绮陌在一家胭脂铺子停了下来。
“姑娘,我们家的胭脂,那是京城一绝呀,您瞅瞅,这桃花粉正配您的年纪。”
绮陌拿起铺子老板介绍的那款胭脂,山水清音的图案,烫金的花纹,尽显端庄雅致。
“豆蔻年华?”寂萝噗呲一笑,“姐姐,老板夸你年轻呢!”
豆蔻年华一词专指人间女子十三四岁的年纪,绮陌如今却是五百三十多岁了,虽容颜不老,但也早过了豆蔻之姿,与这嫩粉的桃花色确是不配。
“姐姐,依我看,这盒水色胭脂才配你脱俗的气质。”
寂尘却拿起一盒朱砂红,看着上面的字勾起了嘴角。
心头朱砂。
“公子,这盒是染唇的朱砂,不是胭脂。”老板见他拿起朱砂,便立即抓住机会推销起来,“我看这位姑娘妆面清淡的很,若将这赭红的朱砂与水色胭脂相配,定能让姑娘面貌一新,更加明艳动人。”
“你觉得呢?”寂尘看向绮陌,询问她的意见。
“我……我只有盛宴上才会点朱唇,平日里都是少施粉黛……”
“姑娘不妨先试试,若不合适不买便是。”
寂尘接过老板递来的唇刷,蘸了点朱砂点在绮陌唇上。
赭红的朱砂上唇,寂尘的眼里再无其他色彩。
“朱砂一点桃花殷,人间芳菲始盛开。”
“你们看,我就说吧,我干这行二十几年,这眼光错不了的。”
“这盒朱砂要了,你再挑挑胭脂。”
“若配这赭红的朱砂,我觉着这妃红恰好。可我平日里淡妆居多,还是水红胭脂与我更加相配些。”
“那便都要了吧。”掏出一锭金子,吩咐老板将绮陌看过的全都包起来。
老板和三个姑娘都吃惊地看着他。
按说绮陌是在锦绣堆儿里长大的富贵公主,自小见多了出手阔绰之行,但当她亲眼见到寂尘为她买下整个铺子的脂粉时,还是心生欢喜了一阵儿。这世上有哪个女儿家不喜欢胭脂水粉呢?
一行人浩浩荡荡地将整条街都扫荡完后,已近申时,几个人回到碧萝斋就各自回房归置自己的东西,绮陌趁着太阳未落,尽快收拾了东西便抱着莫期出来,躺在院里摇椅上晒太阳。
“今日你们说了什么?”寂尘也从房里出来,手上拎了坛酒。
绮陌抚摸莫期的手顿了顿,耳边再次回响起成染的话。
“还能说什么,无非就是为你争风吃醋呗。诶?你手里拎的什么好酒?”
“好酒倒是有,不过不是这个。三十年前,我在梧桐树下埋了坛琼浆梅酒,你可想尝尝?”
“只有三十年?”绮陌摇摇头,“还是算了,美酒百年难成,就你这三十年的功夫,也敢称好酒?”
“好与不好,尝过才知道。”
绮陌随他来到院后的梧桐树下,将那梅酒挖出,又将新酒放入。
“这坛要放多久?”
“等你我大婚那日再取。”
绮陌脸上一红,抱着取出的梅酒骂了句没正经。
“打开尝尝。”
绮陌拨开封口处的土,将盖子小心翼翼地拿了下来。浓烈的果酒味与清淡的梅香之气融合,令人闻后心旷神怡。
酒水入口,舌尖上酸甜相绕,到嗓子竟如墨入水般瞬间散开,将酒气涌入咽喉,那感觉像是弦上的薄荷,一触即发。
“你是如何做到的?”
“天山雪莲,东荒之梅,南海之藻,秦河之冰。”
“天山雪莲可是上天入地难得的药材,千年才得一支,你竟将它入酒作料,当真是奢侈的很。”
“如今它入了你我的口中,也算实现了它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