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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纪历史学一百一十五章 固伦山脉12

仅仅在三十年前,菲尔顿镇还只是一个位于固伦山脉外围的普通村庄,居民们依靠粗率的种植业——大豆,燕麦,土豆,放牧——山羊和部分奶牛,也有一些人依靠狩猎为生。这里没什么值得称道的特产,只有毛皮和杂货商人每隔几个月会到来一次,他们收购猎人手中的猎物和不值钱的晶核,杂货商会给村庄带来盐和其他的必需品。总的来说,这里就和其他固伦山脉外围的村庄没什么两样。

但情况从三十年前开始了改变。

在那场愚蠢的战争之后封闭了苏伦森林的沙弥扬人悄然打开了一道缝隙,当时的阿肯特迪尔国王帕尔梅拉·阿斯加德同沙弥扬人达成了协议——从此之后,苏伦森林的货物将通过麋鹿王国销往整个世界。很快,不仅是尤米扬的人们,还有安卡斯和西萨迪斯,三个大陆都突然意识到,苏伦森林再度开启。

这个消息让所有的商人,不管是大型商会还是只有一匹矮种马的游商都为之疯狂,他们想尽一切办法赶往阿肯特迪尔,到达之后却失望地发现沙弥扬人依然拒绝外族进入苏伦森林。

商人们并未死心,他们并不觉得让麋鹿王国垄断与苏伦森林的贸易是个好选择——来自苏伦的织物,武器,草药,炼金产品,甚至包括沙弥扬人,这些都让各国贵族为之疯狂。在足够的利润刺激下,商人甚至能推翻一个古老的王室——这并非没有先例,如今湮灭在历史中迪尔森帝国就是最好的证明。

王国和商人僵持不下,国王坚持货物必须经过税务官的管理才能被商人收购,但商人对税务官的抵制发自内心——他们对那些带着插着鹅毛笔的毡帽,拿着文件喋喋不休满嘴都是税务条例的官吏的厌恶毫无疑问超过了哥斯边墙外的蛮族和阿亚拉的祭祀。商会和王国的谈判陷入僵局,直到商人发现菲尔顿——这个距离苏伦森林最近也最大的村庄。

“听起来菲尔顿从此交上了好运。”顺着熙熙攘攘的人流,半身商人和沙弥扬人挤在一起,顺便死死捂住了自己的钱袋——这个小个子眼光敏锐,早已发现了不下三个金手指。

沙弥扬人在菲尔顿意外地放松,这大概是因为在这里,沙弥扬人并不少见。至少已经有好几个同族一脸惊喜地和贝纳德打起招呼,如果不是因为他们方向相反——一个朝里,一个朝外,族人们一定会立刻挤到女战士身边。

“也许再过几年,菲尔顿将会变成一个大型市镇。”加拉尔跟在法师的身后小声说道,他虽然知道应该克制自己——一个合格的杂役和跑腿可不会跟没见过世面的土包一样东张西望,但这里的一切显然吸引了男孩的注意力,“到时候就要称呼这里为菲尔顿城了。”

在路上用讲解菲尔顿的历史作为打发时间的一种手段——就连法师也认为在那样艰苦的旅程之后他们都需要一点放松,夏仲做了总结:“不会等多久了,虽然这里处在沙弥扬人的保护之下,但不得不说苏伦森林距离这里还是太远,而这个贫穷的山区并不缺少敢于冒险的人。”

旅人们在大约两个卡比之前终于离开了霍布罗的山区,正式进入固伦山脉的范围——山势从这里开始变得平稳,连片的森林开始出现,道路翻浆的情况也大大减少,而欧德赫尔尼大概听到了旅人的祈祷,连日的阴雨终于有了停止的迹象。这一切显然对旅行大为有利,赶在天黑之前,旅行者终于看到连绵的人流,而他们最终也成为了这人流的一员。

菲尔顿没有属于自己的城墙,但所有人都认为他们只需要再等上一段时间——好消息是从霍布罗山区收集而来的上等白石堆积成一堆堆小山,看样子工程的开始近在眉睫。不过坏消息则是城门官很快也将随着城墙的建筑而到来。

沙弥扬人无疑很熟悉菲尔顿。“当然,在成为一个佣兵之前,我是负责押运货物的战士之一,而且很快就晋升为领队。”贝纳德对这一点无疑很骄傲:“每个沙弥扬人都是好样儿的,所以能成为领导者意味着更出色。”

旅人们很快找到了一家旅馆,来自沙弥扬人和半身人的共同推荐。“这里的每个房间都有壁炉和厚厚的毯子,干燥温暖,并且老板每天都会亲自检查房间清洁。”这来自贝纳德;“这儿的烤肉和淡啤酒是整个菲尔顿镇最为出色的!”对这里的熟悉并不亚于贝纳德的古德姆毫不吝啬他的赞美:“并且他们土豆浓汤也相当美味!”

既然食物和住宿都有了保证,还要等什么呢?即使是法师,也认为自己必须得到一张温暖得过分的床铺,他需要一场安静的,无人打扰的,足够的睡眠,并且这要求十分正当和迫切。

但很快,贝纳德发现了一些不同寻常的迹象。

女战士上翘的嘴角看上去和刚才毫无区别。她丢下半身人让他独自走在前面:“好好带路!”贝纳德冲古德姆挥挥拳头嚷嚷,“别带我们去酒馆就好!”然后挤到法师身边,沙弥扬人猛地向男孩一把拽去,险些让他摔了个跟头:“嘿,偷懒的小子!你得注意别让马背上的行李掉下来!”

街道上这么做的人很多,沙弥扬人的行为毫不起眼。而法师眯了眯眼睛,脸色变得更加冷漠:“我认为我需要一个更勤快的仆役,男孩。”他毫无感情居高临下地盯着手足无措的加拉尔,“你的叔叔,我那位可敬的管家将你塞给我时向我保证你起码能做得像老手一样好。”

男孩惶恐地弯下腰,低声下气温顺地回答:“是的老爷。”

这一幕落入了很多人的眼中,但大多数人毫不在意。甚至有人想:“这真是仁慈的主人,换做是我,鞭子比语言更能让这些懒骨头记得牢。”

至于其他人——至少沙弥扬人感到那些若有若无在他们身上打转的视线少了许多。

他们终于到达了目的地——一家以山羊绘画作为招牌的旅馆。提前到达的半身人早已利落地办妥了入住的手续。他困惑地回到了法师的身边,低声说道:“虽然离我上一次来到这里确实过了点时间,我是说,我在今年夏天时来过这里,不过什么时候国王的探子也开始关心起盗贼和强盗啦?”

夏仲仿佛什么都没听到,只是提高声音懒洋洋地回答:“古德姆先生,国王当然关心他的子民——当然啦,也许更关心人们的钱袋里放了多少迪尔森银币。”

沙弥扬人毫不留情地踹了男孩一脚,“波恩小子,你的动作实在太慢啦!”她就像一个粗鲁的佣兵那样大声抱怨道:“如果领主大人带着你上战场,准是天大的不幸——就因为你给士兵们刷靴子的动作太慢,以至于只能让他们光脚去和敌人打仗!”

男孩涨红了脸,笨拙地解开马匹上的行李,女战士终于忍不住自己动手,她骂骂咧咧地推开这个可怜的小仆役,提着行李迅速消失在了楼梯转角。

“那个可怜的小子!”老板用下巴点点提着一个包裹踉踉跄跄跟在女士身后的男孩,“他看上去不怎么适应自己的职务!”

法师不动声色地回答:“每个人都是这样开始的——就连最伟大的骑士也曾经是笨拙的学徒。”

“您说得可真有道理。”笑着恭维了一句客人,但老板依然有些困惑,“不过我的意思是这男孩也许更适合别的工作,比如室内工作什么的。”这个敏锐的中年男人拍着圆润的肚子笑着说:“或者他更适合成为一个旅馆跑堂的仆役?”

“也许的确如此。不过既然父神要他成为一个跑腿,那他就得好好努力——这男孩的叔叔是我那可怜的管家,他还不到四十就得了风湿,在这种糟糕的天气连床都爬不起来,虽然对我忠心耿耿,但可怜的布雷拉还是只能让侄儿来顶替自己的位置——谁让他的儿子并不喜爱管家的职位,而更愿意去做一个骑士学徒呢?”

“听上去您可有一个不错的仆人——现在这个世道,你昨天少给他一个铜子,明天就得再找一个新仆人啦。”旅馆老板抱怨道:“没多少人愿意踏踏实实地工作,连穷鬼们都在幻想一夜暴富!”

“追求财富可不是什么错。”法师平静地回答,“不过我能容忍做得不够好,却绝不会宽恕马虎和散漫。”

半身人在法师身后清清喉咙,“尊贵的老爷,”他弯弯腰——说实话商人做这个可真在行,“行李已经放好了,您现在得先去休息——一路上您可没怎么睡好觉。”

法师朝老板点点头,“回头再聊吧,我们还得在这里呆上几天。”

夏仲回到房间之后,脸上的傲慢便消失得干干净净——这也是旅馆老板奉承他的原因之一,法师看上去就像一位出门在外的绅士,“我认为他只是好奇心过剩而已。”七叶法师疲惫地扶着额头坐在房间里唯一的书桌前,“说真的,就差一点,沉默术的咒语已经在我喉咙里滚动了。”

“他是个好人,”沙弥扬人有些尴尬,“不过确实有些,”女战士耸耸肩,“好吧,他热爱聊天。”

“不过这并不是坏事。”半身人精明地说:“探子喜欢从这种人嘴里得到消息,他们深信这些人,我是说旅馆和酒吧的老板,仆役和酒保,总能知道一般人无从知道的秘密。”

“希望如此。”法师将手笼进宽大的袍袖中,“不过我们得在这儿多呆几天,毕竟老板刚得知一个喜爱和他聊天的好客人并不打算马上离开菲尔顿。”

“探子不会将注意力过多地放在一个打算在这儿逗留的绅士身上——即使他拥有一个笨拙的仆役和一个沙弥扬人护卫,又带着一个半身作为顾问。”

这样的组合在菲尔顿实在太多了。而精明的半身人很容易成为贵族家庭的商业顾问,而沙弥扬人则是优秀的护卫,光是旅人们看到的类似的旅行者就有不少。

“谁能在一片沙漠里找到一粒沙子呢?”半身人总结道:“虽然我挺惊讶的,我是说原本我还以为这下可糟啦,但奥玛斯看起来就像是一个绅士,嗯,那种富有教养并且身家富裕的单身汉。”

法师扯扯嘴角——在来到贝尔玛之前,他可是某部英剧的爱好者之一。

是的,就是《唐顿庄园。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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