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宸弟,等有空了,我和你姐也到燕京去看看你!”
临离别了,凌国志也拉着张伶过来说道。说到底,在这个庄市里,他们才算是“主人家”,所以,原本理应是他们热情来招待张宸他们的。
可是,结果却是刚好反过来的,他们的这一场婚礼,可真的是多得张宸支持了,否则的话,是绝对不可能这么隆重的。
当然了,他们除了是感谢张宸以外,其实对刚刚离开的高元也是非常感激的。
毕竟,张宸是把很多的“功劳”通通都推到高元的身上去了。比如是,那套价值百万的婚纱再比如是,林允曦前来出席他们的婚礼。
这些,张宸都推说了是高元的“杰作”。
当然,其中的天价婚纱确实是高元所给张伶准备的礼物,不过,那也是在张宸的吩咐下去办的只不过是,他办得比张宸原来计划的还要好了百倍而已。至于是林允曦前来庄市参加他们这样的一个小型婚礼的事情,就纯粹都是张宸一手“操办”的结果了!
而且,林允曦也是看在了他的面子上才会在行程那么紧张的情况下前来的。否则的话,就算是换成了像高元这样的富二代来请她出席,她也未必会答应出席的。毕竟,现在她的“咖位”说起来也真的是不低了。
但是,这一点是凌国志他们所不知道的啊。他们只听张宸说了这是高元的“功劳”,所以,他们就相信了。
是啊,怎么可能不相信呢?否则的话,他们是怎么也想不明白,已经是成长为大明星的林允曦,是怎么会来出席他们的这个小型婚礼的。
“也只有像高元这样的富二代,才能请得动林允曦吧!”
凌国志他们事后的心里都是这么想的,所以,一时间对高元的态度就越发客气了。
因为,他们是“发现”啊,高元这个富二代的为人还真的是很不错的呢,这不,先是帮他们准备了一件天价的婚纱,后来又请到了林允曦来到他们的婚礼的现场来给他们送“祝福”。
虽然说,这其中可能是有张宸曾经是帮他治过病的原因,可是,这一般的的病人就算是感激医生,恐怕最多也就是多给点诊疗费而已,可很少有人能做到像他这样的程度的。
只是,高元当时却没有让他们表达太多的谢意。主要的原因是,当天晚上,他很快就和林允曦一样,是连夜离开庄市的。
这一方面的理由是,他的时间确实是很迫切。这一次来参加张伶他们的婚礼,实在是在百忙之中才抽出的空来的。
而另一方面的理由则是,他实在是有点愧对张伶他们那么多的客气。毕竟,林允曦能来他们的这场婚礼,可完全是看在张宸的面子上的,和他没有半点的关系。
好在,张伶他们当时倒是也没有追问太多。他们得知他要离开之后,除了是表达一点自己的谢意之外,倒是没有什么其他太特别的举动。
终于是离别了,张宸带着小馨月由张伶开着她的新车送去了高铁站。
之所以没有开车回京,主要的原因是,前一天得知高元急着离开的时候,张宸就提议他先把那辆保时捷卡宴轿车开走了。
毕竟,那辆保时捷卡宴,事实上原本也是高元的车来的。而他,当时想着还不急着回京,所以,是打算提前在网上订好了高铁车票,过几天再带小馨月回京的。
只是,他没有想到,当天晚上苏幂却告诉他了,她的母亲患了重病,所以,他现在当然也是急着回京的。只是,他这个时候再订高铁车票,按照上一次的经验,基本上应该是很难的。他原本都计划好了,实在不行的话,他就打车回京。
结果没有想到他的运气还挺不错的,这不,这天一大早,当他上网去看当天的余票信息的时候,结果却发现了,当天是还有一趟车刚好就有一张余票。
不过,这张余票可是商务座的。价格比较高昂,不过,这一点对于张宸来说,倒不算是什么大问题了。这点钱,他还是给得起的。他现在,就只想要尽早回京而已,其他的,真的是不用太在乎了。
“张宸,要不,你开我这辆车回京吧!”
“其实,这份礼物真的是太贵重了!你自己留着开多好?现在,你借的车也还给人家高元了,也是需要车开的。”
“反而是我和你姐夫,新家距离公司的位置也不远,平时搭个公交车上下班就可以了,哪用天天开这么好的车上下班呢?”
去往高铁站的路上,坐在驾驶位上的张伶是忍不住对张宸说道了。
其实,她在昨天就有这个想法了,毕竟,张宸送给她的可是一辆价值五六十万的豪华小轿车。
虽然,张宸当时是说了,这是他代表爸妈送给她的一份嫁妆。可是,她还是觉得太贵重了,贵重到她一时真的是有点难以承受的。
只是当时因为是正在婚礼的过程当中,她也不可能当众去驳张宸的面子,所以才什么都没有说而已。
事后,虽然她是有心找到张宸表示婉拒的,但是却暂时没有那个时间。没有想到,张宸第二天就急着要离开,她现在如果是再不讲的话,基本上就没有机会讲了。
可是,张宸对于她的提议,哪里会接受啊?这辆车原本就是他要送给大姐张伶的一份结婚礼物之一,之所以说是嫁妆,只不过是想让张伶更好地接受而已。
现在,婚礼既然是都已经结束了,所谓的“嫁妆”,自然就不用再提了。他要送给大姐张伶的结婚礼物,当然是不可能再收回来的。
于是,他这个时候就说道了,“姐,车子既然都要是送给你的,那就是你的了,和我可没有关系了。而且,这辆车已经是入了你的名字的,我再开走就不合适,你就留着开吧!”
“这不,马上,你就快生了,有辆车子在身边,到时候会方便很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