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才听黄裕生老师关于目的论原则的课程,里面有一讲说的是,我们是从某种最终目的里,去确立,去获得,某种责任原则,被要求去承担,去服从某种责任的原则。
这时我忽然想到了小组的最终目的,是要培养能潜水,会游泳,能独立思考的我们,还是要培养听组织的话的我们,规则的确立过程让我感觉像是后者。不是基于相互尊重,自由的让渡来确立的规则。而是硬生生的强压下来的规则。
结合之前的课程,我有了个追问,小组的最终目的是什么?带领者的目的是什么?钱?很少,好像还得倒贴。被督导对她,对我们分别意味着什么?那个督导体系好像旨在培养流程化的咨询师,就和肯德基,麦当劳的加盟店类似,督导费就像加盟费和培训费。
我们的目的和小组的目的是否符合,咨询师的目的,督导费目的又和小组的目的是否符合。
按照目的论原则,小组的最终目的如果和我们的最终目的不符合,那么,我们的目的就无法在小组里得到实现。
比如我要把黑暗的部分放进去,是小组目的里允许的么?潜水看宝藏和寻找力量?
探索定义和本源。探索每一个人和每一种关系。探索是被允许的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