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书恩脸色铁青,黄毛却还在作死的边缘大鹏展翅:“要不你跟季二商量一下,让我当陪嫁行吗?
我能吃能睡陪聊陪打,这辈子最大的心愿就是迎娶白富美,走上人生巅峰。
没有白富美,高富帅也凑合。”
方书恩手里没刀,不然能追杀他四十米。
怎么有人上赶着讨打?
牧雪把地上的匕首捡起来,黄毛怪叫一声,几乎是踩着凌波微步跑了。
“这刀……”
牧雪皱了下眉:“好眼熟。”
方书恩伸手拿了过去:“匕首不都长这个样么。”
她十指修长,玩刀玩得很好,匕首在她手中不像是把利器,更像属于她身体的一部分。
当她拿着软布细细擦刀的时候,和牧雪脑海中一个沉默的身影渐渐重合。
牧雪终于想起来:“边海也有把这样的刀。”
轻巧,锋利,手持的位置比寻常刀更短。
那刀曾顶在她的脖子上,令人印象深刻。
方书恩在听到边海名字的一刹那,脸上浮现出难以言喻的神色:“你跟他很熟吗?”
牧雪总是注意些无关紧要的事,比如晏闻清哪本书翻得多一些,哪些菜不爱吃……
再比如,方书恩不自觉摸向心口的手。
那儿有道愈合得几乎不留痕迹的疤。
有个休止符的纹身。
电光火石间,牧雪想起上次吃火锅时,晏闻清和季修平聊到边海戛然而止的话题。
难道……
“不熟,”牧雪摆手,“三句话都没说到,他挺冷酷的。”
方书恩轻嗤:“是不解风情吧。”
她显然不想说这个话题,拿了条毛巾擦汗:“你没事赶紧回去,我现在不想看到你。”
牧雪:“……”
看来她还是一如既往不受待见。
“我刚从泰琛哥那儿过来,”牧雪犹豫着开口,“听他说……”
方书恩比她痛快多了:“我要结婚?”
牧雪点点头。
“来恭喜我的?”方书恩看她两手空空,“礼物呢?”
牧雪怎么也没想到她是这种反应:“你是认真的吗?”
方书恩转身往外走,突然换了个话题:“听说你昨天去见王乐安,那胖子居然就被你吓退了?”
牧雪早知道她身为“帮凶”,这事完全摘不出去。
“他说他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牧雪小声道,“心底应该是觉得配不上你。”
其实昨天听到这种话,她心底是不太认可的。
“有什么配不配的,”方书恩道:“喜欢就是喜欢。”
牧雪惊讶地抬起头,只看到方书恩的背影。
没想到她竟然把自己心底的想法说了出来,牧雪连忙跟了上去。
方书恩:“只是什么是真正的喜欢,他一脚踏进富贵圈,被权势迷了眼,现在不一定明白罢了。”
听起来,方书恩对王乐安也不算深恶痛绝?
过去牧雪总以为方书恩是嫌弃有这样的追求者,王乐安那副嘴脸简直掉她身价。
“人活一辈子,能出现一个真心喜爱的人就够了。”
方书恩站在一片阴影里:“可很多时候,当下认定的,未必就是能与你白头偕老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