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二百一十五章 剖析案件(1 / 1)左记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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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钊话音刚落,就见会议室中所有警员都是一脸惊诧,便深吸了一口气继续道“这起案件并没有造成人员死亡,受害者也仅仅是受了点轻伤。”

“根据案卷的记载,那家宾馆同样是可以混住。案发当晚,受害者在睡梦中感觉有人靠近,就下意识转身查看,然后发现一名男子手持形状怪异的短筒状物品向自己靠近。”

“受害人当场惊醒并惊呼,抢劫犯却没有离开,反而尝试用筒状物的前端来戳受害者。”

“于是两人扭打起来,期间受害者不小心触碰到筒状物的前端,造成了电击伤害。而凶手则在宾馆值班人员赶到前,越窗逃离了现场。”

“因为没有造成严重后果,所以当地警方并不是很重视。而且由于受害者在五年前已经重病身亡,我们没办法了解更多的案件细节。”

“不过好在当初的案卷还在,里面记录了一些当时的信息。下面就麻烦宋顾问了,请帮我们分析一下案子。”

宋何闻言,点头站起,手中拿着开城发来的案卷资料上了讲台。

其余警员纷纷拿出纸笔准备记录,动作统一的让宋何有些吃惊,也让时刻关注宋何的蒋钊心中泛起一丝得意。

蒋钊的小心思自然瞒不过宋何,不过他心中却不以为意,而是等所有警员都准备好之后才开口道:“我们先来看一下这份案卷中描述的嫌犯。”

“他几乎与受害人同时入住宾馆,而选择这个时机,是为了和受害人住在同一间混住客房,方便自己深夜下手。”

“从这一点也能看出,嫌犯提前就已经选好了目标。再结合受害人一出火车站就找宾馆住宿的事实,嫌犯确定目标的地点极有可能是在火车上或者火车站外。”

“嫌犯在办好入住手续后就开始蒙头睡觉,期间没有与任何人接触,即便连同屋的受害者也没见到他的脸,足见其谨慎。”

“而在作案过程中,受害人声称自己是被脚步声惊醒,而且嫌犯在发现目标已经警觉后并没有在第一时间逃离。”

“单单上面两点,就足以证明案犯当时虽然谨慎,但缺乏作案经验。同时他的作案工具也被丢弃丢弃在现场。”

宋何说着打开投影,放大了一张照片。

只见一根二十厘米长的擀面杖上裹满了绝缘胶带,将两根仅露出一小节的粗铜丝固定在擀面杖上边缘,而在粗铜丝露出端的相反端口,连接着近三米长的电线,电线尾端是一个插头和一个不知名的装置。

宋何指着的照片中的装置说道:“经过技术部门鉴定,这个装置是一个可以改变电流强度的装置,关键在于,装置是私人改造的。”

“因此我们可以断定,这个人具备相当的电路专业知识,在当年应该属于技术工人。”

“还有,他在羊角县宾馆办理入住时,提供的介绍信和个人信息同样是伪造的,不过值得注意的是,他登记的名字叫做李国柱,单位是修城开阳机械厂。”

“当然,由于他伪造了信息,所以羊角县警方不可能查到这个人。可问题在于,修城当年可是有很多机械厂的。”

“同时我们对比他在咱们县宾馆登记的名字,叫做张玉柱。同样有个柱字,那么会不会有这样一种可能,这个人的名字或者小名里就带着柱字?”

“”

一个小时后,宋何终于说完最后一句话,做笔记的警员们也纷纷停下了笔。

而当一名警员不由自主的开始鼓掌后,其余警员也纷纷举起手加入了鼓掌的队伍。

宋何微笑点头致意,走下讲台。

蒋钊则适时登上讲台,眼睛一瞪就把掌声压了下去:“看看你们没见过世面的样子!宋顾问这么用心的教你们,是稀罕你们的掌声吗?”

“不是!他是想让你们尽快把案子拿下来!”

蒋钊说罢,指着四名警员道:“你们四个,收拾东西出发去修城调查!随时保持联系!没让你们回来就给我在那里查!”

“还有,三十年前修城所有的厂子你们都查一遍,不管什么开阳、来阳还是牛羊!统统都要查!”

四名警官连忙起立敬礼,应了一声就冲出了会议室。

至此,不过一天不到,蒋钊就把自己手下的精干警员派出去近半,让剩下的警员颇有些茫然,不知道自己会在什么时候被派出去。

宋何摇头笑笑,蒋钊这一番雷厉风行,表明他已经在内心认定者的凶手会屡次行凶,所以必须在羊角县警员没有回过味来之前把案子抓在手里。

毕竟侦破县里的悬案和侦破重大恶性连环杀人案,可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概念。

不过蒋钊之所以有机会这么做,一定程度上也是得益于羊角县警方当年对案子的不重视。

仅仅从调查小队传回来的案卷资料看,当年的羊角县警局,八成和武安县的佛爷警局有的一拼!

“宋顾问,我有一些问题想请教。”蒋钊忽然开口,将宋何即将放飞的思维叫了回来。

他连忙应道:“请教不敢当,互相探讨罢了,蒋队请说。”

蒋钊点头道:“从这两起案件上分析,我们能够知道嫌犯大概率会再次作案。可是在电杀案之后,就再没有类似案件发生,这是因为什么?”

“有两种可能。”宋何竖起两个手指道:“一种是他离开这里后不久就不再具备作案条件另一种是他依旧有作案,可是从未被发现。”

“而我个人更偏向于第二种。”

蒋钊思索片刻,似有所觉的问道:“为什么?”

宋何解释道:“因为伤口。将羊角县受害者的伤口,与咱们县电杀案受害者的伤口进行对比,然后就会发现后者身上的伤痕要轻微很多。”

“所以我认为他是在测试哪种电流强度能够在不留伤痕的前提下,将人杀死。”

蒋钊点点头,然后又摇头道:“还有一个地方说不通。电杀案中受害者是负责采购的人员,当时他身上包括单位的采购费在内共计三百多元全部被盗,要知道这在当时可是一笔巨款。”

“他既然图财,之后作案如果把死者的钱拿走,警方一定会立案调查。可如果不把钱拿走,那行凶不就没有意义了吗?”

宋何笑道:“也不一定,如果他只拿走很少一部分呢?毕竟警方在调查的时候不会提前知道死者身上有多少钱。而他下手的目标都是采购员,这类人在外面花了多少钱,没有人会知道,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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