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发!”陆半斤把手一挥,骑着一匹高头大马,前去接亲。
此时在周围的人群中有一个黑的像碳一样的人把目光一凝,喃喃的说道:“不能啊,这药绝对足够把他毒死了,难道…我放的药药量不够?”
说话的这个人正是把之前的陆半斤给毒死的王霸,见陆半斤没死,他已然是奇快的,怎么可能?自己放的毒药可是剧毒啊。
陆半斤此时正沉浸在成亲的喜悦中,自然没有听到王霸说的话,否则他就宁可把成亲的时间在推迟一些,也会去找王霸算账的。
…………
“起轿!”随着轿夫的一声呐喊,穿着陆半斤给的火纱裙的夏心雨,被缓缓地向着陆家抬去。
唢呐声,爆竹声连绵不断,可以说陆半斤此时此刻简直就是爽透了,平时他连女朋友都没有过的,成亲啊,他想都没想过,而且新娘还是如此绝色的一个佳人!
俗话说:“久旱逢甘雨,他乡遇故知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还有什么能比这人生四大喜事更另人高兴呢?
…………
“一拜天地!”
“二拜高堂!”
“夫妻对拜!”
“礼成!”
陆半斤瞄了一眼夏心雨,她戴着盖头,穿着西式的婚纱,举办着中式的婚礼,虽然很奇怪,但是这都是古代必不可少的礼仪了,新娘子的盖头必须得入洞房之后由新郎掀开,这在封建年代几乎是不可能改变的,如此根深蒂固的想法,你怎么说?不过陆半斤也无所谓了,反正自己娶了一个漂亮媳妇啊!
爽,真特么爽!
看着自己媳妇被缓缓搀进新房,陆半斤此时的心情是非常激动的,从现在开始,自己也是一个有家室的人了。可以把网盘上的东西都删掉了,哈哈,留着还占内存呢。
“干!”平时滴酒不沾的陆半斤此时已经喝了三大碗酒,酒入欢肠千杯少,酒入愁肠半杯多,大概就是这个道理吧。
日落西山,众人皆散去,身为新郎官的陆半斤自然也要去新房陪着新娘了。
“我要走进你新房,做你最帅的新郎!”一句初中时天真的话语,再次浮现在了陆半斤脑海中,那时的幻想,现在已经成为了现实啊。
打开房门,看着坐在床上的夏心雨,陆半斤此时有一种说不出的情绪,一种微妙的感觉。这,大概就是心动吧。
啧啧,成亲,没想到我一个普普通通的大学生居然还能娶到一个如此美丽的老婆啊。
他走到床边,用手轻轻的撩开了夏心雨的盖头。
刚撩开一半,陆半斤惊讶的简直都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只见面前这一女子秀雅绝俗,自有一股轻灵之气,肌肤娇嫩、神态悠闲、桃腮带笑,说不尽的温婉可人。如此美丽的女子,就算闭月羞花的貂蝉,沉鱼落雁的王昭君,也不过如此吧。
“相公,唔…唔……”夏心雨刚开口,陆半斤就忍受不了了,十足的诱惑啊,新房还能干什么?“干”什么?
顿时,一阵巫山云雨,地覆天翻。
…………
第二天早晨,陆半斤伸了个懒腰,从床上坐了起来,看了一眼脸色还有些潮红的夏心雨,他露出了幸福的笑容,昨晚真过瘾啊!之前都是看看,没想到这次也能现场体验了,感觉真的是不一般啊!
他穿上自己的衣服,在夏心雨绯红的小脸上亲了一口,下了床,推开门,走出去了。
走到一个僻静的院落之中,陆半斤口中喃喃的说道:“要是我没记错的话,现在应该是公元604年的八月,隋炀帝刚刚登基,半年多以后后会在山东发生一件着名的历史事件。”
陆半斤停顿了一下,继续说道:“六月二十三在长夜林小孤山程咬金和尤俊达会去劫皇杠,后来成就一番大事业。至于现在嘛,程咬金应该还没从监狱出来。嘿嘿,再过两个月我要去山东一趟,改变一下历史,将来我就是瓦岗寨的混世魔王!”
说完,陆半斤拿起亮银枪在院落之中开始练习起主线任务完成后给的额外奖励,“岳家枪”!
此枪法是南宋的精忠大帅岳飞所创立,十分的厉害,刚开始陆半斤练习的还有些生疏,后来越练越熟悉,越练越顺手,亮银枪只耍的呼呼挂风,十分的威武。
…………
两个月后。
这两个月,陆半斤一直重复着这几天的生活习惯,吃饭,练枪,搞事情,睡觉……如此反复。至于什么是,额……好吧,你们懂的。
坚持了两个月,陆半斤的岳家枪也练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也不比之前的岳飞差多少了,本来这么短的私聊他是不可能练成这种地步的,可是他又不是自己一个人,他还有系统啊!
他这套枪法可是经过系统改良的,比上岳家枪要强很多很多,而且练起来也要比原创简便很多。他照岳飞所差的,不过是深厚的功底而已,而且这个差距,随着时间的消磨,也会逐渐的补上的。
陆半斤的心中已经已经打定主了意,再过三天,就起身去山东,抢在尤俊达之前见一见程咬金,然后再去找尤俊达,一起去劫靠山王杨琳的皇杠。
好激动,嘿嘿,我陆半斤要和千古名人程咬金去劫皇杠了,后来的混世魔王啊!他以前读隋唐演义时最喜欢的人物!
…………
三天时间,悄然而过。
陆半斤备好马匹,带上了足够的路费,回头望了自己的家乡一眼,和父亲妻子道了别,含着泪,离开了家乡。
望着陆半斤逐渐远去的背影,夏心雨的眼泪一点一滴的从俏脸上滑落下来,用手抚摸着自己的肚子,喃喃的说道:“孩子,等你父亲回来……”
是的,夏心雨昨天就已经得知自己已经身怀有孕了,刚打算把这个好消息告诉丈夫得知,陆半斤要去山东的事情就传到他的耳边,她也只好忍住不说了。
没办法,在封建年代夫唱妇随是作为一个好媳妇的重要标准,得知丈夫要走,夏心雨为了不让丈夫在外分心,也只能等陆半斤回来后再告诉他这个消息了。
可是另她万万没有想到的是,这一走,竟是不知何时才能再见面了。
…………
陆半斤他们家离山东也没有多远,也就是半个月的时间,他就来到了山东严州府东阿县斑鸠镇,程咬金他们家的所在地。
这一天斑鸠镇上正是大集的日子,陆半斤看了看这热闹的集市,摇了摇头,迈步向集市边缘走去,现在他可没心思赶集,程咬金出狱狗不久就去了集市上卖耙子。要不然怎么会有人管他叫卖耙子的掌柜的呢?碰一碰运气,说不定今天就是他卖耙子的那一天。
到了集市的边缘,陆半斤在一个小店的门前停下了脚步,嘴角微微一勾,终于找到了。
只见小店外面挂满了沾满油漆的竹耙,粗略一数,大概二十把。
耙子面前坐着一个紫面大汉,见陆半斤过来,开口说道,“来一把耙子怎么样,活好,结实,一把顶十把,还不贵,就一个小钱一把,这可是我娘亲手做的,童叟无欺!”
这个人正是程咬金,后来瓦岗山的混世魔王,大唐朝的开国元勋之一。
陆半斤看了看这些沾满油漆的耙子,点点头,从怀中掏出一块纹银,大概有二十两左右,说道,“耙子我全包了,一把一两银子,一共二十两。”
“这,这有点多了吧……”程咬金平时挺横,可是今天特殊,再加上陆半斤如此的可是,他也是不好意思收下这钱咯。
“不,老人家编耙子挺幸苦的,值这个价。”陆半斤一笑,现在他得赶紧拉拢程咬金啊,砸钱是最好的办法了。
顿了一下,陆半斤再次对着程咬金说道,“我看你在这卖耙子也够累的了,今天我就做一次东,请你去饭馆吃饭,你看怎么样?”
程咬金挠了挠头,也是不太好意思,不过他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肚子,好家伙,一天没吃饭了,饿啊!
“嘿嘿,咱老程也是实在人,就不和你推脱了,兄弟,咱们吃饭去咯!”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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