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十六章 金贵皇朝(1 / 1)但偏偏雨渐渐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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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半个多小时后,六手哈雷‘吱嘎’一声停下,胡不群大手一挥:“喏,这里就是我工作的地方!”

陈诺抬头瞻仰,此地远看气势恢宏,近看雕梁画栋,与周遭灰不溜秋的办公楼一比更显独特,建得跟一城堡似的,只不过城堡四处贴金,快给贴成金字塔了,在阳光的照射下更加金碧辉煌,古堡中央高悬一处牌匾,上书六个大字:金贵皇朝会所。

“哇——”陈诺情不自禁地赞叹一声。

“怎么样?不错吧?”胡不群颇为得意。

“不错不错,这儿是做什么的?”陈诺想着牌匾上那六个金字他都认得,可偏偏组合起来是什么意思他还真不明白。

“啊?这儿?哈哈,这儿是干什么的你不知道?嗯,也难怪,头一回进城看什么都新鲜。”胡不群笑着说道,一种城里人看乡下人的优越感油然而生,加之老乡见老乡,牛皮赛长江的本能,他又信口说道,“那,听着,这里可是南京的金融中心!”

说完他自个儿都给吓一跳,牛是经常吹的,这么大的牛还是头一回吹。甚至连陈诺听了都有些疑惑:““金融中心,金融中心不应该是银行么?”

“当然不是,”胡不群决定一吹到底,继续说道,“那些只是表面功夫,这儿,看好了,这儿才是生意成功与否的关键!”

望着陈诺越来越迷糊的表情,胡不群松了口气道:“嗨,别多想了,金融学里的东西复杂的很呢,我都懂的不多,别说你了。”

说完胡不群将哈雷推到一棵法桐树下,不知从哪儿弄来一根粗铁链拴好。

“你在这会所......啊不,在这金融中心做什么工作?”陈诺问。

“我?嗯......什么都做咯,主要是接待客人,然后聆听客人的需求,给出适合的解决方案,再到后头辅助客人完成交易,反正哪里需要我我就在哪里出现,一个晚上经我手的生意数百万都是少的!”

“哇,不群,你现在好厉害啊!”听到数百万的生意,陈诺的敬佩之情溢于言表。

“呵,不才不才,能者多劳么。”胡不群笑着摆摆手,颇有一种谈笑间搅动天下风云的潇洒。

“只是为什么这里好像没什么人呢?”陈诺望着胡不群掏钥匙开门,随着两扇沉甸甸的金色大门推开,扑面而来的是一股子发酵了一晚上的酒精混合着香水的奇怪味道。

“要想当一个好的管理者,不管事情的大小,每件事情都要自己来做才对,那个词叫什么来着?”

“事无巨细,事必躬亲,亲力亲为。”

“对对对。”胡不群顺手开灯,刹那间屋顶上的水晶吊灯将大厅照了个金光通透。

随后,他又走到前台一侧,不知从哪里摸出几根香来,用火机点了插在一边的香炉上,又弯腰毕恭毕敬地拜了拜。如此神圣的场合陈诺不忍打扰,自顾自望去,只见香炉上挂着一幅画像,画像看上去有些年头了,蜡黄蜡黄跟从土里刨出来的似的,旁边是一行小楷,早已模糊不清。

“这拜的是谁啊?”陈诺好奇。

“管仲。”

“管仲?春秋战国那个?”

“亏你还是读书人呢,管仲都不知道?祖师爷!”

拜完祖师爷,胡不群又开始在前台忙活起来,将台面上堆的那些个乱七八糟的东西很熟练地一一归档。

没一会儿,门口又走进来几人,大妈模样,瞧见胡不群抱怨道:“今天开门晚了!我们下班前活做不完都你来做!”

胡不群只是笑着低头做事,对大妈们的抱怨不予理睬,不过刚才那谈笑风生的气势已然收敛了许多。不过很快,当他忙完手上活,又跟没事人似的跟陈诺介绍:“你看,什么叫各司其职,每天这个点我来开门,然后大妈们进来打扫卫生,待会儿财会上班结算昨晚的账务,下午内部会议,晚上就能正式开门做生意了。”

“晚上才开门啊?”陈诺越听越觉得离谱,这哪像是正经生意?

“对啊,别人上班我们在准备上班,别人下班了我们才正式上班,这叫什么?这叫艰苦奋斗!不然怎么创造GDP?”

陈诺望着胡不群自信满满的样子,虽然已能猜出他的话里几分真几分假,但看上去他的这位发小好歹每天有个奔头,活得充实,还是挺为之高兴的。生活嘛,能看到点希望就是好的,哪怕只是自己骗自己的希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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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整个下午陈诺都待在金贵皇朝,偶尔帮胡不群打打下手,实际上胡不群做的也是打下手的活,陈诺便成了下手的下手。不过,会所丝毫不吝啬冷气,而且管饭管水,对陈诺而言有个这样的容身之所已经称得上是奢侈,夫复何求啊。

到了傍晚,更奢侈的来了,一个接一个浓妆艳抹穿着暴露的姑娘走进会所,换上一身更加浓妆艳抹更加暴露的打扮在会所中游荡,尽管一开始还处于青涩期的陈诺也想着非礼勿视,可这哪儿躲得开呢,目光所及之处都是姑娘们白花花的大腿或是更加吸引人的部位,对于一个刚从山区出来整日所见都是男人像牲口女人像男人的少年而言,这样的视觉盛宴实在太过于丰盛,就像一个饿了许久的饥民上来就是一顿满汉全席一样,陈诺只觉得阵阵目眩。

“怎么样?好地方吧!”胡不群得意得就跟会所是他家开的一样。

“我算是明白你小子为什么不回去了!”陈诺拍了拍哥们的肩膀说道,努力压抑着心底的躁动。

食色者性也,有些事情开窍不知要费多少功夫,有些事情开窍只是出于本能,在这些花枝招展的女人面前,陈诺突然明白了什么叫做欲望。

很快,会所里如往日般灯红酒绿,歌舞升平,男人们三三两两,或是推杯换盏,或是高谈阔论,或是搂着自己喜好的姑娘。姑娘们则极尽所能地摆弄腰肢,以讨男人们一笑。当然,这里的男人们指的是那些西装革履满身酒气的老男人,像陈诺这样一脸稚嫩的小年轻,在这儿是绝不会有姑娘搭理的。

一整个晚上,胡不群就像一只无头苍蝇一样忙前忙后,一会儿挪车,一会儿陪笑,一会儿倒酒,一会儿递烟,谄媚得极尽所能,看得陈诺困惑,眼前人还是当年那个飞扬跋扈仅仅因为友人被讥笑便要不惜一切挥拳相向的傻小子么?又是从何时起,他竟变得这般卑躬屈膝?

直到凌晨两点,在一首五音不全的“我真的好想再活五百年”后,会所这一晚的莺歌夜舞终于落下帷幕。

到底是有钱人,开口就是向天借五百年,换做穷人,借个五百块都费劲。陈诺思忖着。

“今天杨总请喝大酒!走着,哥们借花献佛,给你接风洗尘。”胡不群满身酒气,一手搭在陈诺肩上说道。

“见过吃百家饭的没见过喝百家酒的,你今天喝了多少?”陈诺关心问道。

胡不群还是那般潇洒地大手一挥:“放心,哥们千杯不倒,走着,继续喝去。”

陈诺只当他是喝多了:“人家可没请我。”

不料胡不群一手拍着他的肩膀一边语重心长道:“兄弟,你太看得起自己了,你以为人家会记住我们这种无名小卒的名字么?人家日理万机,和我们注定不会是一类人。人家叫我们去,只是人多图个热闹,我们就是凑数去的,你真当人家请我了?”

陈诺望着胡不群难得认真的模样,点了点头,再说了,既然有免费的吃食,管他凑数不凑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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