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婉清愣住,凌御风便也跟她一样愣在了原地。
他们相互注视着,忘记周边所有时,自也就将喋喋不休的南宫桀也一并忘记了。
而在杨念如身边,那个斜背长枪的少年也是满眼星光的正看着凌御风。
江南烟雨楚,大梁公子凌。
他虽也有跟过南宫桀,但在年轻一辈的心中,又有几人是不倾慕凌御风的
此前,当得吴建去和他说凌御风的种种事情时,他的眼中便只有羡慕。在他眼中,吴建也和自己一样并没有多么出众的实力,甚至连那江湖中的大多数人也都比不过。可他却能去和凌御风一起面对那数以百计的强敌,能亲见那身白衣和那把举世闻名的大梁公子是如何冲出重围的。
而自他又转跟杨念如的那天起,他也始终都在期待着。因知杨念如想做什么,所以他就期待着彼此之间的相遇。当然,为了这次相遇,他也付出了足够多的努力。努力不只是有不断提高增强自己,还有不遗余力地帮忙。
药王谷中,他像狗一样的四处逡巡着。所以谷中每一个角落,也都留下了他的身影和足迹。恰也就在这样的努力中,他发现了迄今为止无人发现的线索。
那是一个深藏林中地底的洞穴。在此之前,他们也曾好几次的经历过,可是每次都也不过是路过。但也就在一场飘飘洋洋的秋雨中,朱玉察觉到了自己所站处那不太一样的东西。
那里的细草似是不同于四周,此前没发现,但当专停于上,他方发现那草的颜色,全然不同于四周。好像营养不足般,草色并非是翠绿,而是枯黄。而其枯黄的同时,自也不会像那周遭草木一样肥硕茂盛。
然后他就躬身向下,摸索中,便是发现了那个深埋地底的洞穴。
也正是因这发现,他们方将注意转到那个好像已被大家都给忘了的傻子。因在洞中,他们发现了傻子不傻的秘密。那里好像他的藏身所,因那地下不只是有床铺,甚还有着一张摆放着许多书籍纸笺的书桌。而那纸笺上,就无比明确地写清了他被治愈的过程。
在他帮助烟雨楼出入药王谷的许多年里,药王谷也一直都在尝试着去治愈他。因在那么多年的独家联系后,药王谷就发现了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情。他们好像被人困住了,纸笺中的第一句,便是他们被人困住了。而当意识到了这点后,他们也就一直都在寻求解决的办法。可是不管怎么想,都再难以逃脱那些人的控制。他们太强了,强到能让谷中所有人都齐齐陷入绝望中。
他们已预感到了些什么,所以纸笺后几张上的字句,无不充斥着不知所措的惊惧。他们想要留下什么,也想让人知道些什么,所以自从那天后,他们便将主意打到了那个痴痴傻傻的联络人身上。
此前,他们已经确定了那人的痴傻,所以也就未加过防备。现在,他们却是只能将所有希望都寄托在那个痴傻之人的身上。
他们成功了,经过整整三年的研究实验后,他们终于是用药力化开了傻子脑中的淤血。
后来,傻子不仅能说话,甚还能在他们教授中去识字写字。
傻子不再是傻子,他们给他取了个名字,因其满含着对生的希望,所以他们就叫他谷生。
而这谷中知道傻子姓名的,却也不过只三人。
正巧不巧的是,事发当天,谷生不只在谷中,甚还目睹了谷中所有发生的一切。
洞中,颜佩韦和朱玉能感觉到谷生独自一人的恐惧,因那土壁之上有血迹,十指深抓造成的血迹,而那地上的泥土,似也有因不断的脚蹬而有所松动。
既然获知有这么一人的存在,当得柳婉清出现,他们所有注意,便都放在了寻人上。
他们找到了,纵是过程艰险,他们终也找到了。
他们找到谷生的时候,他似又变成了当初那个疯疯癫癫的傻子。这次又是朱玉,虽是一路的逃窜,他却仍有足够多的耐心去开解。一遍又一遍,当得颜佩韦他都将放弃时,谷生却是开了口。
“我知道,我知是谁杀了大哥哥。他们看起来都不像是坏人,可是我害怕,害怕他们也让我吸他们手中的小瓶子。疯了,都疯了。以前,大哥哥总是说我疯,我没疯,疯的是他们。不然他们又怎么会一个接一个地倒在地上呢。他们手里都拿有刀,然后,一下又一下,一下又一下,直到所有人都倒在了地上。”
谷生做出刀刺人体的动作时,身体仍是颤抖的。可他仍在说也仍在做,一遍又一遍,直到朱玉再次出声抚慰方停下。
世间每个人,或许都有着他存在的意义。
朱玉存在的意义是什么,或对此事言,朱玉存在的意义,就是将这一切推向现在的这个终点。若非是他寻到了谷生,楚行慎又怎会这么痛快就承认一切。
而他费心做的这许多,就只希望某天真正见到凌御风时,他再不是江湖所言的模样,而一直都是自己心中所想的模样。
信念是什么是某个能让你始终坚持下去的人或某件能让你始终坚定不移走下去的事。
凌御风,就是那个能让朱玉始终坚持走下去的人。
所以初见,哪怕他不再是那身穿白衣丰神俊逸的模样,朱玉却也不曾露出过失望。
有些人,不管外貌怎么变,只要还活着,他也始终都能是脊梁,整个江湖的脊梁。
和朱玉眼中的倾慕不同,吴建似是不敢去看凌御风。
他还是那一无是处的模样,杭州城中,他力有不殆,不只不能帮到凌御风,甚还要让分心来照顾
小山村里,他又没能护住林叶落,那个最让凌御风心生挂念的姑娘。
可他没有死,杭州城虽是死了百数人,他没死山村里,钱好多死了,可他仍未死。
他也有想过解脱,或是彻底离开这世界,或是彻底远离那些本就不该和他站一起的大人物。
他没有,柳婉清只一句话,他就又忙不迭紧跟她地狂奔了起来。
“走啊,这事还没有结束”
是,哪怕自己什么都做不了,可这事还没结束,远没有结束。那些作恶之人还未受到应有的惩罚,已死之人又怎能瞑目。
可他眼中仍是含着数之不尽的愧疚,哪怕他并不知道凌御风是否有将他当过自己的朋友。
倾慕,愧疚
两个少年含着不同情绪地望向凌御风时,尚还跟在柳婉清身边且也头发散乱的小丫头冰蕤也正看着凌御风。
又和两人眼中表露出来的情绪不同,冰蕤看向凌御风的眼里满都疑惑。
眼前这人,是她曾讨厌的那个凌御风吗
眼前这人,是前不久还引得广宁城万人空巷的大梁公子吗
因为心中并不存在那许多感情,所以小丫头方能看到凌御风外表的变化。
他已不是以前那个凌御风了。
虽是不知怎么得到的结论,冰蕤却是无比肯定的在心里这么说。
是因他变了模样,还是因他再不穿白衣
不知道。
但是再看凌御风,她就感觉到了许多与以前不太一样的东西。
可也不知为什么,论相貌,眼前这人无论如何也无法和以前那个白衣加身的大梁公子比,但是再看凌御风,冰蕤竟是不觉他再讨厌了。
所以她皱眉,双眼也是眨也不眨地望凌御风。
颜佩韦也想像南宫桀一样没心没肺地靠上去,可他停下了。
若依南宫桀嘱咐,凌御风变现在的模样,他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因为没有看好,因为一次又一次看凌御风在自己眼皮下消失,所以他才变成现在的模样。
但是自己又能做些什么呢
颜佩韦苦笑,好像在他经历过的种种事情里,自己所能充当的,也不过是那锦上添花的角色。
但也还好,因为寻到了谷生,心里自责方才降低了几分。
可这都是未见凌御风前的事。此时再见,不自觉间,自责便又重生了起来。
若是自己能够再强些,或许事情也就不会变成现在的模样。
也不知是什么时候开始的,凌御风,竟是也走进了他那冷冷冰冰的生命里。
但是他对凌御风的友谊却又不同于沈杨杨念如,不,应该说他对友谊的表达方式不同沈杨杨念如。他似更要走心些,所以在见凌御风他变了模样后,不只没有出言取笑,甚还生出了自责。
可他却也已经尽力了,哪怕对方是自己喜欢姑娘的父亲,他也义无反顾的赶到。
当然,这里的选择并非友谊和爱情,它只事关于真相。
颜佩韦已忽略的东西,凌御风不会忽略。当然,这都是不久之后的事情。现在,醒来的他又怎能任由南宫桀一个人的在那乱嚷乱叫呢。
“多谢前辈能来此”
双剑相交在前,凌御风恭恭敬敬地朝南宫桀他行了一个礼。
“不要谢不要谢,千万不要谢”南宫桀难得老脸一红。“说来惭愧,老头本是答应苏道朝说让年轻人去自己解决的,可我没想到这老家伙竟是那般的了得,一时间,我也是拿他没办法啊。”
话方说完,他的视线便是落在了凌御风手中那两把宝剑上,口中啧啧有声道“啧啧啧,没想到啊没想到,苏道朝那老家伙竟是肯将这把生怕别人见到的纯钧宝剑交于你。老实说,你们是不是做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交易”
“其实也没有什么,”凌御风看看手中的宝剑,笑道,“不过答应他说,若是真寻不到苏锦程,我就当他儿子了。”
“你当他儿子”南宫桀怪叫了起来。“就他那种见不得光的家伙,也配让你当他的儿子”
“或就因和前辈所想的一样,所以他才将这纯钧宝剑交于我,想以此来将我捆缚在身边。”
“可真打的一手好算盘啊”南宫桀虽是口出不屑,但他双手却是一把握住了那缚在身后的玄铁长枪,递到凌御风身前地道,“纯钧虽有传世十大名剑之名,但我这柄玄铁枪,却也传了不知多少年。所以若真去比较,它也不差这把纯钧剑。所以你小子可不可以考虑下来当我儿子啊。我保证啊,你若当了我儿子,不只是这玄铁枪,便连南宫家的爆枪枪法,我也一并传给你。对,一并传给你。以你的资质,毋须十年,三五年时间,也就能将爆枪练到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境界。到得那时,又有谁敢再来欺负你”
南宫桀话出,不只凌御风,甚连颜佩韦及楚行慎等人也是不自觉的愣了愣。
张口就让别人去当他儿子,天下哪有这么突兀的事啊。
所以凌御风道“前辈又在说笑了。”
“我才不和你说笑。”南宫桀正色道,“这是我经深思熟虑方才做出的决定,而且是个两全其美的决定。江湖不总说我没有子嗣吗,你若成了我儿子,他们又有谁会再敢这么说还真别说啊,有个大梁公子当儿子,光想想都是一件极开心的事。你说我以前怎就没想到这一招呢,若是早想到,你也早就成我儿子了。又怎会出现在这样的事情不过现也不太迟。这样吧,不用再行什么三叩九拜的大礼,只需你现叫我一生爹,我就认下你这儿子了。怎样,这么天大的便宜,不占白不占,你可别想了。”
凌御风他未答话,反是楚行慎他开口道“南宫兄还是这般想一出是一出的任性妄为。但这到底是你占了便宜还是我贤侄占了便宜,恐还需两说。”
“咦”南宫桀转身,言语声中全都是鄙夷。“我说楚行慎啊楚行慎,你怎越活越下去了呢一个堂堂烟雨楼主人,竟是千方百计要来陷害一个小辈。说真的,你不脸红,我都替你脸红。所以你到底是怎么想的呢若真是有哪根筋搭得不对了,可得及时找人瞧瞧啊。你烟雨楼若没有那样的能人异士,我也能勉为其难来帮你瞧瞧的,谁让我这双手闲时就有这样的本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