽人贫民问到的,还送了他们几件旧衣服作为酬劳。

既然有佣兵公会,那做不做商人就无所谓了,他原本以为兽人王国是没有佣兵公会的。

毕竟比起做商人,在这人生地不熟的地方,还是做自己熟悉的职业更好。

虽然他只是个二星佣兵。

从在短毛部落里时,他就发现,自己不会做商人,不会讨价还价,不会坑蒙拐骗。

虽然坑蒙拐骗是个贬义词,但在商人中,优秀的商人,是必须学会坑蒙拐骗的,否则就一定会亏本,至于坑多坑少,就看良心了。

有佣兵公会,他也不需要四处去询问蜿蜒小道的位置了,毕竟他有佣兵牌,佣兵公会的人不会用假情报骗他的。

他刚说完,就有个兽人来到他面前,双手握着不停的摩擦着献媚的笑道:“这位爷,一看您就是初来摩兹城的吧,这城里,我大牙住了三十年了,这城里什么地方我都熟,您要不要请我给您做个向导啊?”

这是一个鼠人族,身材矮短腿短手,有着老鼠般的脑袋和鼠尾巴,穿着一身陈旧的衣服。

不过鼠人族与灰毛族一样,他们最讨厌别人说他们是老鼠了,他们经常自称自己是三吱族。

向导,这是马修他们需要的,但马修对于是不是要雇佣向导,就在打量着这个自称叫大牙的鼠人族兽人。

他做佣兵也有不少年了,自然知道,几乎每一个城镇里,都会有当地人做向导赚钱的。

但这些向导良莠不齐,有的人确实老实的做向导,而有的人就嫌做向导又辛苦,赚的钱又少,所以明着做向导,暗地里却有其它勾当,稍微好些的人,会在做向导时,将雇佣他们的人引到高价的店里去,以此赚取差额,而一些心更黑的人,则会引导雇佣他们的人,去偏僻的地方,与当地的小偷流氓之类的,甚至是强盗来将那雇佣向导的人洗劫一空,有些甚至还会杀人,将尸体拿去卖掉。

虽然说不能以貌取人,但对于让一个鼠人来做向导,马修还是心有芥蒂的。

“这位老爷,您别看我长这样,但我可是个老实人,绝不干什么坑害别人的勾当的,您尽管放心。”因为不是第一次了,所以大牙一看马修打量的眼神,就知道自己他在介意自己的容貌。

马修看了看大牙,又看了看莉维亚和阿姆,瞬间信心爆棚:“我们先要去找旅店住,你带我们去吧,不要价格太高的,否则不给钱。”经过这三天在草原上的了解,他知道了,阿姆是能分辨出恶意的,对它或是对马修产生恶意的人,在阿姆的眼中,会散发出一股黑色的气,黑气越浓说明恶意越重,而以前在原点时,它从没见过恶意,因此不了解这些黑气是代表着什么。

刚才马修偷偷的看了阿姆一眼,阿姆对马修微微摇摇头,这说明大牙对自己没有恶意,至少现在是如此,那说明他确实是一名向导,而不是别有用心的人。

而且有莉维亚在,即便大牙之后再生恶意,他也不怕,莉维亚会保护他的。

虽然这么说有点怂,但身处异地,马修觉得,只要能保命,怂点也不怕。

如果没有莉维亚和阿姆,他别说参与进利牙部落和短毛部落的战斗中了,恐怕在看到短毛部落的那个晚上,他就丢下车子,扭头就跑了。

以他目前的速度,和无尽的体力,除非追他的是大战士以上级别的职业者,否则他完全不怕被追上。

“当然,您请放心好了,一定会让您满意的。”听到马修愿意雇佣他,大牙高兴极了,因为这副容貌,很少有人愿意雇佣他的,所以除了做向导以外,平时他也会去打点零工,否则没法生活,他身材矮鼠人族的力量也较弱,一些体力活他没法做,能干的事情不多。

为了更让马修安心,他还主动说道:“您雇佣我,一天只需要十青光币就好,这可比别的向导要便宜许多了。”

一块够他一餐的素炒饼只要两青光币,而别的向导,最便宜的也要四十青光币一天。

马修哦了一声,脸上不动声色,实际上,他根本不知道十青光币是多少,也不知道一天十青光币的价格是多了是少了。

但他知道,不能表现出来,否则这鼠人族很可能就冒出恶意来了。

“请这边走。”大牙殷勤的为马修带路,然后道歉:“请原谅我身体瘦弱,无法帮您拉车。”有些力量大的向导,是会以拉车作为向导钱中的一部分的,这也是他们收费高的一个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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