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四十三章 王爷,咱要讲道理(求推荐票)(1 / 1)鹿食萍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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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莲峰上。

蹬蹬蹬~

脚步声急促。

孙大志火急火燎的闯入了剑道殿。

结果一进去正好看见掌教真人和黄师叔祖各自面色深沉的不说话。

而这个时候,白眉真人将手中的一封书信放下,看向孙大志,问道:“什么事这么急躁?”

孙大志看了看二位师祖的脸色,张了张嘴,最后苦着脸道:“那小世子不见了。”

闻言,二人顿时面色一变,先将眼前事放下,各自凝聚起正色。

“不见了?”

“什么时候的事儿?”

二人同时发问。

孙大志躬身苦笑道:“估计已经有两天了,弟子已经让师兄弟漫山遍野去找了,找了半天没有结果,才来禀告二位师祖。”

两天。

时间够久了。

但究其原因还是因为那世子总爱往山间跑,他们哪里会想到这少年竟会逃走。

“继续派人仔细寻找。”

白眉真人语气凝重的道了一句。

孙大志闻言,微微张嘴,旋即躬身答“是”退下。

等到孙大志离开后。

空旷静谧的剑道殿中。

白眉真人重新拿起了那封信,眉头皱起。

庄稼汉子般的男人叹息道:“那世子的事儿倒是不要紧,其应该是不想回王府,毕竟当初是被他那亲生父亲送到了虎狼之穴,心中有结也能理解,倒是这封信……”

白眉道人淡淡道:“该来的总会来的。”

说罢,他将手中的书信一捏,化作了飞灰。

就在信纸化作飞灰的一刻。

有万千剑气冲撞而出,将这剑道殿中映的宛若剑气世界。

然而白眉真人所在位置,却无一剑气撞入,宛若镇海柱石,千年不动。

黄粱看着这殿内冲撞的剑气,不由沉默。

信虽已毁。

但当中内容他也看过了。

来自东海白帝城叶太白。

信书:

“长眉真人足下,久慕仙名,极盼一晤,八月十五当候教于鱼龙江钓鳌矶之上,足下真人,必不致令我失望。”

落款是“叶太白”三个字。

这是一封剑帖,挑战天宗掌教真人,于八月十五“鱼龙大潮”之佳节日,在钓鳌矶上一战。

纸间藏剑意,后辈却以平辈相称,锋芒毕露,来者不善!

而当这封信传来天宗的同时,恐怕业已传遍山下江湖了吧。

武林中的人榜第一人,剑挑山上天宗的白眉真人。

或许在江湖武林人眼中,这场战斗境界悬殊,但作为能感受到这纸间剑气的二人而言,深刻清楚,一切究竟是怎样一回事。

待剑气渐渐消弭后。

“我今日就要下山,先见他一面。”

白眉真人站起身来,淡淡道。

“师兄,你……”黄粱不解。

白眉真人目视前方,深沉眸光透过剑道殿,仿佛落在了江湖里的一个白衣男子身上。

那个……

如剑般立于天地间的男人。

“不说,我先下山了,那武夫若是上山讨儿子,就由你来招待吧。”

老人言罢,走出了剑道殿。

黄粱恍惚的看着这个百年来,一直都在自己心目中威武高大的苍健身影,“你把最难的活都揽下了,我应付一个蛮子又怕什么。”

他喃喃自语过后,再看向地上的碎纸飞灰,陷入了一番愁绪和追忆。

叶家……

这是五十多年前的一桩仇怨吧。

那时候的师兄还没接任掌教,师父也还没死。

自己师兄弟还在江湖中闯荡。

掌教师兄他自幼老成持重。

二师兄喜乐嬉笑,待人极好,宗内的师兄弟和三代弟子都喜欢他。

我嘛,没什么特长,本来就是农家孩子。

小师弟宋春风跟我们三个都不同,年纪最小,却也是我们几个中天资最为出重之人。

就在他三十五岁的时候,下山终是遇见了天宗这一辈子的对家,剑宗。

两家相见,几百年的仇怨,自是分外眼红。

小师弟可真是给天宗长脸啊。

他是几百年以来,唯一一个在行走江湖的时候,以天宗弟子身份打败了剑宗弟子的人。

以往都是人家打我们,我们打不过。

之后剑宗那弟吃败,不忿之下,找了一个同为剑修的帮手,联手将小师弟的修为废了。

那剑修姓叶,东海白帝城中人。

天纵奇才的宋春风啊。

次年,病逝于白莲峰茅庐中。

是年,掌教师兄下山,去白帝城取走了一条命,摘走了一柄剑。

那剑名为“白帝”。

同年,他执此剑上剑宗,以血怒荐,愿闯受剑宗大杀剑阵,以受一十八剑破大杀剑阵为代价,从剑宗手中,拿回了那剑宗败类的头颅。

人早被剑宗所杀,任寿只为取回那败类头颅,为小师弟浇奠。

“原来我记得这么清楚呢。”黄粱自语。

如今。

恍惚已经五十年过去。

叶家自先祖叶白帝之后,终于再出了一位纵世之才,为那五十年前一桩恩怨。

为叶家的传家至宝白帝剑,递出了一战邀约。

这就是……江湖。

冤冤相报。

但他对师兄有信心,便如五十年前任寿下山,连闯当今天下两大剑道圣地时一样。

当时他就相信师兄能行,何况这一次……

一个刚成气候的叶太白,可比的过剑宗的大杀剑阵?

山上的紧急寻人进行的如火如荼。

山下的江湖里头,也是炸了锅,不只是叶太白邀战的消息,还有其他几个消息,一并如平地惊雷般一响再响。

就在山下江湖热闹炸天的时候。

……

三天后。

这日的青莲峰山上,迎来了浩浩荡荡的黑甲大军,足有两千人队伍。

气血狼烟宛若烧开了一般,直冲云霄。

同时。

一声镇山岳的怒吼,撼动了天宗两座山峰。

“老杂毛,听说你把我儿子丢了!还不给我滚出来!”

这一声吼,若巨神擂鼓,撼山动岳。

这一日,天宗所有闭关修炼的二代弟子全都出现,如临大敌。

白莲峰上,那个秀美青年正蹲在地上看一颗竹子。

当这一声吼传遍群山之间,飞鸟狂飞,野兽恐啸的时候。

竹子摇曳间,青年也是心头一颤,拍了拍胸口,喃喃道:“你爹可真威风。”

片刻后。

他略微犹疑:

“应该……都不知道……是我放你走的吧。”

……

而在如临大敌的白玉广场前。

黑压压的镇北军,两千名最精锐的北地狼骑,甲胄黑森,煞气滔天。

所有天宗弟子,不管是二代还是三代,都惊惧不已的退后。

就在这个时候,若庄稼汉子般的黄粱慢步走来,轻咳一声道:“老杂毛不在,我这黄毛儿在。”

“少废话!我儿子呢!”

陆起怒喝道。

黄粱陪起笑脸,道:“王爷,先别动怒,你看是这么个事,咱们好好分析一下,您说我们天宗好吃好喝的招待着世子殿下,他为啥要跑呢,这中间肯定是有个理儿不是……”

陆起脸色一黑,顿时虎目一瞪:

“你他娘什么意思,你说我儿子是不愿意见我这个老子,所以才跑的吗?”

黄粱还是不厌其烦的道:“王爷,咱们要讲道理,你看世子不愿意回去,肯定是有道理,咱们要弄清楚这个原因,自然就好找了不是……”

“岂有此理!你们弄丢了我儿子,还敢跟我讲狗屁道理……”

陆起本就心虚,此刻被分析的更心虚,顿时恼羞成怒,咆哮而出。

他一怒跺脚,将整座山都踩得颤了颤。

“你再跟本王讲个道理试试!!”

…………

而作为引起了天宗如此鸡犬不宁的少年世子。

此刻,早已经在几千里之外,要做他进入江湖的第一件快意恩仇之事。

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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