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推理来说,这只黄鼠狼想害自己,可能是从哪得到的信息,鼠潮一事乃自己所为。
相应的,死去的那只黄鼠狼,也算是间接地死在自己手中。
它要为同伴报仇,所以想杀自己,并已经为之付出了行动。
只是运气不好,结果现在害人不成反被抓。
杀了它,一了百了,所有隐患一扫而空。
可是,余超原本就对当初那场恶作剧有后悔之心。
现在连当初的报复对象蔡友亮都收归手下了,就是想尽快将那事的影响减到最低,最好再也没有人讨论那才好呢!
至于这黄鼠狼,出于报复的心态那是情有可原,说到底这是自己欠下的恶债!
一报还一报,网上不是说了很多有关黄鼠狼的传奇故事么?
它不是很聪明的么?
既然如此,如果此次放它一马,以德报怨,这事是不是就此结束了呢?
哪怕下次它再来,又被其他人发现其实黄鼠狼的袭击目标只有自己。
原因自然可以说是抓获过它,一时心软给放了,它这是心有不甘前来报复的,也不会引起别人的怀疑。
余超想的很好,却忘了一点。那就是如果这黄鼠狼再次袭击他的话,是否还能有这次这么走运呢?
不过,那都是之后的事了,谁又能说的清呢!
余超上前轻拍了下棉大衣里面的黄鼠狼,“嗨,我知道你能听得见,你也是个聪明的黄鼠狼。
俗话说得好,冤家宜解不宜结,你的同伴死在这个地方,这是谁都不愿意发生的事。
你很痛苦,我们都能理解,你想报仇,也为之行动过,但最后没成功,你尽力了,也算对得起你的同伴了。
现在,我不准备追究你的责任,并且放你离开,希望你以后好自为之吧!”
蔡友亮在余超的示意下,将棉大衣放在地上,与余超一起往后退,差点就退到便槽里了。
黄鼠狼沉寂了会,慢慢挪动身体,从棉大衣中钻了出来。
这小东西朝余超二人方向嗅了嗅,眼眶处流下一行泪水,再接着慢慢地往门外走去,时不时还回头望望。
就在这时,变故却陡然来临了!
“砰”“砰”“砰”
黄鼠狼刚走出门口,一个黑影飞快地朝它头顶落下。
一下,两下,三下,直到黄鼠狼头部近乎扁平,大量出血,身子抽搐,只有吐出的气,再也没有往里呼的气了。
“哈哈,终于抓到这只作恶的黄鼠狼了!看你这下还怎么跑!”
余超和蔡友亮对视一眼,迅速走了出去,只见一个身穿白大褂的小青年手持铁铲,单手叉腰站在门侧,一副乐不可支的模样。
蔡友亮破口大骂道:“你特么有病啊?明明躲在门外都听见了,老板都说要放它离开,你特么逞什么能?杀了它对你有什么好处?你也不怕遭报应啊?”
白大褂小哥支吾着说道:“我听见什么了,什么都没听见。
我就是来上个厕所,为了安全起见顺手拿了把铁铲,刚走到这里就看见了黄鼠狼,当然是立即打死它了!
你们不是一直担心它来报仇么?现在好了,我将它打死了,你们再也不用担心什么了!
好了,我不多说了,我得将它拿去交给领导,还得研究下它是如何变异的呢!”
“等下。”余超阻止了他想要弯腰拿走黄鼠狼尸体的动作。
白大褂小哥不乐意,仍然将其拿在手中,往怀里抱着一副这是我的东西你不能抢的模样。
“干嘛?这是我亲手打死的,就是我的猎物,我必须要将它交给领导!”
蔡友亮见状,就想上去抢回来,却被余超伸手给挡住了。
余超回身拎起包裹过黄鼠狼的棉大衣,朝已经死去的黄鼠狼看了眼,就这么什么话都没说离开了。
蔡友亮想说些什么,最后只是愤愤地瞪了他一眼,然后朝着余超追了过去。
“神经病!”
白大褂小哥低声咒骂着,心里却乐开了花,这回把黄鼠狼交上去,肯定能得到领导的表扬,以后升职加薪什么的还有问题么?
蔡友亮追着余超走出了屠宰场,在马路边上停了下来,掏出打火机,将那件棉大衣给点燃了。
“老板,你要是不高兴的话,我回头找人暗地里收拾那小子一顿。”
余超叹了口气,摇摇头说道:“算了,这都是命啊!你说得对,他出手杀了黄鼠狼,迟早会遭报应的!
对了,没经过你同意,我把这棉大衣给烧了,改明儿个我出钱给你买件新的,比这更贵更好的。”
蔡友亮摆摆手道:“不用不用,值不了几个钱,这也算是我为那黄鼠狼尽一份心意吧!
哎,毕竟交上去后,肯定会被解剖分尸,也算是死无葬身之地。这件棉大衣就当做是它的身体,送它下地府轮回吧!”
余超拍了拍蔡友亮的肩膀,散了根烟给他,两人默默地抽着烟,等棉大衣烧完后,这才离开。
“异变嗅觉,该嗅觉来源于变异黄鼬,可从多种复杂混合的气味中嗅出特定的气味,甚至能嗅出在一个月内曾存在过的某种气味,最大嗅觉范围一百米。”
原来如此。
余超离开厕所的时候,从黄鼠狼尸体中提取出了这个异变嗅觉,心中的疑惑终于被解开了。
余超虽然不知道那头黄鼠狼是怎么溜进众多守卫人群包围圈的,但靠着这个异变嗅觉,能找到源头是在脱毛区域,找出鼠潮发生的根源是特效灭鼠丸,或者又是那只麻雀傀儡,也是能够理解的。
然后余超身上又具有特效灭鼠丸或者麻雀傀儡曾经留下的气味,被它认定为一切根源,或者说黄鼠狼同伴的死与他有关,从而进行报复,这就将整个过程给说通了。
因为哪怕余超洗过手,甚至洗过澡,又是个加时隔了好多天,但谁叫这嗅觉异变了呢?
能嗅出在一个月内曾存在过的某种气味,这就有点太玄幻了。
意思是说,只要你在这一个月内接触过某物,哪怕你洗过手,连最先进的科学仪器都无法检测出来手上的残留气味,但这跟提炼术一样不科学,照样能分辨出来。
麻麻油,幸好这是变异动物,不是人。
要是有人拥有这种异能,而且刚好又在现场出现,除非一个月时间过去了,而且也没被他嗅到这种味道曾出现的地方,怕不是隐蔽的再好也逃不过别人的鼻子。
这嗅觉太强了,强大到余超都感觉后怕不已。
没说的,好东西先给自己用上。
“啊切!”
余超打了个喷嚏,用纸巾擦拭过鼻孔后,微微吸气,各种各样的气味都涌了过来。
呃,难受,我才不要闻到那些恶臭味。
咦,还能这样?
查看信息里没说明啊?
嗯,不过也对,要真是什么味都往鼻子里钻,那黄鼠狼恐怕也受不了的。这能收能放,才是最合理的解释。
话说,现在咱的嗅觉估计比狗鼻子都灵了吧?
啊呸,啥比较啊这是!
各位,我知道我各方面都没做好,不能让大家看爽,这是我的错。可我这不是那种文啊,能给扑街仔一点点信心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