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亚茹牵着大郎的手,扭头,开门回家,低声笑道:“大郎乖,娘给你炖兔子。”
大郎撑着脑袋看自家娘亲十分利落地剥下两只野兔的毛皮,两张兔皮完完整整,一丝裂纹都没有,他惊讶地瞪大了眼,觉得娘亲那一双手,还有手里普普通通,甚至有些钝的小刀,简直神奇的不得了!
他虽然比同龄的孩子显得稳重,可到底只是个三岁孩童,心思简单,并没有怀疑自家娘亲是从哪里学会这些,只是单纯惊奇,或许,在所有幼小的孩子心里,自己的父母都无所不能。
看着儿子亮晶晶的眼,秦亚茹也是一笑,忽然有些伤感,上辈子,她心里对大郎多少有些怨念,如今想想,因着她的软弱无能,不但没能给孩子挡风遮雨,还让儿子跟着她挨饿受冻,受了不知多少委屈,她这个当娘的,也着实算不上尽职尽责,相反,柔蓝郡主给了孩子一个母亲该给的一切!
秦亚茹手一顿,脸上露出几分自嘲,何等讽刺,一个硬生生抢走自己丈夫和儿子的女人,难道就因为她待儿子像待亲生子,她就该感恩戴德?
“娘?好香,好香。”
儿子的声音极雀跃,到有了很长时间不见的稚气。
秦亚茹回神一笑,见大郎端着瓷罐搁在桌子上,刚出锅的兔肉烫得他的小手通红,他却丝毫不觉,脸上全是喜悦。
摸了摸儿子的头,秦亚茹露出一抹笑意:“先装一只,送去给你王婶子。”说着,便把一只肥硕的野兔用勺子捞出,连带着汤水放入饭盆。
大郎很听话地端着饭盆,摇摇晃晃地出门,即使肚子饿得咕咕叫,脸上也没流露出半分不满。
秦亚茹暗暗点头,这孩子品性并不坏,至少还知道感恩图报,并不仗着自己年纪小就任性地胡闹。
许是嘴馋的厉害,大郎回来的极快,几乎没有片刻,就蹦蹦跳跳扑进门,又拿了碗,先盛了一碗肉汤,奉到自家娘亲面前。
秦亚茹顿时失笑,接过儿子递过来的炖得酥软的兔肉,舀起一勺,吹了吹,塞进大郎的口中。
大郎也不怕烫,鼓着脸拼命吞咽,鲜美的简直能把舌头吞下肚。
母子两个把整只兔子肉都捞出来吃的一干二净。
剩下大半锅香汤,大郎还是看着流口水,显然意犹未尽,秦亚茹想了想,取了两只鸡子,又舀了一勺面粉,混合在一块儿,捡了几片青菜叶,煮了两碗面疙瘩。
兔肉的鲜味混了菜叶的清香,面疙瘩也是又软又嫩,大郎吃着,竟觉得比刚才的兔肉一点儿不差,还更鲜美,呼噜呼噜,又吃进去半碗,还是秦亚茹担心他久饿,吃多了怕伤胃,时不时劝着他慢点儿吃,这才没有撑到。
回来几日,秦亚茹也是吃不好睡不香,这会儿吹着轻风,沐浴在春日傍晚夕阳之下,细品虽然简单,可胜在材料够好,别具风味的美食,到有了几分闲情逸致,坐在院子里下食儿。
大郎乖巧地坐在一边,小声背秦亚茹新教给他的三字经,才几日工夫,竟是背会了大半儿,声音朗朗,吐字清晰,分外悦耳。
秦亚茹对儿子的天分也觉得欣慰,想想也是,她本身在学问上就很有几分能耐,陈五郎更是天纵奇才,要不然也不能考中状元,他们两个生的儿子,不出意外,资质本不会太差。
母子两个正一教一学,王氏过来,一进门就笑道:“咱们大郎真是急性子,扔下你的饭盆就跑,让我追都追不上。”
王氏这会儿是把洗净擦干的饭盆给送了回来。
秦亚茹连忙接过,搁在桌子上,一抬头,就见王氏笑看着她家剩下的半锅面疙瘩汤,啧啧称奇:“还是秦娘子会做饭,瞧瞧,简简单单的东西让你这么一收拾,只是看,就让人口水直流了。”
“王嫂子若不嫌弃,不如尝尝看,虽是春日,天还冷儿着,喝点儿面汤身子也暖和。”
王氏并不客气,自己动手,盛了半碗吃,她家境虽好,也不是日日都能吃肉,这回的确也是吃得心满意足,一边吃一边赞叹:“果然不同,哎,这人那,还是得读书识字,读了书,做什么都比旁人强。”
“秦娘子你做的花冠,比从开封那边儿传过来的,样式还要精致,又便宜,我今天去成家的首饰铺子看了看,你的簪花还有那个‘一年景’花冠,竟是已经卖了出去,成娘子还嘱咐我,要你再做好了,还送到她那儿去卖,一只簪花三十文,一个花冠三贯钱,这么算来,还是做成花冠卖,更合算些。”
想起秦娘子做的那个‘一年景’的花冠,王氏自己都觉得喜欢,什么桃花,杏花,牡丹,芍药,菊花,梅花,一年四季的鲜花都插在一个冠子上面,那些花色又极为鲜亮,栩栩如生,还编织了飞舞的彩蝶和蜜蜂。
更难得的是,这么多的花朵,居然还并不显得杂乱无章,整个花冠颇为华贵,十分上档次,便是身份尊贵的富家夫人们,戴上也不会不妥当,指不定还比那些金银首饰,让人觉得清雅。
“什么时候,秦娘子也要给我做一个,可要便宜些卖。”
“哪儿的话,王嫂子喜欢,尽管拿去便是了,您这些年帮奴这么多,奴还不知如何感谢才好。”
秦亚茹面上轻松,心里也松了口气,她虽然觉得自己做的东西样式新鲜,有好些都是几年后才流行的,还有些是现代的样式,应该好卖,可毕竟以前没做过,心中也没底,如今她手里头确实没什么银钱,买彩纸又花费不小,若是做不成,那还真有些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